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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可拍时代,张局长还是且慢张狂1
人皆可拍时代,张局长还是且慢张狂
来源:
光明网2019-08-1913:
12
昨天(8月18日)有媒体报道说,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一段视频引人注意,该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奥迪想要通过有警方人员执守的关口,当执勤者拦下此车并告知没有通行证不得进入后,自称张局长的男子从车上下来怒问执勤人员:
“张局长也不让进?
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
”上述报道称,视频拍摄地的陕西中共定边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并于17日做出决定:
对自称“张局长”的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宏学进行立案审查。
在人皆可拍摄视频的时代,“张局长”们还是且慢张狂,收敛一些为妙。
当然,如此劝告,只是基于正常的逻辑。
而一些握有权力者,在权力的作用下,其思维的逻辑已然发生了改变,否则就不会在“李刚”之子之后又有“严书记”前妻,在“严书记”前妻之后复有“童所长”“保时捷妻”,在“童所长”“保时捷妻”之后旋即又出劳斯莱斯女公然叫板处警警察……让这些人张狂以极的,正是其所掌控的权力资源。
上述视频不长,视频中自称“张局长”的男子话也不多,但还是内涵了大量信息,还是传达出了傲慢权力的真切状态。
一个县的副局长,应属副科级官员,其座驾无论是公是私(自己或他人)都有疑可存。
而“张局长也不让进?
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这句话,就更是展现了太多的官场现实及其逻辑。
“张局长也不让进?
”能够张口而出,除了表现出权力塑造出的理所当然的脾气和习惯以外,多半是“张局长”本来应该是“让进”的,并且大概率地是此前“张局长”都是“让进”的;“也不”的逻辑,就是别人——“张局长”以下的官员可以不让进,可以按规定办,而“张局长”不能照此办理,这不啻活脱表现了权力在规定面前、在制度面前的常态化“凶相”。
更耐人寻味的还是后半句话:
“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
”“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说明此前几年的合同都已经“张局长”之手签完了,并且合同也都隐含着诸如“让进”之类的心照不宣。
此谓“让进”之类的条件,无非是要合同的另一方在其权力所掌控的既有规定和制度面前网开一面、睁眼闭眼……如此,就把公对公的合同的签订,变成了谋一己私利的机会,将合同的达成变成了赤裸裸的权力交易,由此将行使公权力变成了对权力掌控者私人的恩惠。
而一旦合同另一方没有提供其所掌控权力所能提供的“方便”,掌控合同签订权力者,便不再签订合同,全然不管合同签订与否所产生的后果。
当然,这同时也说明,这样的合同或者本不该签,其只是作为权力交易的一部分而签;或者行权者早知合同签订与否的利害,遂以公权力行“私刑”惩罚羁绊自己私利的另一方。
无论哪种情形,都说明了这种权力实际上已处于失控状态,都说明公权力已经被用来谋私的行使状态。
上述视频流传后的结果,对于需要签订合同的一方而言应属庆幸,因为声称“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的人已经没有“明年”了。
但是,对于“张局长”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对于这句话所表现的张狂状态,以及这句话所渊源的权力行使状态,却绝非靠定边县纪委所能解决,更非靠将张副局长立案审查所能解决。
这一点,从上述系列张狂人物时有人出的现象中即可看出。
由此还可看出,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路仍长。
以“张局长”之位所应掌握的“须知”,他能不知道“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吗?
张嘴就是“局长”职务不是为所欲为的通行证
2019-08-2009:
06:
39 来源:
中国青年报
针对网传“陕西榆林一男子乘奥迪车闯会场”一事,陕西榆林定边县委宣传部官方账号“定边宣传”通报称,8月17日,定边县纪委介入调查。
经定边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宏学同志进行立案审查。
“网上代有红人出”,这波刷屏的是“张局长”,因为一句“我是张局长,你连张局长都不认识”,再加上一句“张局长都不让进”,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宏学瞬间在网络上蹿红。
官方已对“张局长”立案审查,目前尚无结论,而舆论中比较一致的判断是:
耍官威!
现实中,被聚焦到舆论场上的官威官员,都是各有各的“威”,比如有的官员习惯问别人“你知道我是谁吗”;要不就说“我是某某部门的,让你们领导马上来”;还有的人习惯说“信不信,我一句话就能……”。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威”,目的无非是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权势能量。
在一些信奉官本位、权本位的人看来,亮身份、打官腔都是可以“横着行”的“硬通货”。
“张局长”的官威官腔,特点是没有一点委婉含蓄,直直白白地告诉对方:
我是局长,我是“管签合同的”。
不但自己管自己叫“张局长”(把“副”省了),而且还想让对方知道,“张局长”名气很大——“你连张局长都不认识?
”在短短不到一分钟的视频中,“张局长”的每句话都堪称简洁明了,寥寥数语便将自己的身份、身份夹带的能量,高效展示出来,没有一定的官本位底蕴的积累,演都演不出来。
这也是“张局长”能够迅速“走红”的原因吧。
当年,县委书记焦裕禄走村调研,一位老人问他是谁,焦裕禄说“我是你的儿子”。
他也可以说,我是县委书记,来为你们解决困难的,但以“儿子”自称,却能把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阐释得更生动。
现在,我们当然不必要求官员都使用这样的语言称谓,但是,像焦裕禄那样摆正为官者的身份角色,明晰公职伦理逻辑,注意语言和行为上的谦虚谨慎,理应成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
这方面,张宏学副局长显然缺少必要的修炼。
“我是张局长”这种“大言不惭”,恐怕不只是伦理修养不足的问题,更大程度是出于以权谋私的需求。
一张嘴就先把官职“挺在前”,而毫无心理障碍,直叫人怀疑,“张局长”是不是早就习惯了拿职务身份当“通行证”,甚至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对“张局长”耍官威事件,需要从两个层面调查和反思。
除了语言和行为举止的不端,“我是张局长”的优越感以及“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的威胁,是否不经意间暴露了以权卡人甚至权力寻租的惯常性动作?
所谓“官小腔大”,不仅是缺乏修养的作风问题,也可能是权力未受有效约束的真实写照。
(马涤明)
奥迪局长“翻车” 嚣张官员为何经不起查
夏熊飞
2019年08月20日08:
04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拦下张局长的奥迪车,本来大家都为敬业的执勤人员捏一把汗。
谁知,峰回路转,局长本人被立案审查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没想到张局长还得如此之快。
在为陕西定边方面及时回应舆情、迅速处置点赞的同时,我们也当深思,为何以“奥迪局长”为代表的一大批嚣张官员不经查?
首先,官员行事嚣张,往往缺乏的是法纪、规则意识,否则也不至于说出雷人之语、做出雷人之事。
法纪、规则意识的缺失,必然导致他们恣意妄为。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一旦“有权任性”,违法违纪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些官员在公开场合的嚣张言行,绝非只是一时的“怒发冲冠”,而是平日骄横跋扈成习惯,在不如己意时不经意流露。
可以说,不经查的往往是他们平时的违法违纪行为。
平日的“有权任性”与“关键时候”的嚣张,可谓“相互成全”。
其次,还是日常的监管与约束出了问题。
“奥迪局长”之所以说出“张局长也不让进”,肯定是因为他在平时只要报出局长的身份,甚至不需要亮明身份,就可以畅通无阻,哪怕是他的要求不合理。
拦下他的执勤人员,恰如皇帝新衣童话中的小孩,“只认规则不识局长”的较真难能可贵。
但是,如若没有网络民意的巨大推力,张局长没被立案审查,他是不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明年也就真不能签合同了呢?
当然,发现存在问题的官员,不能总在舆情爆发后,而应该让监管始终前置,让领导干部不敢随心所欲,时刻做到谨慎用权,让遵纪守法成为习惯。
如此,才不会在公开场合做出有损个人形象、有损组织权威、有损政府公信的行为。
“奥迪局长”遭遇“翻车”,栽在执勤人员手中,“有权”败给了“无权”,看似不合逻辑,却是对法纪与规则意识的再次重申。
有理不在声高,有理更不在权大,这样的常识如果更深入人心,那“权力通吃”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必然会更加逼仄,不经查的官员自然而然也就少了。
副局长闯会场被查,对“耍官威”就得零容忍
2019年08月19日08:
17:
47
来源:
新京报评论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陕西榆林定边县举办职工合唱大赛颁奖晚会,一辆白色奥迪想要进入会场,被执勤人员拦下并告知没有通行证不得进入会场,车上下来一自称张局长的男子说,“张局长也不让进?
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了!
”随后该男子又问执勤人员的名字并贴面拍摄,之后走进会场。
8月18日,定边县纪委回应称,经定边县纪委8月17日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宏学进行立案审查。
县职工合唱大赛颁奖晚会正在进行,没有通行证不得进入会场。
这是组织方定下来的规矩。
而张宏学副局长无视规矩,坐着奥迪车强闯会场,还威胁执勤人员“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
张副局长好大的官威!
幸亏只是一名县人社局副局长,如果爬到更高的官位,那得耍什么派头?
张副局长此番“豪言壮语”透露出的官本位情结很是耐人寻味。
媒体曝光以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等待张副局长的恐怕是依法调查,再也没有官威可耍。
在现代行政伦理中,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根本属性。
对于政府来说,通过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为百姓提供服务,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
随着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责任政府发展,官本位思维已经成为众矢之的。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
中央出台了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等“四风”,官员除了为人民服务以外,并没有凌驾于法律制度和人民群众之上的特权。
而像张副局长这样的官员依然对特权思维抱残守缺,对基层执勤人员大耍官威,怎能不叫百姓心寒?
在某些官员的思维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能并不存在。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除了停留在报告上、口头以外,在某些人心中根本没有生根发芽。
可以说,张副局长们根本没有一点权力谦卑意识。
在某些官员的思维里,耍官威或许只是权力的本能反应,但是其中折射出的畸形权力伦理在百姓心里划下了深深的心理鸿沟。
填平这道鸿沟,相关部门不仅要查处媒体曝光出来的个案,而且要加强权力监督,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打破官场潜规则,督促更多官员放下官威身段,回归公仆本色。
网红名字频被抢注,法律不能缺席
刘婷婷
2019年08月20日08:
13 来源:
光明日报
网红也有网红的烦恼。
这不,现在就有不少公司专门针对网红抢注商标,并借此牟利。
据报道,包括敬汉卿、游戏博主“落星解说”等在内,不少拥有百万级粉丝的网红纷纷站出来表示,自己的账号曾被不同的公司注册成商标。
想赎回使用权,这些公司的要求是,拿35万元“转让费”来。
乍一看去,抢注网红名还真是一条“发财门路”。
我国法律明文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排他权益,明确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有关公司看来,有了这些撒手锏,举着“商标维权”的旗号,不愁“出名发财”的网红不就范,否则他们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有关报道看,就有焦头烂额的网红告诉粉丝,“自己用了22年的名字不能用了”。
其实,网红也不必如此沮丧。
恶意抢注的“生意经”,能不能唱下去,还得看合不合法。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等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网红,自己的名字或者是昵称,已经使用了数十年,起码也是在有关公司之前使用,那些别有用心者就不能“后发制人”,肆意侵犯他人的在先使用权。
况且,商业使用不属于自己的网红名字,也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解,这样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也不应作为商标。
如果较真碰硬,这些公司的恶意抢注行为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但是,现状却令人遗憾,很少有人诉诸法庭。
究其原因,首先是多数网红的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报道情况看,有的网红的抗争方式,是通告粉丝和其他博主来为自己发声,把事情闹大,迫使对方放弃“敲竹杠”。
再就是维权力量不足,维权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成本,网红忙于事务,很难全身心地与不法商家做斗争。
从司法和执法看,也有不利于被恶意抢注者的迹象。
之前,papi酱及其公司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但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原因是“papi酱”系列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PAPI”“papi”“papi资本”“PAPI酱”等构成近似。
“皮皮鲁”2004年就被一家西餐厅注册为商标,童话作家郑渊洁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却未获得支持。
跳出个案的视角,从影视明星、企业和网站等,到各平台的网红博主,这些主体先后沦为恶意抢注的对象,这种现象很不正常。
从公民个体来说,需要强化法治精神,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职能部门来说,既然法律规定“白纸黑字”,就得依法执法,肩负起管理监督的职责。
司法是法治的底线。
也期待出现更多的维权案例,让侵权者付出昂贵的代价,有力震慑违法分子,为被侵权者撑腰。
抢完救灾红包退群,该罚!
张冬梅
2019年08月20日08:
21 来源:
广州日报
微信抢红包,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普遍。
但抢的时机、对象不对,也可能摊上大事。
近日,安徽有一网友因在微信群中“抢”救灾捐款900元后退群且拒不退还,在群主报警后被拘留8天,引发热议。
据悉,该微信群是由爱心人士建立的爱心募捐群,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物资运往台风灾区。
对此,有人认为,抢个网络红包不至于这么严重,批评教育即可;也有人严厉谴责,认为想发“天难财”是歪风邪气,于情于理都该严加惩罚。
事实上,大家对抢救灾红包的行为都持不认可的态度,毕竟在救灾的关头,这样的做法无疑伤害了爱心人士、灾区民众的情感,也对防汛抗灾大局造成不良影响,在情理上说不过去。
而存在的争议主要在于对当事人具体的惩罚措施上。
抢个微信红包,真的至于被拘留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专家分析,该网友通过抢微信红包侵占群众募捐款的行为,构成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也是合适的。
所以,于情于理于法,该网友此举都不占理。
乱抢红包的背后是法律、道德风险。
抢完红包后随即退群,并不意味着无法追溯。
这件事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在网上的行为也须符合法规。
任何人在网络上的言行,如果罔顾道德法律的底线,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莫怀有侥幸心理,也别见小利而忘大义。
动辄上“失信黑名单”信用体系该打法律补丁了
2019-08-2009:
08:
0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闯红灯上“失信黑名单”、学校招生先看学生父母是否失信……日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回应“信用机制可能会被滥用”问题时强调,信用体系建设要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泛化、扩大化,防止包括个人信用分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举措应用泛化、扩大化。
注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文明国家的重要特征。
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有裨益。
尽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起步较晚,但这项制度一经发力,即发挥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比如,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后,一度让人无可奈何的“老赖”,如今是时时受限、处处“碰壁”。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他们不得坐飞机、乘高铁,不得贷款、新办公司等。
据统计,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累计限制1746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47万人次购买动车票、高铁票。
失信惩戒机制有如一条无形枷锁,是对付“老赖”最有效的利器。
当然,失信惩戒机制的构建,也不完全针对欠债不还的“老赖”。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和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在飞机上寻衅滋事、在机场安检中堵塞、强占、冲击安检通道以及殴打他人、在机场安检中查出随身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藏匿打火机)等被处以行政处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等人员,都可能成为失信被惩戒的对象。
然而,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失信惩戒机制的“提速换挡”,“信用机制被滥用”的担忧也随之而来。
一些地方随意降低失信认定的标准。
比如某市规定,一年内5次闯红灯,将构成一般失信。
之后,媒体报道某市民一个月内骑共享单车闯红灯7次而被列入了“失信黑名单”。
其实,公民闯红灯,所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即可,要求其承担失信惩戒的后果,显然有违“一事不二罚”的法治原则。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客观而言,固然与一些地方理解错误有关,但从根子上看,的确有立法不足的因素。
近年来,尽管在国家层面陆续制定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上海、浙江、河北、湖北、陕西等省市也陆续出台了地方信用法规,但还缺少一部起到统领规范作用的社会信用法律。
立法是社会的减震器。
期待这部研究论证中的法律及早出台,明确规范失信行为认定的标准、程序,以及守信激励、异议解决和失信修复等内容,让动辄上“失信黑名单”成为陈年往事。
(欧阳晨雨)
杜绝“霸屏闪信”需要从源头治理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2019-08-1913:
18
作者:
江德斌
据央广网报道,最近,很多手机用户遭遇了一种前所未见的广告短信。
这种新型垃圾信息会在你正常使用手机的时候,突然以霸占整个手机屏幕的方式出现,并且没有关闭按钮,用户只能老老实实地看完它,随后却在收件箱中找不到它的任何痕迹,仿佛这条广告从未出现,这就是以“闪信”方式发送的骚扰短信。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短信来无影、去无踪,也缺乏有效方法进行屏蔽。
“霸屏闪信”来无影去无踪,还屏蔽不了,简直就是天下无敌的“迷踪拳”,令人无从着手、难以招架,只能被动受到“霸屏闪信”的骚扰。
据了解,“霸屏闪信”是通过运营商的大网以及核心网发送,因此用户侧没法主动做防范或者屏蔽,只能被动阅读后才能令其消失,实现了广告商们青睐的广告直达用户、超高点击率目标。
同时,“霸屏闪信”的发布价格很低,一条仅几分钱,内容审核却很宽松,外语培训、现金贷、刷单兼职、暴力催收等内容都能发布。
而且,“霸屏闪信”具有“阅后即焚”的特点,用户找不到骚扰证据,无法做有效投诉,对“黑灰产业者”的吸引力极大。
而据专家介绍,闪信并非新鲜事物,最早是在紧急情况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前,由移动运营商推送给用户进行预警,因此具有强制性、即时性等特点,早在2G时代就存在,现在只是叫法不同。
可见,闪信技术本身无害,其初衷乃是为了防灾避险。
但是闪信技术特有的阅读强制性、屏蔽困难性,反而给广告商、代理商带来了“福音”,从而被恶意使用,给广大用户造成骚扰。
目前,常见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已有多年,受到社会舆论关注较多,在监管部门的严厉要求下,运营商经常整顿清理,用户也会通过主动拉黑、技术屏蔽的方式进行防范,因此此类骚扰信息、电话有所收敛。
不过,“霸屏闪信”给骚扰信息提供了新的发布途径,其强制阅读、无法屏蔽、阅后即焚的“优势”,加大了骚扰信息的整治打击难度,依靠常规手段势必无法彻底治理。
因此,需要采取源头治理的策略,斩草除根,彻底杜绝“霸屏闪信”对用户的骚扰。
不管哪种短信、闪信,都要通过运营商的端口发布,可见,运营商完全有能力对“霸屏闪信”进行管制。
因此,监管部门应对运营商做出严格要求,对闪信进行严格管控,收回代理商的发布权限,由运营商负责内容审核与发布。
如此,才能还用户一个清净,不让“霸屏闪信”继续猖狂。
(江德斌)
“家政=保姆”是一种误解
扶青
2019年08月20日08:
14 来源:
南方日报
随着暑假接近尾声,不少新生开始陆续到高校报到。
与许多火热专业不一样的是,家政专业有点“冷”。
有媒体报道,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设立家政学专业3年,未招到一名学生;而吉林农业大学首届招收的37名学生,全部是“服从专业调剂”而来;在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冷热不均”的困局依然存在。
家政专业=保姆专业?
这是令许多“吃瓜群众”疑惑的问题。
在大多数人印象中,一提起家政,就是伺候人的工作,无非是煮饭、炒菜、打扫卫生,既没有什么职业尊严,也没有多少职业含金量,不需要读大学就能掌握。
而就现实生活来看,现在愿意从事家政行业的人也不多,她们大多年纪偏大、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做家政是无奈之举。
理论和现实的“刻板印象”,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家政行业的偏见,导致在这个行业里,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少之又少。
必须指出的是,这是一种误解。
首先从工作性质上来看,保姆和护士、空姐等一样,都属于服务业,没什么职业高低,而且从月嫂的案例来看,家政从业者的收入不比其他行业差。
既然没理由歧视护士、空姐、酒店服务员,也没理由认为月嫂、保洁、保姆等工作低人一等。
其次,认为家政就是保姆的看法,明显把家政专业简单化了。
国际公认,家政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更是一门带有人文熏陶特色的通识学科门类,具有很高门槛,没点文化真驾驭不了。
譬如作为近代家政学发源地的美国,有近千所设有类似学科,还有很多大学专门设立了“家政学院”,培养家政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
在家政业极其发达的菲律宾,设有室内设计、服装工艺、社区营养、食品工艺、家庭生活与儿童开发等学科。
我国家政学教育尽管起步晚,但定位却也是培养集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基础等课程于一体,符合现阶段家庭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所以,我们必须改变观念,提高对该类专业内涵的认知,认识到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这可以从备受关注的“家政36条”中得到印证。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
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其中的逻辑出发点,就是把家政服务业视为新兴产业,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业。
事实上,《意见》中也白纸黑字写明了这一点。
这个定位意味非凡,人们应该意识到,随着时代发展,偏见将不复存在。
从消费升级的视角来看,家政也无疑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全国有18.2%的家庭有未成年人照料需求,35.6%的家庭有老年人照料需求,30.4%的家庭有双重照料需求。
对比之下,家政人员从业者只有2800万,有2000万人用人缺口,缺口之大让人咋舌。
况且,从许多家庭的诉求来看,给钱不是问题,但要找到称心如意的从业者并不容易。
这意味着国内家政业的痛点正越来越突出,家政行业亟须向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看齐。
综合以上来看,家政服务业将是方兴未艾的产业。
要发展好家政服务业,特别是发展职业化家政,必须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从职业尊严、就业渠道、上升通道等向社会展示家政专业广阔的可能性,增强人们报考家政专业的动力,真正将更多人才吸引到家政专业来。
欠薪要付利息,就该多些治欠薪的硬招
冯海宁
2019年08月20日08:
24 来源:
《工人日报》
据《新京报》报道,正在人社部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明确,未根据本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
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工资是广大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是唯一收入来源,既关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又关乎农民工家中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生存质量。
虽然我国已采取多种措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欠薪问题至今仍然存在。
有关方面专门制定上述条例,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是大大的福音。
从条例全文来看,既明确了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也对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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