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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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完善公司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激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合同制员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薪酬管理依法、合规原则
本办法在国家和××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电力工程事业部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实施员工薪酬管理。
(二)坚持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
公司确定的薪酬水平应考虑企业的实际支付能力,薪酬水平必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挂钩,建立灵活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薪酬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上下浮动。
(三)坚持薪酬与岗位价值相统一的原则
按照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需要知识能力的高低,以及工作性质要求的不同,薪酬体现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
(四)坚持薪酬与绩效管理统一的原则
各单位(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在薪酬中体现,按劳分配,与绩效相结合,增强薪酬的激励作用。
(五)坚持薪酬宏观调控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集团下达的工资总额预控计划,做好公司和二级单位工资总额的预算、分配和分级分类管控。
(六)坚持薪酬的“两个低于”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收入增长应在同时低于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增长的前提下适度增长。
(七)坚持薪酬体现市场竞争性原则
公司薪酬分配向技术含量高、能力强、贡献大、紧缺性关键岗位员工倾斜,保持一定的市场吸引力。
三、工资总额管理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个年度内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薪酬分配应严格控制在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范围内,公司将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范围,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范各二级单位工资总额管控。
四、薪酬分配形式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岗位员工执行多元化的薪酬分配制度。
公司执行的薪酬制度有:
年薪制、谈判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
(一)年薪制
年薪制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它经公司研究实行年薪制的岗位。
年薪由预付基本薪金、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奖两部分组成。
(二)谈判工资制
谈判工资制是一种灵活反映企业经营效益和劳务市场供求状况,对员工工资收入实行保密的一种工资制度。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特殊高端人才,工资标准实行一人一议,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市场标准提出初步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计件工资制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实行班组承包管理的员工。
计件工资制薪酬结构包含四部分:
岗位薪点工资、年功工资、超额计件工资、津补贴。
岗位薪点工资、年功工资和津补贴的标准与规定,与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标准一致。
超额计件工资指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队或班组以经济承包责任成本核算为依据,取得的承包纯利润扣除岗位薪点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加班费、企业各种计提费用等后的剩余部分,其月度超额计件工资不得超过所在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当月平均绩效工资的3倍。
具体分配细则经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研究后确定,发放依据留存备查。
(四)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员工竞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岗级,以企业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总额,以员工的业绩表现为主要依据支付工资报酬的薪酬制度,适用于执行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以外的所有合同制员工,是公司薪酬分配的主要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结构包含:
岗位薪点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及津补贴四个部分。
具体如下:
薪点工资体现岗位价值差异,绩效工资体现贡献价值大小,年功工资体现劳动累计价值,各种津补贴体现国家和公司政策导向。
岗位绩效工资结构表
工资项名称
工资项标准
备注
岗位薪点工资
岗位薪点数×基本薪点值
见岗位薪点表
绩效工资
详见公司《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年功工资
详见年功工资标准
×××人资〔2011〕14号
津
补贴
职称津贴
详见津贴标准表
×××劳〔2005〕6号
技师津贴
详见津贴标准表
×××劳〔2005〕6号
执业资格津贴
详见津贴标准表
×××人资〔2013〕1号×××人资〔2013〕23号
施工津贴
详见《施工津贴调整通知》
×××人资〔2013〕29号
技术经营津贴
详见津贴标准表
住房补贴
详见津贴标准表
×××人资〔2009〕1号
其它津补贴
高温补贴等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专家津贴
详见公司《专家人才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
(一)岗位薪点工资
1.岗位管理
各单位(部门)岗位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报批制。
根据《规范公司二级单位职系与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各单位(部门)进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归级,规范确定每个岗位的级别、工作职责、任职资格,编制本单位定编定岗方案,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员工通过竞聘上岗确定岗位和岗级。
2.岗位薪点数
薪点是计算薪酬的基本单位,不同的岗位对应不同的薪点数,同一个岗位下有若干级别的薪点数,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逐级晋升。
具体标准见附件1《岗位薪点表》,公司薪点表共分14岗(5至18),每个岗级包含11个薪点级别(从1至11)。
3.薪点值
薪点值以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基础,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变化,薪点值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经济效益,结合集团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进行综合测定。
今年的薪点值确定为1,以后年份随公司效益增减可进行上下调整。
岗位薪点工资=岗位薪点数×当年薪点值
4.岗位薪点工资切换
第一次切换以员工现岗级为依据,以现有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为基础,按照就近就高的原则对应套入《岗位薪点表》中同岗级的薪点数,作为岗位薪点工资制开始实施的起始标准。
第一次切换的薪点数是后续定级归档的起点,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5.薪点调整
(1)岗位薪点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岗变薪变原则。
员工岗位调整时,调整的下月执行新岗级标准,因支援或借调临时改变岗位的员工,执行原岗位薪点标准。
(2)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后,岗位薪点执行逐级晋升制,岗位及薪点等级除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一律不能越级晋升。
(3)公司每年7月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统一进行薪点调整。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薪点调整条件组织综合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调整员工薪点等级。
(4)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升岗的,其岗位薪点数按就近就高原则,对应套入《岗位薪点表》中新岗位对应点数。
如某员工岗级由8岗升为9岗,其原岗位薪点数为8岗6档,即1970点,调整为9岗后,其岗位薪点数就近就高相应调整为9岗6档,即2060点;降岗的,其岗位薪点数按就近就低原则,对应套入新岗位对应点数,如某员工岗级由9岗降为8岗,原岗位薪点数为9岗3档,即1760点,降为8岗后,其岗位薪点数就近就低相应调整为8岗3档,即1670点。
6.薪点调整条件及要求
(1)组织机构
公司分层级建立薪点工资调整考评审核机构,由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机关部室综合考评小组、二级单位综合考评小组组成。
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的薪点工资、技术经营津贴调整建议,提出审核意见。
薪酬监督委员会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职领导担任,组员由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和监察审计部主任组成。
薪酬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薪酬分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负责各单位(部门)薪点工资、技术经营津贴调整建议人员的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审核等工作。
二级单位综合考评小组负责本单位员工薪点工资、技术经营津贴调整的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工作。
综合考评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由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中一般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职工代表不少于2人。
机关部室综合考评小组负责公司机关员工薪点工资、技术经营津贴调整的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工作,由在公司本部的公司副职领导,总经理助理和副总师组成。
(2)薪点工资上调
员工薪点工资上调实行个人申报、单位(部门)推荐、资格初审、综合考评、逐级审核的综合评审机制。
对照薪点工资上调“基本条件”,本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资格初审合格,并经综合评价考核,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合同制在岗员工,作为薪点工资上调的建议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对公司忠诚;
②综合素质能够满足岗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
③具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管理目标的综合能力,在现岗位上取得了优良的工作业绩;
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良好;
⑤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⑦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综合条件
综合条件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三个方面,由本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成员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3)加分条件
①考评年度内,员工获得相关科技创新成果。
包括:
QC小组成果,工艺流程改进成果,技术创新,新技术运用,发明专利,施工工法编制等。
②考评年度内,员工在集团公司级及以上技术、技能、专业管理比赛中获奖。
③考评年度内,员工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管理)论文。
④经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同意的其它加分项目。
QC成果
专业论文
科技创新
获奖
主要
负责
主要参与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主要负责
主要参与
集团公司级及以上
项目编号
1A
1B
2A
2B
3A
3B
4A
一等奖
8
6
6
3
10
6
10
二等奖
6
4
8
三等奖
4
2
6
注:
QC成果指省部级QC成果发布一、二、三等奖,加分对象以成果发布时姓名排列前三位的为准;专业论文指在集团公司级及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加分对象以文章发表时姓名排列前两位的为准;其它科技创新项目中,有荣誉证书或文件通知的,加分对象以证书或通知中的人员为准,没有荣誉证书或文件通知的,按项目贡献大小,选取排名前两位的人员进行加分。
(3)薪点工资上调程序
1)形成初步建议名单
每年6月,各单位(部门)采取员工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方式形成年度薪点工资上调初步名单,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填写薪点工资上调申报表(附件2),并收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
各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对照“基本条件”,对本单位(部门)薪点工资上调初步名单进行考察,填写资格初审无记名投票表(附件3),“同意调整”得票数过半的员工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综合考评阶段。
3)综合考评
各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员工进行综合考评(附件4)。
以综合考评小组成员考核分的平均数作为各员工的最终考核得分,各单位(部门)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汇总,并依次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良好,7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员工作为本单位薪点上调的建议人选,但优秀等级员工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总数的15%,机关部室薪点上调建议人数不得超过机关员工总数的20%。
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拟调薪人员建议名单、调薪申报表(附件2)、资格初审投票表(附件3)、综合考评评分表(附件4)、综合考评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部门)建议名单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后,报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审核。
5)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审核
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对拟调整建议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合理性、程序性审核,形成最终建议名单。
6)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薪点工资调整建议名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人力资源部下达调薪批复。
(4)薪点工资下调
1)公司机关和各二级单位薪点工资下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本单位上调人数比例的30%。
机关部室推荐薪点上调名单时,同时提出薪点下调人员建议名单。
2)各二级单位综合考评小组参照薪点工资上调“基本条件”,重点结合工作态度、思想素质、工作中渎职失职情况、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评价因素,无记名提出薪点下调初步名单。
3)各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填写无记名投票表(附件3),“同意调整”得票数过半的员工确定为本单位薪点工资下调建议人选。
4)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复核无异议后,将最终建议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5)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薪酬监督委员会审批执行。
6)薪点实行逐级下调。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按照《××××总公司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按照公司《关于调整年功工资的通知》×××人资〔2011〕1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四)津补贴
津补贴主要包括职称津贴、技师津贴、执业资格津贴、施工津贴、技术经营津贴、住房补贴、专家津贴等。
1.职称津贴
职称津贴,用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发放标准:
职称等级
津贴标准
正高级
400
副高级
300
中级
200
初级
150
职称聘任期补贴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2.技师津贴
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的人员。
发放标准:
技能等级
津贴标准
高级技师
300
技师
200
技师聘任期补贴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班长聘任期补贴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3.执业资格津贴
对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公司注册使用的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津贴,具体条件及发放标准按照公司《员工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人资〔2013〕1号)相关规定执行。
4.施工津贴
施工津贴重点向作业环境艰苦的工程一线员工倾斜,按照公司《关于调整施工津贴的通知》(×××人资〔2013〕29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住房补贴
为吸引高素质优秀人才,体现公司对青年员工的人文关怀,对新招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前三年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
6.其它津补贴
公司依据国家或××市政府相关政策及文件规定,统一实施各种福利津补贴,如清凉饮料费、取暖费、高温补贴等。
7.专家津贴
按照公司“专家治司、专家治理”的人才兴司战略,对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岗位高精尖人才特别制定的考评激励机制。
专家津贴按照《××××总公司专家人才聘任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技术经营津贴
为适应市场竞争,激励核心骨干人才建功立业,公司对从事工程技术、质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预结算人员(含合同与分包管理人员,从事工程分发包结算、审计的预结算人员)实行技术经营津贴。
机关部室副主任及以上岗位人员,二级单位主任助理、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岗位人员除外。
(1)津贴标准
经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月享受技术经营津贴,技术经营津贴由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津贴1000元,二级津贴800元,三级津贴600元。
技术经营津贴标准表
综合考评等级
津贴等级
津贴标准(元/月)
A
一级津贴
1000
B
二级津贴
800
C
三级津贴
600
(2)考核时间
技术经营津贴考核周期为1年,每年7月进行考核。
在考核周期内调离技术经营岗位的,从次月起取消津贴。
(3)考核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对公司忠诚;
②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岗位要求,具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管理目标的综合能力;
③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良好;
④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⑤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综合条件
综合条件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由本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成员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7。
3)加分条件
①考核年度内,员工获得相关科技创新成果。
包括:
QC小组成果,工艺流程改进成果,技术创新,新技术运用,发明专利,施工工法编制等。
②考核年度内,员工在集团公司级及以上技术、技能、专业管理比赛中获奖。
③考核年度内,员工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管理)论文。
④工程预结算中作出突出贡献,为公司创造明显经济效益并被公司认可。
⑤具有三个300MW及以上机组或三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具有三个施工合同额1.5亿及以上项目或三个基础设施、国际工程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加分
项目
QC
成果
专业
论文
科技
创新
经营突出贡献
获奖
工作经历
主要负责
主要参与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主要负责
主要参与
主要负责
主要参与
集团公司级及以上
项目编号
1a
1b
2a
2b
3a
3b
4a
4b
5a
6a
一等奖
8
6
6
3
10
6
10
6
10
6
二等奖
6
4
8
三等奖
4
2
6
注:
QC成果指省部级QC成果发布一、二、三等奖,加分对象以成果发布时姓名排列前三位的为准;专业论文指在集团公司级及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加分对象以文章发表时姓名排列前两位的为准;其它科技创新或工程预结算加分项目中,有荣誉证书或文件通知的,加分对象以证书或通知中的人员为准,没有荣誉证书或文件通知的,按项目贡献大小,选取排名前两位的人员进行加分。
(4)考评程序
1)资格初审
每年6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对照“基本条件”,结合基层意见对本单位工程技术、经营岗位的员工进行资格初审,填写无记名投票表(附件3),其中“基本条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即资格初审不合格,“同意”得票数过半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资格初审合格员工填写技术经营津贴申请表(附件6),提供加分项证明材料。
3)综合考核
各单位(部门)综合考评小组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7)。
以综合考评小组成员考核打分的平均数作为各员工的最终考核得分,各单位(部门)对员工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实行强制分布,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20%、B级30%、C级30%、D级20%。
4)公司主管部门复评
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综合考核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复评,工程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根据本系统队伍建设要求,结合基层意见,按照本系统人员考核等级A级20%、B级30%、C级30%、D级20%的强制分布原则,对考评结果进行修正和调整,形成最终考核建议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
5)公司审批
人力资源部对最终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经薪酬监督委员会审定,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达技术经营津贴通知。
(5)津贴执行
最终考评等级为A级、B级、C级的人员按照“技术经营津贴参照表”,依次对应一、二、三级标准享受津贴。
具体调整日期按批复日期执行。
六、薪酬的支付
(一)公司员工工资以人民币支付,国外工程项目员工工资支付按公司《国外工程薪酬福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国外工程员工总收入不得超过公司核定的工资收入指导线。
(二)公司员工薪酬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本办法统一造册,财务部门审核后发放。
(三)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分配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对各单位(部门)薪酬分配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各单位(部门)应加强人工成本管控,严格执行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制度,不得造发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它工资性费用。
七、其它
(一)新进员工岗位薪点数的确定:
硕士研究生实习期岗位薪点数执行9岗1档,一本、二本毕业生实习期岗位薪点数执行8岗1档,三本、大专及其它学历毕业生实习期岗位薪点数执行7岗1档,新进员工通过转正考核后,按公司规定程序竞聘上岗,岗位薪点数执行新聘任岗位岗级1档。
(二)员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休假期间待遇按公司《员工假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员工内部退养、长病、离岗培训、待岗、休岗期间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班工资基数按员工执行岗级的第一档薪点数作为计算基数,即日工资=员工执行岗级第一档薪点数/21.75。
(六)公司按国家规定建立社会保险。
在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员工福利。
八、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岗位薪点表
附件2:
薪点调整申报表
附件3:
资格初审投票表
附件4:
薪点调整综合考评表
附件5:
综合考评汇总表
附件6:
技术经营津贴申报表
附件7:
技术经营津贴综合考核表
附件8:
技术经营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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