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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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普查工作报告
扬州市江都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工作报告
扬州市江都区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
审定:
审核:
编写:
一、普查总体情况
我区地处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境内地势平坦,河湖交织。
西临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北与高邮相邻,东与泰州市接壤,共辖13个镇,333个村(居)委会,全区总面积1332.54平方公里。
我区水利普查工作在上级普查办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区范围内85265个对象的清查任务,3495个对象的取用水台账获取任务,4940个普查对象的普查任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水利普查要求,为切实加强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于2010年10月9日以江政办发[2010]140号文件向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成立全市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袁中飞任组长,由统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等十家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水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水务局于2010年11月14日,以江水[2010]156号发出了《关于成立江都市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普查办主要职责、主要成员及工作机构。
普查办内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保障组三个业务组,负责水利普查日常工作,在水务局五楼设立专门办公场所,落实6名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二)方案细化制定
2011年3月编制了《江都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江都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方案》,2011年7月编制了《江都市水利普查数据获取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2012年3月编制了《扬州市江都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计划》、《扬州市江都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汇总平衡总体实施方案》、《扬州市江都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抽查实施方案》。
(三)人员选聘与培训
根据国普办《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我区选出基层普查员292人,普查指导员43人。
其中普查指导员来自水利行业34人,非水利行业9人,普查员全部为非水利行业人员。
清查登记工作开展以后,因部分镇工作量过大,提出增加两员数量,共增加72人,其中普查员43人,普查指导员29人。
两员总数共计407人。
我区2011年共举办了三届县级普查培训,培训总人次868人。
一是3月份开展的水利普查第一阶段培训,培训主要围绕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灌区专项、地下水取水井专项七个专业展开。
二是8月份开展的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培训班,培训主要围绕GPS操作和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水利工程、灌区专项、水利行业能力六个专业的普查数据获取与普查表填写展开。
三是11月份开展的水利普查第二阶段培训班,培训主要围绕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要求,在总结清查登记阶段实际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以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为重点,就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水利工程、灌区专项、水利行业能力六个专业普查数据的调查填写,以及各专业过程资料的收集与完善,尤其是关于普查数据的表内、表间关系、关联关系等进行培训,使基层普查人员全面掌握普查数据获取与预处理、填表等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
(四)督导检查
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我区多次对组织督导检查。
其中清查阶段检查3次,现场调查阶段检查13次,填表上报阶段检查4次。
一方面针对外业进行现场抽查,另一方面针对内业对每一类普查表的数据获取与填报方法进行技术指导。
另外国普办、省、市普办前后七次对我区进行督导检查。
(五)宣传动员
我区于2011年3月制定了《江都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方案》,并按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广泛进行舆论宣传。
一是通过江都电视台流动字幕、现场调查采访、培训现场拍摄报导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江都快报刊登《致全市水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水利普查知识小问答和国普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公告》进行宣传;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纪念品(如茶杯、雨衣、雨伞);四是设大型户外广告牌(24米×6米)以及在各镇交通要口设宣传横幅;五是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水利普查公告、公开信等;六是结合宣传中央一号文件在龙川广场举办了“水之春”文艺晚会;七是编发旬报、周报、工作简报。
通过层层宣传为我区水利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经费落实使用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我办编制上报了水利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
我区总体经费预算为253万元,经批准列入区财政预算,同意分期下达,按实报支。
经费专款专用于普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普查培训、设备购置、外业调查、现场监测、数据录入、汇总校核、检查验收、成果发布等全过程。
资金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水利普查的工作进展情况分期编报用款计划,经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下达财政预算资金,通过集中支付网络实行平台支付。
区财政2011年3月下达50万元,10月下达50万元,列入2012年部门预算资金70万元,目前,经费总支出近70万元。
(七)台账建设工作
按省、市普查办要求,我区建立了灌区、工业企业、建筑业与第三产业取用水及河湖取水口三套台帐,台帐建设对象总数3495个。
分别为:
灌区台账对象12个,工业企业、建筑业与第三产业台账对象239家,河湖取水口台账对象3244座。
河湖取水口和灌区取用水有水闸引水自流和泵站提水两种形式。
水闸引水自流部分,干渠进水闸按断面流量估算法,值班人员每两小时记录一次闸门开高和上下游水位估算流量计算引水量,斗渠进水闸按计量法,用水计量设施有柱型直读式量水槽、简易量水坎、三角剖面堰、文丘里流量计、长喉槽共5种,专人定期抄录引水量。
泵站提水部分按用电法或耗油量确定,普查员按月抄表或统计耗油,进行台账辅助记录。
对于工业、企业、建筑业与三产用水户都安装有水表,普查员逐月上门抄表。
对于获取的台账数据,普查人员逐月整理上报,普办专职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系统。
至今年1月上旬,完成了三套台账全部数据的录入、审核,2月上旬起,对三套台账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比对和汇总平衡。
3月底,国普办检查认为数据较为合理。
(八)对象清查工作
2011年3月编制了《江都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根据实施方案与细则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各专业对象初始名录,将初始名录按行政区划下发到各镇、各相关水管单位,发动普查人员进行清查。
在清查过程中强调两个原则:
一是要考虑清查对象的复杂性,区分不同对象,按“分类清查”原则进行清查。
二是按普查对象特点和行政区划分区进行“地毯式”清查。
清查成果经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后录入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并进一步进行录入后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后行文上报。
12月,对发生变化的普查对象再次进行了增删复核,并逐条分析原因,做好备注,目前,清查对象总数85265个,清查确定的普查对象总数4940个。
(九)全面普查工作
根据国普办水利普查总体进度要求,2011年7月水利普查工作已从对象清查阶段全面转入普查数据获取阶段,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规划部署,编制《水利普查数据获取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启动普查工作。
2011年11月20日完成了各专业对象普查表普查静态数据录入、审核与成果上报,并按扬州普查办分专业形成的静态数据审核报告进行整改。
今年2月上旬完成了区划内4940个普查对象全部普查数据的填写,并与相关部门就相关数据进行了对接。
2月中旬完成所有普查表系统录入、机审、人工审核以及底表的打印和正式表的下发,共下发正式普查表3904张。
3月上旬完成了各专业普查表内、表间数据的机审与人工审核。
3月中、下旬组织各有关业务科室进一步开展了数据详审、联审和现场抽查。
经审查,我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上报要求。
(十)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是普查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
我区高度重视质量控制工作,通过细化方案、制定质量控制细则、坚持全员质量培训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途径切实落实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数据都有质量控制。
(十一)保密工作
为规范水利普查涉密数据的使用管理,确保涉密数据使用安全。
我区根据《全国水利普查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办法》及省、市水利普查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水利普查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水利普查涉密信息管理方法,提高保密思想意识,增强保密责任意识。
二是涉密单机专机专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也确定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存储介质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不与其他计算机交叉使用。
三是设独立的网络环境,与互联网物理隔绝。
四是遇涉密数据需上报时,刻录光盘报送。
五是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十二)数据库建设及档案管理
我区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清查对象总数共85265个,普查对象总数4940个。
我办对所有清查对象和普查对象都分专业建立了数据库,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按《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区明确专人同步对各阶段应纳入水利普查档案归档范围的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确保水利普查档案真实、全面、系统地反映水利普查工作的全过程。
三、主要经验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是水利普查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
一是统一对水利普查重要意义的认识。
通过召开水利普查启动会议、工作例会和普查培训等途径,统一全区对水利普查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上上下下都深刻认识到开展水利普查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是领导重视水利普查工作。
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局局长蒋锋多次会议强调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统筹安排,严格按上级普办的要求完成各项普查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
在基层工作头绪多、压力大的情况下,组织大量专职人员,加班加点,克服任务重、工作新、时间紧等困难,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进行。
2、建章立制、依法普查,是水利普查有序开展的基本保证。
一是认真学习运用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是严格按照《水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开展普查工作。
三是细化方案,制定细则,强化落实技术措施。
提高水利普查的效率与质量,使水利普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是水利普查有序开展的基本要求。
扬州及我区普查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普查工作,力求每一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务求实效。
4、认真总结、积极探索,是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全国水利普查是第一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在普查工作中,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好的方法和路子。
四、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在灌区核定成本水价和执行水价方面,自灌区是按18元/亩计取,非自灌区是按8元/亩计取,普查表要求按方填报,我区是根据灌溉面积与用水量折算后填报。
2、我区万亩以上灌区6个,除沿运灌区有集中取水口门和五级渠道外,其余5个灌区为规化打包灌区无集中取水口门和五级渠道,固定泵站取水口取水后经一、两级渠道到田头,视为在斗渠口,普查要求灌区用水量统计到斗渠口,于是出现灌区取水口众多,取用水相等,水利用系数极高的现象。
(二)工作建议
无
附表:
水利普查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
水利普查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一)
项目
合计
备注
流域级
省本级
地市级
区县级
1、普查机构数(个)
1
主要组成部门数
10
专职工作人员数
6
2、技术支撑单位数(个)
参与人员数
3、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人)
407
普查员数
335
普查指导员数
72
其他人员数
4、组织推动会议召开数(次)
15
领导小组会议数
2
地区性专题工作会数
技术性研讨/座谈会数
13
5、普查经费落实数额(万元)
253
本级财政核定经费数
253
6、普查采购的主要设备数(台/套)
24
计算机数
7
复印/打印机
3
流量计等取用水量采集设备
GPS/PDA等空间数据采集设备
10
照相机、摄像机
3
绘图仪
1
附表:
水利普查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
项目
合计
备注
流域级
省本级
地市级
区县级
7、普查宣传活动
—
宣传标语(个)
400
宣传海报/公告(张)
2000
宣传画(张)
400
户外广告(个)
20
报刊杂志(篇)
3
电视媒体(时长)
4分
网站网页(条)
9
工作简报(份)
300
其他宣传(茶杯)
400
8、技术培训
—
(1)清查登记阶段培训
—
实际培训班次(期)
7
实际培训人数(人)
338
(2)填表上报阶段培训
—
实际培训班次(期)
13
实际培训人数(人)
530
填表说明:
1、宣传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地区特点进一步细分和补充,不局限于所列类别,但可进行量化。
2、技术培训按照本级组织实施情况填写,参与上级培训情况不计入本级培训。
附表:
水利普查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三)
项目
合计
备注
流域级
省本级
地市级
区县级
9、监督检查
—
前期准备阶段
—
检查次数(次)
检查组数(组)
参与人员(人次)
对象清查阶段
—
检查次数(次)
3
检查组数(组)
1
参与人员(人次)
12
现场调查阶段
—
检查次数(次)
13
检查组数(组)
1
参与人员(人次)
52
填表上报阶段
—
检查次数(次)
4
检查组数(组)
1
参与人员(人次)
16
覆盖本级普查区范围(%)
100
10、技术指导
—
技术指导批次(次)
13
参与人员数(人)
6
覆盖本级普查区范围(%)
100
填表说明:
1、覆盖本级普查区范围,是指在监督检查、技术指导所涉及到的普查区数量占所在地区普查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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