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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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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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点
一、申报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级必备条件
申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三)不存在以下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建设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建设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8.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9.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10.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11.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1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13.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14.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15.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16.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17.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1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2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2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
2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23.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2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25.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6.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27.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8.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29.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30.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的;
31.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32.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建设的;
33.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3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36.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37.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38.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39.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40.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4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
42.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43.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建设的;
44.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
45.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46.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47.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
48.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49.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50.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51.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
52.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53.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54.单回路供电的;
55.矿井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5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二、标准分值和权重设置
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的方法计算,各部分的标准分值设置和权重见表1。
表1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分权重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
1
责任落实
100
0.03
2
安全文化
100
0.02
3
风险管理
100
0.20
4
保障管理
100
0.10
5
生产系统运行控制
100
0.40
6
基础管理
100
0.10
7
监督检查
100
0.13
8
持续改进
100
0.02
三、总分计算方法
1.按照《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评标准》包含的各项内容进行打分。
2.第1、2、3、4、6、7、8每个部分所包含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本部分得分,第5部分安全系统运行控制包含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和地面设施7个要素,各要素满分设置为100分,各要素考核得分乘以该要素权重之和即为第5部分得分。
各部分权重见表2。
表2第五部分(生产系统运行控制)评分权重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
1
通风
100
0.24
2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00
0.16
3
采煤
100
0.13
4
掘进
100
0.13
5
机电
100
0.13
6
运输
100
0.12
7
调度和地面设施
100
0.09
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得分,采用式
(1)计算:
…………………………………
(1)
式中:
M——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得分;
Mi——责任落实、安全文化、风险管理、保障管理、生产系统运行控制、基础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改进8个部分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得分;
ai——责任落实、安全文化、风险管理、保障管理、生产系统运行控制、基础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改进8个部分的权重值。
四、各部分分值计算方法
(一)按《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评标准》对各部分内容进行评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二)缺项处理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
(2)进行折算:
…………………………………
(2)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设备、工艺,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并执行。
(三)通风分值计算方法
1.通风包含11个大项均为100分,以11个大项的最低分作为通风部分得分。
2.“局部通风”大项以所检查的各局部通风区域中最低分为该大项得分;“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为该大项得分;不涉及的大项,如突出防治或者瓦斯抽采等,该大项不考核。
(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分值计算方法
1.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5个部分均为100分设置。
2.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分考核得分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1)无冲击地压灾害,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矿井按式(3)计算:
…………………………(3)
(2)无冲击地压灾害,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按式(4)计算:
…………………………(4)
(3)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矿井按式(5)计算:
…………(5)
(4)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按式(6)计算:
……………(6)
式中:
A——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分考核得分;
J——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考核得分;
D——煤矿地质考核得分;
C——煤矿测量考核得分;
F1——煤矿防治水考核得分;
F2——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考核得分。
(五)采煤分值计算方法
1.采煤工作面评分。
水力采煤、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台阶式采煤、房柱式采煤、充填开采等本部分未涉及的工艺方法,其评分参照工艺相近或相似工作面的评分标准执行。
2.采煤部分评分。
按照所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的平均考核得分作为采煤部分得分,按式(7)进行计算:
………………………………(7)
式中:
A——煤矿采煤部分得分;
n——检查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Ai——检查的采煤工作面得分。
(六)掘进分值计算方法
按照所检查各掘进工作面的平均考核得分作为掘进部分得分,按式(8)进行计算:
……………………………(8)
式中:
A——煤矿掘进部分得分;
n——检查的掘进工作面个数;
Ai——检查的掘进工作面得分。
五、责任落实
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按照PDCA的原则全面运行,持续改进体系,始终保持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各单位按规定适时识别、收集、更新适合本单位(或本部门)相关活动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简称法定要求),有文本或电子文档,并建立清单;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守的法定要求,应直接依从或者转换成为内部制度或标准等,并严格执行。
3、每年对法定要求执行等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改进存在的不足。
4、目标指标应分级设定,尽可能量化(可测量),并承接上级下达的目标和指标,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单位分解的目标指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
5、按月对目标、指标和工作计划等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6、每年对目标、指标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回顾。
7、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管板块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的要求,建立健全与体系要求相结合、职责清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8、各职能部门(或单位)根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关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建立健全矿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分管业务内的体系建设运行的工作机制;有牵头负责体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的管理部门。
10、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和PDCA闭环管理要求,将体系各要素进行职能分配,相关人员或部门(单位)清楚自己的职责、管控的要素,并按要求严格落实。
11、实行煤矿安全管理区域化,确保每个区域安全管理责任清晰、落实到位。
12、实行设备包机责任制,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管到位
13、制定高风险作业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制度,确定本单位高风险作业具体名目,明确每项高风险作业须到岗到位的领导干部等,并落实
六、安全文化
1、围绕“力争零死亡、追求零伤害”的安全生产总体奋斗目标,遵循“一切风险皆可控制,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煤矿生产过程中可以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就是事故”等安全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丰富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理念。
2、以“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价值创造”为核心,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价值观。
3、结合实际,制定包括组织文化、决策文化、行为文化、亲情文化、业余文化等为核心的安全文化建设5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4、行为文化:
以“安全、清洁、优质、低成本、高效率”为准则,规范员工行为。
5、亲情文化:
以“生命为本、健康为本、幸福为本”的“人本管理”为原则,培育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育人、以情塑人、团结有爱、互帮互助的亲情文化
6、业余文化:
关心员工业余生活,丰富业务文化活动,培育员工爱岗敬业、爱企如家的良好品德
7、通过有效手段提升领导干部“战略思维、学习、团队协作、依法治企、履职、创新”等六种能力,发挥好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惩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七、风险管理
1、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或程序),明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管理与实施职责、流程、范围与方法、风险分级管控及控制效果评价要求。
2、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人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辨识评估等相关知识培训,领导干部和员工掌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
3、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所有活动、人员、设备和场所;从地理区域上应覆盖到本单位管辖地面和井下全部区域,以及承包商占用的场所和区域;从行政职责上应覆盖到本单位内和派出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场所。
4、班前会或作业前,区队(班组)应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分管区域内系统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6、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危险源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危险源辨识。
7、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8、每月由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至少进行一次系统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按照“PDCA”闭环管理要求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并将辨识结果纳入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9、岗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应与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相结合;员工能够按照岗位作业流程辨识出其岗位相关的危害因素及风险,知道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10、"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符合: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11、"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符合: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2、"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大型设备安装与检修,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变更作业等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符合: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13、"本矿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事件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本公司(或集团)内部发生伤亡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并符合:
(1)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14、"制定风险控制的管控标准和管控措施基本要求:
(1)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等要求;
(2)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每年对其有效性至少进行1次全面评审修订(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订);(3)控制标准与控制措施应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下发执行"。
15、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对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16、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1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17、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1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18、作业许可:
(1)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制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明确作业许可的目录清单、审批、实施、检查等管理要求;
(2)实施作业许可前应先申请批准,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控制措施,并建立审批登记记录;
(3)许可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控制措施,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作业流程和控制措施等,并加强作业过程监督监护管理
19、变更管理:
(1)制定变更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部门,确定变更管理的流程、范围、类型、职责等;
(2)变更作业前,应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变更作业后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标准和措施,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按规定进行审批,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学习后实施;(3)对每次变更作业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护、检查等,保证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0、采取适宜方法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监测。
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对风险进行预警;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1、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八、保障管理
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单位全面预算管理。
2、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统一领导安全管理及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职责明确,成员构成合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人员和职责等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进行调整。
3、按期召开安委会,内容应至少包含:
(1)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向与措施;
(2)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评估其完成情况;(3)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定控制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计划与措施;(4)监督安全生产风险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议有关考核意见。
4、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应至少包含:
(1)回顾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对影响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风险进行分析;
(2)协调布置月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3)制定控制措施并落实。
5、会议应形成纪要,并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
6、制度规定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相关要求。
7、每年至少对制度或程序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1次评审。
8、建立文件制度起草、审批、标识、发放、宣贯、执行、保存、修订、作废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9、建立记录的设置、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10、建立内部信息沟通管理制度,明确沟通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和职责。
沟通的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
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管理标准和要求、本单位标准制度、有关安全生产及事故(事件)信息、确定的重大事项、应急程序及设施、纪要、简报、简讯、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等。
11、建立外部信息沟通管理制度,明确外部信息管理机构、职责、渠道、信息收集(接收)、处置、报送、反馈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12、建立应急救援工作日常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有固定的应急救援指挥场所。
13、建立健全以下应急管理制度:
(1)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2)应急值守制度;(3)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4)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5)应急预案管理制度;(6)应急演练制度;(7)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8)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9)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10)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4、应急保障:
(1)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或设施,建立台账,按规定储存、维护、保养、更新、定期检查等;
(2)有可靠的信息通讯和传递系统,保持最新的内部和外部应急响应通讯录;(3)配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急救协议;(4)建立覆盖本煤矿所有专项应急预案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库。
15、按规定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设施;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
16、井下设置应急广播系统,井下人员能够清晰听到应急指令。
17、按规定配置足量的自救器,入井人员随身携带;矿井避灾路线上按需求设置自救器补给站。
18、明确授予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
19、应急指挥中心备有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
20、煤矿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煤矿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组建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兼职救护队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相关规定配备器材和装备,器材和装备完好,定期接受专职矿山救护队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按照计划实施应急施救训练和演练。
2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修订;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结果。
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及时发放。
22、按照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相关内容,针对重点工作场所、重点岗位的风险特点制定应急处置卡。
23、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时限、程序完成应急预案上报并进行告知性备案。
24、煤矿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上报事故信息。
25、有应急演练规划、年度计划和演练工作方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按规定3年内完成所有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及演练、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由矿长组织;记录详实完整,并进行评估、总结。
26、应急资料归档保存,连续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7、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巡查、检查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
28、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每年举行1次综合消防演习。
29、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消防器材放置处有标志牌,标志牌有反光功能,放置位置不得它用;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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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 风险 管理体系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