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x
- 文档编号:18359573
- 上传时间:2023-08-16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23KB
云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x
《云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云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云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在总结2009年以来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云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结合学校建设“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经广泛调研,现就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为目标,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以特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要求,着力推进协同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构建“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造就“基础厚、素养高、能力强、潜力大、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既要继承我校悠久厚重的优良教学传统,继承以前人才培养模式的合理成分,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改革和创新。
(二)共性与个性相结合。
既要坚持对全校教学的总体规定,坚持对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又要突出各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倡导学生个性自由发展。
(三)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
既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切实抓好专业教育,又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培养。
(四)基础性和适应性相结合。
着力加强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和适应性,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提高学生适应能力;在高年级加强专业方向的灵活性,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五)四个育人相结合。
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凸显专业特色,有序推进实践育人、科研育人、协同育人和文化育人,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任务与要求
(一)科学定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条件与优势,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培养目标要体现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主要服务面向,培养规格要明确给出对毕业生能力培养的要求。
培养方案既要体现学校的统一要求,又要在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设置中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能够实现不同学科对人才培养的基本专业要求,彰显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
各专业须根据学科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调整专业定位和设置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基础型专业要注重夯实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应用型专业要加强行业针对性,须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强调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
(二)夯实基础,拓宽口径,推进学科大类培养。
进一步深化按学科大类培养人才的思想,鼓励各学院设置更多共享、开放的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打破学科壁垒,共享学科专业资源,拓宽专业口径,持续推进“低年级按学科类培养、高年级开展宽口径专业教育”的培养模式改革。
(三)优化课程结构和体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正确处理好本科教学时间的有限性和知识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整合课程,适量压缩教学总学分总学时,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避免重复并有机衔接、融合贯通;更新课程内容,扩大课程涵盖的知识面;精选必修课程,体现基础性,强化对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能力的训练,在“宽、厚、实”上下功夫;增加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和课程门数,体现学科专业的方向性、前沿性,使学生通过自主选择课程实现高年级的分流和个性化培养;设置一定数量的研究性课程,增设部分基于网络化的自主学习型课程,进一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育人。
在继续坚持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践教学的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不同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比重采用分类指导;同时,着力改革实践教学环节,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进一步落实实验课程、加强实习实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五)加强科研训练,深化科研育人。
鼓励各学院在“专业选修”模块设置“创新学分”,把科研规范训练和科研能力培养以课程形式引入课堂,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教师科研项目等为载体,使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接受基本的科研训练。
同时,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创新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形式和途径,给学生提供多种参与科研的机会,强化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
(六)分类指导,促进协同育人。
对与国内外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菁英班”、“基地班”、“卓越人才”、“高水平运动员”、“人才培养改革示范区”、“联合培养”等特殊人才培养,可以有条件突破现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实行单列方案、特殊培养、分类指导。
(七)加强通识教育,推进文化育人。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继续推进公共教学与综合素质教育改革,以培养综合型人才为目标,不断优化通识课程结构,逐步健全具有我校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着重于扩大学生多元文化视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总学分设定、课程模块和学时学分分配
学分设置按照专业和学科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允许在一定区间内自主设置。
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设定为147至153学分不等,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设定在187至193学分之间。
讲授课程,原则上每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程,原则上人文社科专业每18学时计1学分,理工农医专业每27学时计1学分。
四年制本科人文社科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700-2800之间(不包括综合实践),理工类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900-3000之间(不包括综合实践);五年制本科专业的总学时控制在3800左右。
表1课程平台、模块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平台
课程模块与性质
学分数
约占总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必修课程
41
57
37-40%
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16
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不少于15学分)
78-84
52-55%
专业课程
专业核心(必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不少于20学分)
综合实践
科研规范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创新研究、毕业论文(设计)等
12
8%
遵循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并重的原则,课程体系设置按“低年级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以提升学生素养,高年级实行有特色的专业教育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思路,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实践4级平台,公共必修课、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综合实践6大模块的课程体系。
(一)公共必修课程
合计41学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16学分,《大学外语》12学分,《体育》4学分,《计算机基础》4学分,《军训和军事理论》2学分,《大学国文》2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课,共16学分。
进一步深化以实践为导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凸显实践教学,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和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能力。
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个学期,每学期3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个学期,3学分,每周3学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个学期,3学分,每周3学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个学期,2学分,每周2学时;《形势与政策》,4个学期,每学期0.5学分,共2学分。
2.大学外语,共12学分。
按照基础英语、通用学术英语和专业英语三个层次开设课程。
重点强化对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课程的文化内涵建设,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1)基础英语(1-4学期),8学分。
每周2学时读写、2学时听说(读写、听说各1学分)。
(2)通用学术英语(5-6学期),4学分。
第5学期开设学术英语阅读,周学时2,2学分;第6学期开设学术英语听说,周学时2,2学分(其中听、说学分各1,周学时各1)。
(3)基础英语采用分级教学。
新生入校组织外语统测,根据入学分级测试成绩,学生分别进入1-4级学习。
每学年组织一次英语统一测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可以跨级修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百分制78分)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基础英语,记满8学分,直接进入通用学术英语阶段学习。
(4)为适应桥头堡战略实施的需要,培养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实行大学外语多语种教学,大二学生可自主选择等同于大学英语学分的大学越南语、大学缅甸语和大学泰语等公共必修课。
学生第一学年修读4个英语学分的基础上,大二学年修读4学分(冲抵3-4学期基础英语)、大三学年修读4学分(冲抵5-6学期通用学术英语)的东南亚南亚语种课程。
(5)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为保证四年不间断英语学习,鼓励各学院在大四学年,为学生开设专业英语课,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鼓励大学外语教学部与各学院合作,开出专业英语课程。
(6)在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中,将“外语应用提高类”课程纳入人文科学类课程,作为学生自主选修课程,大学外语教学部负责开出相应素质教育选修课。
3.《体育》,共4学分。
把理论课、技能训练、特色项目开设和俱乐部建设形成紧密结合的体系,践行“人文体育”的理念,致力于体育文化素养的培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4学期设为必修课,每周2学时,每学期1学分;5-7学期由学生自行选择体育知识的学习或参加有关项目的训练。
4.《计算机基础》,共4学分。
1-2学期,每学期2学分,每周2学时理论、1.5学时实训。
通过课程设置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满足不同学科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的要求,加强教学的实践应用性,培养和提高本科生通过计算机和多媒体课件学习的能力,以及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的能力。
5.《大学国文》,共2学分,周学时为2。
纳入公共必修课程,按春秋学期滚动开出。
通过深化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使大学国文课程既培养学生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能力,又训练和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着力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培养其人文精神,增强其民族文化认同感,自觉传承并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6.《军训和军事理论》,共2学分。
开设《军事理论》,1学分,周学时2学时;《军事技能训练》,1学分,一年级时开设2周的军事技能训练。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
周学时为1,在第一学期开设。
(二)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调整为16学分,进一步合理分类。
将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模块重组,分为“人文科学类”课程、“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体育艺术与技术技能类”课程4大类。
学生在第2-8学期选修(不得选修自己主修学科专业的课程),每类选修2-6学分。
鼓励学生跨学科或学院,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冲抵相应类别的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但最多只能冲抵8学分。
(三)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综合实践
该模块总学分为90-96学分。
1.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的具体门数和每门课程的学分由学院自主设定。
各学院必须对已有各专业的课程进行必要的整合和精选,科学确定学科基础课课程门数、学分和课程内容。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设置要力求科学规范,防止出现“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发生;专业方向选修课每门课程一般为2学分,一般不少于25门,应尽可能按专业方向组成课程群,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
2.各学院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继续推进按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本学科学生需要掌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外,科学构建和设置学科基础课平台(不少于15学分),以满足“按类培养,两次专业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的需求。
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和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等按专业培养的学院,可参照以上方案自主设定院(系)管专业课程平台。
3.综合实践环节,合计12学分。
包括科研规范训练(文献检索查阅、论文规范训练)、专业实习(专业实验)、创新研究(创新实验、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科研综合训练每一项的具体学分数由各学院自定,建议文科毕业论文设为4学分,理工科毕业论文设为6学分。
4.实践教学。
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比例采用分类指导的原则设置。
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不低于总学分15%,其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等专业不得低于10%;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低于总学分25%,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数理基础科学等专业不得低于20%。
(四)创新人才培养
进一步深入推进以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学科人才、协同育人和卓越人才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类指导,制定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方案。
1.我校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和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试点、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菁英班等,可以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制定个性培养方案。
2.各种国内外联合培养,可以根据联合培养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联合培养方案。
3.外国留学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培养特点,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
五、培养方案格式
各学院(系)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必须按学校制定的统一格式。
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修订说明、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修业年限、专业定位(基础型或应用型)、专业代码、授予学位、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六、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参照国家教育部关于专业设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本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自行确定,须具体、准确并且特色鲜明。
(二)各学院(系)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注意课程在各学期之间的合理分布,防止课程过分集中于低年级,发生低年级学生学习任务重,高年级学生无课上的情况;也要防止课程大量后压到高年级,影响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和毕业就业。
(三)为方便学生副修,各学院(系)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在教学计划表中,应在专业课程设置和学分学时分配表内注明哪些课程是副修的学生必须修读的,确定副修教学计划(35学分)和双学位教学计划(60学分)。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相应专业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四)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和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参照以上方案单独制定,但须将全校公共必修课和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模块融入人才培养方案。
(五)凡是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中已经包括公共必修课有关课程的内容,学院可以让学生修读相应的课程替代公共必修课,空余出来的学分设置为专业课程。
(六)为增强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各专业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专业必修学分,提高专业选修课开设力度,按专业方向组成课群以增加学生选择空间,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与学生须修读的选修课程学分数的比例至少不低于2:
1。
七、组织领导
(一)学校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组织领导本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专家和教师组成的“院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织学院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在修订工作中,要充分调查和了解国内外先进高校相同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认真考虑学院各课程模块的设置,精心确定课程名称和课程门数;要把培养方案修订与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教学的规范性文件,一经学校审定和批准执行,就不能随意改动。
因此,修订培养方案时,请务必进行反复论证,慎重确定后再上报。
在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四)修订后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执行。
八、其他
(一)修订后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除有特别注明的外,自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
(二)各学院在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后,须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格式同步编制“课程代码”、“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中英文简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大学 关于 修订 本科 人才培养 方案 指导性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