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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
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
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
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
(一)、质量方针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
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
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
坚持标准,规范管理,严控过程,强化职能,硬化合同,创建一流工程
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
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
“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
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
“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
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
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
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
(二)、质量目标
1.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铁道部客运专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标准。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全段工程一次成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4.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杨鑫炎
副组长:
陈朝清李国良
组员:
张晖洪广州易品陈朝运雷焱林
(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实现项目质量目标。
2、确定项目的质量方针、目标,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质量管理网络和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3、建立健全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过程质量受控。
4、周、月、季等定期生产例会,对质量工作作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5、参加审定“四新”项目及有关高、难、新项目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及相关费用。
6、组织指导项目的QC活动、创优活动等。
7、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及奖惩研究决策。
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框图
(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框图
四、质量管理管理标准流程图
五、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责任制度
1.总则
1.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2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1.3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1.4积极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科技示范、“QC小组”等活动,推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1.5各级组织要根据岗位设置和实际情况,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每个职工都应认真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质量职责。
2.项目经理部领导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确保实现项目既定的质量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并根据目标组织编制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及措施。
3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网络及保证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改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建立健全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5组织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并根据质量检查评比结果,认真兑现质量奖惩。
6按相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评定。
7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责任人:
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质量验收标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
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编制质量发展规划,质量目标和质量改进措施,参与质量体系审核,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组织领导职工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4督促指导项目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监督其落实,指导专(兼)职检查人员工作。
5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6督促落实各种技术措施,组织或参与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7对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低劣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实行经济处罚。
8严格按《程序文件》办事,切实抓好关键部位、特殊过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9按相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按相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1总结质量管理的经验,并组织交流或现场观摩。
12指导QC小组活动,参与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
责任人: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落实本项目相关质量管理办法、技术规范、规则、验收标准及制定的重大技术措施。
指导QC小组活动,参与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组织对重大工程的技术交底,主持编制高、难、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四新”科技成果的应用。
3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拟定或审批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4组织对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质量攻关,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5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对工程质量评定。
6落实《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规定的职责,保持项目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责任人:
工程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准备、设计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材料试验、施工操作。
2负责主管的程序文件在本部门的实施、检查、指导,掌握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
3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4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组织开展创优和QC小组活动。
5参加质量检查评比、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认真填写、收集、建立和归档工程质量方面主要档案。
参加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提出改进措施。
6对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7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
8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定适用的仪器和设备,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鉴定,确保计量统一、量值准确。
9负责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进场检验工作,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
10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控制与检验工作。
1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规定进行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检验及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工作,并监督施工现场按配比规定实施计量。
责任人:
安质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落实设计文件、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及指示精神。
2协助本单位领导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定期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监督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已完工工程质量的评定,参加质量、技术和生产会议,签证验工计价表。
按相关规定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
4总结施工质量管理经验,按集团公司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质量总结。
5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监理的联系,配合协调搞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检查。
6建立群众性的质量检查制度,积极参与和指导QC小组活动。
责任人:
办公室主任质量职责
1负责经理部文件、资料的统一管理,制定经理部文件、资料管理办法,并负责落实;
2按照资料控制程序和文件管理员,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和保管工作,文件要有文件清单;
3按照职工培训程序,做好全队新岗、转岗人员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的适应性培训;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清理并建立经理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名册,对未经培训、考核、取证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安排培训和取证。
5对从事各种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质量宣贯,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责任人:
物设部长质量职责
1根据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市场调查、取样试验,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确定采购意向。
2对供应商的业绩、资质进行调查和评价,确认合格后才能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同时,要保存合格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3加强进货检验管理,做好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的材料禁止进场。
4做好库存物资的贮存及防护工作,确保物资的使用质量。
5负责选择和配置本项目适用的各类生产设备,并建立台帐。
6负责生产设备技术状态鉴定,认真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性能。
7负责制定各类机械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的考核,坚持岗前培训和资格认可制度。
8参加调查处理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
责任人:
计合部长质量职责
1负责对协作队伍进行合同管理。
2负责对协作队伍的资质、业绩、信誉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调查和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的操作层队伍,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
3明确协作队伍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责任条款,使其满足项目质量要求。
4检查操作层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操作层的工作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责任人:
(二)、开工报告制度
开工报告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申请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
批准后的开工报告应同时抄报主管上级一份。
在申请开工报告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完成有关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有:
1.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已经复核完毕,能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前复测已结束,施工桩撅完备,施工测量准确无误,复测报告经监理和有关部门审批,现场已定位放样,并报请监理复核;
4.物资、设备、劳动力等资源满足施工需要;
5.实验室各项试验工作已经完成,满足施工需要;
6.施工用水、用电及有关临时工程满足施工需要;
7.完成详细的施工调查,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核,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已经确定,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进行,;
8.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已经技术培训,能掌握运用;
9.施工现场已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并满足施工要求;
10.施工现场拆迁征地满足施工需要;
11.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要求已经落实。
12.停工半年后的复工工程亦应按上述内容实施并重新申请开工报告。
(三)设计文件分级审核制度
为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明确设计标准,发现设计文件的差、错、碰、漏等问题,从而提出修改意见,使之在施工前得到改正。
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文件后,严格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或台帐,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
1.1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核对工作应在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
1.2对于重点工程或高、难、新工程,可由上一级技术主管部门组织会审;
1.3对设计文件核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书面汇报前,应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汇报备案,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并参加由建设或监理单位主持的四方会审和现场核对签证工作;
1.4设计文件审核必须结合现场施工调查;
1.5对设计文件疑问和存在问题以及对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由工程部进行汇总;
1.6审核内容主要为:
1.6.1审查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1.6.2审查主要材料、设备等的数量、规格、选型是否已经明确,数量是否准确;
1.6.3核对设计尺寸:
遵循由局部到整体的原则,即首先核对全标段的线路平面设计资料,如长度曲线资料、断链等是否正确。
线路高程、纵坡、竖曲线设置是否计算正确。
在确认线路平纵断面设计无误的情况下,再对每个结构物设计尺寸进行核对。
(四)、技术交底制
1.为了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拟建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以及质量检验、管理的要求,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序,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
2.技术交底主要分为两类:
2.1建设单位或主管上级主持,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一般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2.2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或施工技术部向各部门、各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主管人员交底,各项目部总工程师及技术主管人员(或专业工长)向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分项工程操作方法、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交底。
3.施工技术交底应贯彻施工全过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
4.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设计内容、技术标准、工程特点、任务划分、工期、进度安排、施工方案与要求、设备物资供应的安排、工序搭接关系、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
5.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分层次逐级进行。
6.技术交底书使用标准格式,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应签字,施工项目技术部门建立发放台帐。
(五)、测量双检制度
1.坚持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协同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桩。
交接桩必须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
记录应作为移交文件,妥善保存;
2.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施工技术部应及时组织各项目部复测,并进行精密复测和控制测量。
对复测后确认的问题及时向交桩单位书面报告,以求解决;
3.项目部根据精测资料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现场复核和桩点核对。
4.严格执行测量工作双检制,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
凡接桩复测、施工放线放样及竣工测量等都必须进行双检,即复核测量。
复核测量可采用以下方法的其中一个:
4.1.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
4.2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5.测量记录应有正式记录薄,记录格式应标准化,不得乱涂乱改,每次测量均应由主测人员签字,注明日期,并妥善保存。
(六)、变更设计报批制
1.变更设计是为了完善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降低工程成本。
2.变更设计应遵循“先申请、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
3.变更设计应按照业主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
3.1提出变更设计前,应进行经济成本分析;
3.2变更设计要按照合同或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所有设计必须经设计和相关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3Ⅰ类变更设计,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3.4设计变更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做好标识,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时应及时对原设计加注“作废”标识,防止误用。
4在未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书面批准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5变更设计由总工程师及项目部施工技术部负责,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发生的工程增减数量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6应建立变更设计台帐或记录。
(七)、工程试验及检验仪器的检测制度
1.工程试验工作应严格按业主规定及《工程试验工作管理条例》(铁一科[2019]29号)执行;
2.各级试验机构必须获得资质等级和计量认证,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否则所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无效;
3.工程试验主要有以下内容:
3.1负责工地各种材料的取样、检验或送检。
3.2选配满足工程结构需要的混凝土、砂浆、改良土级配料的配合比。
3.3检测工程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的要求。
3.4测试岩土特性,提供压实参数。
3.5对施工用水,环境水进行分析。
3.6试验新材料、新工艺的特性。
4.各级试验机构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有关管理制度,试验设备仪器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校验。
5.分阶段制定项目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使试验工作有序进行。
6.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试验资料,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根据季节对配合比、添加剂等进行动态调整,节约原材料并指导施工。
7.协助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实施,提供生产试验数据和总结。
研究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技术进步。
8.定期向其所属中心试验室提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阶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人员考评情况、业主及监理对试验室评价情况及检查评比情况等。
9.检测试验人员对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负责。
(八)、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1.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考核施工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根据,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据相关规定程序及时组织评定和填报评定表,按照规定完整归档,签证人员应对评定结果负责。
2.验收评定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及《公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
3.严格按照业主《武昌中山路隧道及道路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验收评定。
4.严格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程序,严格有关项目检查验收的时限要求,严格不合格项目的处理程序。
5.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对不合格品予以控制,发现不合格品立即报告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记录。
(九)、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由项目部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过工程部自检合格,按规定格式填写隐检报告,并经项目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否则不得擅自隐蔽作业。
3.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相关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4.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5.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武昌中山路隧道及道路改造工程工质量,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并根据业主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定期质量大检查
1.1项目部实行半月检查制度。
每半月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持、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
1.2各作业队实行日检查制度。
每日专(兼)职质检员组织班组长及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的检查。
1.3质检工程师要定期对本单位的质量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汇总,逐级上报。
1.4做好迎接业主、监理站及有关单位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
2.不定期质量检查
2.1项目部由主管副经理或安质部长组织,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参加。
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作业状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重点工程及部位质量检查。
对易发生质量问题项目和工序,其他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实行重点质量监控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2.3其他专业性质量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部门的管辖范围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质量检查记录,确保施工质量受控。
3.相关要求
3.1质量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内容,严格执行检查标准和质量技术规范和规程,确保质量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要建立健全质量检查记录和台帐,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整改,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整改后要及时复查,并做好相关纪录。
3.2每次检查完毕,要写出检查情况通报,上报或下发各有关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改进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受控,努力实现武昌中山路隧道及道路改造工程各项质量管理目标。
附:
安全、质量监察黄牌警告书
安全、质量监察红牌命令书
安全、质量监察黄牌警告书
中铁一武昌质(200)第号
施工单位:
经检查发现下列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并于日内将解决情况报局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要求改进的意见
发现的问题及
监察机构监察
(盖章)
200年月日
整改情况
被检单位负责人
(盖章)
200年月日
注:
1、项目部以上安全、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均可使用该“黄牌警告书”。
2、该“警告书”填写一式三份,受检单位、安质部各一份,一份留存。
3、受检单位接到“黄牌警告书”后,对提出的问题要立即纠正,不准拖延。
安全、质量监察红牌命令书
中铁一武昌质(200)第号
施工单位:
经检查发现下列问题,须立即停工整顿,并于日内将整顿情况报局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要求改进的意见
发现的问题及
监察机构监察
(盖章)
200年月日
整改情况
被检单位负责人
(盖章)
200年月日
注:
1、局项目经理部以上安全、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准许使用该“红牌命令书”。
2、该“命令书”填写一式三份,局项目经理部、受检单位各一份,一份留存。
3、受检单位接到“红牌命令书”后,要立即停工整顿。
整顿后,经局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准复工。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执行建设部1989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铁建设[2019]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3.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快报制度。
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驻现场人员;事故单位应在3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取证工作。
5.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安质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调查;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主持,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
6.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在30天内处理结案,并将结案处理情况报集团公司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60天内向集团公司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复结案。
8.分包工程或外协施工队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部负责事故的上报,并纳入单位的事故统计。
9.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视其事故等级及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处理。
10.项目部安质部应建立质量事故台帐。
质量奖励处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确保武昌中山路隧道及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实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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