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务代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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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服务代理协议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标准地面服务协议》
标准地面服务协议附录A——地面服务
标准地面服务协议的有效期自:
一方为:
在下文中,根据具体情况,称为“承运人”或“操作公司”,
另一方为:
在下文中,根据具体情况,称为“操作公司”或“承运人”,
此附录A有效期自:
并更换:
第一节事实陈述、管理和监督
1.1概述
1.1.1
(a)提供或
(b)安排
担保或合同来推动承运人的活动。
1.1.2和当地机构保持联络。
1.1.3指出操作公司正在担当承运人的服务代理商。
1.1.4通知所有有关当事人关于承运人飞机的活动。
1.2管理职能
1.2.1建立和维持当地程序
1.2.2采取行动和承运人保持联络。
1.2.3准备、运送和把报告/数据/文件归档及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1.2.4保留和服务实施有关的承运人手册、函件等。
1.2.5
(a)检查
(b)签字
(c)运送
代表承运人发货单、供给单、服务费用票据、工作单。
1.2.6代表承运人履行付款,包括但不限于:
(a)机场、海关、公安部门和涉及所实施的服务的其他费用。
(b)提供合同担保的成本。
(c)现款支付的花费、膳宿、运输等。
1.3监督和/或协调承运人和第三方已定约的服务
1.3.1
(a)监督
(b)协调
承运人和第三方已定约的服务
1.3.2确保第三方及时得知操作数据和承运人要求。
1.3.3和承运人指定代表保持联络。
1.3.4核实第三方的工作人员、设备、载荷、文件和服务的有效性和已准备就绪以进行服务。
1.3.5飞机到达时接机及和机组人员保持联络。
1.3.6对非常规时间做出决定。
1.3.7对运行报文的签派进行核实。
1.3.8注意不合常规的事情并通知承运人。
第二节客运服务
2.1概述
2.1.1通知乘客和/或公众承运人飞机的到港和/或离港及水陆运输时间。
2.1.2为中途停留、中转旅客及行李做好安排,并告诉他们机场可利用的服务。
2.1.3当承运人提出要求时,(a)提供或(b)安排
特殊的设备、设施和特别训练的人员,来帮助
1.无人陪伴儿童
2.残疾旅客
3.贵宾
4.中转无签证旅客(TWOVs)
5.遣返人员
6.特殊的医疗设备
7.其他,如附录B中指明
2.1.4当航班被中断、延误或取消时帮助乘客。
2.1.5如果适用,安排将行李储存在海关的保税店(任何费用由乘客支付)。
2.1.6
(a)通知承运人有关其乘客提出的投诉和要求。
(b)处理此类要求。
2.1.7处理丢失的、已找到的和被损害的财物时间。
(a)接受行李不正常事件的报告。
(b)将数据输入行李追踪系统。
(c)将行李追踪系统文件保存附录B指定的时期。
(d)支付附带花费。
(e)安排把延误的行李递送给旅客。
(f)与旅客保持联系。
2.1.8把在乘客和行李服务中发现的不正常时间向承运人报告。
2.1.9(a)提供或(b)安排
1.值机柜台。
2.为其他目的的服务柜台/台
3.休息室设施。
4.搬运服务。
5.附录B中所指明的其他服务。
2.1.10代表承运人履行附录B中所指明的下列销售职责
(a)预订
(b)运输文件的工具
(c)电子客票
2.2离港
2.2.1进行起飞前预配
2.2.2管理自主之际装置和
1.提供
或
2.安排
(a)库存控制
(b)库存补给
(c)主机支持
(d)常规保养
(e)维修和修理
(f)附录B中所指明的其他服务
2.2.3检查并确保
(a)客票与其代表的航班是否一致。
检查不应包括机票费用。
(b)所出示的客票是否列在行业客票服务数据库的黑名单中。
被列在黑名单的客
票不应被承兑并应立即报告给承运人。
2.2.4
(a)为有关航班检查旅行文件(护照、签证、接种疫苗和其他证明),但无操作公司任何责任。
(b)将所要求的乘客和/或旅行文件信息输入承运人的和/或政府系统
2.2.5为
1.首段航班
2.随后的航班
(a)称和/或测量交运行李和/或客舱行李,
(b)记录行李数据
2.2.6超重行李
(a)测定超重行李
(b)发超重行李票据
(c)收取超重行李费用
(d)撕下逾重行李要据的相应票联
2.2.7为
(a)首航航班
(b)随后的航班
给交运行李和/或客舱行李加标签。
2.2.8将交运行李运送至行李分拣区。
2.2.9将超大行李运送至行李分拣区。
2.2.10收取离港乘客的机场和/或其他服务费用。
2.2.11为
1.首航航班
2.随后的航班
(a)执行承运人座位分配或选择系统。
(b)发登机牌。
(c)撕下逾重行李要据的相应票联。
2.2.12处理
(a)被拒绝的登记程序
(b)被拒绝的登记赔偿
2.2.13指引乘客通过控制区去往登机口。
2.2.14在登机口处,进行
(a)办理登机手续
(b)检查行李
(c)确认旅行文件
(d)升舱和降舱
(e)处理候补旅客名单
(f)确认客舱行李
(g)控制登机过程
(h)出发前比对乘客数量和飞机文件
(i)附录B中知名的其他登机口功能
2.3到达
2.3.1(a)提供或(b)安排
打开/关闭飞机客舱门。
2.3.2指引乘客从飞机通过控制区。
2.3.3(a)提供或(b)安排
1.中转柜台/转机服务
2.行李重检
2.4远程机场服务
2.4.1通知乘客/公众到港/离港时间。
2.4.2处理离港乘客和行李。
2.4.3进行小节2.1,2.2和2.3中描述的乘客和行李处理。
2.4.4指引离港乘客搭乘去往机场的衔接交通工具。
2.4.5应对从机场到达的乘客。
2.4.6依照当地程序将行李运发放给乘客。
2.5铁路、公路或海上的联程运输
2.5.1处理离港乘客和行李
2.5.2进行小节2.1,2.2,和2.3中描述的乘客和行李处理,在可应用之处,将
“飞机”和“航班”替换为“铁路,公路或海上运输”,将“机场”替换为“火车站/汽车站”等。
2.5.3指引离港乘客搭乘衔接交通工具。
2.5.4按铁路、公路或海上运输操作员的指导,将行李装载在衔接交通工具上。
2.5.5应对来自铁路、公路或海上运输操作员的到达乘客行李。
2.5.6指引到达乘客通过控制区去往承运人航班出发的服务区。
2.5.7按铁路、公路或海上运输操作指导员的指导,将行李从衔接交通工具上
卸下并转移至承运人的机场服务区。
第三节机坪服务
3.1行李处理
3.1.1处理行李分类区的行李
3.1.2准备将
(a)散舱行李
(b)集装设备
运送到航班上
3.1.3确定
(a)散件行李
(b)拼装的集装设备
的数量和/或重量,并将信息提供给配载部门。
3.1.4卸下
(a)散舱行李
(b)集装设备
3.1.5区分将行李运送至人领取的优先次序。
3.1.6将
(a)行李
(b)超大号行李
运送至人领区
3.1.7中转行李
(a)提供或(b)安排
1.中转行李的分类
2.派送(附录B中知名储存时间限制)前中转行李的分类。
3.将中转行李运输至接收方承运人的分类区域。
3.1.8处理机组人员行李。
3.2信号引导
3.2.1(a)提供或(b)安排
到港和/或离港的飞机(泊位)引导。
3.3泊位
3.3.1
(a)提供
(b)安置和/或去除
轮档。
3.3.2安置和/或去除
(a)起落架锁。
(b)发动机罩。
(c)空速管盖子。
(d)表面控制锁。
(e)尾撑和/或飞机系留索。
(f)附录B中指明的其他物品(如安全锥筒)
3.3.3(a)提供或(b)安排
地面动力。
3.4冷却和加热
3.4.1(a)提供或(b)安排
冷却装置。
3.4.2(a)提供或(b)安排
加热装置。
3.5驾驶舱与停机坪通讯
3.5.1提供耳机
3.5.2
(a)在拖行和/或推出期间
(b)在发动机发动期间
(c)为其他目的
进行驾驶舱与停机坪通讯。
3.6装载和卸载
3.6.1(a)提供或(b)安排
(a)管梯车。
(b)驾驶舱梯子。
(c)适合的登机桥。
3.6.2(a)提供或(b)安排
1.乘客
2.机组人员
在飞机和机场航站楼之间的运输。
3.6.3(a)提供或(b)安排
装卸设备。
3.6.4(a)提供或(b)安排
设备和人员去进行飞机上行李的运送和提取。
3.6.5(a)提供或(b)安排
设备来进行
1.行李
2.货物
3.邮件
4.文件
5.在机场约定位置之间的运输和装配。
3.6.6
(a)给飞机卸货,将捆绑材料返还给承运人。
(b)装载并固定飞机上的载荷。
(c)操作机上装舱系统。
3.6.7重新分配飞机上的载荷
3.6.8打开、关闭和固定飞机货舱门。
(a)飞机下舱
(b)飞机上舱
3.6.9(a)提供或(b)安排
压舱物。
3.6.10(a)提供或(b)安排在
1.装载/卸货
2.飞机和机场指定点之间运输
期间对要求特殊处理的货物(如贵重物品)的保护。
3.7启动
3.7.1(a)提供或(b)安排
气源车。
3.8安全措施
3.8.1(a)提供或(b)安排
灭火器及期它安全设备。
3.9飞机推移
3.9.1(a)提供或(b)安排
牵引和/或顶推牵引车。
3.9.2
(a)由承运人提供的拖靶。
(b)有操作公司提供的拖靶。
(c)储存和维修由承运人提供的拖靶。
3.9.3
(a)拖进和/或后推飞机。
(b)在其他约定地点间牵引飞机。
(c)提供授权的与牵引有关的驾驶舱刹车操作员。
(d)提供大翼监护。
3.10外部清洁
3.10.1进行对
(a)驾驶舱窗子
(b)客舱窗子
(c)飞机自带悬梯
的清洁。
3.10.2擦去来自发动机短舱和起落架的多余润滑油。
3.10.3清洁机翼、发动机短舱和起落架。
3.11内部清洁
3.11.1如果有规定的话,在由承运人授权的一位人员的控制下,清洁驾驶舱,
(a)倒空烟灰缸。
(b)清理垃圾。
(c)清理座椅拷贝和架子上的废弃物。
(d)擦拭机组桌子。
(e)清洁座位。
(f)擦地。
(g)清洁驾驶舱窗户内表面。
3.11.2清洁乘客和机组人员行李舱(除了驾驶舱)
(a)倒空烟灰缸。
(b)清理垃圾。
(c)清理头顶行李舱内的废弃物。
(d)擦拭桌子。
(e)清洁并整理座位、安全带、座椅靠背口袋和乘客服务面板。
(f)清洁地板(地毯和周围)。
(g)清空并清洁垃圾箱。
(h)清洁食品室和厨房内(水槽、工作面、烤箱和周围)的表面,以卫生间(盥洗池、便池、座位、镜子周围)。
(i)如必要,去除所有由晕机、溅出的食物或饮料和讨厌的污渍造成的污染。
(j)请接电话、传真机、液晶显示器和其他设备。
3.11.3清洁客舱窗户。
3.11.4清洁
(a)货舱。
(b)集装设备。
3.11.5折叠式毯子。
3.11.6整理卧铺。
3.11.7更换
(a)头花。
(b)枕套。
头花与枕套由承运人提供。
3.11.8收集和/或分发
(a)客舱内
(b)卫生间内
由承运人提供的物品。
3.11.9用
(a)承运人提供的材料
(b)服务商提供的材料
给飞机进行消毒和/或除臭。
3.11.10
(a)清除
(b)销毁
进港航班留下的食物和材料。
3.11.11(a)提供或(b)安排
1.客舱毛毯
2.桌布
的清洗。
3.12卫生间服务
3.12.1(a)提供或(b)安排
卫生间清洁服务。
3.12.2
(a)清空、清洁、冲洗卫生间和补充液体。
(b)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3.13供水服务
3.13.1(a)提供或(b)安排
供水服务。
3.13.2
(a)排干水箱。
(b)给水箱补充饮用水。
3.14客舱设备
3.14.1
(a)移动
(b)安装
(c)重新配置
客舱设备,如做一和客舱隔板等,来重新整理客舱。
3.15客舱污渍储存
3.15.1为承运人的客舱物资
(a)提供或(b)安排
适合的储存空间。
3.15.2管理库存。
3.15.3(a)提供或(b)安排
补充存货。
3.16停机坪配餐操作
3.16.1装卸并收纳飞机上的配餐供应品。
3.16.2转移飞机上的配餐供应品。
3.16.3在飞机和约定地点间运输配餐供应品。
3.17除冰/防冰服务和除雪/冰
3.17.1不使用除冰液从飞机上除雪。
3.17.2(a)提供或(b)安排
(a)防冰装置。
(b)除冰装置。
3.17.3提供除冰/防冰液。
3.17.4使用除冰液从飞机上去霜、冰及雪。
液体使用前需接受纯度和污染检查。
3.17.5给飞机供应防冰液。
3.17.6监督除冰/防冰操作。
3.17.7在除冰/防冰的操作后进行最后检查并通知机组人员检查结果。
第四节配载控制、通讯和航务服务
4.1配载控制
4.1.1在飞机和适当的机场楼之间传递运送飞行文件。
4.1.2在
1.有操作公司进行配载控制处理
2.由承运人进行配载控制处理
3.由第三方进行配载控制处理
(a)准备
(b)签署
(c)分配
(d)清除/处理
(e)归档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装舱图、装载单、载重平衡图、机长装载通知单和舱单。
4.1.3
(a)编辑
(b)分析
(c)发送
(d)保留
数据和报告。
4.2通讯
4.2.1
(a)编辑
(b)接收、处理和发送
所有与操作公司进行的服务有关信息,使用承运人源码或双重签名程序。
(c)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处理。
(d)此类信息的内容将通知承运人代表。
4.2.2保留每一次航班的包含所有上述信息的信息文件至少九十天。
4.2.3在地面站和承运人飞机之间
(a)提供
(b)操作
通讯方式。
4.3航务服务——概述
4.3.1将获知的附录B中知名的责任区内发生的所有对飞机操作产生影响的施工项目告知承运人。
4.3.2在发生非常规事件的情况下,考虑承运人指令之后,根据气象条件、可用的地面服务和设施、飞机服务、可能性和整体操作要求,向主飞行员建议采取适当行动。
4.3.3收集所有承运人指明的文件,与每一航班有关的所有接收到的或起源的信息以保留旅行文件,按照承运人指示处理此类文件。
4.4航务服务——离港机场处飞行准备
4.4.1为每一次航班(a)提供或(b)安排
气象文件和航空信息。
4.4.2将文件运送至飞机
4.4.3分析操作条件并根据承运人提供的指令和数据
(a)准备
(b)索取
(c)签署
(d)备有
操作飞行计划。
4.4.4
(a)准备
(b)要求
(c)签署
(d)归档
(e)监控
1.空中交通服务(ATS)飞行计划。
2.承运人与空中交通服务(ATS)的时段分配
4.4.5向机组人提供必需的准备会。
4.4.6
(a)准备
(b)签署
(c)运送
1.加油单
2.燃油分配表。
4.4.7在可应用处,分发飞行操作表格并由机长签字。
4.4.8向地面服务方提供必需的重量和燃油数据
4.5航务服务——非离港机场处的飞行准备
4.5.1安排提供气象文件和航空信息。
4.5.2分析操作条件并
(a)准备
(b)要求
(c)签署
飞行计划。
4.5.3将
(a)操作飞行计划
(b)空中交通服务(ATS)飞行计划
(c)机组准备会信息
送至出港机场的承运人或其指定代表。
4.6飞行操作——途中飞行援助
4.6.1
(a)不超出
(b)超出
甚高频范围监督飞机运动,如必要,并提供所有可能的帮助。
通知承运人飞行过程、所有不合常规的时间和采取的行动。
4.7飞行操作——飞行后活动
4.7.1向进港机组人员询问飞行总结,并将报告或已完成的表格提供给承运人或相关政府部门。
4.8飞行操作——途中二次签派
4.8.1分析气象信息和操作飞行条件以重新签派,根据途中的飞机提供的数据计算和计划并通知指挥员结果。
4.9飞行操作——机组管理
4.9.1向相关各方分发由承运人提供的相关机组日程信息。
4.9.2为
(a)定期航班
(b)非定期航班
的机组人员安排食宿。
4.9.3(a)提供或(b)安排
机组人员的交通
4.9.4指引机组人员通过机场设施。
4.9.5与酒店确认机组人员叫起床时间和接送时间。
4.9.6
(a)准备机组补助表格。
(b)支付机组补助
4.9.7通知指定的承运人代表机组人员的不适应或可能的缺席。
第五节货物和邮件服务
5.1货物和邮件处理——概述
5.1.1为
1.普通货物
2.特殊货物
3.专门的货物产品
4.邮件
(a)提供或(b)安排
仓储服务和储存设施
(a)储存货物
(b)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对货物和/或邮件的偷窃或损害。
5.1.2为处理
1.普通货物
2.特殊货物
3.专门的货物产品
4.邮件
(a)提供或(b)安排
设备
5.1.3为
1.普通货物
2.特殊货物
3.专门的货物产品
4.邮件
5.外交邮件
6.外交货物
7.公司邮件
(a)提供或(b)安排
服务
5.1.4在交付货物时
(a)签发
(b)获得
货物提取收据
5.1.5监控货物交付
5.1.6采取行动以防止由操作公司保管的承运人拥有的集装板、集装箱、网罩、绑扎带、锁扣和其他物资的失窃或未经许可的使用,或损害。
将对此类物品的任何损害或丢失立即通知承运人。
5.2海关控制
5.2.1为
(a)进港货物
(b)出港货物
(c)中转货物
准备海关文件
5.2.2为
(a)进港货物
(b)出港货物
(c)中转货物
获得海关放行
5.2.3将
(a)进港货物
(b)出港货物
(c)中转货物
归于海关管制
5.2.4将货物出示给海关进行货物检查。
5.3不合常规事件的处理
5.3.1对不合常规事件,对危险品和特殊货物的损害或错误处理,立即采取行动。
5.3.2向承运人报告在货物处理中发现的所有不合常规事件
5.3.3处理货物的丢失、破损等情况
5.3.4
(a)将投诉和索赔通报给承运人
(b)处理索赔
5.3.5当收货人拒绝提货和支付运费时采取行动。
5.4文件处理
5.4.1
(a)准备航空运货单
(b)检查所有文件以确保可进行装货。
检查不应包括对费用的检查。
(c)获取承运人航班的订舱信息。
(d)撕份航空运货单。
将运单和舱单的相应联转交承运人。
(e)准备货物舱单。
(f)向配载部门提供特货通知单。
(g)可用时,将航空运单副本返还给发货人,附有航班细节。
5.4.2
(a)通知收货人或代理人货物到达。
(b)将货物文件给收货人或代理人。
5.4.3(a)提供或(b)安排
1.收取航空运货单上显示的“运费到付”
2.收取航空运货单上显示的其他费用
3.对收货人或代理人的收账。
5.5人工处理出港/进港
5.5.1接收货物,确保
(a)可用计算机处理的货物标签已粘贴和处理
(b)普通标签已粘贴和处理
(c)货物已“准备好装车”
(d)货物的重量和体积已被检查
(e)遵守运载特殊货物的规定,尤其是《IATA危险品规定》(DGR),《IATA鲜活动物规定》(LAR),及其他。
5.5.2为承运人的航班清点、组装货物
5.5.3准备将
(a)散装货
(b)集装设备
运送至航班。
5.5.4确认
(a)散装货
(b)组合的集装设备
的重量并提供给配载部门固定载荷的重量。
5.5.5
1.从车辆上卸下散装货。
2.对照运单和舱单检查到达货物。
3.分解集装设备。
5.5.6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或代理人
5.6转运/中转货物
5.6.1识别转运/中转货物。
5.6.2为将由另一承运人运输的货物准备中转仓单。
5.6.3依照中转舱单
(a)提供或(b)安排
1.在机场内
2.不在机场内
仓库
5.6.4接收/准备将
(a)转运货物
(b)中转货物
继续运送。
5.7邮局邮件
5.7.1按照邮局邮件文件检查到达的邮件。
5.7.2在丢失文件的情况下,发予替代品。
5.7.3依照来自邮政部门的收据,将到达邮件和邮局邮件文件,运送至
(a)机场邮政设施
(b)非机场邮政设施。
5.7.4从
(a)在机场内
(b)不在机场内
邮政设施接收出港邮件。
5.7.5对照邮件文件检查来自邮政部门的外发函件。
给邮政部门接收邮件的收据。
5.7.6对照随附的邮件文件处理和检查转运邮件。
5.7.7(a)提供或(b)安排
1.散装邮件
2.集装设备
运送至航班。
5.7.8确认
(a)散装邮件
(b)内建的集装设备
的重量并提供给配载部门固定载荷的重量。
5.7.9分发进出港邮件路单
5.7.10处理已丢失、找到和损害的邮件并向承运人和邮政部门报告所有不合常规事件。
5.7.11将有关所有邮件包括不合常规事件的文件保留附录二中指明的一段时间
第六节支持服务
6.1膳宿
6.1.1为承运人代表提供设施。
(a)办公场地
(b)储存场地
(c)其他设施
6.2自动操作系统/电脑系统
6.2.1(a)提供或(b)安排并(c)操作
设备以能有权使用
1.承运人系统
2.操作公司系统
3.其他系统
6.2.2在
(a)承运人系统
(b)操作公司系统
(c)其他系统
实现下列功能
1.培训程序。
2.客票预定和销售。
3.乘客服务。
4.行李识别。
5.行李追踪。
6.载重平衡和配载控制。
7.货物预订和销售。
8.货物处理。
9.维修。
10.其他功能。
6.3集装设备(ULD)控制
6.3.1(a)提供或(b)安排
ULD的储存空间
1.行李ULD
2.货物ULD
6.3.2采取行动防止在操作公司监护下对承运人ULD的损害、偷窃或未授权使用。
将说有损害或损失立即通告承运人。
6.3.3
(a)记录ULD的实际库存量并保留记录。
(b)将ULD控制信息归档并分派。
6.3.4为ULD的所有转运准备ULD交接控制文件,获得转运方和接收方承运人或已批准的死三方的签名,并分发副本。
6.3.5处理已丢失、找到和损坏的ULD并将此种不合常规事件通知承运人。
6.4航油库
6.4.1和航油供应者保持联络
6.4.2
(a)在储存前检查油库产品的污染状况。
通知承运人结果。
(b)检查油库储存和/或用具。
通知承运人结果。
6.5机坪加油/排油操作
6.5.1和机坪燃油供应者保持联络。
6.5.2检查燃油车和/或用具的污染情况。
6.5.3监督加油/排油操作。
6.5.4将飞机准备好,以便加油/排油。
6.5.5排干飞机油箱的水分。
进行水分探测检查。
6.5.6(a)提供或(b)安排
已批准的加油/卸油设备。
6.5.7按照承运人指定代表要求的量,给飞机加/排燃油。
6.5.8检查并校验已输送的燃油量。
6.5.9将已完成的燃油单送至承运人指定代表。
6.5.10保留所有加油/卸油操作的记录。
6.6补充润滑油和液压油
6.6.1和供应者保持联络
6.6.2(a)进行或(b)监督
补充润滑油/液压油操作。
6.6.3(a)提供或(b)安排并(c)操作
特殊加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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