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信机房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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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信机房技术规范
XX电信机房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机房设计确保网络及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造和搬迁的机房。
第1.0.3条机房原则上必须采取上走线方式设计。
第1.0.4条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环境要求
第2.0.1条设备安装所在机房的承重能力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或满足工程所需安装设备的质量和占地面积要求。
若不能确定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承重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对机房进行承重加固。
第2.0.2条机房应有充足照明,设有机房疏散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
第2.0.3条机房所有门窗应密封,同时避免阳光直射,以减少尘埃、噪音等外来干扰,机房各门及走道的尺寸应保证设备运输方便。
第2.0.4条机房井道、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电缆沟内无积水、杂物,所采用的盖板必须具备阻燃性。
第2.0.5条机房内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专用铁皮柜,用于存放机房必备的文件、资料、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三章机房总体布局
第3.0.1条机房设备宜采用分区布局,具体区域划分根据功能区划分而定。
第3.0.2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3.0.3条机房内机列必须整齐一致,各列机柜的高度、同一列的宽度及深度必须统一。
第3.0.4条同一机房内集装架、电源柜、配线柜应采用统一色调,并实际做到各列头平齐。
第3.0.5条机房内的光纤配线架应设在靠近光缆引入机房处,机房内的数字配线架应尽量排在一列。
第3.0.6条机房内每列机柜靠主要走道侧应设列头柜,用于布放各列所需电源空开
第3.0.7条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1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1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第三章机架规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3.1.1条机房机架安装方式的确定,应根据机房的规模、安装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以及设备布置的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
第3.1.2条机架安装设计,在保证正常通信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考虑施工、维护方便和通信机房的整齐美观,并注意在出现自然灾害时的通信安全。
第二节机架尺寸规范
第3.2.1条机房内所有机架的安装高度必须按2200mm设备高度设计(机房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机架高度为2600mm)。
对于某些设备自带机架高度低于标准的必须以维护方便和经济实用为前提,用相应材料补齐所差高度,做到机房内所有机架高度统一。
第3.2.2条机架内宽(固定设备的立柱间的距离)为19英寸或其他标准宽度。
机架外宽应以满足容纳机架内部两侧足够的理线空间为原则。
对于部分设备宽度超出的,机柜宽度可调整为适用大小,但机柜的高度及深度必须严格执行规范。
第3.2.3条机架深度:
放置服务器的机架及数据IP网核心设备的机架采用1000mm径深;其余设备的机架一律选用300mm、600mm、800mm或1000mm径深,以足够容纳设备及两侧的理线空间为原则。
同列机柜深度必须一致。
第3.2.4条对于某些厂家设备的自带机架,尺寸不符合本规范要求,则在新定购设备或改造机房时,不必采用厂家自带机柜,采取自行订购机柜的方式。
第三节机架设计规范
第3.3.1条机柜前后门必须采用带孔网状铁门,禁止使用玻璃门。
网状开孔必须小而密,兼顾通风性能及防尘性能,不建议使用防尘滤网。
第3.3.2条机柜内两侧用于固定设备的立柱必须能前后移动,以便自由调节。
避免出现设备或缆线超出机架范围,机柜门无法关闭现象。
第3.3.3条机柜前后端的左右两侧都必须装有纵向理线架;前端装有可移动的横向理线架。
一般情况下前端理线架用于走信号线,后端理线架用于走电源线。
第3.3.4条机柜顶部的四个角必须留有进线孔,进线孔边缘必须进行绝缘防刮处理.
第四章走线架规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4.1.1条机房内在机房高度允许情况下尽量使用三层走线架方式,上层为电源线与信号线的主走线架,中层为电源线的列走线架,下层为信号线的列走线架;高度受限制的机房可采用双层双列方式,但电源线及信号线必须分开布放,不得有交叉。
第4.1.2条信号线的主走线架与电源线的主走线架必须分开。
第4.1.3条下层的各列信号线走线架之间必须用过桥走线架连接。
第4.1.4条上层主走线架只承载机房外部进入的电源线及信号线;机房内部的连接信号线只能走下层的信号线走线架。
第4.1.5条走线架材料原则上建议采用钢结构。
第4.1.6条标准机房走线架图例
下层信号线走线架
下层信号线过桥走线架
第二节尺寸规范
第4.2.1条主走线架宽度为600mm或800mm;列走线架(包括电源走线架和信号线走线架)宽度为600mm;
第4.2.2条上层主走线架与中层的电源线列走线架间距离为200mm;中层的电源线列走线架与下层的信号线列走线架间距离为200mm;下层走线架离机架顶部距离为200mm.
第4.2.3条过桥走线架宽度应和所连接的走线架宽度保持一致。
第三条设计规范
第4.3.1条下层列走线架及过桥走线架一侧必须设置阻燃塑料槽道,用于布放尾纤(布放尾纤严禁使用波纹管)。
所有机房外部来的光缆通过主信号线走线架落到机房ODF架;机房内部设备互联用的尾纤布放在列走线架及过桥走线架内的尾纤槽,主走线架内不必设置尾纤槽。
第4.3.2条尾纤槽两侧壁必须设置下线口,以方便尾纤落地;底部设置成梯状横拦,以方便观察尾纤槽内情况。
下线口边缘必须作平滑处理。
尾纤槽样式详见图1
第4.3.3条在某些走线架需要布放大量非尾纤的其他通信电缆时,建议尾纤槽采用100×100的尺寸规格;其余尾纤槽建议统一采用200×100的尺寸规格。
第4.3.4条列走线架的尾纤槽设置于走线架对应设备前端的一侧;
第4.3.5条尾纤槽转角处必须进行平滑处理,转角处应保持一定弧度。
第4.3.6条走线架间及走线架与机架进线口间露出的尾纤部分,应采用绵线绑扎,以保证整齐美观。
第4.3.7条下层信号线列走线架,要在列与列之间设置过桥走线架。
过桥走线架设置在列走线架的两端,一边用于走列之间的尾纤(设置尾纤槽),另一边用于走列之间的新他信号线(不设置尾纤槽)。
如下图
第4.3.8条每列机架两边顶头要与列走线架的两端齐边,主走线架下方要空出,不能布置机柜,如下图:
第五章布线规范
棉线
第5.0.1条机房内布放线缆时必须用棉线成捆绑扎整齐,无交叉。
如下图,下图中“勾”为正确布线方法,“叉”为错误方法。
第5.0.2条机房布线时本着尽量不在设备端操作的原则,设备上所有端口必须用成捆尾迁一次性连至ODF架,以便将来进行机房内设备互联及线路调整时在ODF架端完成操作。
原则上不允许设备间直接用尾纤互连。
第六章电源规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6.1.1条机房内所有设备,凡能提供直流电源模块的,一律使用-48V直流电源。
第6.1.2条各列机架内设备的电源,交直流电及地线都必须由列头柜引出,不得使用插线板。
第6.1.3条临时用电需用电源插座时,严禁使用电源插座多次复联的方式引到用电处,导致首个被复用的插座超载,必须使用机房专用的可拉伸滚动插线板。
第二节设计规范
第6.2.1条列头柜参照机房列头柜样式,上半部设置为电源进线,下半部分设置为空开。
第6.2.2条列头柜的深度为300mm;高度和当列机柜的高度保持一致。
第6.2.3条列头柜设置在机柜的侧面,列头柜宽度必须和该列机柜的深度一致。
每列机架数小于10架的,只需在该列机架一侧设置列头柜;每列机架数大于10架的,需从中部分开,设两个列头柜,在中间对面而设(该种情况下,上层电源主走线架应设置于机房中间,位于两个列头柜之间的走道上方。
上层信号线主走线架分设左右两边。
如下图所示)
第6.2.4条只能使用交流电的设备,必须改造电源线。
一端接设备,另一端固定到列头柜的交流端子上,不能使用电源插头。
第6.2.5条对于单个机柜内放置设备数大于4台时,该机柜必须配置空开组,先由列头柜引两路电至机柜空开组再由机柜空开组分到该机柜的各台设备。
第6.2.6条每个列头柜的地线都必须从机房内的接地汇流排引入,不得级连。
第6.2.7条每个列头柜都必须引两根电源进线,每根电源进线都必须能满足该列头柜的负载容量。
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么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要求(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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