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7421155
- 上传时间:2023-07-25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36.92KB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docx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说明施工,实现公路工程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的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公路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进行公路工程(新改建、大中修)施工的现场管理及有关施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
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
河北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交通局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路工程冬从业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应职责,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安全生产
第六条:
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第七条:
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观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第八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具职工人手一册。
特种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九条:
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第十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二)供电线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妨碍作业和交通。
(三)火工产品、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管理。
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四)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特殊情况下使用安全带。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
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第十四条:
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
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对各施工标段的安全生产应经常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必要停工整改。
第十七条: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向项目法人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
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法人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选择施工企业时,必须注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素质,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注明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法人在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第三章文明施工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应推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证上应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等)。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设有路标。
机具材料应做到“二整”:
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第二十五条:
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
施工现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请。
办公室、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的食堂、供排水、浴室、医务室、宿舍及厕所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标段内每个重要人工构造物(桥梁、隧道、房建)应设置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的公告牌。
第二十七条:
各类拌和场内地面必须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并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第二十八条:
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名称等。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顶岗,现场指挥和技术人员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质量标准。
第三十条: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间层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摆放材料。
第三十一条:
施工便道(包括施工企业自建的临时道路和因施工需要而通行的原有道路)应进行日常养护,保证晴雨通车,经常清扫、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活动。
第三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不污染或将污当降到最小程度。
第三十三条:
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相应的有关《规范》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
1场地布置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来实现施工现场的合理、优化布置。
1.1施工总平面图编制的依据
1、工程所在地区的原始资料,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2、原有和拟建工程的位置和尺寸。
3、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计划。
4、全部施工设施建造方案。
5、建设单位可提供房屋和其它设施。
1.2设计原则
1、满足施工要求,场内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各种材料能按计划分期分批进场,充分利用场地。
材料尽量靠近使用地点,减少二次搬运。
2、电器设施、线路、油库、易燃易爆品库、大型吊装设备、拌和设备以及加工场地等的布置必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的要求。
3、现场布置紧凑,减少临时设施用地,特别要少占农田。
4、临时建筑、设施的布置,应便于职工办公、生产和生活。
条件允许,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应分离设置。
办公区要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不宜过远或过近。
福利设施应在生活区范围之内;
5、临时建筑、设施、加工场地布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水文、地质等因素,选择安全可靠的位置搭建;
6、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临时设施费用。
尽可能利用施工现场附近的原有建筑物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1.3设计内容
施工现场平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上已建和拟建的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公路、桥梁、隧道、构造物及其它设施的位置和尺寸。
2、移动式起重机(包括有轨起重设备)开行路线及垂直运输设备、设施的位置。
3、地形等高线,测量放线标桩的位置和取舍土方的地点。
4、各种加工场地、各种拌和设备的位置。
5、现场运输道路。
6、承建工程及其临时设施与铁路、公路、航道相交叉部位。
7、引入施工现场的铁路、公路、航道及临时搭建的便桥、码头、趸船等的位置。
8、各种材料、半成品、构件等的仓库和堆场。
9、办公室、宿舍、厨房、食堂、厕所、浴室、警卫室等的位置。
10、临时给水排水管线、供电线路、蒸汽和压缩空气管道等的位置。
11、一切安全及防火设施的位置(消防栓、高压泵房位置)。
12、发电机房、油库、炸药库房等重点防火区域。
2场地、临时设施管理的要求
场地、临时设施从建设到使用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区,力求把责任落实到人。
并使场地、临时设施始终符合下列要求。
2.1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焦渣、砂头、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的中间起拱,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
为避免道路堵塞,影响工作效率,甚至造成事故,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道路应明显标志出边界线,并尽量布置成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或“U”形,以方便进出。
2.2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以及动力通讯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的要求。
位于河流两岸的施工现场,在设置前要进行河流流量、水位和地形的调查,以保证所有的房屋、线路、机械设备、料具的堆放地点,均位于最高水位之上。
2.3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设置围栏。
2.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
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然物品。
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
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给水管道或蓄水池。
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场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
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8、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火,设置、移动、增减,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9、木材堆放面积不要过大,堆垛与堆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10、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炸药库要设置在便于安全运输、存取并且人员稀少的地方。
工地的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施工现场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2.6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
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对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
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
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
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2.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
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2.8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2.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2.10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水上作业应根据水流情况配备救生圈、救生快艇等。
水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
通航水域桥梁施工应采取防撞措施。
渡船、拖轮及其驾驶人员的证件、手续应办理齐全。
渡船、拖轮应配有安全设施,按规定其载质量、车辆、人数,严禁超载、超高、超宽。
遇有上下船舶通过,不得横越抢渡。
2.11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临时码头应选在河流两岸比较开阔,河床比较稳定,水流顺直,地质较好的河段。
两岸引道应保持坚固稳定。
码头的附属设备,如跳板、支撑、船环、柱桩等应牢固可靠。
搭设的栈桥、便桥必须坚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
栈桥临水端应设置靠船的靠帮和系缆设施。
通过栈桥、便桥的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桥的一侧。
栈桥码头、便桥应有抗洪水、流冰及其它漂浮物的能力,工作人员应对各种设施经常维修。
3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
3.1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相应的规定外,还必须加强对通行车辆和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在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两端及中途出入口处,应设专职人员指挥交通。
3.2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安全距离外,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
标志应鲜明、醒目。
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确定。
改建施工作业范围的边缘,在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3.3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
改建工程与通车相临的一侧或两侧,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进行隔离。
大城市需用硬围档进行隔离。
3.4在拓宽地段,如需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或工程材料时,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
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在红白相间隔离栅或围档内进行。
3.5应设置专职的清洁人员,对通车路段的路面进行经常性的清扫工作,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雨后泥泞影响通车,防止环境遭到扬尘的破坏。
道路清洁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的,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等,方可上路作业。
3.6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2.3.7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入(出)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
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及其延伸一定的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路栏、隔离墩等,夜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
3.8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米为宜。
3.9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是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
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
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3.10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按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准设置牢固护栏和跳板供行人通过。
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3.11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
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4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应当主要针对施工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从源头遏制住污染源。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过程中要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应当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周围村镇、社区等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经常听取意见。
对合理意见应当及时采纳处理。
有条件的还应对环境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测或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测。
工作应当有记录。
4.1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
4.2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宜采取硬化措施,其中主要道路、料场、生活办公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2、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经过城镇应当保证车辆清洁,并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施工现场应根据风力和大气湿度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以避免污染事故。
6、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施工材料应密闭存放,砂石等散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的各类搅拌场所应当采取降尘措施。
8、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
存放时,应采取防止垃圾飞扬的措施。
9、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应使用清洁能源。
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4.3防治水污染
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现场泥浆、废水等不得直接排河流。
2、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4.3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应有保证施工噪声不扰民的措施,经常监测和听取周围群众的反映。
2、在城镇和人口居住密集的地区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标准制定降噪措施,应当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
对产生噪音和震动的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应采取消声、吸声、隔离等有效控制措施。
4.4防治施工照明污染
夜间施工严格按照当地建设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加以严格控制。
特别是在城市市区居民居住区内,减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响。
4.5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1、应制定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措施方案,制定复垦复耕等的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如沥青块、混凝土块等应当及时清理,按照要求处置。
3、对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程检测仪器等,应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切勿遗失。
4、注意做好办公场所产生的废矽鼓、废灯管等的统一回收工作。
雨季汛期施工措施
(1)组织机构
我单位计划专门成立本项工程防洪领导小组。
防洪领导小组成员由我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任防洪领导小组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作业队整建制作为防洪抢险队,作业队长兼任防洪抢险队队长。
雨季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建立并坚持防洪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业主的联系,认真执行防洪工作细则。
(2)准备工作
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充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做到临危不乱,措施得力。
(3)备料:
现场配备足够的机具设备和常用的防洪抢险用材料(如铁锨、镐、草袋、篷布、车辆、水泵、电线等),以便在遇到险情时及时调用。
(4)调度人员应注意气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时向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通报天气情况,做好防雨防汛的思想动员工作。
(5)材料库应有防潮的得力措施。
对易受水蚀的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等)妥善保管。
(6)具体措施:
路基工程:
1.在路堤两侧护坡道外开挖纵向排水沟,排除积水,切断或降低地下水,保持便道晴雨畅通。
2.各类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和清理,保持其完整状态,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设施结合起来。
3.选用透水性好的土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料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不得用作雨季施工填料。
4.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作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
5.根据实际情况,备一定面积的薄膜或彩条布,以防止上土后来不及碾压的松土被雨水浸泡。
箱梁预制及安装
1.箱梁预制场地备足覆盖设施,根据天气情况对绑扎好的钢筋及安装好的模板做好覆盖准备,务必做到不受雨淋。
2.雨前应对预制场地的张拉设备、电动设备及开关做好覆盖保护工作。
3.雨后应对底板等部位的积水进行清理擦净。
4.砼浇注过程中下雨,应对浇注过的砼进行及时覆盖,以免存水造成麻面,浮浆。
5.雨天不进行箱梁安装工作。
系梁、立柱、盖梁:
1.保持河道的畅通,严禁将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倒于河道内,保证其泄洪能力,另外根据汛情可适当加固地堤坝。
2.在灌注砼时突然下雨,要在已灌注的砼表面覆盖塑料布、篷布等遮雨物,不可盖草帘,以防止将碎草掉入钢筋砼中,不易清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安全 文明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