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联络巷石门揭煤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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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联络巷石门揭煤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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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联络巷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威信县鑫源煤矿
石
门
揭
煤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编制日期:
2017年3月1日
下山联络巷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名称
下山联络巷石门揭煤专项措施
签字
时间
编制
周建平
2017年3月1日
防突组长
矿长
安全矿长
通防矿长
机电科长
生产矿长
技术负责人
机电矿长
矿会审意见
前言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瓦斯地质条件
四、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五、监测监控.
六、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七、机电设备、设施、供电及停电安全
八、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九、揭煤前的准备工作
十、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顶板管理
十二、避灾路线
十三、组织管理
前言
我矿下山1号联络巷工程设计总长度220m,现已施工5m,根据我矿地质构造变化,在5米左右遇断层,C4煤层在巷道底板下面4米左右,我矿为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为保证顺利揭穿C5煤层,特制定本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成立石门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杨远彬
副组长:
刘彬
成员:
苏炳全、白志云、唐志平、龚大贵、周建平、
张启友、何永强、胡纯富、邵光友、张朝富、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1)矿长,负责下山1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所需的人、材、物及保证;
(2)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1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揭煤技术管理工作;
(3)安全矿长,负责1号联络巷揭煤安全措施现场落实督察工作;
(4)生产矿长,负责1号联络巷揭煤措施组织安全生产;
(5)防突负责人,负责1号联络巷揭煤人员安全及现场管理工作;
(6)通风科长,负责通风、瓦斯监督检查工作;
(8)带班矿长:
负责人员撤出清点工作;
(9)瓦斯监控员:
负责监控1号联络巷掘进巷瓦斯浓度工作;
(10)施工队队长:
负责按防突措施及有关规定的现场实施工作。
(11)机电科长:
负责进行断电和供电工作。
(12)现场管理员:
负责现场施工、瓦斯检查及放炮工作。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1号联络巷巷掘进作业规程》;
5、地质资料。
6《1号联络巷石门揭煤防突设计》
二、工程概况
1号联络巷设计长度120m,在暗运输巷下部10米处开口,沿C4煤层掘进,详细断面设计、支护方式等见《暗运输掘进作业规程》,巷道掘进10m左右时,遇断层,煤层在巷道底板4米左右,开始进行前探,探到煤层后,布置排放钻孔5-9个,待瓦斯释放后,从顶板揭穿石门进入C5煤层。
三、瓦斯地质条件
1、该全岩巷完成后将揭露C5,煤层厚度为1.2—1.6m,平均厚度1.4m.厚度变化小、赋存较稳定。
2、本矿井瓦斯鉴定等级为突出矿井。
CH4为主要有害气体,CO2浓度较低;CH4绝对涌出量为4.63m3/min,CH4相对涌出量为53.91m3/min;CO、SO2、NO2、NO、H2S等有害气体浓度极其稀少。
经重庆煤科院鉴定:
C5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无自燃倾向;煤尘无爆炸性。
3、该工作面揭煤时严格按“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进行预抽,待防突科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各指标临界值满足安全揭煤的条件时,开始放炮揭开煤层。
四、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系统与局部通风
①、通风系统如图1所示。
②、通风科要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局扇不得吸循环风。
③、该揭煤工作面的回风系统必须保证系统稳定、风流足够和通畅,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揭煤时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④、揭煤期间,通风科要加强该巷道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迎头所需的风量。
⑤、局部风机采用两台型号为FBDNo.52×7.5千瓦的对旋式局扇(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实行“三专”、“两闭锁”。
⑥、揭煤期间局部通风机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现场交接班;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备用局扇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揭煤作业。
⑦、揭煤进回风的通风系统、防突门位置见通风系统示意图1。
2、防突风门
通风科应在该工作面进风侧巷设置两道牢固的反向风门,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风门墙垛可用砖或者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800mm,风门厚度不得小于50mm。
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2)、门框和门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小于100mm。
(3)、风门墙体上安装风筒逆风装置。
(4)、风门调节窗上设置逆风装置。
五、监测监控
该巷道按如下要求设瓦斯监测探头,并实现瓦斯电闭锁。
设置如下:
(1)、探头T1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
≥1.0%断电点:
≥1.5%复电点:
<1.0%
断电范围:
掘进工作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探头T2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
≥1.0%断电点:
≥1.0%复电点:
<1.0%
断电范围:
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六、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掘进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安装一组可供施工队人数最多时使用,该工作面同时作业的最多人数为7人,所以每组压风自救系统按8人设置。
在揭煤放炮处设一组压风自救,压缩空气供给量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规定的要求。
2、隔爆水袋
在揭煤石门进回风巷安设隔水袋,水量不少于400L/m2,进回风巷总水量各不得少于2240L。
3、综合防尘
(1)、防尘管路应铺设平、直,吊挂整齐,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软管跟至迎头,各转载点设喷头,做到落岩(煤)、出岩(煤)洒水。
(2)、巷道要经常洒水灭尘,严禁煤尘飞扬,风筒、电器、开关等要经常擦拭干净,不得有落尘。
(3)、在距离工作面100m内安设三道喷雾洒水装置,保证正常使用。
(4)、加强个人防护,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其它
(1)、揭煤期间严禁采用风镐落煤(岩)和使用扒矸机出渣。
(2)、放炮地点安设一部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放炮地点安放2个干粉灭火器。
(4)、揭煤期间进入该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并能熟练使用自救器。
七、机电设备、设施、供电及停电安全
1、井下所有电器设备、通讯、设施必须全部使用防爆系统,安设漏电检测装置,严禁机电设备、设施失爆。
2、揭煤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3、机电设备和设施在排放瓦斯、放炮、瓦斯超限期间断电停用。
在恢复运转前必须检查这些设备设施附近的瓦斯,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送电恢复运转。
4、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施工队每班、机电科每天检查一次防爆性能,签名备查,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5、揭煤期间,每一项停电必须责任到人,执行停、送电要有记录。
6、揭煤放炮时,除局部通风机外,全矿井下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全部停电,停电前后必须向矿调度室和揭煤指挥部汇报。
八、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钻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和该巷道的瓦斯探头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要保证钻孔施工期间的正常供压风、供电、通风及排水。
(2)、施工钻孔前,抽放队要将迎头余渣及杂物清理干净,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3)、抽放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钻孔。
钻孔施工前,要将钻机摆放平稳,打牢压车柱,吊挂好风水管路和电缆。
(4)、钻孔施工过程中,钻杆前后严禁站人,不准用手托扶钻杆,所有施工人员要将工作服穿戴整齐、袖口扎紧。
在钻孔施工过程中,严禁用铁器敲砸钻具。
(5)、在钻孔施工过程中,通风科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地点瓦斯等气体进行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施工班(组)长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便携式瓦斯测定仪,钻孔周围1m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施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切断电源,待采取措施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在瓦检员的许可下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在钻孔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突出预兆及异常现象时,安检员、瓦检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要迅速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同时由施工队负责人切断该巷道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揭煤指挥部汇报,待经过处理且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矿调度室、通风科、防突科要加强对钻孔施工过程中的调度指挥及记录工作。
(7)、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和钻孔施工参数精心施工,严格控制钻进速度,在人工取下钻杆及加钻杆过程中,钻机的控制开关必须打到停止位置,不得违章作业,同时做好施工记录。
(8)、钻孔施工期间要采取喷雾措施进行孔口除尘,杜绝煤尘飞扬现象,并在钻孔施工地点配备2只灭火器,并做好该工作面回风流的洒水灭尘工作,杜绝煤尘堆积。
(9)、施工钻孔的所有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与拆卸。
施工完的钻孔参数必须及时填写在钻孔施工记录牌板上,并报矿调度室、防突科备案。
九、揭煤前的准备工作
1、进一步检测已安装好的瓦斯自动监测系统,确保24小时对工作面瓦斯情况的有效监控。
2、对井下及井口所有机电设备、设施进行防爆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全部撤换。
3、对提前在压风管上安装好的压风自救系统、风水管路系统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4、检查完善通风、防尘、防火系统,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5、准备并检测、调试好瓦检仪、放炮器等设备,以确保正常使用。
6、检查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确保揭煤工作面CH4浓度达到1.0%时报警,1.5%时断电。
探头安装必须垂直悬挂,距巷道顶板不得大于300㎜、距巷道边不得小于200㎜。
7、准备好过煤地段所需的各类物资。
8、明确标示出避灾路线。
9、进行有效职工专项防突知识培训考试。
十、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揭煤区域从工作面巷道顶板进入C5煤层。
施工炮眼前,必须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检验无突出危险时,方可进行爆破揭煤,具体爆破布置、参数等严格按《C5顶板绕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2)、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科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放炮队设专职放炮员,一般情况下不准随便换人。
(3)、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
(4)、放炮员和专职瓦检员严格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在打炮眼时,若发现底鼓、响煤炮等有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电源,撤出两道反向风门外并关闭正反向风门,将所有人员撤至安有压风自救器处,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6)、爆破前由工作面班长安排专人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爆破时三道水幕必须打开。
(7)、放炮前由施工区队负责在距揭煤点6~8m处设置迎山挡拦,以减缓发生突出时的突出强度。
2、放炮过程
(1)、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揭煤爆破必须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
(3)、放炮地点:
放炮地点设在暗运输绞车平巷外,并应配备足够的压风自救系统,附爆破点及撤人区域示意图。
(4)、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
(5)、放炮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人撤到反向风门以外的全负压风流中,反向风门由放炮员关闭,由瓦检员和安检员共同监督。
(6)、放炮时,必须至少有9名救护队员配带氧气呼吸器在地面待命。
(7)、放炮时,各个工作点所有人员一起撤出地面。
3、放炮后
(1)、揭煤时放炮至少两小时后,揭煤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救护队员是否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2)、救护队员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并佩带好氧气呼吸器,小心行动,注意观察,另外在两道正反向风门外要有三人以上救护队员等待接应,检查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救护规程规定执行,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揭煤指挥部汇报,揭煤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3)、放炮后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时,再进行巷道清理和支护,打好锚杆支护。
防止顶板掉渣、片帮伤人,防止煤体垮落引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4)、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5)、经检查如无异常情况时,可恢复正常施工,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则要进行突出处理后再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前,对停风区要进行瓦斯排放。
(6)、穿煤层爆破后30分钟后,由现场指挥安排专人进入现场验炮。
发现拒爆、残爆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由现场指挥负责落实专人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顶板管理
1、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前、施工中、交班后都要观察顶、帮围岩,对有松动的活矸和危岩必须立即清除、处理。
2、当围岩不稳定或遇断层时,掘进工作面须增设超前支护。
3、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围岩变化,及时修改爆破参数,杜绝因放炮引起的片帮及冒顶现象。
4、加强顶板管理,严禁空帮、空顶作业,严防冒顶及片帮事故发生。
5、严格执行光面爆破,控制好装药量,尽可能的减少爆破时对围岩的破坏。
6、各班必须现场交接班,让接班的人员了解工作面的安全隐患。
7、当顶板破碎、过断层等压力集中地段前,应及时变更或加强支护方式。
十二、避灾路线
1、水灾避灾路线:
掘进工作面→暗回风上山→总回风巷→地面。
2、火灾避灾路线:
掘进工作面→暗轨道运输巷→主运输大巷→地面。
3、顶板灾避路线:
掘进工作面→暗运输巷→地面。
4、现场施工图牌板必须标注避难位置及避灾路线系统,所有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避灾路线所经过的岔道口应设置醒目的方向指示牌,以保证避灾人员安全快速撤退,附灾路线图。
十三、各部门职责
(1)、放炮时,必须有揭煤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揭煤前要由指挥部成员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3)、揭煤期间配置专职瓦检员、放炮员、局扇司机、专职电工及警戒人员,并要求人员稳定,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4)、地测科必须准确掌握C5煤层的产状、结构及顶底板岩性,并负责及时绘制成图报有关部门,为揭煤工作提供可靠的地质数据。
(5)、抽放队负责施工各类钻孔,施工时必须要有详细的钻孔参数记录并汇总成表报矿调度室、防突科等生产相关部门备案。
(6)、通风科负责瓦斯探头的安装,维护和调校工作,保证探头灵敏可靠,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到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
(7)、防突科负责突出危险性参数指标的测定、整理、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抽放队钻孔施工时的调度指挥、监督管理工作。
(8)、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并做好每次的检查记录。
(9)、矿调度室负责钻孔施工过程中的调度指挥、记录工作;负责协调井下和井上的联络,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10)、安监科负责本次揭煤防突设计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11)、生技科负责炮眼布置、巷道断面等监督工作。
(12)、揭煤工作面安装专用电话,直通矿调度室,并保证通讯畅通。
(13)、揭煤及穿煤放炮必须有揭煤指挥部的一名成员带队,负责安排专人检查通风系统设施是否完好,警戒布置是否到位,停电撤人及放炮工作。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严格按该措施执行;
十六、学习人员(签字):
鑫源煤矿1号联络巷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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