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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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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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要求
附件一:
电梯采购要求
一、评标说明
1、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并实行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
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报价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和额外加分(如有)。
汇总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评委会推荐排名前三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相同综合得分的情况,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投标总价仍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投标总价和技术部分得分仍均相同,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
B: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
C:
报价部分评分满分45分
D: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加分
A和B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得分:
P=A+B+C+D
A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
本部分评分总得分少于22分的,即视为技术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分数
1
拖动系统(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曳引机整机
1采用欧美日原装进口且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并提供海关进关单,得3分;
②采用欧美日原品牌且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不得分
3
曵引机形式
采用碟式曳引机得3分,其它形式得1分。
3
2
控制系统(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控制柜
1整柜采用欧美日原装进口且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并提供海关进关单,得3分;
②变频器为电梯专用且欧美日原装进口的,得1分;
③控制主板采用为欧美日原品牌且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分。
3
系统
1采用LCE控制系统的,得2分;
②采用其它控制系统的,得1分;
2
采用模块化全电脑集合微机网络控制系统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3
门机系统(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门机
1整机采用为欧美日原品牌、原装进口且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并提供海关进关单得1分;
2门机与门机马达采用同一品牌且原装进口并提供海关进关单得1分;
2
系统
采用独立电脑板控制门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采用独立的柔性有齿皮带传动系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4
安全保护装置(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安全保护装置
抱闸采用电磁双抱闸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5
电梯节能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节能情况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获得节能技术方面证书的,获得2项(含2项)的得1分,获得4项(含4项)的得1分,获得6项(含6项)及以上的得2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评分依据。
未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2
6
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文明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施工协调措施、人员配备等由评委对其实施方案及计划的科学、可行、合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打分。
3
7
设备运行成本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运行成本请单包括设备使用寿命、维护费用、易损及耗品供应的价格等由评委对其清单的科学合理性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
2
8
整体配置、技术规格及功能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整体功能配置情况、性能、技术参数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配置和参数的得11分,标注有“★”号的关键技术要求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未带“★”号标注的技术要求每负偏离1项扣1分。
无偏离不扣分,扣完为止。
11
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
1
注册资金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不得分,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得2分;(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
资质
①曳引式客梯制造资质的速度达到10米及以上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
1
②获全国质量诚信AAAAA级品牌企业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
1
③无机房客梯制造资质的速度达到2.5米及以上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
1
4外资(含港澳台)控股比例≥95%得4分,≥85%得3分,≥75%得2分,其余得1分。
4
3
业绩
2008年1月1日以来,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垂直电梯的公共建筑业绩,提供5份合同项目(含5份)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
时间以电梯验收合格证为准。
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
4
售后服务机构
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有售后服务分公司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书)
1
5
售后服务承诺
承诺由投标产品制造商直接负责售后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6
维保响应承诺
承诺维保响应时间≦30分钟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C:
报价得分(总分45分)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价格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为按以下公式计算:
PF=Fn÷F×45
PF: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得分;
F:
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Fn:
评标基准价即合格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
各投标人报价部分评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价格得分(若有)。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同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需在投标文件 “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和生产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以证明材料中列明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或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判定其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
(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报价时最近2个月向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不含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只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最新一期的清单为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
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参数及配置要求
(一)项目招标范围
1、本次项目招标内容:
大厦所需电梯设备采购,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井道改造、土建改造及墙体恢复及各层墙面装修,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提供的井道尺寸:
宽1850mm×深2200mm×底坑1450mm×顶高3900mm,并结合所投的设备品牌产品特点进行配置。
3、设备名称:
载客电梯。
4、设备数量:
客梯1台。
5、电梯规格:
7层7站7门,额定载重800公斤,额定速度1.60米/秒。
轿厢:
1350mm*1400mm*2300mm。
提升高度:
22800mm。
开门:
宽800mm*高2100mm。
(二)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技术性能、参数:
1.1额定荷载:
800公斤
1.2额定速度:
1.60米/秒
1.3相对湿度:
≤90%
1.4抗震等级:
≥7.5级
1.5电源要求:
动力电源—AC三相380V、50HZ;允许电压波动范围±10%
1.6环境温度:
-1℃-45℃
2.适用标准与要求
2.1国家标准
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及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电梯实验方法》
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2.2安全设施要求
2.2.1电梯的安全设施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3.9条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2.2限速器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6条的要求
2.2.3安全钳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7条的要求
2.2.4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8条的要求
2.3电气安全要求
电梯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3.9条和3.14条的有关条款规定。
2.4电梯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第4条中的有关条款规定。
2.5施工、安装要求
施工、安装期间,安全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中标方应按照规定给施工人员投保,施工工地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3.技术规格、功能要求
★3.1本次投标的产品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本次投标品牌电梯整机采用原厂原品牌商标的证明文件。
且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类电梯A级以上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配置要求
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以上无齿轮曳引主机整机、控制柜的主控制电脑板、门机须为原品牌。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单列表,列表中应标明产地、品牌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采用串行通讯,各层呼梯面板应自带CPU;
3.4平层精度:
在±3mm范围内(含±3mm);
3.5振动和噪声:
国家标准要求范围内,且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db(A);机房噪声≤65db(A);
3.6曳引方式:
主楼电梯为有机房无齿轮曳引机;
3.7随行电缆方式:
防缠绕型电梯专用的电缆;
★3.8操纵方式:
客梯采用单梯控制。
3.9开门方式:
自动中分门;
3.10故障率:
交付使用后,须满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2次;
3.11起、制动及额定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无感觉,运行曲线平滑,运行效率高。
起、制动平均加、减速应能在0.5m/s-1m/s之间可调;
3.12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起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为<0.3秒;
3.13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0cm/s和10cm/s;
3.14采用提前开门方式,开门(完全打开)时间应≤1秒;
3.15轿厢内净尺寸:
按国家标准配置(由投标人根据井道情况进行设计);
★3.1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关键部件如曳引机、门机系统、变频器的使用年限,以及控制电脑模块、主钢绳、随行电缆、限速器、安全钳的型号并承诺实际产品配置与投标内容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功能要求:
(投标人必须逐项明确承诺并说明各项功能,将作为签订合同、设备进场验收及工程验收的依据。
)应具备下述各项功能:
3.17.1称重启动:
电梯启动前,对轿厢内负载进行称重,以使电梯启动平稳;
3.17.2安全停靠:
如电梯发生停电或故障并停在楼层之间,控制器执行诊断检查后,将电梯驶往最近的楼层;
3.17.3最近楼层服务运转:
由于某种原因,电梯在到达目的层后,门不能完全打开,电梯就会把门关闭,驶往最近的楼层;
3.17.4超载报警:
轿厢超载时鸣响蜂鸣器并停止于该层站,满载直驶;
3.17.5强制关门:
如果电梯门保持打开的时间超过了预定时间,临时性强制功能自动工作,从而把门关闭;
3.17.6重复关门:
有时因阻碍或干扰,电梯门未能关闭,电梯门就会重复打开或关闭,直到杂物被清除;
3.17.7对讲装置:
通过对讲装置,可使轿内乘客与机房及门卫值班人员通话,实现五方通话;
3.17.8提供并安装轿厢至机房消控中心闭路监视的视频线及摄像头;
3.17.9警铃:
紧急时,连续按下轿内操纵箱紧急按钮,装于井道内的铃会鸣响;
3.17.10轿厢应急照明:
停电时,轿内应急照明点亮,照明时间不短于30分钟;
3.17.11轿内风扇及照明自动关闭:
在30分钟内,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的风扇及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
3.17.12消防服务:
消防开关(设置于基层)被启动后,所有的召唤均被取消,电梯立即返回基层站,到达后,电梯只应答轿厢内的召唤。
同时应于基层消防开关处提供接口以便与消防控制中心连接,在必要时于消防控制中心开启消防服务功能;
3.17.13光幕:
门开启与关闭期间,均匀覆盖出入口整个门高度的不小于72束红外光探测乘客和物件的门保护装置,门最下端及最上端光束距离门边小于1cm;
3.17.14取消错误呼叫功能:
如果按错轿厢操纵盘的选层按钮,在一定时间内再连续两次按选错按钮,登录被取消;
3.17.15专用运转:
轿厢操作盘内设专用开关,打开此开关后电梯只应答轿厢内选层,不答侯梯厅的呼叫;
3.17.16禁止反向运行登录:
轿厢呼叫与轿厢实际运行方向相反时,反向轿厢呼叫无法登录;
3.17.17门的异常检查装置:
如果轿厢门在预定的时间内应开而不开或不完全开启时,轿厢门会自动关闭,再应答其他呼叫。
如轿厢门在预定时间内应关而未能关闭时,将会重复关闭动作直至清除地坎上的障碍物;
3.17.18基准层返回:
当应答最后呼叫后在10分钟内没有其他呼叫时,轿厢自动返回基准层;
3.17.19轿厢到站钟:
轿厢到站时,发出声音提示到站;
★3.17.20按钮箱盒体面必须采用发纹不锈钢板,按钮本身的面板须采用耐用的不锈钢板;
3.17.21门信号装置:
电梯各层均配楼宇数字显示、运行方向、层站显示和维修状态提示符号装置。
每层层门侧均装有触摸式/微动式/下召呼。
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具体的式样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
3.17.22故障自诊断、记录、查询功能:
主控制柜中应提供故障显示(可显示故障代码并提供故障代码表)、记录、查询功能;
3.17.23楼宇电视监视接口(BA)应有BAS接口可方便地与本大楼设备监控系统相联,对电梯的运行状态实行监视,并能对电梯的运行服务方式加以监控。
★3.18轿厢装潢:
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板材厚度≥1.5mm,紧急出口,并承受三人以上的重量以便于维修,轿顶嵌入式照明,天花板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操纵盘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板应配备微动按钮、点阵二极管数字楼层指示、上下行箭头指示,操纵盘内设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控制开关,对讲系统、超载指示、蜂鸣器等其它设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轿厢装潢方案。
3.19轿门:
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自动中分门,均带光幕保护装置。
★3.20层门:
标准中分门,由轿门拖动,门机应采用交流变频控制。
各层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各层厅门均配置点阵二极管数字楼层指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箭头式上下指示,并采用不锈钢按钮及不锈钢面板。
3.2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电梯土建布置图、电梯井道规格等有关的技术参数及电梯安装施工图纸、预埋部件的规格和技术参数等书面文件。
注:
3.4、3.5、3.11、3.12、3.13、3.14要求的技术参数,竣工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漳州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报告。
二、勘察现场
投标人必须自行到电梯安装现场勘测实际情况,以现场测量尺寸为准。
选择合适的电梯配型满足要求。
三、质量技术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采购文件条款及附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基础。
2、安装和调试
a.由中标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在合同签订时间内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
在此期间,发生运输、搬运定位及安装调试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b.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C.采购人现有的旧电梯拆除后,货物方可运抵现场。
3、技术培训
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及主要部件的基本构造、功能、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并能简单的进行故障排除。
4、验收程序
4.1验收步骤:
①出厂检验。
中标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
中标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装箱单、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
中标方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②初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在三方(包括采购人、中标方及制造商,制造商代表由中标方负责邀请)均到场的情况下,开箱验货,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③试运行。
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
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
检验记录应提供给采购人。
安装调试须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④最终验收。
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方负责联系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电梯进行验收,并会同采购人按2.1条规定的标准等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许可证,移交给采购人使用。
4.2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3若此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出入的,以采购合同为准。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
2、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24个月。
因中标人施工质量及移交前因中标人保管不力等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各部位、部件、整体、或整件、单件的损坏、脱落变形、丢失、开裂、渗漏、划破等均属中标人的保修责任范围。
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
中标人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为10分钟内,到达现场时间为30分钟内,一般故障应在到达现场后3个小时内修复。
维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能在24小时上门维修。
每月提供至少二次的定期保养。
3、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保证期及其它保障措施),列出质量保证期过后的年维修及保养服务费用,并列出免费保修期过后的主要部件的维修价格标准。
4、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若中标人未尽到维保义务,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酌情扣除或拒付余款。
5、质量保证期满后,投标人应承诺为采购人提供长期优惠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响应上述要求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作出更优的详细承诺。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为一次性总包价格。
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它币种报价。
1、本电梯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报价包括:
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材料费、管理费、专用工具费、与电梯消防验收有关的灭火器材等、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安装调试费、脚手架费、起吊分层就位、井道脚手架、井道永久照明、机房承重钢梁、井道改建费用,设备搬运吊装、泥辅工料、重块租运、土建改造费(含门洞封堵)、每层增加不锈钢喇叭口大门套费用、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检验验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电梯专项监检费等,并按要求报出单台电梯的造价及合计报价。
2、投标人应考虑的其它因素。
3、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除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外,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及事务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旦中标将不再调整。
5、投标人应提供该型号的电梯所具备的基本功能的说明,并对功能做详尽的解释和描述;投标人应说明其设备具有的特殊功能,提供电梯电容量情况,若电梯主要部分为进口,应标明各生产国别及清单。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中列明电梯保修期届满以后三年内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优惠价格。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30%、中标人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30%;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35%并同时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剩余5%作为项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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