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九大循环薪工循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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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九大循环薪工循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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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九大循环薪工循环
文件名稱:
薪工循環
文件編號:
制定單位:
管理部
核准
審核
提案
版本:
A
原版日期
換版日期
薪工循環目錄
1、流程圖
2、作業說明
1.人力資源規劃作業
2.招募與任用作業
3.教育訓練作業
4.考勤作業
5.晉升、調遷、獎懲作業
6.考核作業
7.離職作業
8.薪資核計與發放作業
9.福利與安全衛生管理作業
薪工循環
招募作業
用人單位 人事 單 位
任用作業
用人單位 人事單位新進人員
晉升調遣作業
用人單位 人事單位
考核作業
被考核單位 人事單位 會 計 課
離職作業
用人 單 位 及 個 人 人事單 位會計課
薪資核計與發放作業
人事單位會計課其它單位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人力資源規劃作業
作業程序:
1.管理階層依據公司目標、經營計劃、整體發展,並考量政府之勞工政策及目前之勞工市場,預測公司未來各種人力需求趨勢。
2.相關單位應對公司內各項工作進行分析,以制定各項工作所需人力,並列明特性及必須具備之能力、條件。
3.人事單位應定期分析公司該期人力資源變動狀況,包括員工出勤、人員增減及流動率等項目,據以規劃人力資源供需情形。
4.人事單位應根據規劃擬定各項人力之招募、訓練及培養計劃,以配合公司永續發展,有效運用人力,降低用人成本。
5.人力資源現況及規劃應經常配合公司發展及產業狀況予以更新。
6.人力資源規劃應考慮升遷、薪資及福利措施,以免造成現有人員閒置或無法配合公司發展需求。
7.員工晉升應有明確標準,以免造成現有人員反淘汰且無法吸納優秀人才為公司服務。
控制重點
1.人力資源計畫是否經常更新。
2.在人力規劃中,對於人員太多或太少期間員工工作上問題,是否有詳加考慮。
3.人力資源規劃是否全面性,是否考慮升遷、薪資、激勵、福利及工作保障等各項問題。
1.招聘計劃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招募、甄選與任用作業
招募作業
作業程序
1.各單位有人事出缺或因工作需要須增補人員時,單位主管於前置時間內依規定手續填寫「用工需求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准後交由人事單位留存,辦理增補作業。
2.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時,可建議增補方式,增補人員之條件、資格等資料應詳細說明。
3.增補人員以內部晉升或對外招募方式進行,以內部晉升為優先,下列情況亦可由人事單位進行對外甄選適當人選。
a.公司無適當人選。
b.公司內人力不足。
c.期望招募不同組織文化背景人員。
4.人事單位負責人員招募作業,可經由下列方式進行:
1.刊登報紙廣告或夾報。
2.向就業輔導中心求才。
3.網路求才。
5.由用人單位對應徵者之履歷表等資料依「用工需求申請單」所訂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由人事單位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面試。
6.人事單位排定面試人員予用人單位,請參加面試人員先填寫「人事基本資料表」再由用人單位主管進行面試,面試時應了解其性向、專業技能等各方面表現,綜合各項評核因素,確定人選後通知人事面試結果並將「人事基本資料表」交於人事,人事依據面試結果發放「錄取通知單」於面試人員。
控制重點
1.用人單位是否填寫「用工需求申請單」。
2.人事單位對於應徵者資料有否審核,並透過各種方式進行查詢應徵者有關資料之可靠性,進行甄選的公平客觀性如何。
3.招募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成本最低原則
4.需求人員已超過編制是否經(副)總經理核准
1.招聘計劃表
2.用工需求申請單
3.人事基本資料表
4.錄取通知單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招募、甄選與任用作業
甄選與任用作業
作業程序
1.各單位任用員工敘薪悉依公司之規定辦理,並呈權責主管核准,人事單位必須在進行員工資料建檔前加以核對。
2.人事單位於新進人員報到後,將對公司之沿革、規章制度、福利措施及各項規定做說明,並將員工資料建檔。
3.人事單位組織任用人員按公司規定進行適當之培訓及進行培訓結果測試並通知總務單位及用人單位安排食宿及上班時間。
4.人事單位通知任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
5.人事單位將新進人員分發至用人單位進行試用一個月,用人單位應先給予工作說明,必要時,進行職前訓練,使新進人員及早進入狀況。
6.試用期滿時用人單位主管應於「新進人員考核表」中填寫試用結果,決定是否正式任用或擬予辭退、並交由人事單位保管,人事單位根據考核分數調整薪資金額,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呈人事單位留存,並通知當事人使其瞭解其試用後之職務和薪資。
7.對於延長試用或辭退員工,用人單位主管及人事單位要妥善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之糾紛。
控制重點
1.應徵者經錄用後,用人單位是否依規定於「用工需求申請單」中填具記錄並經權責主管簽核。
2.人事單位應於任用人員報到後是否即建立人事基本資料,並將人事所有資料妥善保管。
3.敘薪是否依照「員工薪資標准表」規定辦理。
4.對於延長試用期限或辭退員工,人事及用人單位是否妥善處理
1.錄取通知單
2.新進人員考核表
3.薪資資料總表
4.薪資標准表
5.用工需求申請單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教育訓練作業
作業程序
1.人事單位應對新進人員進行教育訓練,該訓練在試用期滿前之人員訓練,由人事單位擬定,內容應包含公司簡介、公司章程、服務規章、管理體系、部門介紹、產品介紹、獎懲規定、薪資福利等。
2.人事單位每年末要求各單位將該單位來年之培訓計劃交於人事統計,作成培訓計劃表。
並按照計劃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
3.各單位應按時參加培訓,未能參加者是否事前知會講師
4.員工應接受公司安排之各項訓練,藉以吸收新知,提升工作績效,並得應公司需要擔任各項自辦訓練之講師。
5.各單位主管有對其所屬員工進行職能別教育訓練之義務,以及核決所屬內外訓練之申請。
6.人事單位負責全公司教育訓練實施之統籌辦理,並得視全公司之需求重點擬定階層別訓練課程。
7.教育訓練為長期性且有計畫性之公司人才培訓,由人事單位每年度先前調查各單位所提出「教育訓練需求調查表」與預算後,總整編成「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交權責主管核准以為教育訓練執行依據。
9.專案申請教育訓練時,應先填寫「員工訓練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送交人事單位彙整後呈權責主管核准。
10.人事單位須將各人之受訓記錄建檔保存,以作為績效評估、晉升、輪調、異動之參考依據。
11.所有受訓於結束後,人事單位應配合年度計畫就本年度之教育訓練作綜合檢討,以作為下年度教育訓練之參考。
控制重點
1.各單位是否配合人事單位作下年度之培訓計劃,計劃是否執行。
2.各單位培訓申請是否按公司辦法執行。
1.培訓計劃表
2.培訓簽到表
3.培訓申請單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考勤作業
作業程序
1.人事單位應對公司所有員工建立考勤紀錄表,員工出缺勤記錄每月底由人事單位參照「請假卡」、「聯絡票」「加班申請單」等統計作成考勤勤資料以作為考核及薪資發放之參考資料。
2.員工之請假天數依照勞動基準發規定執行。
3.員工請假手續應依規定填入「請假卡」,並依請假時間長短經相關權責主管核准後,送交人事單位登錄,作為員工薪資核計依據。
4.人事單位應將「請假卡」與每月出缺勤記錄核對相符。
5.員工因業務需要須於工作時間外加班者,應須於每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並錄入人事系統,經主管核准後,始可計算加班工時,「加班申請單」應每月送交人事單位作為核算薪資及核對依據。
6.員工因職務關係需在外工作者,應按照出差管理辦法出具「出差申請書」,經權責主管簽准由人事單位留存後,得外出工作;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視事實需要,須事先核定。
7.人事單位應將出差資料與員工出缺勤記錄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予更正。
8.上班期間如需外出時,填寫外出票經部門主管核准後方能外出.
控制重點
1.員工請假是否按公司相關制度辦理。
2.遲到、早退、請假、曠職是否依規定扣薪。
加班費是否依規定核算。
3.出差時是否按照出差管理辦法執行出差申請及費用之報銷標准
4.加班費用支付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勞動法之規定.
5.考勤出現異常時,相關單位是否按公司之制度申請補勤作業,申請是否合理,人事單位是否按公司規定予以補勤
1.加班申請單
2.請假卡
3.聯絡票
4.出差申請書
5.出差費用核銷單
6.外出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晉升、調遷、獎懲作業
晉升作業
作業程序:
1.各單位需提升本單位之員工時,當事人應按公司制度向人事單位提交經該部門主管審核之事跡報告書。
2.人事單位核對該員工考勤、獎懲等考核條件,不符合時,將事跡報告書退回相關單位,符合條件者移交於人評會執行干事。
3.執行干事於接到報告書一周內組織人評會成員召開人評會議,達到通過之票數者方可晉升。
4.人事通知相關單位晉升事宜.
控制重點
1.人事單位核對資料是否合理正確,不符合條件者是否取消晉升機會。
2.人評會通過是否按管理辦法執行,票數核算是否合理,未出勤者如何計算。
3.人事是否及時發佈晉升事宜,有無漏發情形
調遷作業
1.各單位權限主管依權限調派員工應填寫「員工人事異動申請書」經權責主管核准並經過調入部門同主管簽核後,會辦人事單位處理留存。
2.調派人員之薪資核發應按照公司管理辦法核算,如有薪資變更情形需由調入部門主管重新核薪。
3.人員接收單位聯絡人事單位調入員工其考勤班次,如未提報者,考勤異常由接收單位自行承擔
控制重點
1.員工之調派是否按公司管理辦法執行,有無未經過人事單位自行調派情形
2.調派人員之薪資發生變動時,是否由接收單位主管重新核准
3.人員調派後其班次發生變化時,是否通知人事單位
人事單位是否及時更新
1.事跡報告書
2.考勤紀錄表
3.獎懲紀錄表
4.人事資料
5.員工人事異動申請書
6.聯絡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晉升、調遷、獎懲作業
獎懲作業
作業程序:
1.公司管理單位應制訂相關獎懲條令以規范公司內部員工在工作及在識期間生活合理作業,確保公司之形象。
2.各單位主管及監察人員是否按公司之規定監察公司內部之員工及按規定做合理之處罰。
3.獎罰應通知當事人並詳細說明獎罰之來由並認真教導受罰之員工。
4.重大之違規情形,應通報全公司以警戒他人再犯
控制重點
1.公司管理單位是否制訂相關獎懲制度
2.對員工之處罰是否按制度執行,處罰是否合理
3.重大之違規事項是否存在重復發生之情形,是否檢討原因所在
1.獎罰款單
2.獎罰統計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考核作業
作業程序
1.人事單位應定期組織各單位主管應定期對所屬單位員工執行各類考核作業,以作為晉升、遷調、調薪、年終獎金及特別獎金之參考依據。
2.公司考核作業每季度舉行一次,年終考核按各季度之平均分執行。
3.不同識等人員應根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適應之考核作業,填寫「考核表」,依核決權限呈權責主管核准後交於人事單位。
4.人事單位根據當季度之考勤及獎懲進行復核,再交於財務作業獎金發放之依據,同時考績應留存作為升遷、薪資調動之參考依據。
5.新近人員或離職人員應按公司制度不於考核或適當之考核。
控制重點
1.人事單位是否按期組織公司各單位進行季度考核,考核是否如期完成,有無影響財務部門之獎金發放。
2.各單位主管對該部門員工之考核是否按公司規定之標准進行,有無徇私舞弊之情形出現
3.人事單位是否按公司規定將考核人員之考勤及獎懲情形納入復核,納入是否完整,有無漏復核之情形
4.財務是否嚴格按公司制度及考核情形發放獎金.
1.考核表
2.獎金發放總表
3.考核總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離職作業
作業程序
1.人事單位對員工離職類型應依其原因劃分清楚,應分為:
辭職、自離、辭退。
2.員工離職前應填寫「離職申請書」根據其識等呈權限主管核准放能生效。
3.相關單位主管應考慮人力成本及工作效率等因素對辭職人員進行慰留,若無法慰留,則用人單位應向人事單位提出人員需求,彌補空缺。
4.經核准離職,離職人員應簽署「離職人員交接單」向各有關單位辦理手續及簽章,證明各項保管文件已點交清楚,各項工作也交代清楚後交由人事單位保存,始可算完成離職手續。
5.離職人員之離職日期應按核准日期開始計算,具體天數參考公司離職制度,離職人員薪資及給付,迄離職手續結清後,依公司一般薪資發放時間發給。
未按公司規定日期提前離職人員,人事單位應按公司之規定給予適當扣款。
6.三天以上未上班之員工應視為自離,相關單位檢察其工作情形及公司財產保管情形通知人事單位處理,如有偷盜公司財產之情形,由本單位聯繫追回,如無法追回則通知總務課報案處理,自離人員不於發放任何薪資。
7.相關單位由於某些原因需辭退該部門人員時,需提前30天通知被辭退人員,待將其工作交接後方能發放其薪資。
8.員工違反工作規定遭受解雇處份時,按辭退流程由所屬主管應會同人資單位辦理當事人保管物品及工作之移交,並結清其薪資。
1.離職申請書
2.離職人員交接單
3.辭退單
4.辦理離職手續通知單
5.薪資結算單
6.離職人員統計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離職作業
作業程序
9.因特殊事故需提出停薪留識,需根據其識等依核決權限簽核後方能生效。
10.留職停薪最大期間依公司規定辦理,超過此期限未復識時,按考勤相關規定,超過自離期限的視為自離,按自處理,未超過自離期限,按缺勤處理,如需延期需由權責主管同意後方能擴大期限,留職停薪期間不給予任何薪資,年資按其服務期計算。
11.人事單位應對離職人員進行統計並分析其離職原因,以減少員工之流動率。
12.離職人員薪資之核算需符合勞動法之規定,人事單位避免將薪資核算之不利資料落入員工手中,以免對公司不利。
13.總務課應對已離職人員之宿膳及時處理,以避免不必要之費用發生;資訊課應及時將其在識之相關電子帳號等資料清除,以避免他人盜用。
控制重點
1.人事單位是否對離職原因統計分析,以減低員工流動率。
2.離職者是否依照規定期限提出申請。
3.離職是否經過權責主管核准,是否在辦妥相關手續後離職。
4.被辭退人員之人事處理是否合理,有無違反勞動法之情形,其薪資發放是否合理。
5.離職人員薪資之計算是否符合勞工相關法令規定。
6.已離職人員離職期間及離職後之考勤是否正常,有無已離職乃有考勤紀錄之情形。
7.離職人員交接情形是否到位,相關單位處理是否及時.
1.離職申請書
2.離職人員交接單
3.辭退單
4.辦理離職手續通知單
5.薪資結算單
6.離職人員統計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薪資核計與發放作業
作業程序:
1.公司員工加班費及加班時數應符合勞動法之規定並做適當處理。
1.人事單位應依加班申請單及考勤記錄核發加班費用。
2.各單位應根據人事之要求核對本單位考勤明細是否與實際相符,不符時是否及時聯絡人事調整,逾期不予調整。
3.人事單位應依獎懲、出勤、請假、勞工保險法投保金額代扣保險費、伙食等費用等記錄增減薪資後,交於財務發放薪資。
4.人事單位應依員工薪資所得依據免稅額即所得稅法扣繳標準計算代扣薪資所得稅。
5.計薪人員依據員工每月出勤記錄並計算編制「薪資總表」與「員工個人薪資明細」,由人事主管審核後呈最高主管核准送會計與財務登帳請款發放。
6.公司所有員工之薪資除由於特殊情形需發放現金外,其他均由銀行代理發放。
7.公司每年辦理年度調薪,調薪幅度視公司營運狀況、業界調薪幅度訂定之,且參考員工工作績效報請權責主管核定。
8.年度期內如有特殊工作表現者,按公司晉升制度經經權責主管核准後,辦理特殊調薪,人事應及時更新薪資資料
9.薪資發放日,人事單位應印製「薪資條」交給員工以資核對,若員工發現錯誤或有疑問,應由人事單位專人予以查明處理。
控制重點
1.公司員工之加班費給付是否合理,有無違反勞動法。
2.員工加班是否按公司制度執行,申請、簽核是否到位,各單位主管是否監督加班期間員工之工作效率。
3.薪資發放金額是否正確,有無多補、漏扣情形。
4.薪資有無發錯情形,如有是否及時、全額追回。
5.薪資發放方式是否合理,有無財務風險。
6.各單位人員調薪是否按照公司制度執行。
1.加班申請單
2.薪資總表
3.員工考核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薪資核計與發放作業
作業程序
11.季度獎金應按公司規定結合季度考核結果發放,試用過後之員工應按比例發放。
12.年資補償金與員工紅利,依照規定發放,到職未滿一年者,按實際到職月數比率發給。
14.員工薪資為公司機密,禁止私下討論、探聽及對外洩漏。
15.所有人事及薪資資料須適當建檔並妥為保管。
16.薪資之發放係與銀行簽訂員工薪資轉帳合約,透過銀行直接存入員工存款帳戶。
17.薪資若因特殊原因採取發放現金時,員工必須親自領取薪資,並在工資結算單簽名蓋章;未領取之現金或薪資支票應有專人保管並記錄。
控制重點
1.季度獎金、年終獎金發放是否合理,有無發錯了情形
2.人事及薪資資料保管是否完整,有無及時更新。
3.發放現金時是否有員工簽收並保留相關憑證證明發薪之事實。
4.離職人員工資之發放是否合理。
1.加班申請單
2.薪資總表
3.員工考核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依據資料
福利與安全衛生管理作業
作業程序
1.員工一律有加入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權力,員工根據個人需求,向公司申請辦理保險,由公司向勞保局或社保局申請給付。
2.相關保險之比例應根據相關法令及公司之預算交付,國家如有相關法令變更時,應及時調整。
3.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項。
職工福利委員會章程另定之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施申報。
4.凡公司員工均享有公司一切福利事項並參加團體保險。
5.依勞工安全衛生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實施自動檢查以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並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
6.凡公司員工均需遵守安全衛生有關規定。
控制重點
1.法令規定之保險是否符合法令之規定
2.各項福利措施是否合乎公司能力,並讓員工滿意。
3.福利工作有無確實依照規定執行。
4.福利金收支、賬務、出納是否控制良好。
5.福利金支用,有無浪費或不必要之支出。
6.各項福利項目是否符合員工需求。
7.職業病防范是否到位?
公司生產衛生安全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1.福利費用進支明細表
2.相關支出憑證
3.衛生檢察統計表
4.國家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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