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绿地世纪城五期临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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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绿地世纪城五期临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施工条件
2.1工程概况
无锡绿地世纪城五期房建工程位于无锡市惠山区。
拟建场地位于中惠大道北侧、惠山大道东侧。
本工程项目由11栋框架剪力墙结构的11层小高层和一个大地下车库组成。
其中五期总建筑面积为73416.5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0646.44㎡,地下室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2770.08㎡。
本工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三类、50年。
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本工程高层建筑防火类别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
地下室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2.2施工现场用电量统计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额定功率
合计功率
用于施工部位
1
QTZ63塔吊
QZT63
5
35.4kw/台
177
基础和主体
2
钢筋切断机
GT40-2/6-40型
3
4kw/台
12
基础和主体
3
钢筋调直机
TQ4-14
3
14.0kw/台
42
基础和主体
4
钢筋弯曲机
WJ40-1
3
2.2kw/台
6.6
基础和主体
5
砂轮切割机
2
2.2kw/台
4.4
全过程
6
气压焊套具
5
基础和主体
7
电弧焊机
2
20kvA/台
40
基础和主体
8
打夯机
HW-60
2
2.8kw/台
5.6
基础
10
园盘锯
MJ104
5
3.0kw/台
15
全过程
12
平板振动器
5
2.0kw/台
10
基础和主体
13
插入式振动器
Z-70
5
2.2kw/台
11
基础和主体
14
搅拌机
200
15
2.2kw/台
33
抹灰和楼地面
15
高压水泵
3
20kw/台
60
主体和装修
16
潜水泵
QY-7
5
2.2kw/台
11
基础
17
双笼客货电梯
SC200*200
11
20kw/台
220
主体和装修
另: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10KW,现场办公用电量取15KW,食堂、生活区用电量取25KW
3、设计内容和步骤
3.1现场勘探及初步设计
(1)本工程所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无各种埋地管线。
(2)现场采用380V低压供电,设一配电总箱,内有计量设备,采用TN-S系统供电。
(3)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采用导线穿钢管埋地敷设,布置位置及线路走向参见临时配电系统图及现场平面图,采用三级配电,两级防护。
(4)按照《JGJ46-2005》规定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R≤4Ω。
3.2计算设备容量,确定用电负荷
(1)、塔式起重机
Kx=0.35Cosφ=0.75tgφ=0.88
统一换算到ε=25%的额定容量
Pe=n×2εe×Pn=5×2√0.25×35.4=177kW
Pjs=Kx×Pe=0.35×177=61.95kW
(2)、钢筋切断机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3×4=3.6kW
(3)、钢筋调直机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3×14=12.6kW
(4)、钢筋弯曲机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3×2.2=1.98kW
(5)、砂轮切割机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2×2.2=1.32kW
(6)、交流电弧焊机
Kx=0.35Cosφ=0.40tgφ=2.29
统一换算到Jc1=100%的额定容量
Pe=n×(Jc/Jc1)1/2×Pn=2×(0.65/1.00)1/2×20=32.25kW
Pjs=Kx×Pe=0.35×32.25=11.29kW
(7)、打夯机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2×2.8=1.68kW
(8)、木工圆锯机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5×3=4.5kW
(9)、平板振动器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5×2=3kW
(10)、插入式振动器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5×2.2=3.3kW
(11)、搅拌机(1.8m3/h)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15×2.2=9.9kW
(12)、高压水泵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3×20=18kW
(13)、潜水泵
Kx=0.30Cosφ=0.70tgφ=1.02
Pjs=0.30×5×2.2=3.3kW
(14)、施工电梯
Kx=0.50Cosφ=0.75tgφ=0.88
Pjs=0.50×11×20=110kW
(15)、施工现场照明、现场办公用电、食堂、生活区用电
Kx=0.80Cosφ=0.70tgφ=1.02
Pjs=0.80×(10+15+25)=40kW
(16)、总的计算负荷计算
总的有功功率
Pjs=ΣPjs=61.95+3.6+12.6+1.98+1.32+11.29+1.68+4.5+3+3.3+9.9+18+3.3+110+40=286.42kW
总的无功功率
Qjs=ΣPjs×tgφ=54.516+3.672+12.852+2.0196+1.3464+25.8541+1.7136+4.59+3.06+3.366+10.098+18.36+3.366+96.8+40.8=195.2957kW
总的视在功率
Sjs=(Pjs2+Qjs2)1/2=(286.422+195.29572)1/2=346.67kW
总的计算电流计算
Ijs=P/(1.732×Ue)=346.67/(1.732×0.38)=526.72A
3.3选择总箱的进线截面及进线开关
(1)选择导线截面:
上面已经计算出总计算电流Ijs=526.72A,查表得室外线路55°C时铜芯塑料绝缘导线BV-4×120+1×70,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由于由供电箱至动力总箱距离短,可不校核电压降的选择。
(2)选择总进线开关:
NM10-100/330,其脱扣器额定电流值为Ir=600.00A。
(3)选择总箱中漏电保护器:
DZ10L-600/430。
(4)总配电箱设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箱内设接地接零端子,各分箱用保护接地线与总箱保护接地端子联接。
配电箱一律采用1.5MM厚钢板制作,用角钢作框架,烤桔黄色,箱顶作成坡度防雨,各箱均有锁孔,各箱尺寸根据电器情况确定。
3.4导线分路说明
施工生产临时供电:
在配电间分成独立的五路支路。
第一路到7#、11#房中间分配箱,分别供7、9、11#房及塔吊使用;
第二路到6#、10#房中间分配箱,分别供6、8、10#房及塔吊、木工、钢筋加工机械使用;
第三路到4#、5#房中间分配箱,分别供4、5#房及塔吊、木工、钢筋加工机械使用;
第四路到1#、2#房中间分配箱,分别供1、2、3#房及塔吊、木工、钢筋加工机械使用;
第五路到生活区分配箱。
供电线路采用橡胶绝缘电缆,尽量沿围墙架空布设;当用电线路需穿过施工道路时,用电线缆应通过地下保护管;所有用电线路及其设备按要求配备安全标记。
3.5导线电流计算
(1)第一路干线:
此路干线主要包括设备有:
塔吊
(1)、施工电梯(3)、圆盘锯
(1)、钢筋调直机
(1)、钢筋弯曲机
(1)、潜水泵
(2)、高压水泵
(1)、搅拌机
(2)、平板振动器
(1)、插入式振动器
(1),取该组设备的需要系数为0.6,cosφ=0.6,tanφ=1.33,
计算负荷为:
Pjs=0.6×(35.4+3*11+3+14+2.2+2*2.2+20+2*2.2+2+2.2)=72.36KW
Qjs=72.36×tanφ=96.24KW
Sjs=(Pjs2+Qjs2)1/2=120.41KW
Ijs=P/(1.732×Ue)=182.95A
(2)第二路干线:
此路干线主要包括设备有:
塔吊
(1)、施工电梯(3)、圆盘锯
(1)、钢筋调直机
(1)、钢筋弯曲机
(1)、潜水泵
(1)、高压水泵
(1)、搅拌机
(2)、平板振动器
(1)、插入式振动器
(1)、电弧焊机
(1),取该组设备的需要系数为0.6,cosφ=0.6,tanφ=1.33,
计算负荷为:
Pjs=0.6×(35.4+3*11+3+14+2.2+2.2+20+2*2.2+2+2.2+20)=83.04KW
Qjs=83.04×tanφ=110.44KW
Sjs=(Pjs2+Qjs2)1/2=138.18KW
Ijs=P/(1.732×Ue)=209.94A
(3)第三路干线:
此路干线主要包括设备有:
塔吊
(2)、施工电梯
(2)、圆盘锯
(1)、钢筋调直机
(1)、钢筋弯曲机
(1)、潜水泵
(1)、搅拌机
(2)、平板振动器
(1)、插入式振动器
(1)、电弧焊机
(1),取该组设备的需要系数为0.6,cosφ=0.6,tanφ=1.33,
计算负荷为:
Pjs=0.6×(2*35.4+2*11+3+14+2.2+2.2+2*2.2+2+2.2+20)=85.68KW
Qjs=85.68×tanφ=113.95KW
Sjs=(Pjs2+Qjs2)1/2=142.57KW
Ijs=P/(1.732×Ue)=215.62A
(4)第四路干线:
此路干线主要包括设备有:
塔吊
(1)、施工电梯(3)、圆盘锯
(1)、钢筋调直机
(1)、钢筋弯曲机
(1)、潜水泵
(1)、搅拌机
(2)、平板振动器
(1)、插入式振动器
(1)、,取该组设备的需要系数为0.6,cosφ=0.6,tanφ=1.33,
计算负荷为:
Pjs=0.6×(35.4+3*11+3+14+2.2+2.2+2*2.2+2+2.2)=59.04KW
Qjs=59.04×tanφ=78.52KW
Sjs=(Pjs2+Qjs2)1/2=98.24KW
Ijs=P/(1.732×Ue)=149.26A
(4)第五路干线:
此路干线主要包括设备有:
生活区照明、设备等,取该组设备的需要系数为0.6,cosφ=0.6,tanφ=1.33,
计算负荷为:
Pjs=0.6×(10+15+25)=30KW
Qjs=30×tanφ=39.9KW
Sjs=(Pjs2+Qjs2)1/2=49.92KW
Ijs=P/(1.732×Ue)=75.85A
3.6导线选择
(1)第一路干线选择YJV-3×70+2×35
(2)第二路干线选择YJV-3×70+2×35
(3)第三路干线选择YJV-3×70+2×35
(4)第四路干线选择YJV-3×70+2×35
(5)第五路干线选择YJV-3×70+2×35
4、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向的内容:
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4.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4.1.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入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
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
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
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1.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
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TN系统包括TN-C、TN-C-S、TN-S三种类型。
本工程采用TN-S系统。
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
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
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施工时应注意:
除了总箱处外,其它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得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且PE线不得通过工作电流。
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且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必须注意: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允得对一部分设备采取保护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保护接零。
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4.1.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至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
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全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7)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4.1.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
同时还规定: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1.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港版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1.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
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4.1.7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22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00~50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m。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件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1.5m;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3m,水平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4m,水平距离为3.5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5m,水平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7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8.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7)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1.7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2.5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5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6m。
8)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9)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10)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4.1.8电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紧设备带“缺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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