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实验小学门卫室改造工程小额零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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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实验小学门卫室改造工程小额零星工程
来安县实验小学门卫室改造工程【小额零星工程】
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
LAGC-
招标单位:
来安县实验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
2018年4月
A、投标须知前附表……………………………………………………………3
第一章投标须知……………………………………………………………6
第二章评标办法……………………………………………………………14
第三章合同条款……………………………………………………………16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8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39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47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来安县实验小学门卫室改造工程【小额零星工程】
建设地点:
来安县境内
建设规模:
约20万元
2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3.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不高于20日历天。
4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5.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注册建造师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中标候选人抽取范围: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征集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的建筑工程的入库企业,且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后并下载交易文件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企业备案系统报名后并下载交易文件即视为确认参加本工程抽取,若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滁州市小额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与管理规定》从严处理,请各投标人慎重操作;
6
6
报名或领取交易文件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
交易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3、交易文件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
7
7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新系统)查询。
网址:
.2/Front_jyzx/infodetail/?
infoid=9c0f866f-27f4-4099-9ff8-2c5896c05fa0&categoryNum=004001001 。
联系电话:
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
00
2)、技术咨询: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
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网上报名及网上提问(质疑)操作手册”。
网址:
.2/Front_jyzx/infodetail/?
infoid=e3786fda-f2aa-4b8e-806d-e15e3fc56b78&categoryNum=004001002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交易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补充说明和图纸等);
4、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8、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12、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
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
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8
8.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时间:
请于2018年4月25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操作手册请查看:
.cn/Front_jyzx/InfoDetail/?
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招标人将在2018年4月26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9
9.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
确定中标单位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补齐。
10
10.1
投标保证金
本次无需交纳。
11
11.1
履约保证金
数额:
(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10%
收款单位:
招标人指定
开户行:
招标人指定
帐号:
招标人指定
备注:
来安县实验小学门卫室改造工程【小额零星工程】履约保证金
交纳时间:
施工合同签订前
12
12.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确定中标单位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补齐。
地点: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3
13.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4月28日15时00分
地点: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评标室:
新丰路与向阳路交叉路口东南位置(蝴蝶公园南侧)
15
15.1
中标价
本工程发包价计算方法:
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1-K)+(暂列金)×1.11×K;K=5%;
本工程发包价=177540.36*0.95+18000*1.11*0.05=169662.34元;
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
16.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7
其他
交易文件、清单控制价、发包价
本工程的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发包价等与本小额工程招标公告文件同时发布。
18
招标代理费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招管[2014]5号文件(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19
本项目执行来安县人民政府第60号令《来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审减率超过10%的工程审计项目,超过部分应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并直接上缴县财政专户。
未及时缴纳审减率超过10%的由施工单位支付的审计费用,县审计机关有权不出具审计结果。
”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来安县实验小学门卫室改造工程【小额零星工程】
工程地址:
来安县境内
建设单位:
来安县实验小学
1.2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0万元
1.3本工程概算造价约20万元。
1.5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②施工用水、电: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工期要求
4.1要求工期:
不高于20日历天(自开工至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2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及中标候选人抽取范围
6.1、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6.2、注册建造师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3、中标候选人抽取范围: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征集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的建筑工程的入库企业,且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后并下载交易文件方可参加投标;
6.4、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企业备案系统报名后并下载交易文件即视为确认参加本工程抽取,若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滁州市小额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与管理规定》从严处理,请各投标人慎重操作。
7.资金来源
7.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8.标段划分
8.1该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
9.1本工程招标方式:
小额库公开招标。
10.计价方式
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11.评标办法
11.1本工程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交易文件
12.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26/T-206-2013)、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3.交易文件的组成
13.1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在下载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18年4月25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操作手册请查看:
.cn/Front_jyzx/InfoDetail/?
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
14.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交易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对照施工方案、交易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详尽仔细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报价时对隐蔽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因素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以及实际发生隐蔽工程变化均不予调整(因甲方要求工程变更除外)。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和风险。
15.2投标预备会
15.2.1投标人于2018年4月25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操作手册请查看:
.26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16.交易文件的发出
16.1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交易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相关工程定额依法编制。
18.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
18.4“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
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8.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9.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应当根据交易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19.3规范及定额:
1、施工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13);
4、《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
5、《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
6、《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本工程招标文件;
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8、省、市截止2018年3月的有关政策文件;人工费140元/工日,税金11%。
19.4材料价格:
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不含税价格)和招标答疑价计算。
招标控制价中以市场询价列入的,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交易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19.5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0.控制价的作用和说明
20.1本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本工程发包价:
177540.36*0.95+18000*1.11*0.05=169662.34元。
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控制价的所有内容和发包价在2018年4月20日17时后,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
若投标人对工程控制价有异议,在2018年4月25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操作手册请查看:
./?
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的异议对工程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将在2018年4月26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3投标人在2018年4月25日17时前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1.2诚信投标承诺书
21.3投标函;
21.4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8)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向前追溯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近两个月内有效);
(9)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无行贿行为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11)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12)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13)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2.工程量清单报价
22.1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本工程发包价。
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中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补齐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资料递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并配齐具有执业资格和施工能力的项目人员。
缴纳相关费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变更工程量结算,依据交易文件规定的计价依据,重新组价后,按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变更工程价款。
22.2材料价格
22.2.1材料价格:
主要材料(半成品)如给暂估价按给定的暂估价计算,不给暂估价的参照《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不含税价格】)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控制价中相应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计算;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交易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2.2实行暂估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
在投标报价中按交易文件和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22.2.3暂估价材料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2.3本工程施工机械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22.4人工费调整
22.4.1人工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基数以控制价中相应的数量和单价为准。
23.投标有效期
23.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4.1投标文件:
书面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4.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24.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2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5.2投标文件的密封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预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清单控制价予以复核、确认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补齐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资料。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7.开标
27.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7.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7.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
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27.4开标程序
(1)本项目为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人员监督下,招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征集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的市政公用的入库企业且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的企业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2)投标单位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
28.评标
28.1评标办法
28.1.1评标办法按交易文件的规定执行。
29.定标
29.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
29.1.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方法按本交易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
29.1.2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个工作日。
29.2中标通知书
29.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2中标通知书须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29.3中标价
29.3.1中标价即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
六、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对于在合同授予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组织项目部、机械、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同时,中标人应按照本交易文件第32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时制定施工日进度计划交予招标人,若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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