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DOC 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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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DOC文档
设备建设安全施工规程
为保障施工安全,特定以下安全操作规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总则
工程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制定本规程。
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建筑施工人员安全行为规范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各种工作注意事项,安排工作时要分工明确。
参加安装的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照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统一着装,并配备胸卡。
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较大的安装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护,严禁违章作业。
一)、施工人员安全守则
1、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2、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3、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4、严禁带小孩、陌生人进入生产区域。
5、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拿别人的物品,保护自己财产物。
6、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离岗、串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
9、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10、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11、由于自身因素造成损害,都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2)、防护安全
1、作业前须按作业要求佩戴各类防护用品后,方可作业。
2、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3、女工应将长发整理好,放入安全帽内。
4、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3、安全用电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
使全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使之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安全知识,明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业电工负责,不能随意操作,乱拉乱接。
对机械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①:
插销板、电烙铁、行灯及手电钻等设备的电源线要布放合理,避免作业人员踢碰和绊倒,不得将电源线挂在铁件设备上;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皮制作,能防雨、防尘。
配电箱和开关箱箱体不应有带电的金属物体。
使用设备要求保护接零,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上锁,严禁无证人员私拉乱接。
③:
施工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标明所使用的电压。
④:
带电作业时,应使用专用绝缘工具,便用的金属工具如改锥、扳手等应用胶布或绝缘塑料带缠绕,并检查是否可靠;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将身上诸如手表、钥匙等金属品除下,以防引起电源短路造成事故。
如需要登高操作时,应使用绝缘高凳或木质高凳。
⑤: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整洁,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完整并带锁。
⑥: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⑦: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⑧、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⑨、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4、焊接切割作业
㈠:
电焊。
①、现场使用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在焊接与气割工作的场所,必须设有消防措施。
②、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③、电焊机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
电焊机导线和焊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结构架或轨道上。
④、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
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不得外露。
⑤、电焊机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米,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
施工用火、气焊接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办理动火手续,保证安全措施到位。
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火种从高空散落。
⑥、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进行焊割;对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容器进行施焊、切割时要将易燃体和有毒气体放尽,并敞口放置通风处不少于24小时,使内部残余气体进一步挥发,然后放水冲洗干净,打开全部通道,窗、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才准焊接与切割;所用照明应是低压防爆型,容器外应专人监护,定时轮流休息。
⑦、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⑧、电焊工作业时,焊条使用完毕,焊条头应放置到相应的焊条回收桶中。
㈡:
气割。
①、气割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和为安装回火器的乙炔瓶进行作业。
②、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③、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暴晒。
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得用火烤。
④、乙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
氧气、乙炔解冻时严禁使用火焰烘烤和钢材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或气体膨胀而爆炸造成事故;
⑤、气焊切割现场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
⑥、切割时应将工件固定牢靠,大件物品两端须有人在侧面扶持,工件快要切断时,应放慢速度,扶紧工件,以防工件下落砸伤人员和砸坏地板。
割接时,要做好割接方案,制定应急措施,责任明确到人,人员安排到位,统一指挥。
必要时,割接前通知建设单位做好数据备份,预防在割接失败或意外情况时能迅速恢复原装,确保万无一失。
⑦、工作完毕,将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气阀关好,并拧上安全罩。
㈢、切割。
1、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磨光机操作规程,操作之前应穿戴劳保用品(穿工作服并扎紧袖口、穿防砸劳保鞋;戴安全帽、护目镜),并对磨光机和工作环境进行仔细检查。
磨光机外壳手柄是否出现裂纹、破损;电缆线是否出现磨损;磨片是否牢固连接;保护装置是否牢固;磨片磨损程度,是否缺块缺角;磨光机开关是否灵活好用;磨光机工作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粉尘等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申请更换维修或更换工作环境。
2、应根据工件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切割片、打磨片;更换磨片时要切断电源,使用专用更换工具进行操作。
打磨、切割工作开始前要摆正角度,提醒配合人员或周围人员避让工件飞屑。
3、磨光机工作时要确保工件牢固,严禁手持工件;打磨、切割用力要均匀。
打磨时,应与工作面保持15-30°夹角;切割时严禁倾斜、不得横向摆动。
④、切割完毕,用锉刀将切口锉平,除去毛边,以防锋利的切口和毛边伤人。
5、钻孔、打洞
①:
钻孔、打洞前,检查钻头是否夹牢、夹正。
钻孔时,工件下面须垫木板,且工件应固定牢靠。
②:
在设备上方、附近钻孔、打洞时,应采取防护遮盖措施,避免铁屑、灰尘落入设备内。
③:
钻孔时,若钻头卡住,不可使用蛮力强行操作,应停止钻动,松开夹头,退出钻头,以防钻头折断飞出伤人。
④:
扩孔时,不可使用同一钻头旋转铣孔,应更换大号钻头扩孔。
⑤:
对墙、天花板打洞时,应避开梁柱钢筋和内部管线;人字梯应放置稳定,专人扶持,作业人员应能稳定用力;作业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眼罩、口罩,扎紧衣服袖口领口,严禁戴手套作业。
6、起重工作规程
起重吊装标准以《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76-2012。
其中第3.0.1、3.0.19、3.0.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3.0.19暂停作业时,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3.0.23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必须在完成了永久固定,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
需注意事项:
1、工作前必须检查所有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使用。
2、吊车要指派专人指挥。
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的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5、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统计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需焊接牢固可靠。
6、吊钩、吊环禁止补焊。
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更换:
表面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不予使用:
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钢丝绳表面钢丝被腐蚀达到直径40%以上;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7、严禁在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他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等系列起重设备。
8、吊装大、重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9、大雨、雾、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略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雨雪后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0、当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工作,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11、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离地面200mm~300mm后暂停,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严禁超载和吊装重量不明的重型构件和设备。
12、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并应设专人看护,在作业部位下面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人。
13、对吊起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采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启动,上下联系应互相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为提升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水平,做到防护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时,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定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0-2016。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注:
高处作业中,除安全技术设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外,操作时涉及到的物料、废料、工具等,都存在高空坠落的可能而引起伤亡事故,故对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出规定。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
1、防护栏杆立杆、横杆及挡脚板的设置、固定及其连接方式;2、攀登与悬空作业时的上下通道、防护栏杆等各类设施的搭设;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4、防护棚的搭设;5、安全网的设置情况;6、防火设施的配备;
高处作业的防火措施,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执行。
需注意事项:
㈠、高空作业。
①、凡离地面2米以上视为高空作业。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方可使用。
②、高空作业时,应在地面危险范围内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③、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④、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⑤高空作业时要穿软底鞋,不可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
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⑥、登高作业时,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在高处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行车下必须有专人看护。
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
严禁气瓶在动火作业正下方。
⑦、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内,严禁工具袋由高空掉下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
高空作业时所有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投掷或向上抛送物件。
⑧、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采取能替代原防护设施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⑨、遇大雨、大雪、光线不足、风力达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管理处将进行通知,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登高作业。
㈡、临边作业。
1、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2、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3、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对没有设置脚手架的工程,应设置防护栏杆;对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应与脚手杆紧密连接。
4、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在建筑物间设置的停层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5、停层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
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㈢、攀登作业。
1、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2、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参照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第8.2条与《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第7.2条而订。
3、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4、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米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米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5、钢结构安装时,应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攀登作业。
坠落高度超过2米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注:
④、⑤参照《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规定而定。
6、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
采用斜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
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7、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措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㈣、洞口作业。
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防护栏杆的构造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内“4.3防护栏杆构造”一节内相关要求。
㈤、安全网
①:
安全网搭设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
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②、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
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③:
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mm。
④、用于电梯井、钢结构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封闭防护的平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支撑架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7kN,系绳沿网边应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750mm;2、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空隙不得大于25mm,安全网拉结应牢固。
⑤、安全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
⑥、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度应为10cm×10cm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⑦、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⑧、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8、交叉作业
一、目的。
为规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体空间范围内的不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区域内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施工作业;金属结构施工、验收;设备吊装作业、维护检修作业;同一作业面上不同单位和机械的交叉作业。
3、管理规定。
施工中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
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做好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交叉作业存在的危险源及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
㈠、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管理工区(外协单位施工班组)必须向工程办负责人申请,填写交叉作业工作票(告知单),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危险源名称、需要配合事项,由作业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佩戴“安全环保员”袖标,与工程办一起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对施工各方全体人员施工作业前进行交叉作业现场共同存在的危险进行安全交底,提出预防措施,做好记录。
(详见附表1)
㈡、若交叉作业涉及的人数较多、危险性较大时,必须在施工作业显眼部位挂设交叉作业告知牌,注明危险源控制措施及现场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交叉作业告知牌。
(详见附表2)
㈢、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受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如无法采取防护措施的禁止进行交叉作业或采取避让施工。
㈣、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㈤、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㈥、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
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㈦、若交叉作业未按规定执行,被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公司等上级单位下发罚款单,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并按照处罚金额增加100%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㈧、奖惩。
交叉作业若无工作票进行施工作业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处交叉作业责任外协单位缴纳安全教育基金1000-5000元,处责任管理单位缴纳安全教育基金500-2000元,其他责任单位个人缴纳安全教育基金200-500元。
附表1:
交叉作业工作票(告知单)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作业时间
作业人数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任人(号码)
作业管理工区
管理负责人(号码
监护人
联系电话
告知内容(存在风险、拟采取措施):
经办人:
年月日
被告知单位确认(已采取的安全措施、相关人员联系办法):
被告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管理部门确认:
工程办负责人: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被告知单由引发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填写,共一份。
2、作为负责人为引发交叉作业实际现场负责人,管理责任人为交叉作业管理工业区现场负责人,被告知单位确认人为交叉作业另一方现场实际负责人。
3、施工管理部门必须确认,工作票才能生效,工程办负责人为施工现场工程办管理干部。
4、本告知单由工程办存档备查。
附表2:
交叉作业告知牌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电话)
被告知单位
被告知单位负责人(电话)
管理单位(工区)
管理负责任人(电话)
监护人(电话)
危险源名称
危险源控制措施:
9、安装工作
①:
所有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严禁空中掉落物品。
②:
安装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以免伤人或物。
③:
所有进入安装的零件均应检验合格,去毛刺并清理干净。
所有配合尺寸均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装配和安装。
④:
各种起重工具电动工具需定期检修,经常检查,维护电动葫芦。
检修起重工具需超载20%的试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工具管理及使用
1)工具管理
㈠、工具的申请
1、对常规通用的工具,由仓库开出请购单,报分管副总或总工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2、对专用工具(如进口螺丝刀、进口扳手等进口工具)、特殊的或价值比较高的工具(仓库不备库存),由所需部门主管提出请购单,并在备注栏里填写发放人员的姓名,报分管副总或总工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㈡、工具的请购
1、采购员按请购单上的规格品种及时采购。
对购入的工具,数量由仓库库管员负责确认,质量由公司规定的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
2、用于计量用途的工具,入库后库管员及时通知计量管理员,登入计量器具台帐,按规定定期校验。
㈢、工具的发放和调换
工具发放原则
1、领用人应领取与本工种工作相关的工具,不得跨工种领用。
2、技术装备部领用工具按常规配备的工具领用,价格较高、专用工具等将由班长领用并保管。
3、个人领用的工具应在领用人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将本人所领工具(原品牌、规格、数量)全数交还仓库,库管员应及时在个人工具卡和工具台帐上进行详细记载,并妥善保管。
4、工具领用需以旧换新。
工具发放
1、工具领料单由库管员妥善保管,任何人领用工具均需凭专用的工具领料单领用。
2、领用人领用工具,先至仓库在专用工具领料单上开具领用工具名称规格,由部门主管签名后到仓库领用。
3、仓库按领料单进行发放;仓库应将工具发放详细情况及时登记在个人工具卡和工具台帐上。
工具的调换
①、领用人在工具领回使用后,若磨损或功能不全者,如自己能修理,可领用修理用的所需材料,自己不能修理的(电器工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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