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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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分析
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三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
1.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处理方法是()。
A.可以扣除B.不准扣除
C.只能扣除本金D.只能扣除利息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34、35页。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筹,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支出的扣除范围是否清楚。
题目中明确表述纳税人承担的本息与本身的应税收入无关,依据收入与支出相配比的原则。
故B答案正确。
2.某工业企业199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有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企业当年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是()。
A.1.5万元B.1.8万元
C.2.5万元D.3万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29、30页。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但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我国国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标准、形式是否清楚。
本题所属企业的捐赠是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形式;该企业属工业企业,税前扣除的标准不得超过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根据计算方法得出的扣除限额为1.8万元。
因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故B为正确答案。
3.某企业在册职工为150人,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500元。
该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86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是()。
A.15.75万元B.15.05万元
C.14.4万元D.13.76万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29页。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1.5%计算扣除。
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大于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和计算方法。
根据本题职工人数和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计算得出计税工资标准为90万元,大于实发工资总额86万元。
因此,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应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故B答案正确。
4.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
A.暂免征收B.免征1年
C.免征3年D.免征5年
标准答案:
A
依据:
教材第48页。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本题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5.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37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的优惠政策,买际只缴纳了7.5%的所得税)。
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是()。
A.7.835万元B.7.2万元
C.9.435万元D.6.66万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55、56页。
企业在国内投资、联营取得利润,由接受投资或联营企业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对于投资方或参营方分得的利润(股息),因其已是所得税后利润,一般不再征税。
但如果涉及地区间所得税适用税率存在差异,则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需要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补缴企业所得税和计算方法是否熟悉。
依据税法规定:
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的。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已多缴的所得税,国家不予退还;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单独计算补缴所得税。
根据计算方法,B为正确答案。
6.一乡镇企业1999年度经某税务代理事务所审核,收入总额为16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合计为1560万元。
1999年该乡镇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A.13.2万元B.12万元
C.11.88万元D.11.55万元
标准答案:
C
依据:
教材第20、21、52页。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乡镇企业可按应纳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计算方法和乡镇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题已知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适用税率为33%,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减征10%。
故C答案正确。
7.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是()。
A.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
B.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
C.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
D.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无赔偿的部分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31、34页。
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扣除。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项目范围。
依据税法规定,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故B答案正确。
8.某企业上年度实现会计利润为20万元。
经某注册税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次利息费用:
一次是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借款金额2Q0万,借款期限6个月;另一次是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集资金额5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利息费用是()。
A.10万元B.8.25万元
C.7.5万元D.6.25万元
标准答案:
C
依据:
教材第27页。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准予扣除。
利息支出是指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和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扣除的范围和标准是否清楚。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可据实扣除;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属非金融机构借款,其利息支出超过银行借款利息标准的部分不准扣除。
根据计算,C答案正确。
9.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确定其收入额的正确方法是()。
A.参照国内市场原油的销售价格计算
B.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C.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D.参照国际市场原油销售价格计算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77页。
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纳税人取得非货币资产线权益时,应如何确定其收入额。
10.某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1999年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有:
(1)投资于我国某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收入20万元;
(2)从中国境内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万元;(3)向某机构提供专有技术取得使用费收入10万元。
该外国企业1999年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是()。
A.8万元B.10万元
C.12万元D.15万元
标准答案:
A
依据:
教材第71、76、98、105页。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具体包括:
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股息);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用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所得,均属征收所得税的范围。
但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本题材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外国企业在我国缴纳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本题已知该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按税法规定,对其收入应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
税法另规定,从我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收入20万元属免税范围,只能对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万元、提供专有技术取得使用费收入10万元,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故A答案正确。
11.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对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的涉税处理是()。
A.应计入本企业应税所得额,对该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B.不计入本企业应税所得额,对该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冲减本企业应税所得额
C.不计入本企业应税所得额,对该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税所得额
D.应计入本企业应税所得额,对该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可冲减本企业应税所得额
标准答案:
C
依据:
教材第79页。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该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不得冲减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对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的税收处理规定。
12.经济特区某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1995年按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期满,1996年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30万元、40万元,该先进技术企业1996-1999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10.5万元B.12万元
C.15万元D.6万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97页。
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能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
减半后税率不足10%的,应按10%的税率征收。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应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1996年、1997年、1998年应继续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减半后的税率为7.5%,低于10%,应按1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998年过了减半征收的优惠期限,应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故B答案正确。
13.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
A.500万美元B.500万元
C.1000万美元D.1000万元
标准答案:
A
依据:
教材第98页。
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按规定,从事一般服务性行业投入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而服务性的外资银行投入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
故A为正确答案。
14.对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否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其主要依据是()。
A.该机构是否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营业收入所得
B.该机构是否在我国境内外从事业务活动
C.该机构是否接受中国企业的委托,在境外从事代理业务,并取得收入
D.该机构是否为其总机构在我国境内外从事联络、咨询、服务活动
标准答案:
A
依据:
教材第112页。
对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否征收外资企业所得税,主要依据该机构是否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营业收入所得。
具体说,常驻代表团机构为其总机构在国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以及从事其他业务的联络、咨询、服务活动,如果没有取得营业、服务收入的,不征企业所得税(也不征营业税)。
此外,如果常驻代表机构接受中国企业的委托,在中国境外从事代理业务,并取得收入的,由于这类代理活动是在中国境外进行的,因此,也不征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否征收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是否熟悉。
按照规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营业收入所得,为征税的标准。
其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以及从事其他业务的联络,咨询、服务活动时,首先要看这些行为是发生在我国境内,还是在我国境内,还是在我国境外?
如果在境外,即使取得收入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在境内,没有取得营业、服务收入的,不征企业所得税,只有取得收入时才征收入企业所得税。
故A为正确答案。
15.设在经济特区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2年,有关年度盈亏情况如下表:
(单位:
万元)
年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盈利
-50
-100
80
-50
150
180
300
-30
-150
500
该企业第10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A.24万元B.48万元
C.75万元D.96万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92、94、95页。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除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外,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半征的所得税税款。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已知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12年,符合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条件。
由于开始生产的第1、2个年度为亏损,应按亏损抵补的规定进行弥补以后有盈利之年才为获利之年。
根据已知条件,盈亏弥补后的第5个年度为获利之年。
按照规定,第5个年度和第6个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第7、8、9三个年度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10个年度的所得应按15%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故正确答案为B。
16.某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率,当地政府规定免征地方所得税。
1999年外方将投资分得的利润42万元再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追增期限8年。
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应退的税款为()。
(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8.57万元B.9.85万元
C.7.2万元D.9万元
标准答案:
C
依据:
教材第96页。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地方所得税不在退税之列)。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退税的优惠政策和计算方法。
按照规定,1999年该企业的外方将投资分得的利润42万元再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追增期限8年,应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
根据公式计算,应退还税款7.2万元。
故C答案正确。
17.某中外合资经营宾馆1990年设立于我国境内,经营期限20年,1994年开始获利,1996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199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元。
该宾馆199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为()。
A.82.5万元B.45万元
C.41.25万元D.75万元
标准答案:
A
依据:
教材第98页。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对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掌握程度。
已知该企业1994年为获利之年。
按,照规定,1994年免税,1995年、1996年应减半征收,1997年不享受优惠政策。
因本题中的企业未告之特定经营地点,应适用一般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0%和地方所得税税率3%计算缴纳税款。
故人为正确答案。
18.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B.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C.在银行存款按规定取得的利息收人
D.按国家统一规定领取的退休工资
标准答案:
C
依据:
教材第130、178、179页。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税;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免税。
按国家统一规定领取的退休工资免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个人取得哪些收入属征税范围,哪些收入属免税范围。
按照规定,从1999年11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故正确答案为C。
19.某人1999年出版了小说一部,取得稿酬6000元,同年该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取得稿酬3500元,其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A.1050元B.1330元
C.1064元D.1500元
标准答案;A
依据:
教材第141、142、163页。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所得与20%的税率计算的税款再减征30%。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
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清楚个人取得的稿酬收入,什么情况下合并为一次征税,什么情况下应分次征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本题中的个人1999年出版了小说一部,取得稿酬收入6000元,同年该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取得稿酬3500元,应按两次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稿酬所得的计算方法,该个人应缴纳所得税1050元。
故A为正确答案。
20.根据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于()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A.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日前7日内
B.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
C.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
D.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
标准答案:
D
依据:
教材第209页。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然后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掌握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21.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不属于稿酬所得征税范围的是()。
A.文学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B.文学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所得
C.摄影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D.书画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128、129、130页。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清楚稿酬的征税范围。
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故答案B正确。
22.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劳务收入40000元,通过当地民政单位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0元,该演员本次劳务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4600元B.4720元
C.5200元D.7200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142、154、160、161页。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税办法。
对一次取得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为收入畸高。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清楚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缴纳税款的具体规定和计算方法。
同时,个人用于公益、救济的捐赠额,在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可在税前扣除。
本题告知取得一次劳务收入为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再乘以30%,得出应扣除的捐赠限额为9600元。
按照规定,扣除的捐赠限额小于实际捐赠额时,应按限额在税前扣除。
根据计算方法应纳税额为4720元,故答案B正确。
23.某个人1999年将自有住房出租,租期半年,共计取得租金收入1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该个人的租金收入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A.2880元B.2640元
C.3600元D.3440元
标准答案:
B
依据:
教材第141、165、166页。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本题考核目的及分析:
测试考生是否清楚财产租赁所得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
按照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按次征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本题告知租期半年,共计取得税金收入18000元,实为6个月的收入,每月收入3000元。
依据计算方法,每月应纳税额为440元,6个月共计应纳税额为2640元,故答案B正确。
24.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若个人发表一篇作品,出版单位分三次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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