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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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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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国安·四季花城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外墙保温)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2007年6月1日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总体概况
工程地点:
曾涛路北文江路西侧
工程名称:
国安·四季花城工程
建设单位:
泰兴市国安房地产开发公司
设计单位:
泰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施工单位:
泰兴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约26000M2
设计概况
结构类型:
全现浇框架结构,结构按六度抗震设防,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1#、2#、沿街店铺及辅助用房砼基础采用C25砼,基础墙体采用MU10粘土实心砖,M7.5水泥砂浆砌筑。
主体梁板柱砼强度等级C25、填充墙采用MU10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
外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冷桥部位为保温砂浆,面层为饰面砖镶贴。
3#、4#楼基础:
阀板基础,地下一层人防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为基础底板C30S6,板墙、柱C40,地下室顶板C30。
主体结构的柱、梁、板均为现浇,砼强度等级柱为C40,梁、板为C30,砼采用现场拌制。
墙体外墙采用A3.5蒸压加气块,M7.5混合砂浆砌筑。
外墙为保温砂浆,面层为饰面砖镶贴。
屋面:
屋面防水为二级,平屋顶现浇钢筋混凝土。
二、监理实施的依据
1.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
2.业主与监理方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3.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4.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及其相关的规范、标准。
5.有关标准与验收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节能标准》DGJ32/J19—2006;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7)《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三、建筑节能工程特点: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2005年,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新的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从而把建筑节能纳入新的视野和国家战略。
建筑能耗当前占全国能源消耗近30%。
所以,建筑节能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因此,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含改建、扩建)近阶段达到节能50%,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则要达到节能65%的目标。
为此,对设计、建造、监理提出了新的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责任。
建筑节能包括一系列明确的活动。
较原则地说,建筑节能是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包括布局、形状和朝向等)、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保证建筑物(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等活动。
建筑围护结构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顶、地面等。
其中直接与外界外界空气环境接触的围护结构称为外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等;内围护结构不与外界环境接触,如内墙、楼地面等。
四、监理工作目标与控制要点:
(一)、墙体节能工程
1.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1.2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相似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①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②增强网铺设;
③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④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⑤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1.3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工程实物质量主控项目
2.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2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2.4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5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6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7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干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8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
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步少于3个砌块。
2.9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3、工程实物质量一般项目
3.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2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3.3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3.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
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5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二)、门窗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天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
1.2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1.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5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
2主控项目
2.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核查。
2.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l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2.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
2.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2.6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7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2.8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一般项目
3.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确保密封作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3外门窗遮阳设施的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
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三)、屋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1.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4隔气层。
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2主控项目
2.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2.4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每lOOm2抽查一处,每处10,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2.5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
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
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lOOm2抽查一处,每处l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3一般项目
3.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3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
每lOOm2抽查一处,每处lO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3.2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lOO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图1监理组织
总监:
成锦林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刘佩鸿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李人太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张红萍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1.2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3.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1.3.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1.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4、现场质保体系
4.1、现场应具备通过审查合格的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涉及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更改时,必须出具设计变更手续并重新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4.2、施工现场应具备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各项审批手续齐全。
5、质量控制资料
6、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隐蔽验收和节能工程竣工验收。
7、建筑各节能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人竣工技术档案:
l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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