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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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各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在总结学校第三轮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积极投入到第四轮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学校决定2013年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将于教师节进行,现在开始进行推荐工作,请各学院根据《首都医科大学表彰奖励管理规定》(首医大党发[2007]63号)文件附件《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的评审条件、工作程序及评审要求,推荐申报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桃李奖”、“吴阶平优秀教师奖”、“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奖”、“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导师奖”“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奖”。
并于2013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两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发到邮箱)报学校教务处办公室(校本部形态楼403办公室)。
联系人:
张传标83911732阳方83911063
电子邮箱:
zhangchb@
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度教师节表彰申报奖项及相关规定
附件2:
各学院推荐名额
附件3:
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奖推荐表(个人)
附件4:
首都医科大学教学先进集体奖推荐表
附件5:
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度教育教学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6:
《首都医科大学表彰奖励管理规定》(首医大党发[2007]63号)
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教师节表彰
奖项及相关规定
一、奖励范围
(一)个人奖项:
全体基础和临床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集体奖项:
学院所属的教育教学实体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
二、奖励项目与名额
(一)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桃李奖:
根据实评名额;
(二)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优秀教师奖:
5-7人;
(三)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奖:
原则上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5%;
(四)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导师奖:
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导师总人数的3%;
(五)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奖:
共设15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
三、评选条件
(一)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桃李奖
德高望重,硕果累累,桃李满天下。
(二)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优秀教师奖
在职教师。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优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三)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奖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开展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注意培养学生的优良学风,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好评;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承担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重视并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育人意识强。
敢于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从德智体几方面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注意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及优良学风。
4.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近两年无教学事故;教学综合评价优秀。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考核达到优秀。
(四)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导师奖
凡是指导我校研究生和长学制(七年制)学生的导师均可参评。
1.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品德高尚。
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近两年指导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学校要求,在学期间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
指导研究生期间发表SCI论文者优先(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研究生,导师为责任作者,论文署名应为首都医科大学)。
3.近两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
4.提供了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5.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开设研究生学术讲座。
6.近两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
7.指导的研究生近两年在学期间未发生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8.所指导的研究生近两年对导师的教学评价较好。
(五)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奖
凡在首都医科大学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系(教研室、中心)均可参评。
具体条件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意教书育人,注意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梯队合理,集体团结协作好,为实现各专业培养目标努力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在教学中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改革工作符合教育规律。
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等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出重要作用。
3.教学意识强,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加强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术风气浓,师资整体素质好,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显著。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组织机构
1.个人及教学集体奖的评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学生部(处)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工作。
校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组织与实施
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
各学院在本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教研室应认真组织好评议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质量,并努力使评议推荐过程成为学习提高的过程。
在各基层单位评议推荐的基础上,形成各奖项建议名单,报校评审工作办公室。
(三)评选结果的生成
各奖项申报材料应先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两份,并将材料于规定时间报校评审工作办公室。
校评审工作组、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各学院选拔、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认。
五、表彰和奖励
各奖项奖杯(奖牌)或荣誉证书,在教师节表彰会上颁发。
附件2:
各学院推荐名额
单 位
优秀教师奖
优秀导师奖
基础医学院
12
2
公共卫生学院
(含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1
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
2
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4
1
中医药学院
3
1
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6
1
护理学院
4
1
燕京医学院
5
0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1
0
第一临床医学院
4
4
第二临床医学院
4
3
第三临床医学院
4
3
第四临床医学院
4
3
第五临床医学院
4
3(含神外所)
第六临床医学院
4
3
第八临床医学院
3
1
儿科医学院
3
2
口腔医学院
3
1
第九临床医学院
2
1
精神卫生学院
2
0
妇产医学院
1
1
中医药临床医学院
2
1
康复医学院
2
1
肿瘤医学院
1
1
第十一临床医学院
0
1
第十二临床医学院
0
1
丰台教学医院
1
0
电力教学医院
1
0
石景山教学医院
1
0
密云教学医院
1
0
平谷教学医院
1
0
大兴教学医院
1
0
潞河教学医院
1
0
良乡教学医院
1
0
怀柔教学医院
1
0
合计
93
37
教学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推荐,每个学院、临床医学院限报一个。
附件3:
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奖推荐表(个人)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最终学历(学位)
高校教龄
任教
学科
专业技术
职务
行政职务
申报推荐荣誉称号*
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页,事迹材料限1000字以内)
教
研
室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
院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校
评
审
工
作
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指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桃李奖”、“吴阶平优秀教师奖”、“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奖”“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导师奖”
附件4:
首都医科大学教学先进集体奖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人数
近二年主要事迹:
(可另附页,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
学
院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月日
校
评
审
工
作
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度教育教学奖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最终学历(学位)
高校教龄
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推荐荣誉称号
文件(略)
首都医科大学
2013年5月
附件6:
首都医科大学表彰奖励管理规定
首医大党发[2007]63号
(文件从略)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鼓励教育工作者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教学成果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按照《首都医科大学表彰奖励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目的
鼓励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在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性。
二、奖励范围
(一)个人奖项:
全体基础和临床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集体奖项:
学院所属的教育教学实体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
三、奖励项目与名额
(一)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桃李奖:
根据实评名额;
(二)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优秀教师奖:
5-7人;
(三)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奖:
原则上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5%;
(四)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导师奖:
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导师总人数的3%;
(五)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奖:
共设15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
(六)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
根据实评名额。
四、评选条件
(一)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桃李奖
德高望重,硕果累累,桃李满天下。
(二)首都医科大学吴阶平优秀教师奖
在职教师。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优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三)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奖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开展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注意培养学生的优良学风,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好评;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视并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育人意识强。
敢于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从德智体几方面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注意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的优良学风。
4.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近两年无教学事故;教学综合评价优秀。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至少一年考核达到优秀。
(四)首都医科大学优秀导师奖
凡是指导我校研究生和长学制(七年制)学生的导师均可参评。
1.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品德高尚。
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近两年指导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学校要求,在学期间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
指导研究生期间发表SCI论文者优先(论文第一作者应为研究生,导师为责任作者,论文署名应为首都医科大学)。
3.近两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
4.提供了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5.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开设研究生学术讲座。
6.近两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
7.指导的研究生近两年在学期间未发生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8.所指导的研究生近两年对导师的教学评价较好。
(五)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奖
凡在首都医科大学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研室均可参评。
具体条件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意教书育人,注意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梯队合理,集体团结协作好,为实现各专业培养目标努力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在教学中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改革工作符合教育规律。
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等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出重要作用。
3.教学意识强,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加强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术风气浓,师资整体素质好,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显著。
(六)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指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的各项教学建设及教学改革成果,包括:
优秀教材、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改革研究等奖项。
1.首都医科大学优秀教材奖
我校在职教师编写的公开正式出版或经过审批的校内印刷的各层次(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成人教育)的各类教材(含补充教材、讲义、习题集、实习指导书以及教学参考书等),并经过一轮以上(含一轮)的教学使用的教材均可参评。
具体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2)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体现教改和素质要求,讲求教材的科学性、重要性、先进性、实用性、指导性,富有时代特色和我校特色。
(3)内容符合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不同层次教学的各自要求。
取材合适,阐述符合学生认识规律、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重点、难点处理适当,便于学生自学,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教材层次分明,文字准确流畅,名词术语规范、准确、统一,公式正确,数据可靠,插图质量好,文字配合恰当。
2.首都医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
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方法、手段以及相关资料,且经过一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的成果。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第一线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辅导教学中,积极探索教学规律,教学效果明显。
(2)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和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3)实践教学建设(含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以及网络教学等教学建设方面的成果。
(4)专业建设与调整,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建设、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学运行管理、教学管理现代化手段运用等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果。
(5)其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建设、管理工作成果。
3.首都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奖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要充分体现精品课程的先进性、科学性和示范性。
(1)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为指导,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课程特色。
(2)有一支师德风范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3)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学改革成果。
(4)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
课程定位准确,能够紧密结合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现状。
(5)实践教学效果好,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
(6)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手段先进,网络教学资源丰富并在校园网上免费开放,有利于学生自主化、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
(7)拥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立体化的系列精品教材;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引进国外高水平的原版教材。
(8)具有与精品课程相匹配的现代化教学管理体系,教学组织与管理科学、规范。
4.首都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
为我校、学院管理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效果突出,在本学科、本类实验教学中心中有特色及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评选程序
(一)评选组织机构
1.个人及教学集体奖的评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学生部(处)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工作。
校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的评选组织机构为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单独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评选组织与实施
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
各学院在本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教研室应认真组织好评议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质量,并努力使评议推荐过程成为学习提高的过程。
在各基层单位评议推荐的基础上,形成各奖项建议名单,报校评审工作办公室。
(三)评选结果的生成
各奖项申报材料应先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两份,并将材料于规定时间报校评审工作办公室。
校评审工作组、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各学院选拔、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认。
六、表彰和奖励
(一)各奖项颁发奖杯(奖牌)或荣誉证书。
(二)奖励金额
1.个人奖项奖励:
500元;
2.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奖: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800元,三等奖1600元;
3.优秀教材奖:
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4.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
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5.精品课程奖:
国家级3000元,市级2000元,校级1000元;
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
国家级3000元,市级2000元,校级1000元;
7.获市级、国家级的相应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将给予配套奖励。
(三)评选时间
本办法所列所有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教材奖”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双年评选,“精品课程奖”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每年评选,其它奖项单年评选,并均在单年教师节进行表彰。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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