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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利用计划
可再生能源利用计划
能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浙江是一次能源严重缺乏的省份,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对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坚定不移地实施"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战略方针,大力推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保证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
迈入新世纪,为深化能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九五"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成就
"九五"能源消费特点
"九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有力拉动了能源消费增长和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
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能耗强度持续稳定下降。
1、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
20XX年全省能源消费量5616万吨标准煤,"九五"时期年均增长%。
其中煤炭消耗量5028万吨,电力消费量743亿千瓦时,石油制品消费量1094万吨,"九五"年均分别增长%、%、%。
20XX年,全省人均能耗吨标准煤,人均电耗1650千瓦时,分别比1995年增加吨标准煤和650千瓦时;人均能耗和电耗水平已与下中等收入国家大致相当。
2、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电力和石油等优质、清洁能源对煤炭的替代趋势十分明显。
20XX年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占66%,石油占29%,电力占3%。
与1995年相比,煤炭下降6个百分点,石油上升6个百分点,电力下降1个百分点。
终端结构中,煤炭占36%,石油占33%,电力占20%;与1995年相比,煤炭下降16个百分点,石油和电力分别上升11和5个百分点。
中间消费比重快速提高,20XX年中间投入量相当于全部消费量的68%,其中煤炭中间转换比重达60%,分别比1995年高出17和14个百分点。
能源配置向第三产业和人民生活用能比重提高方向转变,能源结构更趋合理。
第一产业用能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在工业结构调整和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带动下,用能比重下降了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能比重上升到%,提高了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用能比重基本稳定。
"九五"节能工作主要成效
全省节能工作贯彻执行《节能法》,坚持"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针,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转变增长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在加强能源审计和完善单耗指标管理体系上开拓创新,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增效上取得了较大成绩。
1、"九五"节能主要成效
国民经济能耗强度持续下降。
20XX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为吨标准煤,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5年下降了21%,年均节能率5%。
基本实现了新增能源消耗中一半靠节约的战略目标。
"九五"期间,全省共节约和少用能源约1200万吨标准煤,年均节约标准煤240万吨;"九五"期末,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1。
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主要产品单耗下降。
20XX年初步估算,全省能源系统利用效率可达36%,比国家高出2个百分点左右,比"八五"期末提高约个百分点。
尤其是对能源利用效率影响较大的发电效率明显提高,"九五"期末比"八五"期末提高了个百分点。
据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调查,20XX年45项主要工业产品单耗指标有37项下降和持平,占82%。
依靠技术进步,形成了较大的直接节能能力。
"九五"期间,共完成较大的节能技改项目89项,投入资金总额约亿元,累计形成年节能能力约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6万吨。
全省共推广紧凑型节能灯328万只,节电亿千瓦时。
总投资万元,改造各种锅炉215台,形成年节约能力万吨标煤,年节约价值3561万元,减排二氧化碳万吨。
2、主要措施
加强节能法规建设。
1998年12月1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并于1999年3月1日颁布实施。
出台了《浙江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了《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节能法》配套法规的制订和实施,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
按照《国家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要求,坚持把节能工作作为企业技术进步的重点,引导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降耗增效。
通过技术推广、工程示范、项目贴息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设备。
通过制订地方标准、加强市场监管、组织示范试点、实行奖励政策等措施,大力推广紧凑型节能灯、锅炉分层燃烧装置、变频调速技术等节能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取得了较好成效。
努力开拓节能工作新领域。
对建材、化工、冶金等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强化和规范了企业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特点,确定了全省重点耗能产品单耗目录,编写了《浙江省主要工业产品单耗计算手册》,促进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提高。
以贯彻《节能法》为重点,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坚持组织每年一次的"全国节能宣传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促使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观念深入人心。
全省各级节能管理部门共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能源管理工作者、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20XX多人次。
3、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节能总体水平还不高,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仅为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出30-90%。
二是依法管理节能工作的法规体系尚不完备。
三是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节能专项资金不到位。
"九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主要成效
贯彻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从浙江实际出发,重点开发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和推广生物质能深化利用技术,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产业化方面取得新进展。
1、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场总装机规模为3万千瓦,约占全国的9%。
由政府贷款,引进了33台Micon600千瓦风力机,括苍山风力发电场投入正常运行,鹤顶山风力发电场即将投入运行。
2、太阳能利用。
太阳能热水器逐渐发展成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行业,初具规模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超过55家,年生产太阳热水器10万平方米左右;至20XX年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7万平方米,"九五"时期年均递增约3万平方米。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快速发展,"九五"时期累计产量兆瓦,初步形成了1兆瓦的生产能力;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年产万千瓦,填补了国内空白;家用太阳能电源、小功率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电视机等产品成功地应用于援疆、援藏及国外合作项目。
3、生物质能应用。
全省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78处,总容积万立方米,年产沼气万立方米,可供气10379户,发电万千瓦时。
杭州灯塔养殖场1万立方米沼气发电的重点示范项目竣工投产,项目规模为亚洲第一。
总装机容量3200千瓦的江厦潮汐电站是全国运行良好的主要潮汐发电站。
二、"十五"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
"十五"时期,浙江将朝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大步迈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进而带动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随着加入WTO,开放型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节能降耗将成为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选择。
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广阔。
全省能源需求预测
"十五"时期,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均能耗将大大增加,全社会能源需求量将保持较快增长。
预计20XX-20XX年,全省能源需求弹性系数约,电量需求弹性系数约,石油需求弹性系数约。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到20XX年将超过亿吨标准煤,其中电量1100亿千瓦时左右,石油1600万吨,人均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吨标准煤和2400千瓦时。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全省一次能源结构仍将维持以煤为主的格局。
若维持现有的能源消费结构,预计到20XX年,全省煤炭总需求量将达到6500万吨左右,这是环境容量所不能承受的。
如果加强核能和天然气利用,则到20XX年一次能源结构的煤炭比重有望控制在50%以内,总量5600万吨左右。
全省节能潜力分析
1、产业结构演进与节能方向
"十五"时期,浙江产业结构将进一步调整,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将略有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将稳步提高。
能源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也将表现出相同的趋势。
这个变化趋势对浙江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在重点抓好工业节能的同时,要加强第三产业的节能工作,加强能源监测和节能管理,加强终端用能管理。
2、能源结构变动与结构节能
预测到20XX年,全省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石油、电力、天然气的比重分别为56%、34%、4%、6%。
与20XX年相比,煤炭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石油、电力和天然气分别上升5个、1个和6个百分点,能源结构有较大改善。
由此,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强度将下降10%以上。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强度将相应下降15%左右。
3、节能潜力总量测算
当前浙江能源消耗有两大特点:
一是主要产品单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20XX年6000千瓦以上火电厂供电煤耗为每千瓦时372克标准煤,而国际先进水平为317克标准煤;吨钢可比能耗平均为736千克标准煤,而国际先进水平是656千克标准煤;每吨水泥熟料燃料消耗为128千克标准煤,而国际先进水平为千克标准煤。
二是产值能耗高。
20XX年每千克标准煤能源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为美元,而世界银行1996年公布的国际单位能源产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值为美元,高收入国家为美元。
如"十五"时期全省单位能源消耗的产出水平接近1996年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美元的平均值,节能潜力年均达300多万吨标准煤。
按此预测,"十五"时期全省年均节能率可保持5%,可节约能源1500万吨标准煤。
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分析
1、浙江可再生能源资源充足
浙江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海岸长达6500公里,海岛数量居全国之首,风力资源尤为丰富。
据有关部门预测,全省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达60万千瓦以上,而目前仅开发利用3万千瓦。
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资源也较为丰富。
2、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力量较强
全省拥有一批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队伍。
一是风能方面。
从事联网运行的风电机组的技术开发和制造力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年来开发生产出200-250千瓦风电机组,还建立了浙江风电中试基地。
二是太阳能方面。
拥有中国光电技术发展中心为代表、国内领先的太阳能研究开发力量。
三是生物质能方面。
以浙江大学为主要基地,在生物质能发电、气化、液化利用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以杭州市农村能源办为代表的沼气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也有相当基础。
此外,在潮汐能、潮流能、洋流能、地热能和太阳能温室等方面的研究,也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3、形成一批可再生能源的骨干生产企业和优势产品
全省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源生产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太阳能电池在国内产量最高;机械加工业具有较强的风电机组生产能力。
全省形成了一支农村能源建设工程队伍,沼气技术不断推广应用,具有一定的专业化和产业化水平。
4、可再生能源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近年来,太阳能热水器年均增长30%,产品逐步为广大城乡居民所接受;太阳能电池的需求逐年增加。
太阳能光电系统控制器和小功率太阳能逆变器,通过国家和世行的专业质量许可证检验,国内外市场前景较好。
风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分别占全省总量的%和%,约占全省可开发利用风力资源的5%;浙江开发的中小型风电机组在全国得到广泛应用。
至20XX年底,累计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大中型沼气工程102处,总容积万立方米。
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主要障碍:
一是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和发展潜力认识不足。
二是市场发育不完善。
可再生能源产品大多缺乏系统的技术、标准规范,质量监督和检测体系尚未建立;不正当竞争在一定范围存在。
三是缺乏产业扶持政策。
可再生能源还不具备与常规能源全面竞争的能力,产业融资较为困难。
四是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总体规模小,项目组织和市场开发能力弱,没有形成完整的工程体系。
五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范围窄,影响市场拓展。
三、"十五"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任务
指导思想
"十五"时期,围绕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把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坚持市场导向、依法管理、多能互补、技术创新、降耗增效、加快发展,推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努力实现能源平衡、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法制规范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节能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内在动力,完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的市场运作。
针对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失灵状况,加强法制规范和政府的政策引导。
完善节能法规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形成合理用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坚持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相结合。
加快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体系建设,以市场化促进产业化。
推进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发展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进一步提高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程度。
用市场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能源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步伐。
整顿和规范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市场经济秩序。
按市场经济要求,组织实施重点项目。
3、坚持能源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紧紧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行多能互补,促进终端用能结构优化,促进能源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
积极适应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新形势,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培育优势产业;进一步节能降耗增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十五"主要目标
--节能率年均增长5%,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1500万吨标准煤。
到20XX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吨标准煤,折合每千克标准煤产出国内生产总值约美元,相当于1996年上中等国家的水平。
--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提高3-4个百分点;到20XX年达到40%左右,接近世界平均水平。
--主要耗能产品综合能耗较大幅度降低。
到20XX年,冶金行业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950千克标准煤,火电厂供电煤耗下降到360克标准煤/千瓦时,化工行业中型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到1900千克标准煤/千克。
--到20XX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达到70万吨标准煤,可替代商品能源消费总量的1%。
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新增推广量108万平方米;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82处,容积万立方米。
--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完善,总体上达到技术现代化、产品标准化、企业规模化、市场规范化的目标,确立一定的产业竞争优势。
--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较为完善。
相关法规建设较为健全,技术和产品标准较为完备,执法水平和技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四、"十五"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对策措施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法》和《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完善节能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形成外部约束机制,依法促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根据国家拟出台的《节能法》配套法规体系,结合浙江实际,重点制订《浙江省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浙江省节能监测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和办法,依法开展节能管理和监督工作,促使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进一步实施《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完善技术和产品标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用能行为。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依法管理,改进管理方式,加快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和强化服务转变。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基础管理制度。
按照节能法规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节能管理监测体制。
健全执法监督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改进用能管理,改善执法手段,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
完善全省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能源信息管理工作,为科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制度、主要用能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加强能源的计量、统计和能耗情况分析工作,完善能源数据库及能源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发布制度、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制度,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制定中长期的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培训各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
实行学习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加大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和节约意识。
重点组织好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宣传工作。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激励机制
运用市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终端用户的节能积极性,提高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配置。
进一步采取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政策措施,一手抓扶强,一手抓汰劣。
扶持一批优势企业上水平上规模,推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按国家颁布的目录,限制和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创新节能机制。
一是建立节能信息传播机制、能源合同管理的技术服务机制,克服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中的市场障碍,提高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先进实用技术在中小企业推广应用。
二是建立节能产品标识制度,以节能标识形成产品的市场差别,引导终端消费者进而引导生产企业。
三是实施综合资源规划和需求侧管理方法,引导中小城市或特定区域内合理开发与节约能源。
四是实施高耗能行业的自愿协议,引导企业与政府或协会签订协议,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间内的节能量和减排量,政府承诺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或放宽管制。
五是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六是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率先示范。
进一步完善鼓励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济政策。
充分利用现有的节能专项资金等激励政策,并结合财税、金融、价格和投资体制改革,推出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政策。
一是实施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调整。
二是实施财税政策,将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公共财政政策的支持重点,对重点开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落实热电联产、节能住宅、节电产品和进口节能关键技术、设备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三是实施价格政策,逐步完善能源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有效运用价格杠杆,推动企业和用户按照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环境许可的原则合理用能。
四是实施信贷政策,加强银企合作,引导金融部门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信贷支持。
努力培育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市场,促进产业化发展
加快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的专业市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扩张。
研究制订培育专业市场方案,完善配套的激励和扶持政策,驱动社会资源投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领域。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功能,围绕专业市场建设信息集散中心、产品集散中心、新技术研发中心、成熟技术推广中心,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以专业市场推动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建立健全市场化的中介服务网络,强化信息服务。
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的作用;推动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改制改组,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市场化运作水平。
建立各种信息和情报网络系统,定期发布鼓励推广的科技成果目录、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
组织制作、传播成功节能案例;组织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信息。
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机遇和经济绿色化的趋势,积极扩大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拓展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
深入实施DNDP/GEF项目。
通过信息交流、研讨培训以及援助、贷款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和产业化程度。
积极对外宣传浙江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开发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争取进入国际市场。
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以技术进步为重要手段,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和示范推广,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尤其是提高终端能源利用效率。
依照《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结合浙江实际,大力推广应用适应市场需要、效益明显、先进成熟的技术。
主要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蓄冷蓄热、联合循环和多联产的热能综合利用技术,洁净煤加工配送技术,余能余热回收技术,建筑节能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以高压电机调速电机变压器经济运行、绿色照明为主的节电技术;以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大型化为主的先进燃烧技术;节约和替代石油技术,主要包括成熟的等离子点火、低油煤粉点火、天然气替代燃料油技术等。
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示范工程,抓好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增效技术改造,提高节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重点是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扶持重点生产企业,推动主要产品的工艺、技术水平上台阶,增强竞争力。
促进风力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建立技术储备,提高国产化和产业化水平,逐步增加可再生能源对常规能源的替代比重。
组织技术进步的重点示范工程。
一是抓好节能型、清洁型工厂示范。
从冶金、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选择一批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发挥示范效应。
二是抓好高能效中小城市示范。
选择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实施以提高城市总体能源效率为目标的高效化城市挑战计划,运用综合资源规划和需求侧管理方法推进技术改造。
在规划期内,逐步实现区域内多数企业"增产不增能、扩建不扩能、增能靠节能"的目标,逐步实现整个城市的能源消费达到零增长、废弃物达到零排放的目标。
三是抓好太阳能节能一体化建筑示范。
通过应用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外保温复合墙体、热量按户计量及控温、供热管网调节控制、热反射保温隔热、太阳能建筑、高效照明系统和计算机模拟等技术,开发太阳能节能一体化房地产项目,创立节能、环保型房地产品牌,提高城市和生活居住品位。
四是继续抓好风电国产化和大型沼气示范工程、优质洁净煤加工配送工程。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配置能源资源
根据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部署,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
能源消费结构,合理调整煤、电、油、气比重,扩大核能和天然气利用,增加优质能源供应,推动能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洁化发展。
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通过政策扶持、降低成本、形成规模,实现多能互补的结构优化。
调整能源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结构,促进结构节能,提高总体能源利用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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