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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综合防突措施
黔鑫煤矿综合防突措施
一、概况
黔鑫煤矿为整合矿井,目前开采M9煤层,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6年8月22日提交的《黔西县黔鑫煤矿煤层爆炸性鉴定报告》,M9煤层无爆炸性、不易自燃,为高瓦斯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方式,两台主通风机型号FBCDZNO15/55×2,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爆破落煤,刮板机、皮带机运输;掘进工作面爆破落煤,人力矿车运输,绞车提升。
二、成立防突领导小组
组长:
文成池(总工程师)
副组长:
崔道武(矿长、兼防突队长)
成员:
刘国兵(安全矿长)卢文军(生产矿长)
肖恩(机电矿长)文成池(技术科长)
李昌兵(通风科长)艾祖雄(瓦检员)
胡德刚(瓦检员)熊圣华(瓦检员)
冯阳(瓦检员)詹升刚(瓦检员)
熊圣先(安全员)鲍井杰(安全员)
徐芝元(安全员)王玉松(安全员)
1、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突设计、措施,并组织小组成员学习。
2、副组长职责:
负责防突设计、措施的落实,加强日常工作中的检查。
3、成员职责:
现场督促防突人员按照设计孔要求施工和验收,加强瓦斯检查、观测,加强防突风门的维护检查,严格按照作业规程、防突措施要求作业。
三、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工作
1、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撤出作业人员到新鲜风流中,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降到规定浓度方可恢复作业。
2、当班瓦检员、安全员、班长、矿值班领导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仪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作业,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向调度室、矿长汇报,进行处理。
3、当班瓦检员必须现场检测钻孔瓦斯浓度和排放孔、验收。
四、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3)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4)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明显出现突出预兆。
1、井巷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井巷揭开突出煤层前,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在井巷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为3~10m时,利用探明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的钻孔或至少打两个直径为50~70mm的预测钻孔,在钻进煤层时,用1~3mm的筛子筛分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h2或K1)。
具体方法为
(1)钻屑量采用重量法:
每钻1m钻孔,收集全部钻屑,用弹簧秤称重。
(2)钻屑解吸指标的测定方法:
1)钻屑解吸指标△h2的测定:
打钻时在预定的位置取出钻屑,用孔径1和3mm的筛子筛分钻屑(φ1mm的筛子在下,φ3mm的筛子在上),将筛分好的φ1~3mm粒度的试样装入MD-2型解吸仪的煤样瓶中,试样装至煤样瓶刻度线水平(10g左右),自钻孔打至该采样段起经3min后,启动秒表,转动三通阀,使煤样瓶与大气隔离,在2min时记录解吸仪的读数,该值即为△h2,单位为Pa。
2)钻屑解吸指标K1的测定:
使用WTC型突出预测仪,每钻进2m,取一次钻屑作特征测定,取样时,把秒表、筛子准备好(φ1mm的筛子在下,φ3mm的筛子在上),钻孔钻到预定深度时,用组合筛子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一面筛分,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最后把已筛分好的φ1~3mm的煤样装入到WTC仪器的煤样罐内,盖好煤样罐,准备测试。
当秒表走到t0(1~2min)时,启动仪器采样键进行测定,经5min后当仪器显示t0时,用键盘输入t0,按监控键,仪器显示L0,输入L0,按监控键,仪器进行计算并显示Fi,此值即为K1值。
钻屑解吸指标的突出临界值,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如无实测数据时,可按表1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表1钻屑指标法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表
钻屑解吸指标突出临界值
△h2(Pa)
K1(ml/g.min1/2)
干煤
200
0.5
湿煤
160
0.4
选用表中的任一指标进行预测时,当指标超过临界值时,该石门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2、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步骤:
(1)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8-10m的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的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
(2)钻孔每打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
根据每个钻孔沿孔长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max和钻屑解吸指标△h2或K1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如无实测数据时,可按表2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表2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h2
最大钻屑量Smax
K1
危险性
Pa
Kg/m
L/m
ml/g.min1/2
≥200
≥6
≥5.4
≥0.5
突出危险工作面
<200
<6
<5.4
<0.5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实测的任一指标Smax值、K1或△h2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3)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当
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10m的预测超前距。
3、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可使用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方法,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孔深根据工作面的条件选定,但不得小于3.5m。
预测方法同上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预测,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10m的预测超前距。
(二)防治突出的措施及效果检验
1、其它防突措施
(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防治突出的措施及效果检验
揭穿突出煤层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A、探明石门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B、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C、预测突出危险时,选用抽放瓦斯钻孔、排放瓦斯钻孔、水力冲孔、水力冲刷、金属骨架等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
D、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E、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开或穿过煤层;
F、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G、穿透煤层进入顶(底)板岩石。
石门防治突出的措施可采用排放钻孔的措施,在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时,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的有关参数。
排放钻孔布置在石门周界外3~5m的煤层内,钻孔的直径75~100mm,钻孔间距根据实测的有效排放半径而定,一般孔底间距不大于2m。
在排放钻孔控制范围内,如果预测指标降到突出临界值以下,措施有效。
对于缓倾斜煤层,当钻孔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采取分段打钻,但第一次打钻钻孔长度不得小于15m,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留有10m的最小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顶(底)板时不在此限)。
下一次的排放钻孔参数(直径、间距、孔数)与第一次相同。
井巷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井巷防治突出的措施执行后,采用钻屑指标方法检验措施效果。
检验孔孔数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1个,并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
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
并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
采用超前钻孔作为防治突出的措施。
在第一次执行防治突出的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用浅孔排放或其他防治突出的措施,在工作面形成5m的执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
超前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mm的钻孔。
钻孔超前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若超前钻孔直径超过120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钻孔尽量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m(包括巷道断面内煤层)。
超前钻孔的孔数应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确定,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必须经实测确定。
煤层赋存状态变化时,应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超前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超前钻孔有效半径测定方法,钻孔流量法:
A、沿工作面软分层打3~5个相互平行的测量钻孔,孔径42mm,孔长5~7m,间距0.3~0.5m;
B、对各测量钻孔进行封孔,封孔时应保证测量室长度为1m;
C、钻孔密封后,立即测量钻孔瓦斯涌出量,并每隔2~10min测定1次,每一测量孔测定次数不得少于5次;
D、在距离最边缘测量孔孔中心0.5m处,打一个平行于测量孔的超前钻孔(直径是待考察超前钻孔有效排放半径的钻孔直径),在打超前钻孔过程中,记录钻孔长度、时间和各测量孔中的瓦斯涌出量变化;
E、超前钻孔打完后,每隔2~10min测定各测量孔中的瓦斯涌出量;
F、打超前钻孔打完后测定2h;
G、绘制出各测量孔的瓦斯涌出量的变化图;
H、如果连续3次测定测量孔的瓦斯涌出量都比打超前钻孔增大10%,即表明该测量孔处于超前钻孔有效排放半径之内。
符合测量孔距排放钻孔的最远距离,即为超前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
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后,按钻屑指标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
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
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效果检验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
并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当检验孔深等于措施孔深(检验与措施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的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的投影孔深超前距。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及效果检验
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采用超前钻孔或松动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
采煤工作面若采用松动爆破防治突出的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
松动爆破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孔深不小于3m,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措施实施后,必须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行采煤。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煤工作面采用松动爆破措施时,可采用钻屑指标法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
检验孔应打在措施孔之间,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
在措施效果无效区段,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的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并应留有不小于2m的超前距。
(三)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仪器
见表3
设备名称
数量
WTC突出参数测定仪
1台
五、安全防护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采用远距离放炮、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等方式。
1、震动放炮的专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震动放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务局备案;
(2)震动放炮的炮眼数目,应按照每平方米石门断面4~5个确定;
(3)震动放炮的炮眼布置,根据断面和岩性确定;
(4)岩眼不得打入煤层,眼底距煤层应保持O.2m的距离。
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层,必须在眼底的岩石中充填0.2m的炮泥;
(5)震动放炮的单位炸药消耗量,应按照正常掘进量的1.5~2倍确定,打穿煤层的炮眼在煤层段和岩石段应分段装药,并用长O.25m的炮泥隔开;
(6)所有炮眼都在炸药与封泥间装l~2个水炮泥,封泥都必须密实地装至孔门;
(7)震动放炮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并不得跳段使用。
电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
电雷管的联接可采用串联、串并联或并串联方式,但都必须使通过每一电雷管的电流达到电雷管的引爆电流的两倍。
放炮母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并尽可能的减少接头,以减少放炮母线的电阻,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控引爆器;
(8)震动放炮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
(9)震动放炮时,回风系统内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
2、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所遵循的规定
(1)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实际情况由煤矿技术负责人确定,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
根据黔府办发(2008)83号文,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必须制定石门揭煤的专项措施,准确掌握工作面距煤层的法线距离,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
未形成系统的建设矿井,石门揭煤放炮必须在地面实施。
已经形成系统的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石门揭煤放炮作业可以在反向防突风门后的避难硐室中实施,严重突出矿井也应在地面实施;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m的掘进巷道,必须采取消突措施并采取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2)远距离放炮时,放炮点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挂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回风系统中,放炮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3、井下设置避难硐室
(1)避难硐室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避难硐室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2)避难硐室必须设置向外开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
避难硐室内支护采用砌碹支护并保持良好,设有与矿井地面调度室的直通电话。
(3)避难硐室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本矿采用压缩空气供风,并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避难硐室内供风量根据避难最多人数每人供给不少于0.3m3空气。
(4)避难硐室内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5)避难硐室内必须设防尘水管,并安有闸阀和出水管头。
4、压风自救系统
(1)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2)压风自救系统应设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
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3)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应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
(4)在矿井建设初期,为防煤层掘进工作面在不放炮时发生突出事故,在工作面后方50m以内设置避难所,避难所内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按最多井下工作人员数确定配置压风系统随时保证供风。
5、防突风门的要求
(1)风门必须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道流入回风系统。
(2)必须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
(3)门框和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风门厚度不得小于50mm。
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4)可按照MT/T841技术条件选用钢质薄壳反向风门;
(5)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内墙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防逆风)装置。
放炮后,矿山救护队和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使风门固定在打开位置;
(6)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7)当预计可发生千吨以上特大型突出时,应在进风侧靠近回风口选点再设置一道反向风门,风门设置要求同前;
(8)反向风门设置地点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不小于70m,如小于70m应设置三道反向风门,门垛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构筑,选用钢质薄壳门反向风门或钢铁门框与有加钢筋(45角钢)的木质带铁皮的风门;
(9)门垛(厚0.6—0.8m)采用钢筋混凝土构筑时,在风门设置地点清除巷道周边浮石,然后打钻孔埋设钢筋(钻孔深度不小于0.5m、孔径42mm、钢筋直径25mm),门框浇筑在门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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