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的效果.docx
- 文档编号:17933161
- 上传时间:2023-08-05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89KB
修辞的效果.docx
《修辞的效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修辞的效果.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修辞的效果
修辞的效果
即席赋诗是中国古代文人乐此不彼的雅兴,为此曾出现过无数的奇闻趣事。
不过,在历史上,有些即席赋诗却令当事者诚惶诚恐,胆战心惊。
试举两例。
其中一例是曹操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
先看《三国演义》中的描写:
却说曹丕之母卞氏,听得曹熊缢死,心甚悲伤;忽又闻曹植被擒,其党丁仪等已杀,大惊。
急出殿,召曹丕相见,丕见母出殿,,慌来拜谒。
卞氏哭谓丕曰:
“汝弟植平生嗜酒疎狂,盖因自恃胸中之才,故尔放纵。
汝可念同胞之情,存其性命。
吾至九泉亦瞑目也。
”丕曰:
“儿亦深爱其才,安肯害他?
今正欲戒其性耳。
母亲勿忧。
”
卞氏洒泪而入。
丕出偏殿,召曹植入见。
华歆问曰:
“适来莫非太后劝殿下勿杀子建乎?
”丕曰:
“然。
”歆曰:
“子建怀才抱智,终非池中物;若不早除,必为后患。
”丕曰:
“母命不可违。
”歆曰:
“人皆言子建出口成章,臣未深信。
主上可召入,以才试之。
若不能,即杀之;若果能,则贬之。
以绝天下文人之口。
”丕从之。
须臾,曹植入见,惶恐伏拜请罪。
丕曰:
“吾与汝情虽兄弟,义属君臣,汝安敢恃才蔑礼?
昔先君在日,汝常以文章夸示于人吾深疑汝必用他人代笔。
吾今限汝行七步吟诗一首。
若果能,则免于死;若不能,则从重治罪,决不姑恕!
”植曰:
“愿乞题目。
”时殿上悬一水墨画,画着两只牛,斗于土墙之下,一牛坠井而亡。
丕指画曰:
“即以此画为题。
诗中不许犯着‘二牛斗于土墙之下,一牛坠井死’字样。
”植行七步,其诗已成。
诗曰:
两肉齐道行,头上带凹骨。
相遇块山下,歘起相搪突。
二敌不俱刚,一肉卧土窟。
非是力不如,盛气不泄毕。
曹丕及群臣皆惊。
丕又曰:
“七步成章,吾犹以为迟。
汝能应声而作诗一首否?
”植曰:
“愿即命题民。
”丕曰:
“吾与汝乃兄弟也。
以此为题,亦不许犯着‘兄弟’字样。
”植略不思索,即口占一首曰: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闻之,潸然泪下。
其母卞氏,从殿后出曰:
“兄何逼弟之甚耶?
”丕慌忙离坐曰:
“国法不可废耳。
”于是贬曹植为安乡侯。
植拜辞上马而去。
这是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演绎出来的故事,内容较为详细,情节也比较复杂生动。
另据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载:
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
应声便为诗曰: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帝深有惭色。
这里就简单得多了。
但两种说法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魏文帝曹丕忌妒东阿王曹植的才华,命令他在七步之内写出一首诗来,写不出就得处死。
东阿王真是太有才了,应声就吟出一首诗来,而且语带双关,讽喻文帝不念兄弟之情而手足相残,令曹丕深感惭愧,因而当场逃过一劫。
另一例发生在北魏时的崔巨伦身上。
崔曾任殷州别将。
殷州被攻陷,敌军首领葛荣听说崔巨伦富有才华,名望很高,想把他收为部下。
当时正巧是五月五日,葛荣会集百官,叫崔巨伦在众人面前即席赋诗。
崔巨伦不想上“贼船”,于是胡诌了一首“打油诗”:
五月五日时,天气已大热。
狗便呀欲死,牛复吐出舌。
众人一听,哈哈大笑。
葛荣大约心想徒有虚名的崔巨伦“才华”不过如此,也就打消了拉他入伙的念头。
这两件事情的结果是,曹植虽然逃过了当场被诛的厄运,但由于他的那首“七步诗”显示了他的卓越才华而更遭曹丕的忌恨,最后还是在曹丕的迫害下郁郁而死;而崔巨伦则由于他的那首丢人现眼蹩脚透顶的“诗”最终免去了被逼上“贼船”的灾祸。
著名修辞学家王希杰先生以此为例提出了修辞的效果问题:
就这两首诗本身而言,曹植的堪称上乘,崔巨伦的则不敢恭维;就最终效果而言,曹植未能免除猜忌和迫害而致死,崔巨伦却能全身而退。
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这两例修辞的效果呢?
修辞到底是以话语本身的效果还是以实际效果为标准呢?
王先生的看法是:
“表达效果是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在‘语言材料→话语→效果’的过程中,语言材料只是决定表达效果的因素之一,还有多种因素在起作用。
因此,在研究表达效果时,就必须有动态的、相对的、转化的辩证观点。
一切好的表达效果都必须以一系列的条件为基础,改变了其中的一个条件,好的效果就有可能向坏的效果转化。
反之亦然。
”(《修辞学新论》68页,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
王希杰先生提出的问题发人深省。
王先生关于在研究表达效果时“必须有动态的、相对的、转化的辩证观点”这一看法也是正确的。
不过,王先生以上面的两个例子来说明修辞的表达效果却不太合适。
为什么?
因为我们讨论某种东西的效果,应当是在正常情况下的效果,而不应当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效果。
修辞在正常情况下的效果应当与修辞技艺的高低成正比例关系,也就是说,修辞的技艺越高,其效果也就应该越好,反之则应当越差。
但上述两个例子所要说明的效果显然与修辞技艺的高低没有正比例的关系。
首先看看曹植的例子。
曹植的“修辞”应该说是成功的,因为如果他七步之内写不出好诗,他就得当场受死;而他果然按照苛刻的要求写出了好诗,曹丕不敢公开食言,只得放过了他。
试想,如果他当时拿出的是类似崔巨伦的那种“诗”,曹丕就很有可能说:
呸!
这种东西也能叫诗么!
可见往日诗文必为他人代笔,此等浪得虚名的谬种留有何用!
推出斩了!
由此看来,曹植即席所赋的诗的效果应当说是好的。
至于他最终还是被曹丕迫害致死,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既是“皇弟”,又太有才了,自然会对曹丕的地位造成潜在的威胁,用华歆的话来说就是“若不早除,必有后患”。
在这种处境下,曹丕绝不会给他好果子吃,他最终只能被曹丕“整死”,这是必然的。
把曹植的死归罪于那首“七步诗”,这是不公平的。
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曹丕面前,曹植只有死路一条:
要么马上死,要么以后死。
他的“七步诗使他免去了当场被诛的厄运已属大幸,但要想靠“修辞”的“效果”来挽救他的命运,只能是妄想。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曹植“修辞”的“效果”没有太大的意义。
其次再看看崔巨伦的例子。
崔巨伦的“修辞”是失败的,他的那首狗屁诗(请恕出言不雅)引来了哄堂大笑,葛荣也因此认为他“名不副实”而“舍弃”了他,他则凭此得以免除灾祸。
显然,使他免灾的不是他的高超的修辞技艺,而是他故意装出来的“修辞”劣等的假象。
实际上,给他带来“效果”的已是“修辞”之外的其它东西。
很明显,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状况。
在这种状况下谈论“修辞”的“效果”也没有意义,因为这时决定“效果”的,已不是“修辞”本身的好坏,而是非正常状态下的另外的非理性因素。
下面这个故事很能说明问题,据《魏书?
临清氏苻健传》载:
(苻)生耽于酒,无复昼夜。
其臣朝谒,漏满请见,生问曰:
“吾统天下已来,汝等何所闻乎?
”或对曰:
“圣明宰世,子育百姓,罚必有罪,赏必有功,天下唯歌太平,未闻有怨。
”生曰:
“汝媚我。
”引而斩之。
他日,又问。
或对曰:
“陛下刑罚微过。
”生曰:
“汝谤我也。
”亦杀之。
请看,同一个问题,不管对方怎样回答都要杀掉,在这样的暴徒面前谈论修辞的效果有何意义!
因此,我们说,讨论修辞的效果,应当考虑交际的环境(其中也包含交际的对象),但是这种环境应当是正常的环境,也就是修辞的效果与修辞的技艺高低成正比例关系的环境。
如果不是这种环境,而是像上述两例的非正常状态(技艺高妙的最终丢命,装傻出丑的最终逃生),这样得出的结论必然是:
还学什么文学修辞!
一窍不通的最好,连遇上这种文字纠葛的麻烦也不会有!
拿其它行当来说也是如此。
就说学医的人吧,他要管的就是提高看病的技术,他工作的效果好不好要看他的医术高不高。
如果某一天他碰上一群叛匪。
叛匪头目想拉他去做“军医”,先试一下他的本领。
虽然他的技术已十分高超,但他不想当叛匪,于是装傻故意闹了个大笑话,叛匪头目也就不要他了。
这时候有人说:
你看,医术不好效果反而好。
显而易见,这样的结论是没有意义的。
以上说的是在非正常状态下的问题。
就算在正常状态下,修辞的效果问题也依然是十分复杂的。
以下容笔者慢慢道来。
中国古代有一种有趣的现象:
如果哪位诗人写了一首得到众人喝彩的诗词,或者是某首诗词中有一两句特别精彩的句子,人们就会将这首诗词中的名句与他的某个称呼连在一起,给他安上一个别称,以表示对他的赞赏和钦佩。
例如,贺铸以“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词句博得“贺梅子”的雅称;张先善用“影”字,以“云破月来花弄影”、“无数杨花过无影”、“隔墙送过秋千影”等佳句被尊称为“张三影”;秦观写过一首《满庭芳》,因为其中的几句“山抹微云,天连衰草,画角声断谯门”令人叫绝,人们就给他安上一个“山抹微云学士”的雅号。
再如,北宋的宋祁写了一首《木兰花》词,其中有一句“红杏枝头春意闹”颇为出彩,于是人们就把他叫做“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宋曾任过尚书的官职),也叫“红杏尚书”。
我们不妨读读这首小词:
东城渐觉风光好,糓皱波纹迎客棹。
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斤轻一笑。
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这首词上阕写波微风轻、柳绿花红的初春景致,下阕抒发欢娱恨少、忧患苦多的人生感慨。
细品全诗,确是“红杏枝头春意闹”这句最具神韵,它用一个“闹”字,把体现在杏花盛开上的浓郁、炽热的春意写活了。
“红杏尚书”,宋祁受之无愧。
然而,也有人大不以为然。
清代的戏剧理论家李渔(号笠翁)就愤愤不平地说:
“……有蜚声千载上下而不服强项之笠翁者,‘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是也。
……若红杏之在枝头,忽然加一‘闹’字,此语殊难着解。
争斗有声之谓‘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予实未之见也。
‘闹’字可用,则‘吵’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予谓‘闹’字极粗极俗,且听不入耳,非但不可加于此句,并不当见之诗词。
”(见李渔《窥词管见》)
请看,李笠翁火气十足地声称,把宋祁称为“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最令他不服气。
理由是,争吵打斗发出嘈杂的声音,这才叫做“闹”,红杏怎么会来“闹”春呢?
我可从来没见过。
如果“闹”字可用,那么“吵”字、“斗”字、“打”字也都能用了。
他甚至宣判:
“闹”字极粗极俗,不但不能用在此句,而且要永远开除它进入诗词的资格。
看来,李夫子对“闹”字真是深恶痛绝。
但是,遗憾的是他错了。
他错在无意中把词语的概念意义和修辞意义混为一谈了。
所谓“概念意义”是指词语本身具有的意义,也就是可以从词典中查出来的意义。
例如,李渔所说的“争斗有声”这种意义就是“闹”的概念意义。
所谓“修辞意义”是指词语在某些特殊的语言环境中临时获得的意义,这种意义与它原来的意义(即概念意义)有联系,但已有所不同。
例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字,已经不能按照原来的解释理解为一般的“争斗有声”了,在这里,它已临时获得一种新的意义,这种意义既与原来的“闹”字有关,即有“喧腾”、“喧闹”的意思,但又与原来的“打闹”即“争斗有声”的意思不同,它已借助比拟的手法,用于渲染一种由枝头上盛开的杏花所表现出来的浓郁、炽热、欢腾、抢眼的盎然春意了。
因此,清末的词评家王国维正确地评论道:
“‘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
”(《人间词话》)可以说,在诗词创作中,借助前言后语所形成的特殊的语言环境,使某个词语出人意料地获得新的极富表现力的修辞意义,常常是一些名篇佳句取得成功的途径。
在这里,对“红杏枝头春意闹”这句诗的修辞效果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倒底谁是谁非呢?
当然,王国维的观点是对的,因为他正确地把握了修辞的规律;李渔则是错的,原因是他违背了修辞的规律而导致了误读。
类似的误读的例子在文学史上还有不少。
晚唐诗人杜牧有一首脍炙人口的七绝《江南春》,诗云: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诗中展示了一幅美丽的江南春画卷:
茫茫千里,莺声婉转,绿树红花,交相映衬;在水村山郭之中,诱人的酒旗在和熙的春风中招摇,南朝留下的数百座庙宇,有多少亭台楼阁都已掩隐在如梦似幻的烟雨之中!
多少年来,这首诗一直受到人们的赞赏而传诵不衰。
然而,也有人不以为然。
明代的杨慎在《升庵诗话》卷八中就直言批评道:
千里莺啼,谁人听得?
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
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
在杨慎看来,这里用上“千里”两字,简直是大错特错了:
什么“千里莺啼绿映红”!
千里之外的莺啼,谁人能听得到?
千里之外的绿映红,又有谁看得到?
于是杨慎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他认为,此诗中的“千里”是“十里”之误,只要把“千里”改为“十里”,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杨慎自以为改得好,别人却不买他的账。
清代的何文焕在《历代诗话考察》中反驳他:
余谓即作十里,亦未必听得着看得见。
题云《江南春》,江南方广千里,千里之中莺啼而绿映红焉。
水村山郭无处无酒旗,四百八十寺楼台多在烟雨中也。
此诗之意,意谓广不得专指一处,故总而命曰《江南春》,诗家善立题者也。
何文焕真是驳得好:
得了,就算按你杨慎说的,将“千里”改为“十里”吧,那么,十里之外的莺啼绿树红花,你又听得着看得见吗?
还是不行吧!
说实话,倘若要做到杨慎说的听得着看得见,大约还得改为“百丈”或者“十丈”什么的才行。
如果真是这样改了,那还是写诗吗?
那是在作听力和视力测试了!
杨慎的误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其一,杨慎不懂得诗歌的奥妙。
诗歌的创作和欣赏,都离不开丰富的想象。
关于这种想象,刘勰在他的《文心雕龙?
神思》中,有一段很精彩的描述:
古人云:
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谓也。
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吟诵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
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
杜牧在创作《江南春》的时候,正是借助刘勰所说的这种“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的想象,将整个江南的春天中最有代表性的几种景物凝聚在这首诗中,创造了一个鲜明而动人的意境。
杨慎不懂得诗歌的“神思”奥妙,以为写诗也只能描写自己听力和视力所达到的范围,当然就闹笑话了。
其二,从修辞学的角度看来,杨慎的错误出在他没有正确把握杜牧在《江南春》中的视点。
什么是视点?
王希杰先生在《汉语修辞学》中指出:
“视点,就是人们在观察事物、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在运用语言表达时所处的位置,立足点,出发点。
”人们在说话和写作时,有时视点是固定的,有时则是游移的。
譬如,朱熹的“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首诗的视点是固定的,它从一个角度写出了自己的所见所思;苏轼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的视点则是游移的,它先从不同的角度描写了庐山的观景,然后道出心中所悟。
显然,杜牧在写作《江南春》时,他的视点是游移的。
他凭借想象,让自己的视点在“春风又绿”的江南大地的上空尽情徜徉,于是“千里莺啼绿映红”的美景尽收眼中。
杨慎误会了杜牧的视点,所以提出了不适当的指责。
何文焕则正确地把握了杜牧的视点,知道此诗“意谓广不得专指一处”,因而也就正确地理解了这首诗。
上面的例子说明,有些时候,人们对同一对象的修辞效果的认识是有分歧的,其中的原因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在绝大多的情况下,人们的认识还是一致的。
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有些当年被看作妙品的东西,若干年后人们却认为不怎么样了,那是因为标准变了的缘故。
人们只能从彼时彼地的标准出发,以后的标准如何,只有神仙才会知道。
作为学习修辞的个人来说,只有加强学习,多读多思多练,才能不断提高阅读欣赏能力,不断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随着知识水平和鉴赏能力的提高,眼光也会越来越高,对作品修辞效果的判断也会越来越精当。
当然,如果不幸遇到像曹丕和葛荣那样的人,你又处在曹植和崔巨伦的境地,要想活命就不能指望修辞效果,而要依靠其它方面的本领了。
万一遇上苻生之辈,那就只有三个字:
死定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修辞 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