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销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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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吊篮销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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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吊篮销售合同
电动吊篮销售合同
篇一:
电动吊篮安装合同
电动吊篮安装合同
乙方(安装单位):
宁夏乘龙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电动吊篮,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
月5日完成,安装费用为元(含吊车费、人工费、运输费等)。
2、安装地点:
隆德县多元广场综合楼,由甲方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
并提供所需的配电资源。
3、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安装方案,资质证书,安装人员作业证书
等相关资料。
4、乙方向甲方派出安装人员安装吊篮,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调试好
的各限位器,使用单位不得再进行调整。
5、吊篮安装完毕后,即乙方工作结束。
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吊篮
方可使用。
如果吊篮司机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的事故均和乙方(安装方)无关。
6、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螺栓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使用单位):
固原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日期:
20XX年9月1日日期:
20XX年9月1日
塔吊安装安全协议
中天建设集团西南公司甲方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因塔吊的安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机械的安全安装特订立本协
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相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
2、乙方提供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的有针对性的安装方案,保证现场配备相
应的技术力量。
由乙方负责安装前塔吊在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并将营业执照、安装资质证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带复印件)、操作人员保险证明等相关证件提供给甲方。
如弄虚作假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
在安装过程中,乙方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
3、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对工作区域采用有效的围护措施,并派专人值班,听从乙
方指挥。
乙方对甲方的安装现场布置有权也有责任进行建议和安排。
一经施工,就表示
乙方确认施工现场已处于安全的状态。
4、乙方任何人员应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若发生一切机械设备安
全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在设备安装期间,保证提供正常工作场所必须具备的动力电源、电压条件
及防护设施等。
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制止施工。
如乙方强行施工,甲方则视其为违约并进行相关处理。
6、由安装单位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产品(及附件)的质量,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
证明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若由此产生的意外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7、安装内容包括初次安装、每次顶升、附墙作业,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然后
乙方接甲方通知应随叫随到,安装及每次顶升后乙方均应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8、在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电话号码)负责本工程
项目的有关安全和生产的各项工作;甲方委派同志(电话号码)负责联系,并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巡查、防火等规定。
双方应经常保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联系,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9、安装完成后,先经过安装单位、项目部、公司共同验收后,再经技术监督局或
其它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10、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签
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十条由甲乙双方共同严格执行。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电动吊篮安全协议书
电动吊篮安全协议书
甲方:
重庆上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使施工中电动吊篮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重庆市的有关规定: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5034-9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电动吊篮安装前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对现场电动吊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电动吊篮的具体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建设部、重庆市房屋建设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规定。
二、进入现场的电动吊篮必须具有统一编号,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位置、类型、台数设置。
三、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的日
常管理,机械管理员应持重庆市建委核发的上岗证。
四、电动吊篮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书,由厂家进行培训,必须按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
五、电动吊篮拆装单位必须是具有重庆市核发的有相应拆装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乙方须将拆装单位资质证书和拆装人员名单及乙方与拆装单位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装工作,电动吊篮安装后必须经由甲方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电动吊篮的安装须按重庆市建委的统一表格验收、记录。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电动吊篮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且要有明确记录,并将情况报到甲方。
七、电动吊篮司机负责人、操作规程、安全标志须挂于明显位置,其他任何标识不准挂于施工电梯上;电动吊篮的油漆颜色及漆膜新旧程度必须无条件达到甲方要求。
八、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钩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上,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九、每台吊篮最多只能有两名操作人员,严禁超载超员,操作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不得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许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十、电动吊篮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设置安全监督员。
十一、悬吊平台上应尽量使载荷分布均匀,并不得超载。
不准将电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和载人设备使用;悬吊平台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上下有无障碍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运行时要注意上限位;在悬吊平台内进行电焊作业时,不能把悬吊平台及钢丝绳当接地线用,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十二、安全锁必须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如果出现故障或超期,必须由专业厂修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安全带和保险绳的各项检测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应选择有生产资质企业的产品,而且资料齐全。
十四、电动吊篮的电源电缆线应有保护措施,固定在设备上,防止插头接线受力,引起断路、短路。
十五、钢丝绳必须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钢丝绳;钢丝绳穿绳正确,符合使用说明书中要求;绳坠铁悬挂齐全;钢丝绳报废应符合GB5972的规定。
十六、乙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中的规定内容进行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资料的建立、整理、存档。
十七、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电动吊篮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隐患经书面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十八、由于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动吊篮事故及人员伤亡,一
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九、本协议(共4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负责人:
年月
日负责人:
年月日
篇三:
吊篮合同
高处作业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20XX018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单位全称)
承租方(乙方):
(单位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
共同签订吊篮租赁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的型号、数量、日租金:
电动吊篮ZLD-630型,租金每台每天元。
暂定台(以实际安装台数为准)。
二、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乙方付清电动吊篮租赁费吊篮退场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中间按连续天数计算。
凡不属于吊篮本身原因而不使用或其它一切情况租金照常计付,预定租赁期限不得少于天。
三、押金: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每台吊篮元,租赁期满后结帐时由出租方一次性无息退回乙方,或从最后一月租金中扣除。
四、付款计费方式:
1、租赁费每月初结清一次,逾期五天后未结清,日租金价格将上浮百分之三十。
2、收费起止日期以双方负责人签署的进、退场清单为准,因乙方工地停工、停电或放假、移篮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而致使乙方停止施工的、及风、雪、雨天气,以上期间租金照收。
3、吊篮租赁天起租,20XX年不到天按天收费,超出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20XX启用日期3月9日(如启用日期提前以实际启用单为准)。
4、乙方如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加收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5、吊篮备案期间的检测费由方承担。
6、吊篮退场时结清所有余额租费,如退场后未结清租赁费按余额每日上浮5%,本合同租赁费为税前价格不含发票。
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租方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五、租赁吊篮的交接方式:
1、运输吊篮初次进出场运输费由甲方承担,中间报停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
在支付设备押金时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
吊篮进场和拆除退场时,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制定、、为共同验收人员。
吊篮进场及归还原则上一次进行,特殊情况可分次进行。
六、甲方承担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对租赁吊篮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
租赁期间,凡因吊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吊篮损坏,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3、正常磨损范围内,负责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易损件。
4、设备故障不能排除时,接到乙方通知会迅速赶到现场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乙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的,则甲方有权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终止乙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
5、在吊篮交付使用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保养工作的技术培训,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上班并认真作好班前交底工作。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甲方的财产。
7、甲方负责电动吊篮的验收、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出租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负责吊篮安装时的技术指导,经调试验收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必须认可甲方提供的《安装启用验收单》,从而完成确认。
七、
(一)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必须派工人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搬运、安装和拆卸。
2、乙方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吊篮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
4、乙方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吊篮损坏、人员伤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5、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不得变卖、改装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任意加长或改变作业面宽度,否则设备、人员出现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设备返回时,必须保持清洁,否则甲方收取壹百元每一台的清理费。
若发现吊篮损坏,乙方负责按价赔偿,并在押金中扣除。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吊篮需在同一地点移动位置时,甲方派驻的人员应收取人工费伍百元每一台,乙方若自己移动位置,甲方不收取人工费用,但移动完,全装好后,应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方可使用,没共同验收的吊篮在发生损失后甲方免责,乙方自负全责,以签认验收单为准。
期间租金照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指定专人进行双方工作街接,并提供必要的现场协助:
提供就近的电源,(符合国家标准的动力电柜)。
协助解决进现场电梯运输;根据需要协助解决存放物料的工作间;协助解决甲方工作人员及设备的进出场手续。
2、吊篮进厂后的保卫工作,如发生机件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以《配件单价表》的价格赔偿,甲方设备及零件数量由乙方签认甲方提供的进场单为依据。
3、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及拆卸过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业,否则甲方现场领班及安全员有权提出纠正,必要时有权勒令乙方停工。
4、须爱护吊篮设备,要求工作人员不要将玻璃胶、涂料、电焊渣、水泥沙浆等废料遗弃在吊篮上。
特别注意钢丝绳上不得粘有上述涂料、废料、及其它有损钢丝绳的物质,以保证吊篮作业安全,若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检修,检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提供现场安装吊篮劳动力。
如:
装卸车、垂直运输、吊篮移位、吊篮安装拆卸等所需的劳动力。
6、负责提供电源、主电箱以及甲方人员住宿。
八、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附件:
《安全协议》,《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应对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及《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应条款)
所引发的事故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内乙方负责事故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负责电动吊篮的验收、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出租方签认安装启用验收单前乙方不得使用。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吊篮进场后因不可抗力、或人员伤亡等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而导致吊篮不能如期使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全部吊篮撤出现场,承租方应承担安拆以及运输等费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备注:
如承租方在工程完毕之后,未付清租赁款,可由委托代表人或担保人付清余款。
出租方:
(甲方签章)承租方:
(乙方签章)
住所:
单位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协议
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称吊篮)时,除遵守建筑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一.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操
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配重块标准型1000KG不得短缺。
三.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3米篮630KG,4米篮500KG,5米篮450KG,6米
篮400KG。
四.工作前必须检查:
1.前列二三项。
2.所有连接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四根,钢丝
绳下坠铁齐全,离地。
4.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
5.电器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6.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人控制,再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无障碍物方可
运行,下行时应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六.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
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好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做接地端;禁止在吊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的工作高度。
七.吊篮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
改任何部位。
八.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使用过程中必须使安全绳处于正确的
工作状态。
九.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包含5级)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不使用时应停
置地面。
十.雨天、喷图作业和每天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器箱进行覆盖。
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一.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十二.设备使用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画出安全区,架设安全。
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
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协议发生的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
使用方:
供货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吊篮合同
高处作业电动吊蓝安装
租
赁
合
同
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安装租赁合同
承租方:
北京莱恩斯建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十堰市张湾区长兴建筑材料租赁站(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十堰市上海中路大美盛城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预防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实际租期自吊篮设备进
场安装完毕交付之日(以乙方吊篮安装交付使用凭单为准)起吊篮设备搬运到地面归还乙方
之日止(以乙方吊篮设备退场清单为准)。
2、p使用地点
甲方所租用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十堰市上海中路大美盛城1#——7#楼
三、租赁日期计算方法
1、租期自交付使用之日双方签定的启租单(验收单)起计算至承租方出具书面报停单双方
签字认可搬运到地面止,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以上按实际租期连续计算。
四、吊篮设备租金
1、租金45元/台天
2、进、出场费无/台
3、检测费无元/台
五、有关资料或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得有关资料或图纸,乙方须按时提供质量完好且满足高处作业吊篮
(GB19155-20XX)规格要求的吊篮。
六、吊篮设备的管理
租用期间吊篮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租赁的吊篮设
备妥善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安全交底(由乙方提供)
正确使用,归还时应确保完好无损,并除净施工残留赃物。
甲方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甲方预定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如下表,实际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以乙方送货单或
七、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解决出租方租赁物安装。
2、出租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拆卸和垂直运输。
3、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4、提供租赁物需用的电源及屋面三级箱。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
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6、由于出租方技术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
增加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7、在合同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丢失、非正常
损失赔偿责任。
8、租赁物在首次安装验收后,若再次移位租赁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须通知出
租方检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调换其他规格租赁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时,出租方拆除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及时到承租方工地指导
承租方人员拆除租赁物,承租方人员必须及时拆除退租租赁物运至出租方指定位置,出租方
在36小时内将租赁物运出承租方工地。
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提供《高出
作业吊篮安装使用规程》。
2、租赁物安装完毕后,承租方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提供各种
资料交承租方备案,提供国家及湖北市检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3、出租方提供安装、拆卸技术指导服务,出租方配备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均须持有
上岗所需的有效证件,应具备北京市有关行业要求素质及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
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
4、在承租方起租时,出租方对承租方吊篮安装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承租方正
常使用租赁物。
5、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
6、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吊篮进场安装方案及保障措施提交承租方审核。
7、出租方配备安装技术指导人员不少于4人,每栋楼一名指导人员,指导人员必须常
驻现场检查排除故障,且未经承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和离开现场。
8、出租方要强化安全知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及打架斗殴、酗酒闹
事、盗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
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
照规定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私自瞒报,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9、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配备的附件需齐全有效。
10、出租方在接承租终止日后36小时内将租赁物清运出场,承租方租用日期终前48
小时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吊篮退场的具体时间,该时间为承租方租赁终止时间。
11、出租方负责提供屋面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电表及配电箱。
八、运输及搬运
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的运输,其进、出场费,甲方负责协调提供吊篮进、出场时
工地地面至屋顶的运载电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运输工具、吊篮设备专用电源及相应的劳务人
员。
九、架设及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是的架设、拆卸,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费用中。
甲方不提供任何资源。
2、设备架设完毕后,法定需要的检测由乙方办理,须出具吊篮法定检测委托单并承
担费用。
十、操作机移位
吊篮设备移位由乙方解决,移位期间按连续计费。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吊篮设备顺利安装和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影响乙方安装交付进度的,吊篮设备租赁费自进场后五日内
自动计费。
十二、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
1、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乙方
技术人员应及时检修不得耽误甲方的工作,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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