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行政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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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行政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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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行政制度
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旨在为完善集团公司(以下称“公司”)劳动人事行政管理、架构,为更加诚信、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提供管理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在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二条释义
本制度所指的员工是按规定的手续录用(聘用)的人员以及尚未办妥相关聘用手续但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本手册为纲要指导性文件
分(子)公司参照制定具体制度,报总部备案。
第一章员工义务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尊重和服从上级负责人的领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公共秩序,彼此通力合作,互相帮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努力工作。
员工应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员工之间积极配合,以礼相待。
第二条员工应注重维护公司的利益、信誉,注意不能因为个人或家庭的原因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应特别注意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资料。
第三条员工应注意维护同事间的团结、互助关系,在与同事、客户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进行交流时,应时刻保持适宜的礼仪和风度,不允许粗暴地对待或侮辱同事、客户或其他人。
第四条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与公司以外的第三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事实上存在雇佣关系。
第五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创造的与其任职职位相关的发明时,其专利的申请权及其专利权,均应归属于公司。
员工创作的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职务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和知识产物,均应归属公司。
第六条在公司区域发生火灾、风灾、水灾及其他非常事件时,员工应该不受工作时间规定所限,迅速、积极地报警及通知公司领导及提供必要协助。
第七条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尊重下级的意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公司效益,改善员工薪金待遇。
员工取得工资薪金应当依法纳税。
第八条员工有以下行为时必须上报公司批准:
1、以公司名义或本人职务向报社、杂志投稿,发表论文,进行演讲等。
2、因工作关系接受他人礼物或现金时。
3、非因工作原因占用工作时间参加有关课程进修时。
发现员工未经批准而有上述行为,公司保留行使处分的权利。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积极接受上级负责人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个人意见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商誉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除办理公司指定业务外,员工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投资或经营与公司存在或发生竞争关系的经营实体或同类产品。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公司业务机密。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爱护有加,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
第十五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服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公司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这是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员工离职以后“竞业限制”与否,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当事各方意愿另行之商议。
第二章办公纪律
第一节考勤管理
第一条目的
为严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规范打卡秩序,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出勤考核公正、薪资计算客观、激励奖罚有效。
第二条范围
除唐建萍董事长,王雪峰副总经理,马超部长以外的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监督、管理
考勤的监督、制度管理工作由行政办公室具体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四条打卡规定
1、公司每:
每周五天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早上8:
30上班;中午12:
00下班;下午14:
00上班;晚上18:
00下班。
冬季早上9:
00上班;中午12:
00下班;下午14:
00上班;晚上18:
00下班
(如遇调整公司另行通知)
早晚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公司据此计算员工出勤、考核、薪资;
2、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班必须打卡,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如有违反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且部予任何补偿。
无故迟到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忘记打卡经提示超过叁次后,按迟到一次处理。
若因会务大课、外出公干、临时任务、或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下,未打卡者,必须当天或第二天向本部门部长及以上领导书面说明情况,请示签字认可,报公司行政办公室登记《特殊考勤表》,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迟到
1、员工在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之后进行考勤签到的统一视为迟到。
2、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含30分钟)未到公司者为迟到。
每月允许员工迟到3次并且迟到时间累积不超过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情况,不需要做解释,不扣薪资。
超过3次或者超过30分钟的每次扣除薪资元。
3次迟到或者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第六条早退。
1、早于公司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进行考勤记录或者下班不进行考勤记录的均视为早退。
早退每次扣薪资元。
2、忘记下班考勤记录的员工第二天向本部门部长及以上领导书面说明情况,报公司行政办公室经确认后登记《特殊考勤表》并需要该员工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可不做处罚。
但事后若有其他有利证据证明该员工当天确实属于早退或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负责人将于该员工接受同等处罚。
3、每月考勤累计3次早退情况,记做旷工1天。
第七条擅离职守
工作时间内,未经员工部门领导批准或与本部门人员打招呼而离开工作岗位达30分钟者。
累计本条情况出现3次,记做旷工1天
第八条旷工
未经事前请假或假满未经书面续假而擅自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不到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
当月旷工累计3日及以上者或全年累计旷工6日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因以上严重违纪等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者,依公司规定扣发20%当月工资。
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不含旷工当日,矿工当日无考勤无工资)。
因旷工而予以自动离职等解除劳动关系者,且不计发给当月薪资和奖金,以做给企业造成岗位空缺之补偿。
第九条全勤
出勤天数根据“当月公历天数减8天(周六、日天数)”计算(如当月遇到公司规定中的法定假日则减去相应的天数)为实际天数。
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为全勤,全勤考核范围包括培训以及公司指定的会议、活动等。
第一十条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放假时间以公司节前“放假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事假
因事请假须亲自处理,应提前申请,经部门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生有效;事后请假,属偶发紧急事由,应书面出具证明,经核实后予以补假。
事假为无薪假,当月事假累计4小时内,计扣半天薪资;在4-8小时内,按一天计扣,年度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十二条年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关于年休假的规定:
(1)累计工作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具体时间安排以春节前公司的相关文件为准。
2、不应享受年假的具体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本条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四条。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本条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五条。
第十三条病假
1、申请病假者(除因公负伤外),最迟应予第二日提出书面申请;急诊应电话在12小时内告知其部门领导,非急诊者请假应于请假就诊前报其主管请批,否则,按旷工处理;所有病假均应以医院证明为准,如无医院证明应按事假处理。
2、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5、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6、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第十四条婚假
1、男女双方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依法登记结婚,婚假为13天(按婚姻法执行)。
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所指天数包括法定假日,婚假为有薪假。
*2019年最新国家规定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婚假放13天,其中婚假3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婚假期间,员工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五条产假、哺乳假
1、女职工在公司享受产假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分别列为以下几项: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2、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未满1周岁的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
由于路程远近的原因哺乳时间可由女方自行选择可晚到单位1小时或者早走1小时。
第十六条产护假
男职工为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请产护假,标准为7天。
产护假可在婴儿出生3个月内享受。
第十七条丧假
丧假是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的假期。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事假。
在准予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基本工资(三天内的)照发。
所指天数包括法定假日。
第十八条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的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派遣假
员工异动、调动,给予3天派遣假,派遣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期。
第二十条公假
经公司认可的资格考试,脱产参加会议、学习、资格考试,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
第二十一条特殊情况
因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原因而影响正常工作时,依《特殊状况下工作安排管理规定》办理,接上班通知时,应立即到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二条请假规定
请假逐级向直属上级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除特殊疾病或突发事故外,须事先至少半天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始得免勤。
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复核批准。
行政办公室一般不接受先斩后奏的假条,病假应附正规医院开出的病假单并经主管审批后报于人力资源部,婚假亦应有相关部门有效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并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以其它方式通知公司,事后及时将详细情况及原因做出书面报告呈于部门主管核准,并到人力资源中心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含早会及其它行政、培训、工作会议、研讨会、沙龙等公司活动),在公司领导未在公司时,须向人力资源中心书面告之,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所有有薪假期,均须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时所有有薪假期,适逢休息日或节假日的,休息日或节假日计入假期总数,假期不顺延。
员工务必遵照制度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请假
1-3天
4-6天
7天
备注
权重
100%
60%
0%
旷工一天既无考核工资。
医疗期:
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外出公干人员,必须事前填写《公务外出人员申请单》或《出差计划审批单》,经部门主管负责人签核后,存于人力资源中心以备科学准确核计出勤,并按相关考勤制度办理。
出差系指当日无法往返需在外住宿的,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四条凡遇国家规定节假日,不得随意提前离岗或延迟到岗,中心负责人不得随意签署提前请假或延迟到岗申请,以免造成工作影响。
但确应特殊不可抗拒事由,须书面解释并报中心负责人及人力资源中心批准。
第二十五条加班
1、加班是在公司通知或经领导同意允许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的情况下记为加班。
2、加班统计规则:
(1)加班统计单位为1小时。
不足1小时的不列入加班时长统计。
(2)法定工作日内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外的加班时间统计:
实际加班时长。
(3)双休日内加班时间统计:
实际时间*2
(4)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统计:
加班时长*3
*如有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连在一起的,只有法定节假日当天记为3倍时长,双休日仍为2倍时长统计。
3、加班时长统计由党政办派专人负责,将每月的加班情况反映到《考勤表》中。
4、加班时长可换做员工的工作日内调休或者结算到月底的薪资中。
*调休不可以抵消迟到、旷工的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员工的考勤情况作为其调级、晋升、月度绩效考核、年终奖励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其他与本制度相冲突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节职场管理规范
第一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务。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接待私人客人,有特殊情况如需会客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会客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与业务无关的会客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
第三条员工未经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带与公司无业务关系的客人或亲友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第四条办公室内禁止吸烟、扔烟头、弹烟灰。
第五条员工着装及仪容仪表要求(如未达标者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予扣分品牌分,考核分等)男员工头发不宜过长,不得蓄留胡须;女员工化妆应清新淡雅,不得浓装艳抹,女士在启动大会及开课期间头发必须扎起来。
第六条严禁私自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公司。
因公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公司时,需征得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加以登记。
第七条不得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及声讯电话。
第八条不得在上班时间看报,玩电脑、游戏及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情。
第九条各级员工应保持办公室内安静,禁止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呼唤。
第十条各员工应充分尊重和爱护办公环境,分别管理好自己的文件、物品,不乱堆乱放,定期做清理工作,使各自的物品井井有条,努力使整个办公环境整洁舒适。
第十一条员工下班时必须关好本人所使用的电脑、办公设备等电源,整理好办公桌,保管好重要文件。
最后下班的员工要认真检查电脑、有关电器、窗户、空调、照明等是否已经全部关闭。
第十二条应在正常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
一、聘用
第一条公司希望根据应聘人员的个人能力和健康情况有选择地雇佣员工。
公司所需员工,除公开向社会招聘外,鼓励员工推荐有志之士加盟。
第二条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个人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学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因素适当安排职务/岗位。
二、报到、试用及培训
第一条报到
1、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负责部门送交以下资料及证件:
序号
资料及证件
说明
1
《员工履历表》
所出示之证件,核验正本留复印件,特殊规定除外。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出现紧急事故或积极情况时的联系人
7
其它可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资料
8
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二条、办理入职手续
1、核实资料;核实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之个人资料,所写内容必须真实。
公司将核实应聘人员家庭及应急联系人信息(含固定座机电话)。
如被发现隐瞒、虚假,及由其引起员工权益纠纷,由员工个人负责,并立即受开除处分。
3、考勤记录、发放物品及相关资料。
4、将个人信息录入员工信息库
第三条试用
1、新聘用的员工均应通过试用期,试用期长短以公司规定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须遵公司规章制度,若有违反造成设备事故、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责令当事人赔偿。
触犯国家法律等情节严重者,即刻开除。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若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由其本人负责。
3、试用期内,员工提出离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第四条培训
公司可为员工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
如公司为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公司可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转正、档案资料
第一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后,予以正式聘用。
第二条试用期间业绩突出者可提前转正,有特殊贡献者,给予嘉奖。
第三条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档案。
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在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第四条个人资料
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人事负责部门:
(1)住址和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
(2)工作职责;
(3)工作职位;
(4)身份证号码。
四、职务任免
第一条公司对各级职务的委派以文件任命形式确定。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呈上级主管审批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公司主管部门填发出人事任(免)通知。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薪酬调整,其数额由部门负责人会同财务部门统一核定,报上级主管审批。
五、职务/岗位异动
第一条企业有权基于业务、管理上的需要,综合员工个性、学识和能力,随时调整员工的任职部门、担任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整的员工应当支持和配合公司的需要。
第二条公司有权对员工组织任职能力考试,或进行尽职状况调查,或开展绩效考评,择其落后者,进行合理的降职、降级、降薪、撤职、换岗、辞退处理。
第三条员工严重违反或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降职、降级、降薪、撤职、换岗辞退处理。
第四条公司与员工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就员工任职部门、担任职务或岗位及其薪酬待遇等事项随时进行合理变更和书面记载。
第五条对于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可以提升其职务、晋升其级别与薪资待遇。
第六条当事员工职务、岗位异动时,应积极做好交接工作,尽快到新部门、新岗位报到履职。
第七条新任者未到职前,调任员工所遗职务、职责可由其原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六、离职
第一条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及“解雇”。
离职手续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书》及人力资源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员工离职事宜按以下规定执行
1、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说明理由,但需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如未提前三日通知即行离职,按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2、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己的意愿离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主管部门递交辞职申请,写明辞职理由及申请离职日期,经公司审查批准后由公司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对未提前告知者,扣除相应工资以赔偿公司因缺人带来的损失。
员工在获准离职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本身职责,不得擅自缺勤,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并说明理由。
4、非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采取相应的替代程序: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其他适用情形。
5、非试用期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企业天条。
(2)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包括但不限于:
职务侵占公司资产、挪用公司资金、夸大或虚报业务费用等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达到刑法追诉标准或虽款造成前述经济损失但对公司形象、商誉构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提供给公司的个人资料、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一项或以上是伪造、虚假的;
(5)违反约定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6)违反约定的竞业限制责任与义务;
(7)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影响正常工作;
(8)经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对员工人身安全及健康构成威胁者;
(9)参加黑社会组织或其活动;
(10)私自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有权解约的其他情形。
6、员工离职前应向公司主管部门交回公司发给其办公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电脑、电话卡、业务书籍、资料、文具、名片及其他公司物品。
7、员工离职,无论由于辞职还是解雇,都应到公司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然后才能办理工资结算等手续。
8、家人又以下列行为之一,予以开除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及政策的,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个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的;
(3)私下接单,乱价,同行业兼职的;
(4)进入公司后内部谈恋爱的。
七、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法律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满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可与公司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薪资待遇
第一条公司员工薪资每月支付一次,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发上月的工资,工资以银行卡发放为主。
第二条薪资设计以公平公正、竞争、激励、经济、合法为原则。
第三条薪资构成:
本公司员工薪薪资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岗位工资、奖金或提成等部份。
九、绩效考核
为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制定考核体系,同时以客观性、公平性、公开性的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
第一条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三种。
1、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结束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据实填写试用期间实习工作报告,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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