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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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模板
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人:
杭州市拱墅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7年5月日
一、前附表
二、设计要求
三、投标须知
四、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九、其他资料
十、评分细则
一、前附表
1
工程名称
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
2
工程地址
本项目位于祥符东单元GS0805-A33-13地块,现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内,东至十字港河防护绿地,西至上祥路,南至祥富路,北至祥盛路。
3
建筑规模
总用地面积35200平方米,原用地面积29100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积6100平方米。
将现42班小学扩建至48班小学,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9054平方米,地下面积由设计院根据方案确定;项目估算总投资5704万元。
4
投标限价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19.9万元。
(超出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5
资金情况
资金自筹
6
工期要求
方案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
初步设计含概算周期为(20日历天)
7
招标范围
1.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2.初步设计(含概算);3.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为止的所有设计服务。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属于浙江省工程总承包(EPC)试点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且具有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建筑工业化设计业绩。
10
资格审查方式
非资格后预审。
1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至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采用转帐支票方式,应在开标前两天递交到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保俶路支行
账号:
********
开户名: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关费用。
14
招标预备会议
(答疑会)
答疑会不举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请于2017年月日16时前传至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传则视为无疑问)。
招标人将对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联系人:
练华传真:
********
15
设计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叁份副本,采用明标形式;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人:
杭州市拱墅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祥园路99号广告产业大厦2号楼1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将不予受理。
17
开标会
地址:
祥园路99号广告产业大厦2号楼1楼会议室
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内评分细则。
19
资料费
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
20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夏工电话:
********
21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练华电话:
********
二、设计要求
1、项目概况:
为了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设计单位,根据杭政办函(2010)299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招标人就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祥符东单元GS0805-A33-13地块,现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内,东至十字港河防护绿地,西至上祥路,南至祥富路,北至祥盛路。
总用地面积35200平方米,原用地面积29100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积6100平方米。
将现42班小学扩建至48班小学,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9054平方米,地下面积由设计院根据方案确定;项目估算总投资5704万元。
设计内容:
1、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
2、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
3、本次设计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为止。
1.2设计要求:
1.2.1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符合方案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
1.2.2方案设计符合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星澜小学的实际状况,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问题解决方案。
1.2.3建筑立面整治不宜改变原有的房屋结构,在风格上应做到整体协调,墙面主材的选择应满足经济耐用、安全环保、施工便利、易于后期维护等要求。
1.2.4原有建筑改建应与原建筑风格相协调,建筑风格要一致。
新建建筑业应与原有建筑整体方格保持一致,互相协调。
1.2.5编制项目概算时应明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估算要准确,各项费用控制合理。
1.3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不大于35米。
1.4交通组织
(1)机动车出入口可置在祥富路上,如需增设机动车出入口,具体在方案中明确。
(2)机动车位配建指标: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杭建科[2015]110号、杭规发[2015]37号)及相关要求配建各类停车位、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
按照府办简复第B********号文在地块内配置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具体规模及位置在方案中予以确定。
配置的公共自行车位可以按1:
3抵减地块需配设的自行车位。
1.5建筑控制要求
(1)建筑间距及后退要求:
建筑间距及退让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
(2)建筑日照要求:
应符合日照规范要求;
(3)竖向设计要求:
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建设项目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1.6其他相关要求
(1)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定;
(2)该地块设计按照现行建筑工业化要求文件执行;
(3)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招标。
设计单位应对EPC总承包中标单位全力配合,包括初步设计资料的提供和后续配合服务。
1.7设计进度要求:
8.1方案设计周期15天。
8.2初步设计含概算周期15天。
1.8设计成果
成果以文本为主。
需提供文本成果(A3图纸大小附图)15套,并报送包括文字及图纸成果的电子光盘一套。
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招标。
初步设计单位应对EPC总承包中标单位全力配合,包括初步设计资料的提供和后续配合服务。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3、设计依据
3.1最新使用或施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地方规程;
3.2本工程招标文件;
3.3招标补充文件;
3.5红线图、立项文件。
三、投标须知
4.使用文字种类
4.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得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使用货币种类
5.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6.设计资金
6.1设计资金已落实,且将首先保证满足用于本项目设计合同的支付。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8.投标资格
8.1投标人保证满足前附表中第9项选定的投标资格。
8.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按前附表8项规定执行。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投标人不得拒绝。
9.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9.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9.4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以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9.5本招标文件第14条投标担保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10.招标预备会议及踏勘现场(不举行)
10.1投标人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截至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补充文件的方式给以澄清、解答。
10.2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相应产生的费用。
10.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因此作出的推论、理解以及结论概不负责。
10.4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
(2)投标保证金
11.3对于未能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向社会公示结束满3天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2.中标人履约保证
12.1中标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设计合同。
12.2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10%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2.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12.2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3.设计基础资料提供
投标人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四、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组成
14.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有关条款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5条、第16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15.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5.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5.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15.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5.4补充文件于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7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招标文件修改
1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7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招标人都可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6.2补充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16.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文件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7.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内包括商务标和技术资信标二部分。
文字及格式要求:
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按招标文件,没有的可自行编制。
A、商务标
17.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7.1.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7.1.3投标函
17.1.4投标承诺书
17.1.5报价组成表(表格可自制)
B、技术资信部分
17.1.6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7.1.7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7.1.7投标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不得颠倒,如招标文件没提供格式,投标单位格式自拟,否则将影响最终得分。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8.2投标文件采用明标形式,封面格式自行确定,要求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3投标文件装订可采用胶装或钉装形式,不符合该要求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前附表的第四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19.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20.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2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密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d·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2.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2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
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开标
23.开标一般规定
23.1招标人应通知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
23.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开标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23.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符合性确认
24.1开启标书前,经招标人代表和行政监察人员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和人员;
(3)投标担保未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期限之前递交;
24.2开启标书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协议;
(3)经评标专家评审确认后,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等现象。
(4)其它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
24.3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25.开标程序
25.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代表主持: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担保递交情况;
(5)主持人宣布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6)确定验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员名单。
七、评标
26.评标一般规定
26.1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数量为三人。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再开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26.2评标委员会须按前附表第15项所述评标办法、评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26.3投标文件中须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认的事项,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并形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持有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评委也要签字并在个人评审意见中说明个人意见。
不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
26.4开标之后至宣布授予合同之前,开标、评标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不应向任何人员泄漏。
26.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6.6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27.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程序
27.1评标会议由招标人代表主持
27.2招标人代表宣布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27.3采用推举方式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组长。
27.4招标人代表对项目概况、建设规划设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方式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28.评审原则
28.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设计的合理使用功能,安全可靠与环境美观的综合统一。
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根据各投标单位最终得分从高到底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9.评标细则
29.1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分为技术资信部分、商务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部分70分,商务部分30分。
29.2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分析、评议。
29.3评分由各评委会成员单独完成,技术评分不得低于分值下限,高于分值上限,否则该项评分无效。
技术得分为: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3人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后的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9.4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查阅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29.5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最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并列第一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表决,评标过程中一切有小数的数据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
29.6评委会将整个评标过程形成评标报告。
报告须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正、客观地评价。
评标结果的最高得分者和次高得分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29.7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决定中标人。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则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8招标人根据评标、定标依据,最终决定中标候选人。
29.9确定中标人。
30.知识产权保护
30.1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0.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
八、授予合同
31.中标通知书
31.1定标后7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正式签订设计合同。
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未履行合同签约手续,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31.2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设计的价格、工期、质量等。
31.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1)中标人拒绝修改、完善中标方案;
(2)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3)在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31.4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另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2.签订合同
32.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签署文件的授权代表)共同签订设计合同。
32.2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设计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资料
十、评分细则
评标项目
评标细则
得分
资信
技术
(70分)
1、报名单位属于浙江省工程总承包(EPC)试点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得10分。
10
2、报名单位近3年内(2014年5月至今)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每个得2分,获得市级荣誉的每个得1分,最高10分。
没有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为获奖证书,各类奖项不重复得分)。
10
3、报名单位近3年内(2014年5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中小学校园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没有不得分。
15
4、报名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5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工业化设计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不能证明为新型工业化项目需提供相关批复或甲方证明。
没有不得分。
15
5、设计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及确保按期完成的具体措施。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及有针对性。
5
6、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5分,没有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为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
5
7、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2014年5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负责过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类项目的得5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8、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
2
10、对今后该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单位配合服务情况,包括初步设计资料的提供和后续配合服务承诺。
3
商务
报价
(30分)
商务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最佳报价值,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的比值,计算出报价的评分值,即:
a.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时得满分30分。
b.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0.2分。
c.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0.1分。
30
附件一
(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招标工程名称)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
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设计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招标的(招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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