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办理指引温江教育.docx
- 文档编号:16874242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80KB
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办理指引温江教育.docx
《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办理指引温江教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办理指引温江教育.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办理指引温江教育
成都市温江区设立民办幼儿园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申请条件
1、设立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园长和行政负责人;
5、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
6、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7、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
9、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温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第二步现场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派员进行实地查看,提出初审意见。
第三步审核
对实地审查合格的筹设申请,由区教育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发给筹设批准书;对实地审查不合格的筹设申请,区教育局将予以书面说明理由。
实地审查合格的设立申请,温江区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做出同意的决定;实地审查不合格的设立申请,温江区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下达《不同意设立的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
第四步批准、发证
经核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其申请人按通知到窗口领取《设立民办幼儿园批复》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未经核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其申请人按通知到窗口领取《不同意设立的通知书》。
第五步其它手续
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刻制印章,到区政务中心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到区政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区政务中心发改局窗口进行收费标准备案,并到区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四、申报材料:
办学申请一式5份,其余材料均一式一份
1.民政局核名通知书
2.办学申请
3.成都市温江区民办幼儿园设立申报表
4.举办单位(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1)由单位举办的:
A.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表后。
B.须将举办单位的资格证明和举办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于表后。
属企业单位的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属社会团体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提供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C.公民独立举办的不填《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由个人举办的:
A.几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B.审验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后。
C.单位举办的不填《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D.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举办人的委托书,审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
5.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
须将拟任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6.拟任园长基本情况登记表
须将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和聘用意向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7.拟任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
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资格证和聘用意向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8.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
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资格证和聘用意向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9.拟聘主要行政负责人登记表
(1)主要管理人员指副校(园)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2)请将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和聘用意向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10.保健医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须将身份证、学历证和聘用意向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11.拟聘教师登记表
须将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于本表后。
12.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
13.办学章程
14.办学场地证明
(1)举办人租用房屋的须持租房合同原件审验,附复印件及房屋所在镇(街办)出具的《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教育局实地考察时,认为有安全隐患的,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文件)。
(2)租用土地自建的,须提交租地协议复印件及房屋安全鉴定文件。
15.验资报告
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6.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需提交到民办教育协会按规定缴纳相应数量的办学风险金收据原件审验,附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82764596
六、备注
(一)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
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成府发[2002]2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规定:
“初级中等教育、小学及以下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设置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级中等及以上学历教育按规定报批。
”
(三)民办幼儿园设立前置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按照《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执行:
1、幼儿园园舍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
①幼儿园用地面积
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生均用地面积(平方米/生)
25人以下
450
18
6个班
2700
15
9个班
3780
14
②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③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m2(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m2)。
设有单独幼儿寝室的,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m2。
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m2。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0、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2、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
(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①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学历和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②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③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④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⑤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⑥全园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2)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数量
①幼儿园规模及班额
招收3-6岁幼儿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
寄宿制不超过9个班。
各年龄班额如下:
托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混龄班
学前班
年龄
2-3岁
3-4岁
4-5岁
5-6岁
3-6岁
5-6岁
寄宿制
20人
25人
30人
25人
全日制
20人
25人
30人
35人
30人
40人
②教职工配量比例
园长:
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9个班可设园长2人;10-12个班或寄宿制幼儿园设3人。
专职教师: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农村幼儿园每班1.5-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保育员:
全日制每班配1人,3岁以下及寄宿制每班配2-2.2人。
医务人员:
全日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2个班的配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其他人员:
幼儿园所需的炊食员、门卫、保洁、木工等人员,按实际需要专门配备,不得由上述人员兼任。
3、保教、卫生保健及教师办公设施设备
(1)幼儿生活设备:
有适合各年龄儿童的木质桌、椅、儿童床,且数量相当,每生一椅,每生一床。
每班有安全、牢固且便于儿童取放的玩具架、图书架。
有儿童厕所、流水洗手设备、肥皂、毛巾架、每生专用毛巾、口杯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有温热自来水设备。
(2)教育教学活动设备包括:
各类玩具应种类齐全,包括体育、建构、角色、表演、科学启蒙、音乐、美工、劳作手工等多种类型。
玩具数量丰富,基本保证幼儿活动需要,且投放合理,便于幼儿取放,并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自制玩具材料、设备。
根据规模,有基本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器械。
所有玩具应当安全、卫生、无毒。
适合各年龄段的幼儿读物生均不少于5册,种类是儿童数的1/5,并适时更新。
配备供教育、教研使用的教师各类参考资料,幼教刊物,教师用书(理论资料、刊物)人均5册以上,有配套的教育挂图、教学卡片、操作材料等。
每班配有风琴和一定数量的打击乐器,有电视机、收录机、录像机或VCD机、录像带等。
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和相关软件,并能充分利用。
(3)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包括:
具备与教师数量相当的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及办公用品。
(4)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
3个班(含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必须设保健室,并配备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电冰箱、体重计、灯光视力箱、听诊器、对数视力表、身高坐高计、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常用医疗器械、注射器、体温计、血压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尺、暖水袋、氧气袋、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等。
3个班以下的园所应配备卫生保健箱,并备有常规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弯盘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护创膏、纱布、棉球、棉签、软皮尺等,同时备有外用药(红药水、紫药水、75%酒精、双氧水等)和防止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4、保育教育工作
(1)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2)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幼儿健康检查、定期卫生消毒、计划免疫、疾病预防、病儿隔离、药物管理等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3)为幼儿提供卫生、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幼儿能够自由饮水。
做好幼儿生活护理,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入厕的时间和次数。
(4)创设安全、卫生、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活动需要的生活、活动环境,开辟沙水池,环境应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童趣化、教育化。
充分发挥环境在幼儿活动中的作用。
(5)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面向全体幼儿,注重个体差异,尊重幼儿活动意愿,关注幼儿的实际需要、经验和兴趣,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坚持说普通话。
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6)做好幼儿园安全、消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配备消防设备,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幼儿园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实验和活动。
(8)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合理利用家庭、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
5、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办园思想端正,有正确的办园宗旨,规范办园,依法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自觉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2)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建立园务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3)幼儿园主办者要确保幼儿园经费投入,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有关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挪用幼儿伙食费。
(4)幼儿园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或者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如“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等字样。
6、开办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立 民办学校 幼儿园 办理 指引 温江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