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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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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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优化项目采购需求
01包软件开发与集成
一、项目背景
近几年,北京市非常重视推进路侧占道停车管理改革工作,解决路侧停车问题。
2015年5月,张延昆副市长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重点推进路侧占道停车管理改革。
按照分级管理、购买服务、收支透明的思路,改革现行路侧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市区两级管理。
实现人钱分离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签订合同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2017年12月,北京市正式实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
在城六区和通州区各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路段,停车人原则上需使用电子缴费方式,不再使用现金缴费。
电子收费路段不再向停车人出具纸质发票,一律使用电子发票。
停车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缴费后获取电子发票;也可以通过停车管理员手持收费终端或路侧自助缴费终端缴费后,打印《泊车计费通知单》,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发票。
在当时试点期间,停车费性质沿用北京市当时的政策执行,电子发票开具单位为北京市国税管理部门。
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停车条例》要求,本市的停车费用将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费用不再清缴至各停车企业,而是直接上缴区级停车管理部门的非税账户。
2018年6月26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及张工、杨斌副市长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与市人大相关部门沟通汇报道路停车收费情况及相关工作的请示》的批示,将分三个时间节点分步推进电子收费及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2019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通州实施电子收费全覆盖及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2019年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实施电子收费全覆盖及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2019年12月1日起,全市实施电子收费全覆盖及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随着《停车条例》颁布实施,做好收费体系转换工作,将道路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
需开展项目,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平台与市财政非税收入系统和电子票据系统的对接和测试。
同时按照立法要求,按照停车条例,市区两级需要对企业的追缴工作进行考核。
本项目工作目标是完成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的开发工作。
2019年底实现非税收入改革技术支撑部门的改造,确保2019年12月1日北京市全面完成电子收费全覆盖及亭侧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二、建设内容
本次系统建设任务是在北京市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等专项业务系统基础上,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对路侧停车管理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2019年路侧停车管理改革实施路线图的工作计划安排,以2019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完成电子收费全覆盖及亭侧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为目标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功能模块填充对现有系统进行优化调整。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建设,优化调整现有系统,完成对非税收入改革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停车管理效率,为停车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监管手段和决策支持服务,为财政电子票据应用开发和服务推广提供良性互动基础环境,为全市统一支付平台的服务推广创造条件。
重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非税收入交易管理、非税电子票据管理、企业绩效管理、道路停车费追缴管理、路外空间管理及业务支撑管理等子系统。
三、项目目标
3.1建设目标
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优化项目是基于北京市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基础上,对系统的部分进行优化调整,完成对非税收入改革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停车管理效率,为停车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监管手段和决策支持服务,为财政电子票据应用开发和服务推广提供良性互动基础环境,为全市统一支付平台的服务推广创造条件。
完成政府购买服务企业绩效管理功能。
3.2技术目标
3.2.1软件平台目标
建设完成非税收入交易管理子系统、非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企业绩效管理子系统、道路停车费追缴管理子系统、路外空间停车管理子系统和业务支撑管理子系统,实现停车管理系统升级,实现对政府购买服务选取的企业的考核管理、道路欠缴费用的追缴管理和路外空间的管理;通过对外支付管理接口,实现与全市统一支付平台的对接,确保前端支付的统一管理。
3.2.2硬件支撑目标
使用云平台技术支撑整个业务平台的高速、稳定、可靠运行,虚拟机的计算性能、存储性能要完全满足业务使用需求;操作系统、数据存储系统安全稳定,为信息系统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云IP地址、网络带宽应满足业务需求。
3.2.3信息资源目标
系统信息资源应完整、准确和及时,适时进行信息资源备份。
做好与相关系统的对接和应用,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
3.2.4安全目标
根据系统安全风险,依据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在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备份等方面的目标。
具体内容包括:
1)系统的物理安全防护
2)网络设施的安全防护
3)数据安全的防护
4)系统与资源的访问控制与认证
5)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
3.2.5运维目标
在运行保障方面要加强运行监控、数据维护和应急保障三方面工作目标。
四、技术要求
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优化项目收费平台升级部分的系统总体架构要采用分布式结构设计,符合MVC框架系统结构,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功能模块独立性和扩展性,系统设计需要遵循国际上成熟的、通用的标准、规范和协议;遵照执行国家颁布的现有标准以及即将推出的各类规范及相关行业的地方标准;为以后的系统扩展留有充分的余地,确保系统根据网络的扩展、用户规模的扩展、应用需求的扩展而增加负荷性能。
系统的扩展必须满足不中断整个系统正常工作的条件。
平台采用基于J2EE的B/S多层架构体系,使前端的表现与应用逻辑、数据存储相分离,通过组件式的开发与部署策略,使整个系统的架构清晰灵活,满足系统未来的应用扩展需求。
平台需预留相应的接口,能够实现十分灵活的与第三方的软件的对接。
数据管理要具有很强的伸缩性、开放性、可移植性和分布式的特点。
投标人必须具备先进的软件平台解决方案,宜具备成熟、完善的软件平台,满足快速实施部署的要求,确保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4.1平台功能要求
平台主要包括非税收入交易管理、非税电子票据管理、企业绩效管理、道路停车费追缴管理、路外空间管理及业务支撑管理等子系统。
4.1.1非税收入交易管理
非税收入交易管理由非税收入交易规则配置、非税收入交易接口变更及并行、交易联调测试、历史数据交易导入和交易数据脱敏四项功能构成,调整提高平台管理的效率,对全市路侧停车运营情况进行整体统筹规划,做好经营性收费与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并行管理。
4.1.1.1非税收入交易规则配置
可通过后台动态维护及配置非税收入支付交易规则。
4.1.1.2非税收入交易接口变更及并行
要求能够结合配置完成的交易规则配置功能,对现有的交易系统进行设置并确保并行阶段现有交易的流程畅通。
4.1.1.3交易联调测试
及时进行联调测试,确保交易准确性。
4.1.1.4历史交易数据导入
完成系统历史停车订单的交易数据导入。
4.1.1.5交易数据脱敏
完成对用户手机号、卡号、交易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数据脱敏。
4.1.1.6交易对账
应实现统一支付平台与路侧停车平台的交易对账,向区级交通委提供对账单查询、账单确认等功能。
4.1.2非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动态监管子系统实现停车管理部门从各区财政部门进行财政电子票据申领,以及对相关电子票据的使用及管理,包括分发、开具、通知、归档、入账等。
支撑收费系统完成收费后,向缴款人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实现与非税收费改革的有效衔接。
4.1.2.1票据申领
建设符合财政电子票据申领规则的对接功能,实现电子票据申领。
4.1.2.2票据分发功能
在系统中对财政票据管理部门下发的电子票据票号进行入库再分发,实现电子票据、纸质票据库存管理功能。
4.1.2.3电子票据开具
通过电子票据系统形成开票信息并将开票信息传输给对应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形成财政电子票据。
4.1.2.4电子票据单位签名
签名服务提供对电子票据数据的签名服务,电子票据在开具的时候必须调用数字签名服务签名,以确保电子票据的真实性。
4.1.2.5电子票据冲销
根据业务系统发起电子票据冲红请求,通过接口对相关电子票据进行冲红。
4.1.2.6电子票据展示
按照财政标准规范,对已生成的电子票据格式转换并进行查看展示。
4.1.2.7电子票据换开
按照财政标准规范,实现电子票据换开纸质票等业务需求。
4.1.2.8票据信息告知
实现开具电子票据后通过短信、邮件等形式进行电子票据信息提醒及告知。
4.1.2.9电子归档功能
通过接口从财政票据管理部门接收电子票据。
4.1.2.10入账反馈功能
支持电子票据形式入账,系统输入电子票据代码、号码、校验码等信息通过接口获取该张电子票据。
4.1.2.11统计分析查询
按照不同业务口径及统计维度分类进行信息展示,实现领用情况、分发情况、库存结余情况、开票明细信息等统计分析查询。
4.1.2.12基础数据管理
维护单位机构信息,开票单位信息维护管理,维护单位基础信息,支持对单位信息新增、删除、修改。
4.1.2.13系统支持运转支撑
根据不同单位所属地实现票据申领、开具、分发、信息展示、冲销、基础信息获取等业务处理。
4.1.3企业绩效管理
为停车运营企业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提升管理效率,可对收费员进行排班管理,自动按月生成人员考勤报表,增加手机端app企业管理,实现企业用户注册,平台运营人员审核等。
4.1.3.1排班规则管理
要求实现对收费员多种班次的可视化动态配置及维护,便于经营企业对收费员的管理,灵活可控,高效管理。
4.1.3.2考勤角色维护
应实现考勤的角色的维护,以满足企业对不同角色的考核需求.
4.1.3.3考勤统计报表
应实现自动按月根据收费员生成考勤报表,记录考勤天数,迟到、早退、请假及旷工天数。
4.1.3.4班次匹配管理
应实现对不同排班规则对应的设置
4.1.3.5节假日配置管理
应实现对收费员节假日进行动态配置,通过可视化界面对收费员的节日、假日、公休日进行编辑维护。
4.1.3.6企业注册
要求提供企业用户手机端注册入口,帮助用户上传提供企业用户资质进行注册。
4.1.3.7多车辆管理
实现对企业用户多车辆的绑定、解绑、缴费、订单查询等功能,对企业用户绑定车辆数无限制.
4.1.3.8用户资质审核
要求在后台提供企业用户信息审核功能。
4.1.3.9企业用户管理
提供可对企业用户的管理功能,如:
企业用户状态的启用、冻结等。
4.1.3.10道路周边环境数据录入
针对设置停车位的道路进行环境数据的录入,主要包括道路宽度、道路两侧绿化、道路名称、道路等级等情况。
4.1.3.11停车管理员工作绩效分析
主要基于停车管理员的日常行为调查数据和后台的停车数据分析停车管理员的行为特征,形成停车管理员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4.1.4欠费追缴
对欠费用户的短信提醒,对欠费用户的欠费进行查询及追缴。
4.1.4.1费用追缴短信提醒
根据追缴标准,定时向目标用户发送手机短信
4.1.4.2接收欠费提醒及缴费提示
对欠费用户在移动端app推送缴费提示
4.1.4.3欠费订单查询及追缴
查询车辆是否存在历史欠费订单,对于满足条件的欠费订单,查看欠费订单的停车场、进出场时间及欠费金额,提供支付入口,由收费员向用户收取待缴费用。
4.1.4.4应缴及补缴数据统计查询
对欠费订单信息进行统计查询;对已追缴成功订单进行统计查询。
4.1.5路外空间停车管理子系统
实现对路外空间停车的全程管理,设置路外空间停车费率,路外空间泊位、检测设备的管理,记录路外空间停车订单,通过多个维度对路外停车订单及交易的数据进行分析。
4.1.5.1路外空间停车区域分类管理
应实现对路外空间停车区域的分类管理,在市级平台有效的将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区域进行区分,通过线上分类管理线下区域。
4.1.5.2路外空间费率维护管理
应实现对路外空间停车区域的费率动态维护,面向费率不同的路外空间分类管理.
4.1.5.3路外空间归属机构管理
应实现对不同路外停车空间归属机构的管理,将各个路外空间进行归属。
4.1.5.4路外空间设备管理
应实现路外空间车位检测设备的维护,记录设备的生产厂商,设备编号,经纬度等。
4.1.5.5路外空间泊位管理
应实现路外空间泊位维护,记录泊位的编号及归属,可查看泊位当前的状态。
4.1.5.6路外空间订单查询
应实现记录路外空间的停车行为,车牌号,停车的路外空间,停车的进出场时间,订单当前的状态及停车产生的费用及支付金额。
4.1.5.7路外空间停车统计分析
对路外空间产生的停车和交易数据分类进行报表统计,分析各类停车空间的泊位利用率,各区域的停车资源利用情况。
4.1.6技术支撑管理子系统
配合各区完成多种前端检测设备的接入。
通过算法的优化,对平台订单数据提供更准确的依据,增加系统对各类车辆的识别准确率,将人工审核优化为系统识别,提高管理能力。
4.1.6.1针对前端检测设备平台增加算法优化
要求对符合识别规则的订单自动计入正常停车订单,将不符合识别规则的订单计入人工审核列表。
对系统中停车记录进行核对,异常停车数据/订单进行筛选,计入人工审核订单列表。
对停车订单进行关闭订单、修改订单进出场时间、订单金额、车牌修改及确认订单的操作。
4.1.6.2前端检测设备接入
要求对各区接入的多种前端检测设备,建立统一接入标准。
制定系统设备统一接入标准规范,对进出车接口、异常接口、二次审核接口进行开发,保证系统订单的准确性。
4.1.6.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系统接入
电子票据系统变更增加对接口的逻辑判断调整,将系统原有发票接口调整为统一非税电子票据系统集成接入,实现对新订单的电子票据统一化,同时对历史订单采用接口并行的处理方式。
4.1.6.4全市支付平台集成接入
应实现系统集成接入全市支付平台,实现支付渠道变更,支付流程变更,对不同交易类型、支付渠道数据进行统计及综合查询
4.1.6.5自助缴费终端改造
改造原有自助缴费终端的缴费方式和前端展示页面,适应新的停车改革需要。
将历史支付交易数据导入自助缴费终端,顺利过渡新老收费模式的并行及切换。
确保查询历史数据时,通过车牌号可以检索到对应的停车订单记录。
4.1.6.6微信小程序和城市服务
实现“北京交通”微信小程序的相应功能,包括:
用户注册及登录、停车缴费及开具停车票据等。
实现支付宝和微信端的“城市服务”接入功能,完成微信公众号的停车缴费服务功能开发,并接入北京交通官方公众账号。
4.1.6.7与其他支付渠道对接接口
应完成与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平台、ETC平台等其他主要的支付渠道实现支付对接,实现支付渠道变更,支付流程变更,对不同交易类型、支付渠道数据进行统计及综合查询。
4.1.6.8北京通接入
应完成将北京交通APP路侧停车功能模块中的对应功能接入北京通APP的相应工作。
如:
找车位、临时代缴等。
4.1.6.9联合惩戒信用记录查询功能
针对进入联合惩戒名单的用户,实现对应信用记录查询的功能。
4.1.6.10北京交通APP优化改造功能
对北京交通APP的停车功能进行适应性改造,针对实际需求修改前端页面和后台数据处理功能。
4.1.6.11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对产生的停车和交易数据分类进行报表统计,可分析特定时间段各类停车空间的泊位利用率、泊位周转率,各区域的停车资源利用情况。
4.1.6.12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功能
根据各类维度,可以按照区、路段、时段等进行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功能,包括费用实缴、欠缴、不同时间段对比分析。
发送短信及费用欠费受处罚情况等统计分析功能。
4.2政务云服务采购需求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租赁服务。
4.2.1云服务采购需求
服务清单如下:
服务类别
服务名称
项目
单位
数量
租用期限
(月)
云资源基础
服务
计算资源
4CPU,16GB内存
元/台/月
10
12
计算资源
8CPU,64GB内存
元/台/月
8
12
普通存储
普通存储
元/GB/月
22016
12
高性能存储
高性能存储
元/GB/月
22016
12
安全服务
提供物理安全以及网络边界的各类安全访问控制设备。
元/套/月
1
12
云资源增值
服务
网络负载均衡
服务
提供TCP/IP网络层负载均衡服务
元/节点/月
18
12
远程接入服务
每个账号结合身份验通过VPN远程接入堡垒机维护
元/月/账号
1
12
本地云主机备份服务
提供主机等本地备份服务
元/次
936
12
云资源个性化服务
防病毒服务
提供防病毒软件服务
元/月
18
12
重要时期漏洞扫描服务
在特殊时期(如:
两会、节假日等)前对主机、中间件、数据库等多个层面的安全扫描服务,并反馈相关结果
元/4次/年
1
12
操作系统加固
针对漏扫或等级测评结果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加固,用以解决等级测评结果中所显示的漏洞
元/VM/次
18
12
应急响应/重点值守服务
1、仅限于操作系统以下云平台相关:
确保在第一时间对信息系统面临的紧急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响应。
在发生安全事件时按照安全事件的等级进行处理,并在事后进一步分析原因,提供详细的事件响应报告。
2、当操作系统以上的应用系统出现问题,能及时有效配合用户和开发商处理紧急情况
元/人天
35
12
4.2.2平台网络要求
平台网络系统应具有高性能、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展、可管理性,在关键性业务中出现问题时提供快速的恢复能力。
核心网络设备也能在发生故障时进行自动主备切换。
系统选用的设备和技术应符合国际标准。
网络中使用的设备和协议应完全符合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兼容现有的网络环境,提供很好的互联性;网络系统应有很高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冗余。
平台网络系统应提供足够的带宽,丰富的接口形式,满足用户对应用和带宽的基本需要,并保留一定的余量供扩展使用,最大可能地降低网络传输的延迟。
网络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对未来的应用和技术有一定的前瞻性,随着网络规模及其运行、应用的不断发展,现有系统应提供足够的扩充能力,适应发展的需要。
网络系统应易于安装、操作和维护,能对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配置,并能够以直观、灵活的方式展现出来,提供完整的网络拓扑图,可以根据网络的流量情况做出分析和建议。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北京市经信委云平台的网络环境,实现本项目建设地点的内外网接入,满足平台系统管理业务处理需求,为数据传输提供安全可靠网络通道,实现停车相关信息采集和发布,以及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
互联网接入带宽需不小于200Mb/s。
支持专线网络、互联网VPN连接。
4.2.3云平台运维服务要求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实现对应用系统云主机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1)硬件系统的监控及维护
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应用系统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对基于云计算架构的硬件基础资源的监控及维护,并对监控与维护情况及时与采购人和对应系统的应用开发厂商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云平台监控及维护
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应用系统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对基于云计算架构的云平台的监控及维护,并对监控与维护情况及时与采购人和对应系统的应用开发厂商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3)故障响应时间
系统试运行及运维服务期间,投标人应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正常。
在有异常情况无法解决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故障申报2小时内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2.4安全及扩展要求
1)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网络、存储以及相关物理环境,应能满足安全三级等保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各业务系统具体等保需求,开展相应等保评估、检查、整改等工作。
供应商管辖范围内的硬件、软件及支撑环境资源,至少达到业务系统的最高安全等级要求。
根据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针对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威胁和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信息系统业务服务的连续性、可靠性以及信息资源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北京市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服务应用平台能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
2)扩展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各系统的特点灵活调整计算、存储和带宽等各类资源供给,并能够根据业务数据的变化及时扩容或缩减存储空间,确保系统高峰时段或特殊时期的访问需求。
4.2.5服务要求
1)服务规范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办法、流程及其他汇报制度、应急制度、文档管理、资产管理、基线管理、人员管理、培训与考试、知识库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开展标准化运维工作。
2)服务方式
供应商需利用监控系统或人工对机房环境、硬件设备及应用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7*24小时的不间断巡检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形成监控报告。
供应商负责设立技术支持热线,并安排专人值守,为运维工作提供7*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
供应商针对采购人要求的云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内容,需指定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工程师,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相关维护服务。
3)安全及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信息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系统维护服务时的便利对采购人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修改或透漏给第三方。
4)响应的及时性
供应商应当提供高效的系统维护服务,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系统对应负责人7*24小时电话畅通,能够在系统发生除宕机外的其他故障问题时,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1小时内到达运维现场提供服务。
系统发生宕机问题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在4个小时之内使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处理完毕后提供相关系统宕机报告。
5)重点保障要求
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供应商根据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保证在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
4.2.6考核要求
根据供应商的考核要求,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服务承诺要求,接受采购人对其服务质量的考核。
4.3基础硬件采购
4.3.1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数字签名服务器
套
2
硬件
2
签名服务器证书授权
套
16
所采购的数字签名服务器需要投标人提供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可与财政签名互认的服务承诺函、及原厂销售授权证明。
4.4文档要求
1)投标人应负责编写本项目有关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方案。
2)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
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
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测试用例、系统使用手册、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验收技术规范、项目建设总结报告、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3)投标人应向最终用户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4)投标人应列出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5)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与其提供的软件相一致,技术资料应该全面、详细。
6)投标人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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