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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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入驻供应商征集书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和宁德市财政局要求,现公开征集第二批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入驻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按要求递交入驻申请材料。
第一部分征集说明
一、入驻商品范围
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宁财购〔2018〕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及采购金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8〕2号)的要求,网上超市入驻商品范围按规定品目执行,具体详见后附表。
二、入驻供应商条件
(一)入驻供应商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宁德市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具有注册商标、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除上述入驻供应商基本条件外,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1、本次征集超市入驻供应商分为三类:
一是品牌厂商类供应商,应为所征集商品品目的产品制造厂商。
二是授权代理商类供应商,若产品制造厂商不能直接参与网上超市应征,可针对本超市的要求指定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函原件)应征。
三是电商类供应商,电商类供应商须具有电商平台,平台必须是一个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具有在线订购、具有ICP备案号,须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提供有效的ICP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加盖公章)。
同时,电商类供应商还须承诺符合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
(1)向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其网上销售平台自营且在售的商品,单品数量须保证满足采购人购买需要;
(2)网上销售平台与线下实体店全品类价格基本相同(如存在特殊情况导致价格差异,请必须明确说明);
(3)其网上销售平台商品价格为市场价格,需承诺提供给网上超市商品相对的优惠率,并符合网上超市对商品价格要求的规定。
入驻供应商负责入驻超市商品品目的商品信息发布、日常更新维护、订单履约等工作。
2、产品制造厂商(汽车类厂商除外)的一个品目产品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入驻。
3、本次以授权代理商身份入驻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只能接受不超过三家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
4、汽车类品目产品制造厂商若授权代理商入驻的,每个汽车品牌制造厂商(例如上汽大众、一汽丰田、东风日产等等)授权入驻的代理商不超过两家,每个代理商仅允许接受一个汽车品牌制造厂商的授权,且入驻的汽车类品目产品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非汽车类产品。
网上超市鼓励汽车品牌制造厂商直接入驻。
5、不接受电商类供应商代理汽车类品目产品。
6、本次征集的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应为入围中央政府采购的产品,未入围中央政府采购的产品,需经福建省版权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入围。
★特别说明
1、本次征集前已入驻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接受不足三家产品制造商授权入驻的,可申请增加至不超过三家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入驻。
2、本次征集前已入驻的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可以申请更改为由授权代理商代理入驻;已授权代理商入驻的品牌产品制造厂商也可以申请变更所授权的代理商重新入驻或直接申请变更为品牌厂商类供应商。
3、电商类供应商在网上超市上代理供货范围不受品牌和品目数量限制。
但在填报“拟入驻商品情况表”时不得填写“全品牌”等不明确品牌的字样。
电商一经填报拟入驻商品品牌,就要有相对应品目的该品牌商品上架,否则超市将对其信用给予记录。
首批次入驻的电商类供应商需核查其以前的填报情况,未明确或需增减的,应当重新明确并按本批次征集要求填报品目和品牌,否则以不利于其要求处理。
4、网上超市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不得转征。
5、在网上超市集中征集供应商时段外,不另行单独审核添加各类供应商或产品的入驻。
三、入驻供应商保证金缴交与商品信息价格
(一)入驻供应商保证金缴交
1、品牌厂商类供应商和授权代理商
品牌厂商类供应商和授权代理商获得入驻网上超市资格后应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3万元保证金。
该保证金用于供应商承诺充分供货的保证,保证其所发布商品信息价格的真实性,保证其所提供的市场价真实可靠,保证其履行网上超市的各项规定。
待供应商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保证金缴纳方式。
2、电商类供应商
电商类供应商获得入驻网上超市资格后应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5万元保证金。
该保证金用于电商承诺充分供货的保证,保证其向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为其网上销售平台自营且在售的商品,保证其所发布商品信息价格的真实性,保证其所发布的网上超市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和电商平台成交价,保证其所提供的市场价和电商平台成交价真实可靠,保证其履行网上超市的各项规定。
待电商资格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保证金缴纳方式。
★特别说明
仅通过电商类供应商向网上超市提供产品的品牌(即该品牌不在已入驻的品牌厂商和授权代理商所提供产品的品牌范围内的),该电商类供应商除原来缴交5万元保证金外还须另行为该品牌产品提交保证金,具体标准为每个品牌产品3万元。
(二)入驻供应商商品信息价格发布要求
1、供应商在网上超市发布的商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是列入最新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其他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商品,应在其官方网站和国内各大商城可查询到的标准型号配置、价格的商品,并注明是否为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产品;入驻网上超市供应商须按照品牌厂家提供的标准型号配置的商品范围内进行报价,报价必须符合本征集书要求,在厂家标准型号基础上提高配置、服务标准的,也必须是厂家统一提供的配置、服务,并对相应的配置、服务进行分项报价,总体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汽车类在网上超市上架产品配置及价格须严格执行2017年12月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保证其上报材料和所发布商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四、入驻供应商承诺
(一)承诺加入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严格遵守《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对所有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和有效期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参与资格。
(二)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在宁德市(采购人所在地及所购商品使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具有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能力,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自己拥有或有固定合作的有资质的配送机构),根据采购人的需求,确保商品(汽车类品目产品除外)能及时送达到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范围。
(四)供应商发布的商品只能是可查询的市场通用商品,为该品牌原厂制造商品。
(五)承诺进入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发布商品单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求(汽车类品目产品除外):
1、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大型商城、卖场、商场的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平均价乘以0.985。
2、不得高于供应商实体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
3、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出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中标(不含单品目采购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成交价格;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出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指单品目采购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价的3%。
(六)本次征集入围中央政府采购的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价格不得超过中央政府采购入围供货价格。
未入围中央政府采购的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价格,应不高于上一年度我市市级机关单位招投标采购最低成交价格。
上述情形经发现,供应商应立即调整上架商品单价,如不调整该商品则予以下架处理。
五、入驻供应商职责
(一)网上超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条款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2、供应商应及时维护产品信息和价格,如:
强制节能清单产品信息的更新等。
在一定时期或一定成交量的基础后,应及时更新调整相关的比价信息,以利于采购人的价格查询和选择;
3、采购人与供应商确认订单后,供应商应当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4、上架商品供应商不得以缺货等理由拒绝采购人,缺货时应及时补充,确实缺货无法补充的,应迅速申请缺货商品下架,下架商品一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上架;
5、供应商对成交的货物无论成交额大小,均应按约定提供一视同仁的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拖延;
6、如遇产品升级换代,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同意,并经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供应商方可按原报价向采购人提供优于原配置的产品。
(二) 网上超市供应商之间应对价格及其他情况进行互相监督。
如发现问题应向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进行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如存在虚假举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入驻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违规处理
在网上超市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供应商未按承诺提供服务、或将责任推诿至厂商或厂商的维修站点的;
2、供应商以报价错误等非正当理由退出交易的;
3、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而拒绝按照报价及承诺履约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5、供应商的违法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6、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二)网上超市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由交易中心不定期对供应商报价、信息发布、履约等情况进行考核。
采购人应当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每季度末按评分高低自动公布供应商评价结果。
(三)供应商履约和服务情况评价机制
系统根据网上超市交易模式,设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履约和服务情况评价机制,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参数,该评价机制启用后将自动运行。
第二部分入驻申请资格材料
报名入驻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应提交入驻资格证明材料。
一、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包括法人、法人代表以及授权代理人)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入驻供应商上一年度(2016或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供应商公章。
(七)2017年第四季度完税证明材料(由税务机构开据的证明材料,国税与地税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固定营业场所证明资料(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提供在提交入驻资格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加盖申请供应商公章。
二、附加资格证明材料
(一)品牌厂商类供应商和授权代理商
1、品牌厂商(即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在网上超市所提供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以及商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品牌厂商公章)。
2、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若以授权代理商身份入驻的,此表也应由品牌厂商加盖公章)。
(二)电商类供应商
1、有效的电商平台ICP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电商平台域名备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电商平台可查询的具有“可信(诚信)网站”身份验证证明或自有电商平台官网经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正常运营的自有电商平台,提交该平台的网址、网站首页、订单查询界面、交易支付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拟入驻商品情况表(备注:
商品品牌名称不得填写全品牌,须填写具体入驻品牌名称)。
三、入驻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书面承诺函说明:
(一)如入驻供应商为品牌厂商类供应商的,该品牌厂商类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条款资格证明材料要求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附加资格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函,其中,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中“授权代理商名称(若有授权)”栏不用填写内容。
(二)如入驻供应商为品牌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的,该代理商除提供上述条款资格证明材料要求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附加资格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品牌厂商授权书原件和书面承诺函。
而品牌厂商只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商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品牌厂商公章)、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等材料给唯一代理商即可,无须另行向中心提交其他材料。
(三)如入驻供应商为电商类供应商的,该电商应提供上述条款资格证明材料要求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附加资格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函。
若有品牌商品仅通过电商平台入驻网上超市的,该品牌厂商应将授权书原件、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书面承诺函等材料递交给电商,通过电商提交给中心。
该品牌厂商无须另行向中心提交其他材料(注:
若仅通过电商平台入驻的品牌厂商未通过电商类供应商提供上述要求资料的,其产品不予核准上架)。
(四)提供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的供应商提供其申请入驻产品为中央政府采购入围产品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入驻中央政府采购正版软件网截图及相关入围价格材料,打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供应商公章。
提供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的供应商申请入驻产品为非中央政府采购入围产品的,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如产品说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证书、上一年度政府采购中标合同、技术参数等打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供应商公章,由中心统一汇总后递交福建省版权局审核。
(五)书面承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将严格遵守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入驻供应商的管理办法,诚实守信,为采购人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2、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超市商品录入工作(品牌厂商类和授权代理商类适用);根据网上超市技术规范及时按规定导入商品数据(电商类适用)。
3、在网上超市发布的商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保证是列入最新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网上超市日常可购买的单品数量保证满足采购人购买需求,停产型号或缺货的商品及时下架,未及时下架造成采购人质疑、投诉的,取消其入驻资格。
5、货架商品即时更新(品牌厂商类和授权代理商类适用);货架商品更新应与其电商平台同步(电商类适用)。
6、承诺进入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发布商品单价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求:
(1)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大型商城、卖场、商场的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平均价乘以0.985。
(2)不得高于供应商实体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
(3)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出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中标(不含单品目采购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成交价格;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出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指单品目采购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价的3%。
7、网上超市系统自动对商品价格进行实时跟踪统计,发现在线商品价格高于其成交均价时,入驻供应商保证及时将其价格调整至均价或以下。
8、 入驻供应商保证在网上超市的交易能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9、提供给网上超市的商品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
10、具备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11、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超市事项。
12、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宁德分网上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注册及认证。
13、当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入驻供应商须在服务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
14、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其必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授权代理商类和电商类适用)。
注:
1、汽车类品目产品供应商对上述要求的第6、10两条款可不作承诺,但必须承诺保证提供给网上超市的产品的价格为当前市场最优惠的价格,并不高于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全国各地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平均价格,并按国家规定和厂家规定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2、提供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的供应商还需承诺其提供的产品为中央政府采购入围产品,并按不超过中央政府采购入围价格供货。
非入围中央政府采购的操作系统、办公套件基础软件产品价格以不高于上一年度我市市级机关单位招投标采购最低成交的价格供货。
三、有关资料提交要求
(一)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登记的供应商,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替代上述第一条款前三项要求的资料。
(二)有关品牌厂商授权书和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的要求
1、授权的代理商只能接受不超过三家品牌产品制造厂商授权,须分别提供品牌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以及商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品牌厂商公章)等材料。
2、一家品牌厂商有多个品目商品只授权一家代理商的仅须出具一份授权书、商品品牌所有权声明函、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以及商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品牌厂商公章)等材料给该代理商,但必须在授权书上列明所授权的所有商品品目,在声明函上列明品牌。
3、仅通过电商平台入驻的品牌厂商授权书原件、该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以及商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品牌厂商公章)等材料按上述要求通过申请入驻的电商类供应商提供。
(三)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
潜在入驻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网上超市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入驻(告知函必须为原件并在有效时间内,否则无效)。
(四)入驻申请资格材料编制、装订与密封
1、申请入驻供应商应将全部资格材料一套按本征集书第二部分第一条款的资料要求顺序(有涉及第二条款或第三条款要求的部分按条款要求中提及的顺序续在第一条款要求资料之后)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复印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同时应编制封面、目录和页码。
2、密封袋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入驻申请资格材料”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资料封面格式如下:
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格材料
(类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日期:
注:
(类供应商)按品牌厂商、授权代理商、电商分类填入(供应商制作封面时应删去此段话)
(五)入驻申请资格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申请入驻供应商应按要求把编制好的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入驻申请资格材料密封按时递交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次征集公告。
(六)有关资料与承诺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应与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一致)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入驻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入驻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入驻材料、参与谈判、签约等。
供应商入驻代表在申请入驻及入驻后续工作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复印在此处
(要求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
②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复印在此处
(要求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复印在此处
(要求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
3、品牌产品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
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
入驻授权书
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全称)授权(代理商或电商全称)为我方下列产品入驻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的授权代理商,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代理本厂商的下列商品,代理商在网上超市上执行下列产品代理业务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代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代理商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
授权代理商品品目和品牌
⑴、品目名称(品牌)
⑵、品目名称(品牌)
⑶、品目名称(品牌)
…
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品目名称统一按附表中的品目名称填写,品牌为厂商所生产商品品牌。
(提交材料时应删去此段话)
4、商品品牌所有权声明函
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商品
品牌所有权声明函
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全称)已依法注册并合法拥有(产品名称)的商品品牌专用权。
品牌的专用权和名称权受法律保护,非本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特此声明。
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5、注册商标证
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商品
注册商标证
复印件加盖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公章
6、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财务报表证明
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根据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出具的本公司上一年度(2016或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本公司保证财务报表证明材料真实可信。
供应商: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7、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品牌厂商类和授权代理商类适用)
拟入驻商品及授权代理商情况表
序号
品目
编码
备注
商品入驻情况
商品品牌
授权代理商名称(若有授权)
(一)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
计算机设备
服务器
A02010103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107
2、
计算机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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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 宁德市 政府 采购 网上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