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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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
篇一:
1、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pdf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科研管理部
二0一三年一月
目录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1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试行)......................6
“《IT教育探索》的论文评审费及稿酬”的补充规定........11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12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15
“东软学院教师工作室”的指导意见.......................23
东软学院教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25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学院科研事业
的发展,培养青年科研人才,造就一支具
有良好政治素质,有强烈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业务上高素质、高水平、充满活力的科研骨干队伍,作为我学院实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特设立院立青年科研基金。
第二条院立青年科研基金是学院设立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思想的优秀青年教师及员工在教学和科研领域进行研究工作,支持准备申报国家(部、委)、省(厅、办)、市或区(办、局)级项目的前期研究;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项目研究;对我学院的学科建设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直接作用的项目研究。
第三条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院立青年科研基金的实施应该充分发挥基金制管理的优越性,贯彻
“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学院立项项目向科研成果显著的青年教师倾斜;
(三)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实行政策倾斜;
(四)学院科研管理部负责各类项目的日常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项
目立项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议行使审定权。
第二章申报程序和项目评审第四条院立青年科研基
金项目定于每年12月进行申报,科研管理部组
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整个评审工作的时间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学院可以另行安排。
每个项目研发周期最长为两年,每个申请者累计获得资助不得超过两次,在国家(部、委)、省(厅、委、办)、市或区(办、局)获
得过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给予重复立项。
第五条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提出申请。
应组成项目组,不支持个人单独申报;
1
(二)评审小组邀请相关专家(不少于5名,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初评。
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三)评审小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议,申请者介绍项目情况,进行陈述、答辩;
(四)评审小组按照尽可能客观的方式进行投票确定被资助的项目;
(五)报请学院批准后,由科研管理部与获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签订《院
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
第六条学院每年原则上资助研究项目20项左右。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的资助额度按项目级别划分,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在~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
额度在~万元,启动项目资助额度在~万元。
教改项目现亦列为
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但资助额度酌减。
第七条具体资助金额由评审组参考专家组的初评意见,结合学院具体实
际确定。
项目必须切合我院的当前专业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深度水
平和应用价值意义。
评审时应严格掌握,宁缺勿滥。
第八条申请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资格要求
1、申请者为本院正式在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该项目的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须应具有所从事专业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及从事科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
3、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完成上一年项目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学院返聘教师、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4、申请者已在院外各级组织(政府、科技、教育、研究会、学会、协会等主管部门)立项的,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不再给予立项。
(二)课题要求
1、申报课题要立足自身实际和我学院特色,围绕院系学科建设有重要意
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特别是教育探索的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要面向周边地
2
篇二: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
鲁山县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实行课题制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
第四条院科研经费包括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2、专项建设经费指医院科技发展基金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3、国际合作经费为与国际学术机构以及企业合作的科研经费;
4、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
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
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
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申报费等。
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限制在课题经费的2%以内(院级课题经费不能用于购买图书资料)。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院级课题经费不能支付)。
(5)鉴定费用:
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5、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财务科、科教科公章的《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研经费本》办理开支手续。
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第七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财务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医院配套经费在上级所拨经费用完后启用。
第八条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确因经费不足难以完成所承担项目的,课题承担者可向科教科提出增加费用申请,报医院批准,但追加经费不超出立项经费的25%。
第九条因课题需要用于拍摄照片的一切费用,必须凭底片及照片经科教科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动物实验或不收费的临床科研标本的病理切片制作费按临床提成标准的30—50%支付给病理科,由病理科将60%以上的制作费奖给主要工作完成者。
第十一条总务科有的办公用品到总务科领取,其费用由课题经费支付。
总务科没有的办公用品可自行用便利的方式采购。
但在购物发票上应详细注明所购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
第十二条科研出差,应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报科教科科长及分管院长审批。
第五章报销程序
第十三条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等,由经手人、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科长审批后报销;单张发票超过1000元的科研材料费等支出,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一次报销超过20XX元由科教科科长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销。
第十四条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汽车票、飞机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科长、分管院长审核签字,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入库,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财产
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
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十七条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
第十八条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十九条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六章结余经费
第二十条横向课题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技发展基金。
第二十一条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技发展基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篇三:
科研经费管理规定3号文
财字(20XX)3号文
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根据国家
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各项
第二条目主管部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经费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经费。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障研究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项目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编制预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预算类别和额度使用。
第六条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得随意调整。
由于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调整需调整经费开支计划的,须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项目负责人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编制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研究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财字(20XX)3号文
并对项目组擅自违反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负责。
4、负责作好研究经费决算工作。
第八条中止实施或撤销的纵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账目,经财务部门核准后,将结余经费退回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第九条项目结题时,由财务管理部门编报项目经费决算表,经审核后报送各主管部门。
第十条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留用的结余经费,可继续用于与科研工作有关的开支。
第十一条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除经费下达部门具体规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外,纵向项目经费可按下列科目在经费预算中列支:
1、科研业务费:
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含水电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资料订阅费,知识产权费用,评审、评价、验收费。
2、实验材料费:
试验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仪器设备费:
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管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费、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4、实验室改装费:
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
财字(20XX)3号文
开支的费用。
5、协作费:
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6、合作费:
联合申请科研项目,按项目合同或项目批准书应拨给合作单位的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用于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明确列出的、与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所需的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
8、管理费:
用于科研项目管理活动的费用。
9、劳务费:
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通过转账支付方式转入个人银行账户,领款人须在领取单上亲笔签字,不得代领。
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劳务费的现金发放,确需发放现金的,须附领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十三条管理费、劳务费的提取比例按各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超支。
项目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的。
第十四条支付给外单位的协作及合作费,在请款时应出示相关的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作为财务部门审核的依据。
第十五条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出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也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及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本办法规定如与纵向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按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字(20XX)3号文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司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主送:
各部门广州XXXX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1月1日公布签发人:
XX打字:
XX校对: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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