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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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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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09】132号)精神,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
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的职责情况,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一)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作为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条件。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教学效果的考核,要重点考核教师实施轻负高质以及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行为上有偏差学生的情况。
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
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
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二)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
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重点考核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
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三)校长(书记)
学校校长(书记)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学校管理、工作绩效、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在县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对学校校长(书记)的考核工作,检查、指导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2、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小组,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的成员包括校长、负责学校德育、教学工作的领导、校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其中教职工代表必须经全体教职工公开选举产生,比例不得低于考核小组总人数的50%。
3、义务教育学校在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考核办法,必须要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必须有80%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80%以上到会人员的同意才能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考核细则一旦通过,一学年内一般不作改动,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4、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考核结果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
要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校要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五、考核形式和等次
(一)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二)绩效考核形式包括指标要素测评、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等反映教师业绩和贡献的考评载体。
(三)考核主体通过查阅被考核对象相关材料、听取被考核对象述职报告,参考相关人员评价进行综合评分。
1、学校校长、书记由县考核小组考核,教职工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2、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绩效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年级组、学科组、学生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3、学校一般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工作绩效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考核等次。
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等次及比例,由县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相应等次和比例。
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对考核合格校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经考核评选出优秀、合格、一般三个等次。
优秀控制在15%以内,合格80%、一般的控制在5%之内。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如:
参与赌博、迷信和邪教活动、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商品、索要财物等有损教师形象的;
2、一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以上(含);
3、有碍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违规违纪行为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有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6、从事有偿家教,有举报查实,经教育无效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聘用、晋升、培养培训、绩效工资分配和奖惩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年度晋升,并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法【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七、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周密部署,抓实抓好。
2、各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和分配办法。
3、绩效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县考核小组成员的亲属为评议对象时,均要实行回避制度。
考评中如发现考核小组成员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评议情况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撤销其资格。
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考核失真失实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4、各校要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
附件: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评参考
3、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工作考评参考标准
4、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调查参考指标(教职工用)
5、教育教学情况调查参考指标(学生用)
附件1: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一級指标
指标要求
量化内容(学校制定)
自评分
考核分
考勤
工作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出操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等。
工作量
课时量和学校核定的其他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
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
师德
思想政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责任心。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责任感。
3.在教育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
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要求。
3.热爱、尊重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为学生。
业务素养
教育理论
1.了解掌握现代教育基本理论。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学科素养
1.精通本学科知识。
2.有较深较广的学科背景知识。
3有较丰富的学科实践经验。
心理素养
1.自我调节情绪,保持积极心态。
2.面对困难和压力,有承受能力。
3.平和冷静处理各种冲突事件,人际和谐。
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能力
1.对学生有亲和力,善于与学生沟通,关系融洽。
2.处理好学生心理思想与生活问题,引导积极向上的精神生活,有影响力。
3.具备组织管理能力,营造生动活泼的班风学风。
教学能力
1.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教学任务。
2.灵活处理教材,上课有启发性,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激活学生思维。
3.在教学活动中创设民主和谐的环境和氛围,在师生互动中实现教学相长。
4.关注学生个别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
5.有效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具有制作和运用多媒体课件的能力。
6.能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7.获得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荣誉。
教师培养
1.引领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
2.积极参与农村支教和“青蓝”工程。
教学研究
1.对教学过程经常进行反思总结,有教改意识。
2.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有教学创新。
3.能用多种手段搜集、整理学科教改信息。
教育教学成果
教学效果
1.圆满完成学科教学课时量。
2.辅导、转化学习有困难学生有成效。
3.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取得较好效果。
4.教学氛围好,所教学科学生学业成绩良好,学习兴趣和能力有提高。
5.教学特色鲜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表现。
6.教书育人方面的奖惩,指导学生获奖。
班级管理
1.担任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谈话、家访等。
2.组织班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3、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好,学生品德好。
奖励
1.教科研成果。
2.其他荣誉。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指标要求。
附件2:
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绩效考评参考
一级指标
指标要求
量化内容(学校制定)
自评分
考核分
工作量
1、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岗位确定。
工作态度
1、考勤情况。
2、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3、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4、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工作能力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3、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担。
4、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情况。
工作绩效
1、岗位工作管理情况;
2、取得荣誉情况;
3、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附件3:
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工作考评参考标准
指标
指标要求
量化内容
分值
考核分
学生管理
学生
教育
做好中小学的教育管理工作。
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把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客观、综合地看待和评价学生。
关注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放弃每一位学生。
学生
转化
对学困生和思想、行为有偏差的问题学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他们的工作。
建立问题学生档案,注意跟踪与分析。
学困生和问题学生的转化有成效。
班级管理
班级
管理
加强班级的日常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做好班集体的建设工作,制定班级目标,健全完善班级管理制度。
有计划地组织好班级的班、队会活动。
指导好班级文化建设,使班级文化建设有成效、有特色。
教育
活动
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结合班级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等。
指导团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工
作
拓
展
日常
管理
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团结协调其他任课教师,利用各种机会开展德育教育。
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认真指导班、团、队干部开展好班级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随时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家庭
教育
组建好本班的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班级家长学校培训工作。
建立班级情况通报制度,协调好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建立学生档案,做好家访工作,班主任每年要家访本班三分之一的学生,电话、书信、网络访问每一位学生家长;新接班的班主任在第一学年内一般要家访每一位学生。
理论
研究
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育科研工作中,认真总结撰写各类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和班队活动方案等。
协调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区阵地,主动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各种方法,依靠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的德育教育。
努力使自己成为沟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育人的纽带。
附件4:
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调查参考指标(教职工用)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职业操守
1、忠于职守,教书育人;
2、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
3、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一视同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5、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
6、团结协作,尊重他人;顾全大局,服从组织。
专业水平
1、基础扎实或刻苦钻研业务;
2、熟悉教材,教案水平较高;
3、教法多样,课堂气氛活跃;
4、善于启发学生积极思考;
5、重视学生学习习惯培养和学法指导;
6、练考落实,批改、评讲及时;
教研教改
1、勇于承担公开课,师生反映良好;
2、听课严肃认真,评课较有见地;
3、参与承担教改课题;
4、组织课外辅导,指导学科竞赛获奖;
5、撰写总结、论文、教学设计、案例等,有一定价值。
教学效果
1、学生学有兴趣,学习积极性高;
2、学生善于学习,学习方法得当,学习能力增强。
3、学生学有所获,各层次的学生学习都有提高;
4、学生思维能力强、想象力丰富,实践和创新意识强。
说明:
本表仅供各校绩效考评时参考,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设计内容。
附件5:
教育教学情况调查参考指标(学生用)
类别
序号
问题
中
学
生
用
1
善于发掘学生的有点、经常鼓励学生
2
对学生公平、一视同仁
3
教学负责、要求严格
4
教学方法灵活,善于启发学生思考
5
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或发言的机会多
6
尊重、关心学生
7
学习本门课程很快
8
每课堂的重点突出、有讲有练
9
教师语言表达准确、清晰、逻辑性强
10
批改作业及时、认真
11
教师有幽默感、风趣、乐观
12
积极运用多媒体教学,效果好
13
课堂气氛活泼有趣、并且井然有序
14
教师知识渊博,令人佩服
15
板书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16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17
课堂讲解清楚、深入浅出
18
主动、耐心、细致地辅导学生
19
班上大部分学生喜欢这位教师
20
完全能听懂教师讲课
小
学
生
用
1
很关心我,经常找我谈心
2
很风趣、随和,我喜欢和老师在一起
3
很负责、要求严格
4
老师讲课清楚,我能听懂
5
老师会经常表扬、鼓励我
6
会启发学生动脑、动手、动口,我积极参加
7
老师课上得很有意思,我很感兴趣
8
老师字写的很漂亮,普通话说得好
9
上课会常用一些教具、电教设备,对我很有帮助
10
老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很好、很耐心
11
老师常和我父母谈话,帮助我进步
12
老师上课不会迟到、早退、拖堂
13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14
作业不多不少,老师全都改,改得很认真并检查订正
15
课外老师主动辅导学生,很耐心
16
组织课外活动,我很喜欢参加
17
上老师的课收获很大
18
我喜欢这位老师
19
老师还很关心我在家里的生活、学习情况
20
考完试,老师会及时讲评
说明:
本表仅供各校绩效考评时参考,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设计内容。
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分配办法
(讨论稿)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为落实《常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明确考核分配政策,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要体现梯度级别,但差距不宜过大。
二、实施对象及时间
全县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考核不合格的或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2、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安排的后勤人员除外);
3、本学期外出参加脱产学习的;
4、虽在编,但不在岗人员;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6、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
7、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及以上的;病假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不在岗不享受。
(二)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构不上组织处理的,在总得分中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凡学期内受到局级以上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10%、20%、30%、40%、50%、60%、10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与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县教育局适当统筹。
(一)教育局统筹部分
县教育局从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统筹提取万元,用于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名优师的考核奖励等。
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
(二)学校分配部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教育局统筹部分外,
核拨到学校,由学校管理使用。
学校分配部分设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两种形式。
1、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设立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
每月标准为4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月考核奖部分主要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各校在每月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发月考核奖。
月勤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情况考绩等情况、婚丧嫁娶产病事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工作量奖主要体现教职工完成本职工作情况。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安全工作奖主要体现教职工落实安全责任,完成岗位安全工作目标的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要求由各校制定。
2、学期考核奖。
在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要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考核办法和分配方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可设为考核奖、岗位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
考核奖(40分):
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各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教职工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岗位奖(40分):
岗位奖主要用于超课时(工作量)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党、政、工、团、队管理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中层领导在完成基本工作量情况下,可参照班主任补贴标准,校级领导略高于班主任补贴。
班主任工作量要作为教师的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内部分配时可向班主任倾斜,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奖(10分):
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以及对各级各类名优教师的奖励。
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教师倾斜。
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不应简单地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为标准,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行为上有偏差的学生。
从事非教学工作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其他机动奖(10分):
用于竞赛辅导奖、信息报道奖、参加活动奖、加班、临时性工作等各项奖励。
学校制订相关奖励标准,在总额范围内按比例增减发放。
公式一: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所占比例分数
公式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四、经费管理
学校不得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非税收入一律按规定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财建科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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