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资源卫生福利部.docx
- 文档编号:18661882
- 上传时间:2023-08-24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126.89KB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资源卫生福利部.docx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资源卫生福利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资源卫生福利部.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资源卫生福利部
張淑慧/2014
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資源
台灣大學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研究員
張淑慧
[•-、尸■、亠
壹、前言
WHY?
我為什麼要知道這些資源呢?
WHO?
誰會需要或對這些資源有興趣呢?
WHEN?
WHERE?
什麼時候我會用到這些資源?
WHAT?
我應該認識哪些資源?
HOW?
我要如何運用這些資源?
貳、社會福利資源定義
社會福利資源是指能夠滿足社會福利體系各類服務對象需求的資源,包括金錢救助、實物供給、人力支援、專業諮商、心理治療、醫療照護、身心障礙者之扶助、老人安養、安寧照顧等社會支持網絡。
一、社會福利資源分類
(一)正式資源&非正式資源
1.正式資源
指公部門所建構的服務網絡中,所提供的協助。
(1)社會保險:
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保險制度,被保險人年輕時需盡繳納保費的義務,在老年、身心障礙、疾病、死亡或生活困難時,則享有保險給付。
如全民健保、公保、勞保及國民年金保險。
是為了避免國民因喪失工作能力而導致經濟危機所採取的直接金錢補貼。
張淑慧/2014
(2)社會救助:
為照顧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以維持其基本生活。
例如:
對低收入戶提供生活、醫療、教育補助。
給予最基本的金錢補貼以維持其基本生存權。
對遭受天然災害提供救助,對發生意外、生病、死亡等緊急事故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提供急難救助。
(3)就業安全:
為提昇人力素質,促進就業安全,以安定勞工生活,協助有意願投入職場的國民培養專長和能力,並協助就業。
(4)福利服務:
國家針對弱勢的族群(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老人.婦女.原住民.新移民)給予協助,以提昇生活品質。
主要目的在彌補家庭無力處理的養育和照顧的社會問題,以保障個體的生存品質和生活安全。
(5)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是為保障人民皆有適合居住的住宅,針對低收入家庭、獨居老人或受家暴的婦女及子女等對象,滿足其居住需求。
2.非正式資源指案主身邊的網絡關係所提供的協助或支持,包括:
家人、鄰居、親戚、朋友,以及社區對案主產生影響力的組織與個人。
在團體部分,包括宗教團體、自助或支持團體,以及其他相關的非正式社會團體等;個人部分包括鄰里長、村里幹事、NGO志工、社區幹部等。
二)一般資源
1.人力資源:
社區領袖、各行業之專家、學者、領導人、社工人員、志願工作者,其個人之腦力、體力、技藝、心智、情感、意願、人際關係之發揮,人力資源之延伸則包含各種社團組織:
如宗教團體、社會團體、及各類機構組織。
2.物力資源:
用於社會福利活動之各類物質或設備
3.財力資源:
各種社會福利服務之補助、捐贈、贊助等款項。
4.人文資源:
人民愛護或回饋鄉土、故里、社區之氛圍
5.人緣資源:
指運用資源的動力、媒介或人際關係
、運用社會資源的原則一)切合案主需求:
以需求為導向之評估二)認識、了解資源
1.要切合需要,選對正確的機構
2.要配合資源提供者的能力,不宜過分要求
叁、以對象分類的救助及資源
身心障礙
易、政府--資源使用--NGO、難
救助法身障法其他適用法
規規規
•、低收、中低收戶救助及資源
(一)低收入戶
1.要件
(1)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2)申請戶之戶內人口要實際居住在申請地,且住在國內的時間超過183天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到家庭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4)家庭財產不超過當年度公告金額
2•家庭總收入
(1)工作收入(例如:
薪資所得)
(2)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例如:
利息、股息、遺產、租金收入)
(3)其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例如:
退休金、保險給付)
3.家庭應計算人口
(1)申請人及配偶(例如:
丈夫、妻子)
(2)一親等直系血親(例如:
父母、子女)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例如: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
孫子女)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例如:
哥哥在報稅的時候有列
報妹妹為扶養親屬,則妹妹申請低收入戶時,也要將哥哥納入家庭人口計算)
4.最低生活費(每年公告)
各地區公告最低生活費金額
地區別
最低生活費
新北市
11,832元
臺灣省
10,244元
臺中市
11,066元
臺北市
14,794元
臺南市
10,244元
高雄市
11,146元
金門縣、連江縣
8,798元
5.家庭財產(公告)
地區別
動產(存款+投資)
不動產(土地+房屋)
臺灣省
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
每戶以320萬元為限
臺北市
每人每年以15萬元為限
每戶以655萬元為限
高雄市
每戶(4口內)每年以30萬元為限,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7萬5千元
每戶以320萬元為限
新北市
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
每戶以350萬元為限
臺中市
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
每戶以320萬元為限
臺南市
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
每戶以320萬元為限
金門縣、連江縣
每戶(四口內)以40萬元為限,第5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0萬元
每戶以250萬元為限
(二)中低收入戶
1.要件
(1)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2)申請戶之戶內人口要實際居住在申請地,且住在國內的時間超過183天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到家庭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
(4)家庭財產不超過當年度公告金額
2•家庭總收入
(1)工作收入(例如:
薪資所得)
(2)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例如:
利息、股息、遺產、租金收入)
(3)其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例如:
退休金、保險給付)
3.家庭應計算人口
(1)申請人及配偶(例如:
丈夫、妻子)
(2)一親等直系血親(例如:
父母、子女)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例如:
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例如:
哥哥在報稅的時候有列
報妹妹為扶養親屬,則妹妹申請低收入戶時,也要將哥哥納入家庭人口計算)
4.最低生活費(每年公告)
各地區公告最低生活費金額
地區別
最低生活費1.5倍
地區別
最低生活費1.5倍
臺灣省
15,366元
臺中市
16,599元
臺北市
19,461元
臺南市
15,366元
高雄市
16,719元
金門縣、連江縣
13,197元
新北市
17,748元
5.家庭財產(公告)
家庭財產包括哪些項目?
公告金額是多少?
地區別
動產(存款+投資)
不動產(土地+房屋)
臺灣省
每人每年以11萬2千5百元為限
每戶以480萬元為限
臺北市
每人每年以15萬元為限
每戶以776萬元為限
高雄市
每戶(4口內)每年以45萬元為限,
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11萬元2千5百元
每戶以480萬元為限
新北市
每人每年以11萬2千5百元為限
每戶以525萬元為限
臺中市
每人每年以11萬2千5百元為限
每戶以480萬元為限
臺南市
每人每年以11萬2千5百元為限
每戶以480萬元為限
金門縣、連江縣
每戶(4口內)每年以60萬元為限,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15萬元
每戶以375萬元為限
(三)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流程圖
(四)福利內容
1.低收入戶
(1)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
(2)健保保費全額補助低收入戶
(3)因罹患疾病、傷害治療所需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全額補助
(4)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
(5)依列冊低收入戶款別,每月發給生活扶助費或相關補助
2•中低收入戶
(1)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30%。
(2)戶內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及70歲以上老人全額補助;戶內其他成員健保保費補助二分之一。
(3)最近3個月因嚴重傷病就醫自付醫療費用,超過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補助部分醫療費用。
(4)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
、身心障礙者救助及資源
(一)身心障礙者分類
法條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
宀辛
定義
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
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
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
)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身障手冊或證明者,符下列條件者:
(1)經濟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最]氐生活費用標準2.5倍0
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650萬元。
動產第一人不得超過200萬(每增加1人可以增加25萬元)。
(2)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榮民之家者。
(3)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榮民院外安養金不在此限)
2.補助標準
身份別身障等級
列冊低收入戶
符合中低收入標準
輕度
4,700
3,500
中、重、極重度
8,200
4,700
(三)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
1.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身障手冊或證明者,欲前往合約轉介收容機構日間托育或者
住宿養護者。
(含已在機構者,惟補助自核定日起算)
2.機構類型
日間托育、全日型住宿、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養護中心。
3.補助標準
補助標準各縣市不一,依家庭平均月收入狀況、身障類別與程度不同而異。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
住宿養護
全額補助
2,000-17,000(各縣市不一)
日間托育
全額補助
1,200-10,200
(四)房屋租金補助
1.補助對象
(1)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身障手冊或證明者,租屋房屋座落行政區域內。
(2)領有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者,且與其同住之直系血親尊卑
親屬及配偶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名下沒有房屋。
(3)未獲政府其他房屋租金、住宿養護補助。
(4)租賃房屋應為合法建築物及住宅之用。
2.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原則不得超過租金總額之50%
一人
二人
三人
2,400
3,200
4,400
(五)輔具費用補助
1.補助對象
(1)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身障手冊或證明者。
(2)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醫療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者。
2.補助類型
(1)生活輔助類:
如輪椅、柺杖
(2)復健輔助類:
如電動輪椅、助聽器
(3)其他類:
如學步車、洗澡椅
3.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各公所、社會局(處)障礙福利科、輔具資源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六)居家照顧、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1.補助對象
(1)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身障手冊或證明者,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請看護
(傭)、未接受其他照顧服務補助者。
(2)老人及身障者,因身心功能確有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者。
2.內容
(1)居服:
期性定期性的服務,含家務、身體及日常生活照顧。
(2)臨短托:
短期性臨時性的服務,含居服員照顧陪同就醫、生活自理訓練。
(七)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1.補助標準
(1)補助提供之利率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故補助金額會依申請人與銀行貸款之利息不同而有所不同。
(2)貸款額度需由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不超過新臺幣220萬丿元。
(八)身心障礙者交通服務
(九)社區居住
1.服務對象:
18歲以上,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經專業團隊評估適合於社區居住與生活者。
2.服務項目:
提供住民居住環境規劃、健康管理協助、住民之社會支持、休閒生活與
社區參與、日間服務資源連結、增進住民與家人互動頻率、住民權益維護
3.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各公所、社會局(處)障礙福利科、輔具資源中心、長期照
顧管理中心(十)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
1.職業輔導評量
(1)目的
協助身心障礙者、家屬、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未來的雇主等,獲得及預測
身心障礙者的職業限制、就業潛在能力及最大能力的評估,瞭解個案的功能、
就業優勢以及支持需求,以作為發展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之依據。
(2)原則
評量「個案」:
了解身心障礙者之就業優勢與劣勢。
分析「職場環境」:
了解個案可能就業的職場條件與職務再設計的需求。
評估「個案」在「職場情境」中的表現,以了解個案就業時可能需要的支持或協助。
(3)評量方法
標準化心理測驗、工作樣本、情境評量、現場試做、晤談、行為觀察、過去評估資料或服務記錄的蒐集與統整
(4)職評單位
每年由地方政府委託符合資格者擔任執行單位。
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事項之機構團體/學校/醫療機構,具備職評員資格2人以上,具備足夠空間者。
就業服務:
2.支持性就業服務
(1)意義
a.針對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
b.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
c.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
(2)目的
在融合的工作環境與一般員工一起工作藉由就業服務員專業的支持,如工作技巧訓練、職場環境適應、職務再設計、交通、社交等使其能獨立工作,且薪資與勞動條件均符合相關勞動法規規定
(3)服務內容媒合前諮詢:
由晤談方式,了解身心障礙者的工作特性做初步評估、分析、彙整並提供具體的就業安置目標及就業方向之建議。
工作機會開發:
透過報紙、網路等方式開拓適合的工作機會、聯絡雇主,並透過雇主訪談做工作環境分析及工作職務分析。
就業媒合:
篩選適合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機會,與雇主聯絡,簡述個案狀況,並向雇主爭取面試機會。
陪同面試:
就業服務員陪同身心障礙者前往職場面試,協助與雇主溝通說明就
業優勢,分析工作環境及工作項目的適合性
密集輔導:
當在職場上需較多的支持方能持續就業時,就業服務員會先對所擔
任之工作流程與職務進一步做分析,同時評估個案在工作表現上的差異,以發
展適當的訓練策略,包括職務再設計、工作環境適應、生產效益之提升及人際關係處理等。
追蹤輔導:
當身心障礙者已逐漸適應工作場所大部分要求,產能或工作效率也在穩定進步時,在雇主同意下,就業服務員將逐步退出工作現場,而以不定期電話或訪視繼續追蹤個案的就業狀況,直至穩定就業已達三個月以上,並結束服務關係。
相關資源連結:
依據就業服務計畫所建議之服務方向,連結就業或非就業相關資源。
3.日間社區作業設施及服務(小型作業所)
(1)意義
是介於庇護工場與日托機構的新型服務模式,期待讓能力不足以進入庇護工場,又不想被安置在照顧機構內的心智障礙者,有新的選擇機會。
目標在於培養其自立生活能力,並促進社會參與,進而有機會能進入勞動就業市場;同時延伸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功能,建構福利機構與就業場所以外之照顧服務模式
(2)服務對象
15歲以上,設籍且實際居住並領有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個人有工作意願且經評估每周至少可累計作業20小時。
具生活自理能力者。
安排試作時間。
需負擔月費。
(3)服務內容
如手工產品、代工及包裝、簡易餐飲製作、環境清潔等。
各項日常活動能力提升:
如獨立生活能力、社會參與能力、休閒能力、工作態
度等。
(服務內容會依各作業所課程規畫略有不同)
4.庇護性就業服務
(1)定義
對於年滿15歲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依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商店、庇護農場、庇護工廠等就業安置。
(2)型態
勞務代工、受託製造、合作生產、自行產銷、物品銷售等。
(3)流程
經職業重建窗口轉介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後符合庇護性就業者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5.職務再設計服務
(1)僱用前
倘企業雇主有意願進用身心障礙者,但不知道如何著手協助他們排除就業中所
遭遇的困難,可提供諮詢與規劃的協助,並安排諮詢輔導委員拜訪與實際訪視
進行職場評估與規劃,協助提出職務再設計建議方案。
服務項目包括雇主如何提供合理的職務再設計。
(2)僱用後
在僱用身心障礙者後,針對僱用單位「職務再設計」提供經費補助,以協助身心障礙員工排除工作障礙。
三、無法定身份者可運用的救助及福利資源
(一)急難救助
1.目的
在針對遭逢一時急難之民眾,及時給予救助,得以渡過難關,迅速恢復正常生活的
臨時救助措施
2.對象
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
(一)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二)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生活陷困。
(三)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致生活陷困。
(四)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困。
(五)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
3.申請方式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得檢同有關證明,向戶籍所在主管機關申請急難救助。
二)馬上關懷
1.目的
為落實政府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之政策主張,97年度另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要點,8月18日啟動「馬上關懷」專案,透過村里基層組織與社工、慈善單位合作,建立社會安全網,協助遭受急難民眾獲得及時、有效的救助。
2.對象針對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或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3.補助內容
得提供1次性關懷救助金或分次發給關懷救助金,救助金額1萬至3萬元不等。
4.補助時效
受理窗口接獲通報,24小時內進行個案實地訪視,由通報、訪視、認定、核定及撥款,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3天內全部完成。
(三)1957福利關懷專線
1.目的
1957福利關懷專線提供簡易諮詢,100年1月20日正式啟動1957福利諮詢專線通報系統,縱向整合全省22個地方政府之通報窗口,使專線社工一旦發現需要通報轉介之個案,可立即透過資訊系統進行通報,地方政府社會局(處)亦可馬上接收
案件,即時派遣社工人力辦理個案訪視關懷處遇。
2.服務時間
專線接聽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間10時。
3.服務方式
目前僅新北市及彰化縣設有專人於部分時段接聽,衛生福利部與地方政府接聽時間
重複之時段,該直轄市、縣市之民眾以電話直撥1957,可以電話按1或2選擇轉接至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衛生福利部。
4.服務內容提供急難救助、社會救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兒少福利、特殊境遇家庭、國民年金保險等各項社會福利諮詢與通報轉介服務。
四)災害救助相關法令
1.相關法令
(1)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內政部)
(2)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經濟部)
(3)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農委會)
(4)災害防救法、災害防救施行細則
(5)社會救助法等
(6)各縣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
2.災害救助的種類
(1)死亡救助
(2)失蹤救助
(3)重傷救助—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而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日起十五日內之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額者(住院醫療
費用達10萬元以上)。
(4)安遷救助—受災戶限於災前已在現址辦理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者,其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
(5)住屋淹水救助
(6)住屋土石流救助
張淑慧/2014
(7)住屋毀損救助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住屋因災毀損住屋面積四分之一以上,未達不堪居住者。
四、您還可以知道的社會福利資源
(一)三合一就業服務:
失業給付、就業服務、職業訓練
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
1.失業給付
(1)就業保險法
申請條件
符合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全日制職業訓練,並經甄選錄訓者(報名截止日前)。
給付金額
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
保薪資百分之六十發給。
依申請人實際參訓起迄日計算以30為1個月核算,最長發給6個月;被保險人於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1人加給上述津貼百分之十,最多加給至百分之二十。
(2)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補助標準及限制
申請人於訓練期間每人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職訓生活津貼,最長
以6個月為限:
但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最長發給1年。
依受訓學員參加訓練期間以30日為一個月計算,一個月以上始發給;超過30日之畸零天數,應達10日以上始發給,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a.10日(含)以上且訓練時數達30小時者,發給半個月。
b.20日(含)以上且訓練時數達60小時者,發給一個月。
2.原住民就業服務
張淑慧/2014
(二)高風險家庭通報系統
(三)兒童與少年福利服務(各縣市服務項目及金額有差異)
福利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
福利供給
資產調查
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兒童&少年
現金給付
是
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兒童&少年
現金給付
是
兒童少年安置服務(兒少保護)
兒童&少年
實物給付
否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及服務
兒童
實物給付現金給付
否
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文康休閒服務、婦幼福利服務中心
少年&兒童&
婦女
實物給付
否
(四)婦女福利服務(各縣市服務項目及金額有差異)
福利服務項目
福利供給
資產調查
持殊境遇家庭扶助
(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費、傷病醫療補助費、兒童托育津貼、創業貸款補助)
現金給付
是
婦女學苑學員進修、婦幼福利服務中心、外配服務中心
實物給付
否
40歲以上婦女免費健康檢查
實物給付
否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24小時諮詢服務(113)及被害人保護、性侵害被害人扶助等
實物給付現金給付
否、是
社區保母支持系統服務
實物給付
否
單親婦女培力計畫
現金給付
否
(五)老人福利服務(各縣市服務項目及金額有差異)
張淑慧/2014
福利服務項目
福利供給
資產調查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現金給付
是?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現金給付
是
敬老三節慰問金
現金給付
否(但須符合不重覆領取的原則)
中低收入老人傷病醫療補助
現金給付
是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
現金給付
是
(低收入戶老人、獨居老人、失能老人)居家服務、營養餐飲服務
實物給付現金給付
是&否(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不同)
老人機構照顧、養護服務
實物給付
是
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補助
現金給付
是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現金給付
是
日間照顧服務
實物給付
否/是
申領敬老愛心卡免費搭乘公車
福利卷
否
免費健康檢查
實物給付
否
文康休閒服務、長青學苑進修服務
實物給付
否
榮民就養、申請仁愛之豕安養
實物給付
是
參加全民健保之保險費自付額補助
福利卷
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会 救助 社会福利 资源 卫生 福利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