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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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目录
前言5
第一章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5
第一节“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5
第二节存在问题及面临的机遇挑战11
第二章总体思路15
第一节指导思想15
第二节基本原则15
第三节主要目标17
第三章发展布局20
第一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利发展布局21
第二节珠江—西江经济带水利发展布局23
第三节左右江革命老区水利发展布局25
第四节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及其他贫困地区水利发展布局27
第四章主要任务29
第一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9
第二节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33
第三节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37
第四节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40
第五节着力推进水利脱贫攻坚44
第六节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46
第七节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科技兴水49
第五章“十三五”投资规模55
第一节“十三五”投资规模预测55
第二节资金筹措58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59
第一节“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59
第二节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60
第三节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61
第四节环境保护措施62
第七章保障措施64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64
第二节强化规划协调65
第三节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66
第四节保障水利项目建设要素66
附件1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表68
附件2附图
图1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防洪减灾工程布局示意图80
图2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示意图81
图3广西贫困县分布图82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广西水利发展进入“补欠账,强基础”的关键阶段。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
本规划全面总结广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需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广西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布局、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是未来5年广西水利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广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把防汛抗旱保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牢牢把抓投入稳增长惠民生作为水利改革发展全局的中心任务来推,防洪薄弱环节得到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全面提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实施,水利改革全面推进,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水利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五年全区累计水利投入1700多亿元,建设了一大批重大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防洪、供水、灌排、发电、航运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体系,对保障防洪安全、抗御水旱灾害、合理配置水资源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撑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专栏1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现状
——建成江河堤防3739千米,达标堤防1432千米;建成海堤721千米,达标长度295千米。
——建成万亩大中型灌区354处,其中大型灌区11处、中型灌区343处;全区灌溉面积2540万亩,其中耕地有效灌溉面积2428万亩。
全区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427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59%。
——建成水库4545座,总库容679亿立方米,其中大型57座、中型228座、小型4260座。
——建成泵站工程1.14万处,其中大中型99处;建成各类水闸4220座,其中大中型193座;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8.92万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107处;建成机电井86.97万眼,其中规模以上机电井1.54万眼。
——农村饮水工程供水人口4399.42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人口占77.64%,分散式供水人口占22.36%。
——已建水利工程总供水量达到299.3亿立方米。
——已建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站2423座,总装机容量达642.63万千瓦,年发电量243.35亿千瓦时。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44平方公里。
(一)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大增强。
“十二五”期间,面对复杂严峻的防灾抗灾工作形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把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
成功应对了建国以来登陆广西强度最大、滞留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实现了渔船渔民零伤亡。
实施了9条主要支流86处重要河段34.8公里防洪堤建设;完成规划内337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或恢复防洪库容5.2亿立方米;实施了267条中小河流2126公里重要河段及50.3公里中越界河治理,初步建成94个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新建或加固北部湾经济区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标准海堤85公里。
与“十一五”相比,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分别减少52%、53%、45%;此外,有效地应对了多次干旱害灾,取得了防汛抗旱减灾的全面胜利。
(二)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
“十二五”期间全力推进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水利项目。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的川江水库和小溶江水库基本建成,斧子口水库在加紧建设,郁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老口航运枢纽基本建成,西江流域关键性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郁江邕宁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一期和二期、柳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落久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在建投资规模超过550亿元。
这些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对于保障区域水安全、推进区域发展、拉动有效投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生水利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人饮安全工程规划任务,解决1779.64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11个大型灌区及21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增和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3万亩;实施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83万千瓦;实施了多旁水库、古偿河水库、岜蒙水库扩容等重点水源工程。
(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
开展了全区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启动了一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工程,水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有效处置了龙江、贺江突发水污染事件。
有力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44平方公里。
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通过了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
开展了南宁、桂林、玉林等3个城市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了北海市、玉林市等2个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
(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制定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各设区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措施,各设区市均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列入对所辖县(市、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32立方米(2010年价格水平,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口径)下降到61.5立方米(2010年价格水平,折算到2015年价格水平为65.2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15提高到0.465,国家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8%。
(六)水利行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水利信息化体系初具规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监测能力以及水资源监控能力得到加强,水文站网大规模扩大(覆盖河流、站网密度均大幅度提高)、水文应急测报取得新成效,防汛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在自治区、流域和重点区域层面,共编制完成了30多项水利规划,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新建中小型水库、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规划内项目,经不断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沟通协调,突破了前期审批要件多、用地预审和环评难、财评时间长等条件的制约,有效缩短了前期工作周期。
洋溪水利枢纽、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驮英水库及灌区、百色水库灌区等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第一次水利普查圆满完成。
(七)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推行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抓好招标投标监管,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测力度。
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推进,水利厅除保留51项权力事项外,其余227项全部下放市县管理,下放率达80%以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断完善。
(八)依法治水管水取得突破性进展。
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正式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抗旱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全面完成水利“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有力地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加强。
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水利党风政风行风呈现新气象。
(九)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
在中央加大水利投入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以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推动全区水利建设的大发展。
“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796.8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完成投资的1.75倍,多于“十五”和“十一五”之和;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资金536.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
专栏2“十二五”时期广西水利投资完成情况
工程类型
历年完成投资(亿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1、防洪工程
54.81
65.53
40.35
47.83
92.79
301.31
2、水资源工程
48.2
45.31
36.8
34.4
26.79
191.5
3、农村水利工程
40.41
39.46
41.4
46.89
44.54
212.7
4、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
1.1
1.1
1.11
3.51
6.88
13.7
5、其他工程
21.76
29.31
2.66
6.67
17.2
77.6
合计
166.28
180.71
122.32
139.3
188.2
796.81
专栏3广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
“十二五”完成情况
属性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1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万人)
1779.64
1779.64
约束性
2
新增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60
8.73
预期性
其中:
新增城市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4~5
2.88
预期性
3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2460]
[2428]
预期性
4
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250
143
预期性
5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150
153
预期性
6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45]
[0.465]
预期性
7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96]
[61.5]
约束性
8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万平方公里)
0.2
0.2044
预期性
9
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60
83
预期性
10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
[86]
98
预期性
注:
1.规划指标带[]为5年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价格水平年为2010年。
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评价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两项。
第二节存在问题及面临的机遇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特殊的区情水情决定了广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水环境压力日渐趋大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之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水旱灾害、水资源紧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呈加剧趋势,水利建设面临的新老问题日趋突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比,差距仍较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防洪减灾体系尚未完善。
大藤峡水利枢纽、洋溪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等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尚未建成,流域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尚不完善。
南宁、柳州、梧州、桂林、贵港等5个重点防洪城市及其他重点防洪市县堤防工程亟待加强,部分水库、水闸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海堤建设严重滞后,抗御风暴潮的能力十分薄弱,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尚未全部建成。
民生水利扶贫攻坚任务繁重。
已建大型灌区骨干干渠以下骨干部分工程基本还未开展,续改建工程还有较大的缺口,灌溉面积尚未达到设计规模,加之田间工程配套改造不足,整体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中、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较少,渠道衬砌率仅31.85%;新建大型灌区前期工作进展较缓,新建中、小型灌区前期工作基本尚未开展。
早期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巩固提升任务重,部分地区出现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水源保护和供水应急能力建设薄弱,水源地保护力度不够,项目建设缺乏统一规范管理;项目运行管理成本高,持续运行能力差。
供水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地区工程性缺水严重,人均供水能力远低于全国及全区平均水平,大部分设区市供水水源单一,许多中小城镇缺乏稳定可靠的水源,重点水源及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缓慢。
2015年广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1.5立方米(2010年价格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65,远低于全国平均0.53的水平。
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需持续全面推进。
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0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3%,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是广西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需继续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局部地区水污染问题较突出,威胁人民群众健康。
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投入经费不足,历史欠账多,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大部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未能如期实施。
水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有待加强,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亟待推进,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对接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完善,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水平不高,部分水利工程产权不清,仍然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部分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效益衰减明显,深化水利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水利节约用水管理、水库水资源保护等部分领域立法工作滞后。
水事活动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及水域、破坏水利设施等问题突出,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不够。
水利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亟待强化,全社会水法制意识仍较淡薄,水法宣传普及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水管水的任务非常艰巨。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水利科技基础仍然薄弱、投入不足,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缺乏,科技推广应用体系不完善,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资源监控、地下水监控、用水效率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等尚未全面覆盖,未全面形成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体系;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尚未建成,难以支撑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和机动抢险队数量不足,抢险设施设备落后,防汛抗旱抢险能力满足不了防汛抗旱抢险需要。
水利信息化建设方面缺乏全面、统一的规划,信息孤岛依然存在。
乡镇水利站办公房、小型水库防汛值班房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缺乏,部分水库进库公路和输电及通讯线路不通,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管理。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作出了保障国家水安全、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项决策部署,对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工作新内涵、新任务和新要求。
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范水资源风险、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等任务要求,为“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必将广泛凝聚全党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两个建成”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发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及区域发展布局,对广西水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实现这一系列战略目标,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广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水利综合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五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机遇和挑战,水利改革发展不仅要破解水旱灾害严重等老问题,更要解决好水资源调控、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广西水利发展仍处于“补欠账、强基础”的发展阶段,要立足区情水情,牢牢把握机遇,紧紧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把防洪薄弱环节、水资源配置、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作为水利发展的优先领域,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民生水利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更加注重水安全、节约用水、依法治水,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利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央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柱,对水利投资的预期和要求高,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和强度大,“十三五”时期仍将成为大规模水利建设高峰期。
但是随着中央水利投资周期的调整,一方面要继续积极争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用好财政资金,另一方面,要创新思维,充分利用中央出台的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过桥贷款等水利融资政策,创新使用金融性资金,积极推进水利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不断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第二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防洪抗旱减灾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水、加强科技兴水,全面提升广西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深入实施广西“创新驱动、开发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饮水、水环境等问题,支持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坚持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集约节约用水的根本转变。
坚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
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强化需水管理,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程度,加强水资源安全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坚持空间均衡与因地制宜。
针对不同流域区域的突出水资源问题,坚持分别施策,优化建设布局,突出发展重点;统筹解决新老水问题,既要着力解决当前事关民生的紧迫问题,也要注重解决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
坚持江河流域系统治理。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加强水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连通、退耕还湿、生态修复等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有效提升河湖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
着力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健全水利科学发展制度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水利发展。
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强化对水资源水环境依法管控。
全方位推动水利创新发展,发挥水利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坚持建管并重。
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实现维修养护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河湖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扭转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具体发展目标是:
防洪抗旱减灾目标。
建立起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大江大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海堤达到防洪标准,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排涝能力逐步提高。
南宁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贵港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他市县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
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
全区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分别控制在3%和0.6%以内。
节水目标。
年供用水总量控制在309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比重稳中有降。
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114立方米以下(2015年价格水平),较2015年下降3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8.7立方米以下(2015年价格水平),较2015年降低25%以上;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00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6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以上,农田灌溉保证率进一步提高。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社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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