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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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绍兴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总目标,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着力推进“森林绍兴”建设,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按照现代林业和森林浙江建设要求,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促进林业转型升级、繁荣森林文化为核心,使绍兴林业进入全新的战略转型期和发展关键期,力争在全市初步建成资源富裕的森林生态体系、结构合理的森林产业体系和内涵丰富的森林文化体系,满足绍兴市建设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森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的需求,初步实现林业现代化。
具体目标
――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平原绿化面积15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以上,城市(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其中绍兴市区达到38.5%以上,活立木蓄积量从现有的1275万立方米增加到1620万立方米。
――建设重点生态公益林250万亩,发展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100万亩,森林年吸收二氧化碳达到368万吨以上。
――花卉苗木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新发展珍贵树种基地10万亩,建成120个以上现代林业园区,其中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70个以上。
――市区及各县(市)力争建成森林城市,同时创建森林城镇50个,森林村庄300个。
――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超260亿元,其中一产110亿元,二产100亿元,三产50亿元,林业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8%以上。
――建设生物防火林带300公里,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2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0%以上。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统筹发展的原则。
(2)可持续发展、保护利用并重的原则。
(3)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4)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
(5)科技先行、依法治林的原则。
(6)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
(7)创新机制、整体协调的原则。
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3年)
(3)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04年)
(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0年6月)
(5)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林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2006年)
(6)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的意见》(浙省委〔2010〕8号)
(7)《浙江省林业“十二五”规划》(计论稿,2010年10月)
(8)《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命名办法、主要评价标准和核查办法(浙森执》〔2009〕5号)
(9)《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建设方案编制提纲和建设标准》(浙林造〔2010〕53号)
(10)《浙江省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示范基地申报办法(试行)》浙林护〔2009〕108号
(11)《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委[2010]7号)
(12)《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绍兴市人民政府,2011年3月)
(13)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绍市委发〔2010〕30号)
(1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业的意见》(绍政发〔2009〕44号)
(15)《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机制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0〕47号)
(16)《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珍贵树种的意见》(绍政办发〔2010〕53号)
(17)《绍兴市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小区(湿地)和林业观光园认定办法》(绍市林〔2009〕40号)
(18)《绍兴市森林休闲旅游特色乡镇、特色村评选办法(试行)》(绍市林〔2009〕39号)
(19)《绍兴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实施办法》(绍市绿委〔2010〕2号)
(20)《2010年“森林绍兴”建设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绍市林[2010]26号)
(21)《绍兴市森林资源状况公告》(绍兴市林业局,2009年)
(22)《绍兴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2010年
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空间布局
通过“十二五”建设,绍兴市林业将形成“三网、四屏、六团”的森林生态网络、“一带、一湖、二江、七路、十八库”的生态公益林分布格局和“一产竹笋干果苗木特色明显、二产竹木加工香榧炒制园林工程多头并进、三产森林休闲旅游方兴未艾”的产业发展格局和态势。
在森林生态网络中,“三网、四屏、六团”的含义是:
----三网:
指林网、水网和路网,其中林网包括杭州湾沿海基干林带、虞绍平原农田防护林带、山地丘陵防护林带等;水网包括浙东运河水生态恢复带、浦阳江水生态恢复带、曹娥江水生态恢复带等;路网包括杭绍甬高速生态林带、杭甬高速生态林带、杭金衢高速生态林带、萧山通道生态林带、杭甬铁路生态林带、萧甬铁路生态林带、诸绍高速生态林带、诸永高速生态林带、杭州湾绍兴通道生态林带、上三高速生态林带等。
----四屏:
指会稽山自然生态保护区、四明山自然生态保护区、天姥山自然生态保护区、龙门山自然生态保护区,但恰似四道天然屏障,将整个绍兴市纳入绿色怀抱。
----六团:
指以绍兴市城区为中心,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5个县(市)围绕周围的城市森林组团。
在生态公益林分布格局中,“一带、一湖、二江、七路、十八库”的含义是:
----一带:
指环杭州湾南岸的国家重点公益林――沿海基干林带。
----一湖:
指为保护著名鉴湖水系而规划建设的省重点公益林。
----二江:
指为保护绍兴母亲河――曹娥江、浦阳江(二江均包括上游、源头)而规划建设的省重点公益林。
----七路:
指为保护绍兴市内较重要的七条铁路、高速公路、国道(104国道、上三高速、杭金衢高速、甬金高速、诸永高速、浙赣铁路、肖甬铁路)而规划建设的省重点公益林。
----十八库:
指为保护绍兴市已建成十七座大中型水库(汤浦水库、长诏水库、南山水库、陈蔡水库、石壁水库、五泄水库、安华水库等)和正在建设的新昌钦寸水库,而规划建设的省重点生态公益林。
在产业格局中,“一产竹笋干果苗木特色明显、二产竹木加工香榧炒制园林工程多头并进、三产森林休闲旅游方兴未艾”的含义是:
----一产竹笋干果苗木特色明显:
指绍兴市的特色优势产业――竹笋产业、干鲜果产业和苗木产业,即绍兴县的竹笋、香榧和苗木产业,诸暨市的香榧、竹笋和板栗产业,上虞市的杨梅、板栗和狝猴桃产业,嵊州市的竹笋、香榧和苗木产业,新昌县的竹笋、油茶和杨桐产业,构成了绍兴市林业一产的结构布局。
----二产竹木加工香榧炒制园林工程多头并进:
是指绍兴市林业二产中有代表性优势行业布局和态势。
如以诸暨市光裕竹业有限公司、新昌县福大竹木有限公司等为主的竹子加工企业,以浙江富得利木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彬彬木业有限公司等为主的复合地块加工企业,以浙江千百功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绍兴县林龙家私有限公司等为主的家具加工企业,以浙江冠军食品有限公司、嵊州市山森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县山娃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为主的香榧炒制企业,以浙江省三叶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百年桂花园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常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为主的园林绿化企业,以加工出口杨桐、柃木为主的浙江丰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工山茶油为主的绍兴北云山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和烧制竹炭的诸暨市顺满红竹炭制品厂等等企业多头并进,强劲发展。
----三产森林休闲旅游方兴未艾:
指绍兴林业三产的森林旅游点遍布绍兴全境、快速发展,方兴未艾。
南有穿岩十九峰风景名胜区、天姥山省级森林公园、沃洲湖风景名胜区、嵊州百丈飞瀑、大佛寺风景名胜区,北有镜湖国家湿地公园、鉴湖柯岩大香林景区,东有凤鸣山森林公园、曹娥江风景名胜区,西有诸暨五泄国家森林公园、诸暨香榧国家森林公园、东白山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区,中有兰亭国家森林公园、绍兴千年香榧省级森林公园、会稽山度假区森林公园,还有60余个林业观光园。
功能分区
整个绍兴市为南部高北部低,根据地形地貌、自然条件、现有林业产业基础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大体上可把绍兴市划分为四个林业建设区:
滨海林业建设区、平原林业建设区、低山缓坡林业建设区、高山陡坡林业建设区。
(1)滨海林业建设区
区域范围及概况。
本区位于绍兴市北部,杭州湾南岸,曹娥江下游沿岸。
包括上虞市、绍兴县解放以来围垦的全部土地面积,现为滨海新城的大部分,土地总面积4.4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5.33%,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0.2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0.4%。
本区域属淤涨型滩涂,由于解放以后才围成,因此土壤含盐量较高,碱性强。
地势平坦,人工水系纵横交错,海拔2-5米左右,为低密度开敞区域,绿地形态以沿海防护林带为主,包括环杭州湾南岸的基干林带、沿曹娥江下游两岸(部分)的生态景观林带以及依托道路和河渠形成的林网。
林业建设方向。
该地区林业发展要以沿海防护林建设为主,突出北部环海、沿江地区生态治理特色,对这类地区中的江滩地、湖滩地、湖泊、河流的下游地区以及道路沿线,要突出抓好环杭州湾南岸的景观带、曹娥江滨江湿地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注意发展沿海防护林、特用林、用材防护兼用林和农田林网建设,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围绕滨海新城建设新区生态林业,促进生态与产业的协调发展。
平原林业建设区
区域范围及概况。
本区位于绍兴市北部、中部,土地总面积为18.5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2.41%,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3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9%,主要包括绍兴县、越城区、上虞市等除海涂以外的虞绍平原和诸暨盆地、新嵊盆地、三界—章镇盆地三大盆地,坡度一般5℃以下。
本区域除零星火成岩残丘外,皆为冲积、淤积、海积而成。
地势平坦,海拔2~50米。
河流纵横,湖泊星散,农田被切割成大小渡田,有“水乡泽国”之称。
靠近古海塘北部狭长地带,地势低平,河流较少,水面狭窄,为向滨海滩涂过渡地带。
诸暨盆地、新嵊盆地、三界—章镇盆地三大盆地主要以稻苗、苗圃、桑园、蔬菜地、果园及城市组成,构成的绿色空间以其周围的农田林网,成片果园、桑园、苗圃,城市内公园、工厂绿化、小区绿化等组成。
林业建设方向。
该地区林业发展要以生态建设为主,突出城市林业建设。
在生态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主城区城市绿色屏障、生态公益林、生态景观林、农田经济林和农田林网建设。
积极开展“四旁”绿化,大力发展平原林业。
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木竹加工、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基地,积极发展优质梨和林产品市场,努力构建良好的城市林业体系。
(3)低山缓坡林业建设区
区域范围及概况。
本区位于绍兴市区南部,土地总面积为38.0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6.03%,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5.6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54.2%,主要包括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和上虞、绍兴、越城的部分区域。
本区域内群山连绵,地貌类型复杂,为丘间谷地、低丘、高丘和低山缓坡四类,坡度一般5-25℃,海拔高度50-500米。
该区是生态环境建设核心地带,又是林业主导产业发展重要地带,承担发展林业产业和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功能。
林业建设方向。
该地区林业发展以产业建设为主,同时兼顾生态建设。
在产业发展方面,要重点发展香榧、杨梅、油茶、狝猴桃、板栗、青梅等森林食品基地、花卉基地和竹笋基地,注重森林旅游产业发展。
该区域毛竹资源丰富,是木竹加工企业的集中分布区域。
在生态建设方面,加强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园、林业观光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森林蓄水保土能力。
同时,通过人工造林和低产林改造,积极发展经济林、竹林、工业原料林、定向培育大径级珍贵阔叶材。
此区域重点做好森林食品基地、毛竹基地、竹深加工基地建设工作,形成森林食品产业带与木竹加工产业带。
(4)高山陡坡林业建设区
区域范围及概况。
本区位于绍兴市南部,土地总面积为21.66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6.23%,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19.1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0.5%,主要包括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的部分区域和绍兴、上虞的局部区域。
本区域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地貌类型复杂,还可分成高山、陡坡二类,坡度一般25℃以上,海拔高度500米以上。
该区是生态环境建设核心地带,承担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功能。
林业建设方向。
该地区林业发展以生态建设为主,除少量地区可适当发展香榧、竹笋外,原则上应禁止开发。
在生态建设方面,加强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园、高山湿地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森林蓄水保土能力。
产业方面可加强森林休闲旅游开发。
十大重点建设工程
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重点工程一:
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建设工程
(1)建设目标
力争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市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其中绍兴市区达到38.5%以上,市区2011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2015年力争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各县(市)力争建成森林城市,同时创建森林城镇50个,森林村庄300个。
建成以林木为主体,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生态功能较强的森林城市(城镇、村庄)生态体系。
(2)建设内容
森林城市(城镇):
继续巩固园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城镇)的生态功能和环境承载力。
各城市要建设一批以高大乔木为主的大型城市片林、环城林带和组团(区块)之间隔离带,增加名贵珍贵树种种植范围和面积,对现有以草坪、灌木为主的绿地,实施乔木增绿、提档升级,对现有城市森林要开展阔叶化、彩叶化、珍贵化、景观化、(树种)多样化、(林相)复层化改造,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构建各具特色、功能健全的城市(城镇)森林生态体系,同时注重对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最终形成自我支撑、自我调节、自我滋养的生态型绿色城市。
从2011年到2013年,在绍兴中心城区规划栽植1.2万棵胸径20cm以上的大树,并重点在廊桥绿地、南门公园、舍子桥绿地、人民路解放路口、中兴路宋梅桥头和城市广场等重要节点种植胸径50cm以上特大香樟及胸径90~110cm的巨型香樟,起到“画龙点睛”作用。
森林村庄:
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大力发展村庄森林,改造提升现有村庄绿化水平,推动村庄绿化向森林提升、向生态转型、向自然发展,把村庄建在森林里。
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绿化力度,通过建千米林荫道、种千棵“子孙树”(经济树种)、造3000平方米森林生态小公园,逐步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平原农田防护林的村庄森林格局。
全市范围内实施“千村绿化提升工程”,每年对200个村庄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到2015年,完成1000个村庄的绿化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
重点工程二:
平原绿化建设工程
(1)建设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平原绿化造林15万亩,其中2011年完成3万亩。
到2015年,全市新建改建各类林带1000公里以上,全市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从现有的15%提高到18%以上,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建设内容
防护林建设工程:
加强(上)虞绍(兴)沿海地区防护林建设,到2012年,沿海基干林带实现合拢,其中大陆海岸线宽度50米以上,内陆河口宽度20米以上。
2012年后向内陆纵深推进,到2015年基本建成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功能强大的沿海防护林体系。
水系林网建设工程:
要扎实推进海塘、河流、水库等水系的生态景观林建设。
在滨海新城营造防护林100公里以上,形成沿海绿色生态屏障。
加快曹娥江、浦阳江、大运河、浙东古运河、鉴湖水域等主要水系沿岸的生态景观林建设。
加强汤浦水库、陈蔡水库、南山水库、长诏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四周及源头的生态景观林建设,增强涵养水源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河道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
通道林网建设工程:
按照道路林荫化要求,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建设一定宽度的绿色景观林带,国省县道、乡村公路两侧要形成绿化带或行道树。
加强沿海平原地区防护林建设,营造平原通道林带500公里以上,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
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按照良种化、立体化、网络化、高效化的要求,使227.1万亩农田全部实现林网化,并要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营造农田林网,全市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重点工程三:
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1)建设目标
至2015年,全市山地重点生态公益林新增50万亩,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比重从现有的45%提高到65%。
建设沿海防护林461.4公里、16860.7公顷,其中沿海基干林带38公里、505公顷,平原农区和城镇防护林带林网423.4公里、305.7公顷,丘陵山地防护林16050公顷。
全市山地森林资源结构和树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显著增强,抵御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较为完善的山地森林生态体系和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高效益、科学配置的生态防护林体系。
(2)建设内容
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逐步把主要江河上游、重点水库四周、交通干线两侧和城镇周边地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公益林建设范围,在现有200万亩的基础上扩面50万亩以上。
加快对针叶林的阔叶化、彩色化、多样化改造,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大力推广各类优良阔叶树种和彩色树种,调整林种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优化森林景观,提高森林固碳能力。
探索建立“谁得益、谁补偿”的林业生态补偿机制。
拓宽基干林带,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加强滨海新城沿江区域景观林建设,形成由沿海基干林带、滨海新城景观林带、平原农区与城镇防护林网、山地丘陵防护林四个防护层次构成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重点工程四: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建设目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和管理体系,搞好生物资源调查,开展濒危动植物抢救性保护,防止入侵物种造成的生态破坏,申报和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和乡土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建立一个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保护小区、湿地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确保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等有保护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2)建设内容
自然保护区:
加大会稽山、龙门山、四明山、天姥山、杭州湾钱塘江口南岸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投入,加强松材线虫防治工程建设,开展保护区的生态功能监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研究,提高保护区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设施和防护装备,防止发生严重的森林火灾;为制止偷猎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在保护区建立相应的执法机构,并加强公安装备和交通工具等设施建设。
在天然林集中分布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珍稀物种集中分布区域和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区域,开展鹭鸟、鹰科鸟类、骘鸟、蛇类的保护拯救,恢复和扩大种群。
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数量在8个以上,使全市范围内自然保护网络功能齐全、布局合理。
湿地保护:
根据《绍兴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近期目标,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4处,新建市级湿地公园2处、县级湿地公园1处,基本形成湿地自然保护体系,建立湿地管理协调体系,初步建立湿地的调查与监测、科研与技术支撑、信息网络、宣传教育体系,使全市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控制,全市主要河流、蓄水区水环境质量达到水(质)功能区的要求,突出的湿地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并将全市划分为3个湿地功能区,即北部河口平原湿地区、东南部中低山盆地湿地区、西南部山地丘陵河谷湿地区进行保护和开发。
野生动植物保护:
强化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现状调查摸底,建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监测体系,掌握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变化动态,组织实施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规范,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森林产业体系建设
重点工程五:
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程
(1)建设目标
花卉苗木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进一步丰富、优化品种结构,培育适销对路产品,促进健康稳步发展。
建设省、市级现代花卉苗木示范区(现代花卉苗木精品园)10个,核心区亩均年产值5000元以上;建设省、市级现代杨桐、红豆杉等示范区(现代杨桐、红豆杉等精品园)5个,新发展珍贵树种基地10万亩,通过四旁植树种植珍贵树种60万株。
(2)建设内容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树立品牌为重点的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花卉苗木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依托绍兴市花卉产业优势,加快苗木花卉信息、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开发绍兴市楠木、红豆杉、香榧等珍贵树种,进一步增强林业增效的后劲。
重视和加强优良野生观赏植物品种的引种、育种和开发利用,促使花卉、盆景和林木种苗品种多样化。
重点工程六:
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工程
(1)建设目标
建成120个以上现代林业园区,其中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70个以上,市级现代林业园区50个以上。
到2015年,现代毛竹示范区的核心区亩均年产值2500元以上、雷竹亩均年产值8000元以上、香榧亩均年产值8000元以上。
形成各具特色的竹林、经济林基地,以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绿色林产品的有效供给,达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目的。
(2)建设内容
通过现代技术改良品种,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无公害生产,加强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监测,着力打造精品名牌,确保产品安全。
要大力推广长短结合、立体栽培等复合经营模式,通过套种森林蔬菜、中药材等“短、平、快”的经济作物,发展林下经济,切实提高林地利用率、产出率和林业综合生产能力。
对全市120万亩竹林,按照材用林、笋用林和笋竹两用林的不同要求实施技术改造并分类经营。
重点加大竹林集约经营力度,建立现代高效生态毛竹基地和雷竹基地,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林道1000公里以上。
大力推广应用经济适用型的山地喷滴灌、温室大棚、冷藏保鲜、竹笋覆盖、无土栽培等高效栽培模式和综合配套技术,改善林业生产条件。
要加快林业现代园区生产规模化、栽培设施化、技术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营销专业化的“六个化”建设。
重点工程七:
林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工程
(1)建设目标
培育壮大绍兴竹木制品制造业,全面推进竹木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打造诸暨竹胶板制造业基地、新昌竹制品制造业基地。
到2015年林产品加工行业年总产值到260亿元,年产值超亿元的加工企业超15家。
(2)建设内容
鼓励林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开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扩大地板、人造板、家具、工艺品、日用品等竹木制品生产和香榧、板栗、鲜笋等食用林产品加工,拉长林业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
全市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新增50家以上。
加强林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发展林产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组织开展林产品推介活动,打响林产品品牌。
重点工程八:
森林旅游提升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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