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最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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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最新1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工程管理
制
度
汇
编
(试行)
规划建设处
2010年3月
目录
一总则………………………………………………………………2
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试行稿)………………………………………3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稿)…………………………4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稿)…………………………6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稿)………………………………10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稿)………………12
七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试行稿)………………………………14
八建设工程现场代表管理制度(试行稿)…………………………16
九建设工程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试行稿)…………………………17
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稿)…………………………18
十一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制度(试行稿)……………………………20
十二建设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制度(试行稿)………………………23
十三工作岗位职责(试行稿)………………………………………25
一总则
一、为加强我校建设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所有建设项目及所有需外包的工程项目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四、学校的建设工程管理由规划建设处负责。
学校北苑一期扩建工程现刚进入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尚未展开,本基建工程管理系列文件均属于试用稿,将在试用中不断修订完善。
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试行稿)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基建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学年组织全处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法规4次以上,干部签署廉政责任书。
2、处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副处长协助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廉政教育学习及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有关文件的规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坚持工程款、材料款及结算款,逐级审批制度,坚持原则,厉行节约。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基建财务付款、欠款情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接受基建项目财务审计。
4、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我处领导及职工有下列行为:
(1)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和其它利益;
(2)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不得参加可能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性高档消费,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不得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以岗位特权故意刁难施工、监理、材料厂家等单位,搞"吃、拿、卡、要"。
5、大力支持纪委监审处的工作,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违纪违法行为或重大责任事故要及时上报学校,并加强责任追究。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稿)
为确保学校基建项目的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建工程质量涉及学校建设项目的百年大计,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密切相关,是学校基建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所有基建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按科学规律办事,本着对学校、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工程质量管理应从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实施,要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出重合同、守信用、保质量的勘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重要设备材料供货单位等承担学校的基建项目。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三、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实行监理。
基建处应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各项规定,支持监理工程师独立负责,照章办事。
坚持每周一次的工程现场监理例会制度,基建处各专业工程师应与监理工程师相互配合。
四、工程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重视质量的事前控制。
基建处在开工前应认真组织好各专业的图纸会审,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作好准备工作,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
五、在施工中对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六、工程检查的依据:
1.国家颁发的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质量方面的技术文件、会议决定等。
3.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
七、工程质量检查的重点:
1.掌握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全面情况,了解设计对关键部位的要求。
2.对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以及机电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出厂合格证进行复合,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严格工序管理和检验制度。
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认真做好隐蔽工程检验验收手续,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现场取样送质量检测单位检验。
八、分析处理质量问题。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基建处有权作出纠正和返工的决定。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会同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解决,并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方,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九、各专业基建工作人员应建立质量管理日志,认真记录有关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的解决方案以及解决的结果。
十、各专业基建工作人员应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每周不少于三天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质量及安全工作,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并向基建处领导汇报,研究处理方案。
十一、学校基建项目竣工时,应尽快整理完备各项竣工材料,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基建项目档案。
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二、学校基建项目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承建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基建处出具质量保证书,载明基建项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事项。
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基建项目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稿)
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基建工作贯彻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倡导环保、节约的理念,本着朴素、简洁、经济、适用、耐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造价。
二、学校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年度资金安排,由基建处负责编制,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
在基建项目安排方面应把握建设节奏,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资金,保证投资效益。
三、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严格实施项目预算管理,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做好基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努力将投资控制环节前移。
基建部门应主动与各业务使用部门沟通,充分理解使用部门的需求,本着资源共享、统筹兼顾、勤俭办学的原则,努力提高基建项目的使用效能。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为学校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认真、合理编制设计任务书,明确建设规模、使用功能和装修形式等。
跟踪项目设计过程,各专业基建工作人员应充分与设计人员沟通,及时掌握设计情况,确保设计单位理解学校的功能要求和投资要求,避免设计工作完成以后,学校再提出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时间和资金的浪费。
学校各基建项目原则上根据投资计划实行限额设计。
六、设计单位应编制设计概算,基建部门应审核设计概算的合规、合理、准确和真实性,重点审查取费是否合理和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七、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程序要求,执行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审查招标文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吸引有实力、重合同、守信誉、保质量的承建单位参加投标,警惕并抵制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同时,避免因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出现的漏洞,而导致工程建设中增加造价的风险。
八、努力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减少招投标中的不确定因素,对于必须出现的暂估项或暂估价,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给出较为合理的数值。
九、基建部门各专业人员应认真作好主要材料、大型设备的选型定价工作。
及时掌握建筑市场行情,确保选用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材料和设备。
十、严格审查月报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各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对于承建单位经监理报上来的按进度拨款申请进行专业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基建部门领导审批。
十一、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对于施工期间确需变更的内容,首先由承建单位进行工程量和造价分析,报请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认,基建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分析、研究、寻价等程序,进行确认并签字。
重大变更须报请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十二、基建工程款项支付比例。
基建工程项目应预留20%以上的工程款,余额工程款待审计部门审定后按规定支付。
工程洽商部分待结算审计后付款。
十三、基建工程款项支付程序。
1.勘察费、设计费支付程序。
由收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数额提供正式发票,基建处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技术负责人及处长在发票上签字,按基建款项审批权限规定的有关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基建财务在核对发票所标本期付款数额与合同标明数额一致后,据实付款。
基建财务所付支票可以由基建处工程联系人转付,也可以由收款单位财务人员凭有关人员签署的发票直接到基建财务直接领取。
外单位人员在领取支票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下同)。
领款人应在发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下同)。
2.工程备料款支付程序。
由施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和基建处处长签署意见,明确备料款额度,并复印分别交监理和基建处预算管理人员。
基建处处长在发票上签字,按基建款项审批权限规定的有关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基建财务按照基建处处长确定的备料款数额付款。
工程备料款一般由施工单位财务人员直接到基建财务办理。
施工单位需提供
的文件包括:
1)经基建处处长签署意见的申请;
2)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财务人员办理结算手续的授权书;
3)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单位正式的发票。
如施工企业是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外地企业进京手续和企业资质证明,其发票应是成都市建委外管处提供的外地进京企业专业发票。
3.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手续如下:
1)施工单位按实际形象进度依中标预算和当月发生的洽商变更报月进度款报表;
2)监理审核确定,签署“月工程款支付证书”;
3)基建处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确定,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并用文字说明形象进度;
4)基建处工程预算人员审核上述文件,明确当月应付款项,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
5)基建处处长审查上述文件,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中付款额度。
6)基建处经办人及处长在发票上签字,按基建款项审批权限规定的有关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基建财务审核上述文件,按照基建处处长签署的额度付款。
7)施工单位将当月“进度款拨付纪要”在付款后返还基建处工程预算人员存档备查。
施工单位人员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的文件包括:
1)经基建处处长签认的“进度款拨付纪要表”、经监理单位签认的“月工程款支付证书”;
2)施工单位正式的发票。
如施工企业是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外地企业进京手续和企业资质证明,其发票应是成都市建委外管处提供的外地进京企业专业发票。
4.设备、材料款支付程序。
1)供货厂商按实际形象进度和合同填写月进度款报表;
2)监理审核确定,签署“月工程款支付证书”;
3)基建处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确定,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并用文字说明形象进度;
4)基建处工程预算人员审核上述文件,明确当月应付款项和累计付款,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
5)基建处处长审查上述文件,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中付款额度。
6)基建处的经办人及处长在发票上签字,按基建款项审批权限规定的有关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基建财务审核上述文件,按照基建处处长签署的额度付款。
7)供货厂商将当月“进度款拨付纪要”在付款后返还基建处工程预算人员存档备查。
供货厂商人员在支取款项时需提供的文件包括:
1)经基建处处长签认的“进度款拨付纪要表”、经监理单位签认的“月工程款支付证书”;
2)施工单位正式的发票。
如施工企业是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外地企业进京手续和企业资质证明,其发票应是成都市建委外管处提供的外地进京企业专业发票。
5.监理费支付程序。
1)监理公司填写“进度款拨付纪要表”和申请;
2)基建处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确定,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并用文字说明形象进度;
3)基建处工程预算人员审核上述文件,明确当月应付款项和累计付款,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
4)基建处处长审查上述文件,签署“进度款拨付纪要”中付款额度。
5)基建处的经办人及处长在发票上签字,按基建款项审批权限规定的有关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基建财务审核上述文件,按照基建处处长签署的额度付款。
6)监理公司将当月“进度款拨付纪要”在付款后返还基建处工程预算人员存档备查。
监理费一般由监理公司人员直接到基建财务办理,支取款项时需提供的文件包括:
1)经基建处处长签认的“进度款拨付纪要表”;
2)监理公司正式的发票。
6.其他建设费付款程序。
基建处经办人提供有关收费单位的收费依据(已经提供而且标准不变的无需提供),和经基建处处长签字的校内借据,基建财务办理预付款。
预付款尽可能使用定额支票,如经办人的确不能提供收费依据,由基建处处长出具说明,基建财务可以付款。
7.收款单位在各类报表和收据、发票上加盖的公章必须与签定的公章一致。
如因特殊原因不一致时,需由签定合同的单位出具“使用公章委托书”或者其上级单位、工商、税务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经基建处处长签字同意,基建财务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稿)
为提高基建工作管理水平,规范基建合同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以下简称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是基建工程依法建设的重要依据,基建部门应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制度,以书面合同方式确定与各承建方的法律关系。
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批准的建设计划和其他计划(如贷款计划等)。
签订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合同条件,合同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现。
2.诚实信用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要诚实,不得有欺诈行为,合同当事人应当如实将自身和工程情况介绍给对方。
履行合同时,合同当事人要守信用,严格履行合同。
3.严肃性原则:
合同是建设项目实施中的法律依据,合同中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双方应自觉执行合同条款,任何其他人都无权干涉当事人依据法律履行合同。
4.等价有偿原则:
当事人双方平等地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共同认可。
5.严密性原则:
合同条款应细致严密,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一切容易引起纠纷的因素。
6.强制性原则:
合同的执行具有强制性,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按合同履行义务,未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7.协作原则:
当事人协作是前提,合同是保证,双方通过合同实现协作。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
1.设计、勘探、监理等项目合同,在依法完成招投标程序,经校领导批准,确定相应中标单位后,由工程项目法人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
2.甲供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在依法完成招投标程序,经校领导批准,确定相应中标单位后,由工程项目法人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及甲方分包合同,在依法完成招投标程序,经校领导批准,确定相应中标单位后,由工程项目法人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
4.施工总包合同项下的重要分包合同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由施工总包单位签订。
但须由基建部门与总包单位共同组织公开招投标,并对潜在的中标单位进行业务考察,以确保上述分包合同满足学校的利益要求。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
2.基建部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合同履约的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招投标阶段介入工程项目,审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熟悉合同签署过程,了解合同履约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作出防范,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妥善处理合同纠纷,避免因学校的失误而引起对方的索赔,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的权益。
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3.基建部门的工程预决算人员、财务人员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进度拨款、财务结算和决算事宜。
4.基建部门的其他专业人员也应在招投标阶段参与合同的讨论和制定,并在合同签订后,了解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工作中提高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5.基建工作人员应具有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严禁泄露合同机密,避免使学校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五、合同的保管
1.凡属学校签署的合同,正本一律在校办存档,基建部门留有复印件存档。
2.合同签署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基建部门负责将合同副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3.基建部门由资料管理员保管合同文本,建立索引,完善借阅签收手续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稿)
安全生产是基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杜绝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基建处是负责我校基建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单位,应按照成都市建委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全作业,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科学合理,施工审批手续齐全。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公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和门柱须牢固、美观,应在大门明显处设施工标牌。
工地大门内应设施工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传栏(牌)。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带安全帽。
施工现场常备急救箱、担架、氧气袋等争救器材。
三、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工地现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应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
2.安全检查内容以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用文字记载并督促及时解决。
3.敦促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施工单位人人都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四、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工人入场时,分包队伍劳务负责人应及时将工人名单、身份证件复印件、特种作业证件等相关资质证件交到项目部登记备案以备检查。
2.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安全教育要到位。
工长应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3.项目部要确立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制度。
做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与落实。
每月将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到人头,做到月月有布置,月月有总结。
五、督促施工单位将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施工单位应严格管理,一经发现应给予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2.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
3.要求施工单位每日对现场进行打扫和清理,物料对方整齐有序。
4.加强施工单位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经常进行检查,防止火灾隐患。
5.实行动火登记制度。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奖惩促措施。
1.对于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屡教不改的施工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给予经济罚款,并停止其工作。
2.对于施工人员制止他人违章,防止事故发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应提请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奖励。
七、对于以下突发事件,基建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协同施工方处理事故。
并应采取以下措施:
1.人身伤亡事件:
在确保其他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使受伤人员脱离危险环境;伤势严重时拨打120或通知校医院的医护人员到场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调查事故原因,消除隐患,处理善后事宜;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火灾火警:
应立即组织人员切断电源、撤离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灭火;在灭火过程中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坍埸、触电、坠落、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有受伤者,立即送医院抢救;火情扑灭后,注意保护现场,调查起火原因,写出事故报告,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3.食物中毒:
应立即报告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将中毒者送往医院;封存食物中毒源,调查事故的原因,以供治疗部门参考。
七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试行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理工作,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和《监理工作规范》及《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在校园范围内从事建设、改扩建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责任主体,应对其所实施监理的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基建处有协助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三、监理单位应根据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项目,选派素质好的总监、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监理班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监理工作规范》实施监理工作,以实现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四控制的目的。
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既是工程管理的总协调员,又是对监理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的管理员。
五、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工作规范》实施监理工作,对甲方负责。
六、监理单位选派的总监、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经甲方认可。
总监每周在现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总监代表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进驻现场。
以上工作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七、监理单位应认真地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监理工作规范》和甲方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结合实际,编写出切合实际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报基建处审查批准。
2.配合甲方审查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详细阅读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不清楚和不切实际的地方,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4.负责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技术方案,审查和处理设计变更。
5.组织和主持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协调会议,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根据施工进度的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按期编制《监理月报》,及时向基建处报告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情况。
工程竣工后提交一份完整的监理报告。
7.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
8.按照设计图和国家规范标准,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序、加工工艺及施工质量情况,切实做好旁站工作。
9.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现场质量认定。
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应进行平行检验。
与此同时,参与甲方对材料价格的认定。
10.负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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