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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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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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按照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地表水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185号文件要求,新乡市现有6个市控断面自动站要求进行设备补齐,功能升级。
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和关键参数、工作状态实时上传,实现监控平台对所有在线监测设备的远程控制。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对6个水质自动站(详见水质自动站现有仪器设备及集成信息)进行开展二项工作,一是不足设备的补齐,监测仪器的测试原理、测试量程和性能指标要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的要求,并具备参数和时间设置、自动校准、标液核查、故障自动报警、断电恢复等功能,监测项目至少覆盖常规10参数(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TOC(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二是系统功能的升级。
集成系统应高度集成水质自动站各单元模块(包括采水单元、配水单元、分析单元、自动留样单元、质量控制单元、废液单元和控制单元),具备自动识别记录各类故障、自动排空水样、自动清洗管路、自动复位待机、自动留样、数据实时采集、数据一点多发等功能,并支持远程控制。
实现水质自动站全部采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协议实时联网,规范数据采集和传输,确保所有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关键参数、工作状态能实时上传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实现监控平台对所有在线监测设备的远程控制。
水质自动站现有仪器设备及集成信息
序号
自动站名称
氨氮
总磷
总有机碳
水质五参数
总氮
高锰酸盐指数
集成商
1
新乡县西永康
德国WTWTresConUNO
哈希
日本岛津4200
/
/
/
北京尚洋
2
凤泉区大块东北桥
德国WTWTresConUNO
哈希
日本岛津4200
/
/
/
北京尚洋
3
辉县南云门
德国WTWTresConUNO
哈希
日本岛津4200
/
/
/
北京尚洋
4
卫辉东码头
德国WTWTresConUNO
哈希
日本岛津4200
/
/
/
北京尚洋
5
卫辉六庄店
德国WTWTresConUNO
哈希
日本岛津4200
/
/
/
北京尚洋
6
小店邢庄
德国WTWTresConUNO
哈希
日本岛津4200
/
/
/
北京尚洋
3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3.1仪器设备和功能的补齐
3.1.1建设内容
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增加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总氮设备6台(套)。
3.1.2技术要求
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8]14号)附件要求的分析方法、性能指标以及功能要求。
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内容
名称
技术要求
监测仪器要求
参数配置
参数配置至少为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氮
分析方法
水温
热电阻/热电偶
pH
玻璃电极法
溶解氧
电化学法/荧光法
电导率
电极法
浊度
光散射法
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钾氧化法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性能指标
水温
检测范围
0℃~60℃,可调
准确度
±0.5℃
MTBF
≥720h/次
pH
检测范围
pH0~14(0~40℃),可调
重复性
±0.1pH
漂移(pH=4、7、9)
±0.1pH
响应时间
≤30s
温度补偿精度
±0.1pH
MTBF
≥720h/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0.1pH
溶解氧
检测范围
0~20mg/L,可调
零点漂移
±0.3mg/L
量程漂移
±0.3mg/L
重复性
±0.3mg/L
响应时间(T90)
≤120s
温度补偿精度
±0.3mg/L
MTBF
≥720h/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0.3mg/L
电导率
最小检测范围
0~500mS/m(0~40℃),可调
重复性误差
±1%
零点漂移
±1%
量程漂移
±1%
响应时间(T90)
≤30s
温度补偿精度
±1%
MTBF
≥720h/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
浊度
检测范围
0~1000NTU,可调
重复性
±5%
零点漂移
±3%
量程漂移
±5%
线性误差
±5%
MTBF
≥720h/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0%
高锰酸盐指数
检测范围
0~10mg/L,0~20mg/L
零点漂移
±5%
量程漂移
±5%
葡萄糖试验
±5%(测量误差)
重复性
±5%
检出限
≤0.5mg/L
MTBF
≥720h/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0%
总氮
检测范围
0~20mg/L,可调
零点漂移
±5%
量程漂移
±10%
直线性
±10%
重复性
±10%
检出限
≤0.1mg/L
MTBF
≥720h/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0%
功能要求
具有分析仪器过程日志记录功能;
存储不少于1年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
能接受远程控制指令;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进行24小时零点漂移和24小时量程漂移自动核查、零点校准、标样校准等质控功能;
具有仪器运行周期(连续或间歇)设置功能;
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功能,如零部件故障、超量程报警、超标报警、缺试剂报警等信息;
具有仪器状态(如测量、空闲、故障、维护等)显示;
具有RS-232或RS-485标准通讯接口;
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常规五参数外)应具有三级管理权限;
必须支持《国家地表水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
监测频次4个小时1次,应具备1小时1次的监测能力。
3.1.3实施要求
(1)投标仪器必须在总站固定站水质监测系统测试中中实际水样准确度合格率和有效率排名前列的设备。
(2)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包含1年的耗材,同时保证10年内主要备品、备件以及耗材的供应。
(3)监测设备的验收要求,应参照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的相关水站监测设备的验收要求。
(4)中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仪器设备集成联网所必须的各种通讯协议及内部协议。
3.1.4辅助单元技术参数
辅助单元
配备废液自动处理单元或废液收集单元,满足两周以上废液量的收集
为保证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必须具有电源、信号等设施的三级防雷措施
具备自动灭火装置,采用悬挂式灭火器,灭火材料须对人体和设备无害
应保证分析仪器运行时所用的化学试剂处于4±2℃低温保存
3.2系统功能升级
3.2.1建设内容
(1)按照要求水站现有仪器设备的功能进行升级完善,确保仪器满足功能要求;中标商负责与原有监测设备厂家对接,所需费用由中标商负责。
(2)按照要求的系统功能参数对现有的系统进行改造、升级进行完善。
(3)实现满足省厅要求的联网工作。
中标商负责与原有监测设备厂家对接,所需费用由中标商负责。
(4)更换或增加满足国家要求的留样单元设备(自动留样器),并接入控制系统。
(5)国家或省厅出台新的联网要求后,中标公司应负责按照新的要求更新控制系统和传输系统,所需费用由中标商负责。
3.2.2技术要求
系统集成的参数要满足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8]14号)附件要求,采水系统完善满足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系统集成技术参数
系统功能参数
基本要求
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功能,如采水故障、部件故障、超量程报警、超标报警、缺试剂报警信息
具有仪器及系统运行周期(连续或间歇)设置功能,至少具备常规、应急、质控等多种运行模式
系统集成管路具备断电再度通电后自动排空水样、自动清洗管路、自动复位到待机状态的功能
必须支持《国家地表水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总站水字〔2018〕043号)
具有仪器关键参数上传、远程设置功能,能接受远程控制指令;具体关键参数和指令参考《国家地表水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总站水字〔2018〕043号)
能够按照设定周期或远程接受指令,实现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进行标样自动核查、平行样品自动测试、自动加标回收率测试等质控功能以及在异常情况下自动留样功能
确保仪器、系统运行的监测数据和状态信息等稳定传输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可增加新的监测参数,并方便仪器安装与接入
具有分析仪器及系统过程日志记录和环境参数记录功能,并能够上传至中心平台
配水及预处理单元要求
配水管路设计合理,流向清晰,便于维护;保证仪器分析测试的水样应能代表断面水质情况并满足仪器测试需求
所选管材机械强度及化学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便于安装维护,不会对水样水质造成影响;管路内径、压力、流量、流速满足仪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配水单元的所有操作均可通过控制单元实现运行控制,并可以接受平台端的远程控制
能配合系统实现水样自动分配、自动预处理、故障自动报警、关键部件工作状态的显示和反控等功能
配水主管路采用串联方式,各仪器之间管路采用并联方式,每台仪器从各自的取样杯中取水,任何仪器的配水管路出现故障不能影响其他仪器的测试
五参数检测池、预处理装置单元和配水单元等均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针对不同分析仪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分别进行水样预处理
具备可扩展功能,水站预留不少于4台设备的接水口、排水口以及水样比对实验用的手动取水口
配水单元具备自动反清(吹)洗功能,防止菌类和藻类等微生物对样品污染或对系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能配合系统实现水样分配、预处理、故障报警、关键部件工作状态和反控等功能
针对泥沙较大水体、暴雨期间、泄洪、丰水期变化大等浊度影响较大的情况,系统应针对性的设计预处理旁路系统,并具备自动切换预处理系统工作功能
控制单元
必须支持中文显示,操作方便
具有断电保护功能,能够在断电时保存系统参数和历史数据,在来电时自动恢复系统
具备自动采集数据功能,包括自动采集水质自动分析仪器数据、集成控制数据等,采集的数据应自动添加数据标识,异常监测数据能自动识别,并主动上传至中心平台
实现对单一控制点(阀、泵等)进行调试,对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等的控制,并将控制点状态信息,以及水泵的开关状态等记录和显示
具备对自动分析仪器的启停、校时、校准、质控测试等控制功能
控制器输入输出接口余量有不少于四路,以便以后扩展
控制器符合抗电磁辐射、电磁感应的相关规定,具备电源隔离和信号隔离措施
具备对留样单元的留样、排样的控制功能
能够兼容视频监控设备并能实现对视频设备进行校时、重新启动、参数设置、软件升级、远程维护等
具备参数设置功能,能够对小数位、单位、仪器测定上下限、报警(超标)上下限等参数进行设置
具备各仪器监测结果、状态参数、运行流程、报警信息等显示的功能
具有三级权限管理功能
具有监测数据查询、导出、自动备份功能,可分类查询水质周期数据、质控数据(空白测试数据、标样核查数据、加标回收率数据等)及其对应的仪器、系统日志流程信息
具有监测数据查询功能、数据分类功能,存储不少于1年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
采集自动分析仪器的监测数据,并分类保存
采集自动分析仪器和集成系统各单元的工作状态量,并以运行日志的形式记录保存
能够实时采集视频信息并传输至中心平台
采用无线、有线的通讯方式满足数据传输要求
具备对通信链路的自动诊断功能,具备超时补发功能
留样单元(自动留样器)
所留水样需在4±2℃低温保存
留样瓶具有密封功能
留样瓶由惰性材料制成,易清洗,留样瓶应≥12个瓶,容量≥500mL
具有留样后自动排空的功能
配置门禁系统
具有留样失败报警功能
网络配置要求
VPN
网络接口
4个千兆电口
防火墙吞吐量
≥150Mbps
最大并发会话数
≥35万
SSLVPN加密速度
≥100Mbps
并发SSL用户数
≥300个
IPSecVPN加密速度
≥55Mbps
IPSecVPN隧道数
≥300
产品尺寸
标准1U架构
电源
单电源
功能
支持基于TCP、UDP、ICMP的应用;完整支持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Linux、Mac);支持IE、Firefox、Safari、GoogleChrome、Opera等主流浏览器;全面支持智能手机、移动终端;支持主流商业加密算法与国密算法;支持虚拟安全桌面;支持跨平台文件共享,支持一点多传
网络
带宽≥20Mb
采水
系统
采样装置的吸水口应尽可能设在主河道内,如采水管路无法铺设,可增加栈桥来固定采水管路(根据水站采水情况设定),采水口应在水下0.5~1米范围内,并能够随水位变化适时调整位置,同时与水体底部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底质淤泥对采样水质的影响。
做到既能保证采集到具有代表性的水样,又能保证采样单元能连续正常运行。
采水系统应具备双泵/双管路轮换功能,配置双泵/双管路采水,一备一用;可进行自动或手动切换,满足实时不间断监测的要求。
采水管道应具备防冻与保温功能,采水管道配置防冻保温装置,以减少环境温度等因素对水样造成影响。
采水管道应具有防意外堵塞和方便泥沙沉积后的清洗功能,其管路采用可拆洗式,并装有活接头,易于拆卸和清洗。
采水管道应有除藻和反清洗设备,可以通入清洗水进行自动反冲洗。
通过自动阀门切换可以将清洗水和高压振荡空气送至采样头,以消除采样头单向输水运行形成的淤积,以防藻类生长、聚集和泥沙沉积。
在航道上建设采水构筑物应能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可通过在采水构筑物周围设置红色浮球防护圈,并设置航标灯以实现安全保护功能。
浮球及取水部件既要减少影响航运,又能保护自身安全,特别是采水单元,应设置防撞和防盗措施,具体可在浮球顶端设置标准航标灯,并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取水口状态。
满足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2.3实施要求
(1)投标人所投改造系统应满足环保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建设要求,最新的相关水站监测设备的验收要求。
(2)由中标人负责确保改造完善的水站与省厅平台联网,实现远程质控、状态参数获取、视频传输等功能。
(3)必须能够实现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器进行自动标样核查、自动加标回收率测试等质控功能,并具备自动留样功能。
(5)投标单位应按照国家要求对所有站点的采水系统及附属构造物进行改造和维修。
(6)投标单位应提供新集成设备的集成所需的机柜、管线等相关设备。
3.3项目建设目标要求
水站设备和功能补齐、系统功能升级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8]14号)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以上述文件为准。
改造期间中标单位应保证站点数据的连续性。
水站系统集成、仪器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中所需各种管材、电缆、电线和通讯等费用,均由相应中标方负担。
仪器设备、系统集成中标方和仪器设备生产商须提供满足国家功能和联网要求相关的所有的通讯协议和必须的文档资料。
3.4质保与验收
3.4.1质保期
监测仪器设备、系统的质保期为自验收后1年,应保证验收后10年的系统和设备备品备件及耗材的供应。
3.4.2验收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8]14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如果国家或省厅出台新的验收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验收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4.3培训
根据甲方要求,验收前进行现场培训。
质保期内,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1次集中和必要的现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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