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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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系统
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系统
集聚区用户工作平台使用手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都市产业处
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展示与服务平台
二〇二〇年七月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创意产业集聚区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经委、卢湾区现代服务业办:
为全面了解掌握本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其入驻企业的基本情况、总体规模和发展现状,经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同意统计报表的复文》(沪统审[2009]28号)批准同意,我委将2010年第一季度起开展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范围及对象
经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运营管理企业及其入驻企业。
2、表式、内容、时期及报告期
(1)统计表式为创意产业集聚区经营情况(JXWD—01表)和创意产业集聚区企业经营情况(JXWD—02表)。
(2)统计内容包括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其入驻企业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主要经济指标。
(3)统计时期为2010年第一季度-2011年第四季度。
(4)报告期为季度。
3、组织实施
(1)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设计调查表式、制定调查指标、编制指标解释、提出填报要求、组织培训,总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工作。
(2)各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区、县经营的调查对象的调查组织工作,包括发放、收集统计报表,审核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4、报送要求
各被调查单位于季后10日内将季度报表报送各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
各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于季后15日内将报表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5、联系方式
周勇市经济信息化委都市产业处(人民大道200号1305室,200030)
电话:
传真:
E-MAIL:
附:
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报表制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一、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5
二、创意产业集聚区经营情况(JXWD—01表).........................................................................7
三、创意产业集聚区企业经营情况(JXWD—02表).................................................................8
四、填报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9
附:
与创意产业相关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暂行)(行业分类摘自GB/T4754-2002)
..............................................................................................................................................12
五、集聚区用户工作平台使用手册..............................................................................................18
附:
集聚区经营数据上报、企业经营数据审核流程图
..........................................................................................................................................................33
一、创意产业集聚区统计报表制度
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掌握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其入驻企业的基本情况、总体规模和发展现状,为制定创意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的调查范围及对象为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
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运营管理企业及其入驻企业。
(三)调查表式、调查内容、调查时期及报告期
调查表式为创意产业集聚区经营情况(JXWD—01表)和创意产业集聚区企业经营情况(JXWD—02表)。
调查内容包括创意产业集聚区及其入驻企业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主要经济指标。
调查时期为2009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四季度。
报告期为季度。
(四)实施办法
1.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设计调查表式、制定调查指标、编制指标解释、提出填报要求、组织培训,总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工作。
2.各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区、县经营的调查对象的调查组织工作,包括发放、收集统计报表,审核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五)报送要求
各被调查单位于季后10日内将季度报表报送各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
各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于季后15日内将报表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六)联系方式
1.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周勇
人民大道200号1305室
200040
2.区县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区县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浦东
世纪大道2001号
200135
江蓉华
-64320
徐汇
漕溪北路336号
200030
张静文
-1226
长宁
长宁路599号
200050
李芬
普陀
大渡河路1668号
200333
张良梁
*7038
*7034
闸北
大统路480号
200070
虞红梅
虹口
飞虹路518号
200086
李冬茵
杨浦
鞍山路5号2604室
200093
阮伟
黄浦
延安东路300号
200001
徐文飚
*21030
*21012
卢湾
重庆南路100号
200020
金铸
静安
武定路969号8楼
200040
佐军
-607
宝山
友谊支路175号
201900
陆艳萍
闵行
沪闵路6558号
201100
黄毅峻
嘉定
嘉定博乐南路111号B2楼
201800
杨剑
松江
园中路1号1号楼5楼
201620
许士东
二、创意产业集聚区经营情况
20年第季度
表号:
JXWD—01表
制表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9〕28号
有效期至:
2012年1月
综合单位名称(盖章):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季
上年同期
1—本季
营业收入合计
J01
万元
累计
其中:
1.租金收入
J02
万元
累计
2.非租金收入
J03
万元
累计
3.入驻企业营业收入
J04
万元
累计
上缴税收合计
J05
万元
累计
其中:
1.运营管理企业上缴税收
J06
万元
累计
2.入驻企业上缴税收
J07
万元
累计
平均租金
J08
元/平方米/天
有算式
平均
其中:
1.最高租金
J09
元/平方米/天
选最高
2.最低租金
J10
元/平方米/天
选最低
入驻企业数
J11
个
累计
其中:
规模以上企业数
J12
个
累计
配套服务企业数
J13
个
累计
配套服务面积
J14
平方米
累计
总用电量
J15
千瓦时
累计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J16
人
有算式
平均
接待批次
J17
批次/人次
累计
举办活动次数
J18
次
累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月日
注:
价值量指标请保留一位小数。
审核要点:
1.J01=J02+J03+J04;2.J05=J06+J07;3.J11>J12。
三、创意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经营情况
20年第季度
表号:
JXWD—02表
制表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9〕28号
有效期至:
2012年1月
组织机构代码:
□□□□□□□□-□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行业代码:
□□□□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季
上年同期
1—本季
营业收入合计
Q01
万元
累计
其中:
1.主营业务收入
Q02
万元
累计
2.其他业务收入
Q03
万元
累计
进口额
Q04
万美元
累计
出口额
Q05
万美元
累计
上缴税收
Q06
万元
累计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Q07
人
有算式
平均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月日
注:
价值量指标请保留一位小数。
审核要点:
Q01=Q02+Q03
四、填报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
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填报单位名称: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
行业代码:
根据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J01.营业收入合计: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获得的房屋租金收入、非房屋租金收入及入驻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
J02.租金收入: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所获得的房屋租金收入。
J03.非租金收入: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所获得的除了房屋租金以外的其他收入。
J04.入驻企业营业收入: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内入驻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
J05.上缴税收合计: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及集聚区内入驻企业按税法规定上缴的税收金额。
J06.运营主体上缴税收: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按税法规定上缴的税收金额。
J07.入驻企业上缴税收: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按税法规定上缴的税收金额。
J08.平均租金: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平均房屋租金。
计算方法如下:
报告期内的各类租金单价乘以租赁面积乘以天数的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期内租赁面积之和,再除以租赁天数之和求得。
J09.最高租金: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租赁房屋的最高租金。
J10.最低租金: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租赁房屋的最低租金。
J11.入驻企业数:
指在报告期内入驻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所有企业数量。
J12.规模以上企业数:
指在报告期内入驻创意产业集聚区且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
J13.配套服务企业数:
指在报告期内入驻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餐饮、商务等配套服务的企业数量。
J14.配套服务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入驻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餐饮、商务等配套服务的企业所租赁的面积。
J15.总用电量: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所发生的电力消耗量。
J16.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及入驻企业单位各月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
J17.接待批次: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接待参观、来访的团体人员的批次数及人次数。
J18.举办活动次数:
指在报告期内创意产业集聚区举办各类主题活动的次数。
Q01.营业收入合计: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Q02.主营业务收入: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从事主要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Q03.其他业务收入: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从事除主要业务活动之外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Q04.进口额: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所完成的产品销售、服务销售等的进口额(以“万美元”计算)。
Q05.出口额: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所完成的产品销售、服务销售等的出口额(以“万美元”计算)。
Q06.上缴税收: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类税收金额的总和。
Q07.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各月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
其计算方法如下:
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求得。
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相加之和除以2求得。
开工不满全月的新建单位(月中开工或月末开工),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开工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日历日数求得。
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或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
附:
与创意产业相关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暂行)
(行业分类摘自GB/T4754-2002)
大类
代码
中类
代码
小类
代码
类别名称
说明
31
314
3145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主要指玻璃艺术品(玻璃陈设品、桌上饰品、衣饰配件等装饰玻璃制品)、仿制珠宝用的玻璃工艺品等
315
3153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指主要供日常生活用的各种瓷器、炻器、陶器等陶瓷制品的制造。
包括餐用陶瓷器具、日用陶瓷杂品等
3159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指以石英、长石、瓷土等为原料,经制胎、施釉、装饰、烧成等工艺制成的,具有艺术造型或花纹、图案等,主要供陈设、观赏或装饰用的纯艺术欣赏陶瓷制品和以欣赏为主的陶瓷陈列品、实用品的制造。
包括园林艺术陶瓷、陈设艺术及美术装饰陶瓷及其他未列明的陶瓷制品
42
421
4211
雕塑工艺品制造
指以玉石、宝石、象牙、角、骨、贝壳等硬质材料,木、竹、椰壳、树根、软木等天然植物,以及石膏、泥、面、塑料等为原料,经雕刻、琢、磨、捏或塑等艺术加工而制成的各种供欣赏和使用的工艺品的生产活动
4212
金属工艺品制造
指以金、银、铜、铁、锡等各种金属为原料,经过制胎、浇铸、锻打、錾刻、搓丝、焊接、纺织、镶嵌、点蓝、烧制、打磨、电镀等各种工艺加工制成的造型美观、花纹图案精致的工艺美术品的制作活动
4213
漆器工艺品制造
指将半生漆、腰果漆加工调配成各种鲜艳的漆料,以木、纸、塑料、铜、布等作胎,采用推光、雕填、彩画、镶嵌、刻灰等传统工艺和现代漆器工艺进行的工艺制品的制作活动
4214
花画工艺品制造
指以绢、丝、绒、纸、涤纶、塑料、羽毛、通草以及鲜花草等为原料,经造型设计、模压、剪贴、干燥等工艺精制而成的花、果、叶等人造花类工艺品,以画面出现、可以挂或摆的具有欣赏性、装饰性的画类工艺品的制作活动
4215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指以竹、藤、棕、草、柳、葵、麻等天然植物纤维为材料,经编制或镶嵌而成具有造型艺术或图案花纹,以欣赏为主的工艺陈列品以及工艺实用品的制作活动
4216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指以棉、麻、丝、毛及人造纤维纺织品等为主要原料,经设计、刺绣、抽、拉、钩等工艺加工各种生活装饰用品,以及以纺织品为主要原料,经特殊手工工艺或民间工艺方法加工成各种具有较强装饰效果的生活用纺织品的生产活动
4217
地毯、挂毯制造
指以羊毛、丝、棉、麻及人造纤维等为原料,经手工编织、机织、栽绒等方法加工而成的各种具有装饰性的地面覆盖物或可用于悬挂、垫坐等用途的生活装饰用品的生产活动
4218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
指以金、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合金以及钻石、宝石、玉石、翡翠、珍珠等为原料,经金属加工和连结组合、镶嵌等工艺加工制作各种图案的装饰品的制作活动
4219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包括仿制的珠宝或贵金属首饰、工艺伞(绢伞、绸伞等)、工艺扇(象牙扇、檀香扇、绢折扇、羽毛扇等)、民间工艺品(皮影、风筝、剪纸、鼻烟壶等)、其他工艺美术品(料器、工艺蜡烛、美术人形等)的制作活动
49
490
建筑装饰业
指对建筑工程后期及对居室内的装饰设计等活动
60
602
互联网信息服务
指网络公司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信息的服务。
包括专营各类网站的信息服务(含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新闻、商业、娱乐、服务、搜索分类等信息);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开发服务);其他未列明的网络信息服务
61
611
计算机系统服务
指提供办公用、生产及其他专业用、计算机房用及其他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等方面的服务
619
其他计算机服务
主要指与计算机咨询活动
62
621
6211
基础软件服务
指为一般计算机用户提供的软件设计、编制、分析及测试等服务。
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网络管理软件、安全及防病毒软件、工具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通用软件(办公、图像处理、视听制作、游戏等)
6212
应用软件服务
指为专业领域使用计算机的用户提供软件服务,以及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产品中的软件(嵌入式软件)服务。
包括行业应用软件、语言处理软件、嵌入式软件
629
其他软件服务
指为特定客户提供的软件服务、软件咨询服务
69
694
证券分析与咨询
指证券咨询、投资分析活动。
包括证券投资顾问咨询公司、证券资信评估机构的活动;证券分析活动
70
703
保险辅助服务
指其中向企业提供的保险代理、评估、监督、咨询等活动。
包括保险代理、经纪人的活动;保险咨询的活动;其他保险辅助活动(精算、理赔、调查、评估服务)
74
743
7432
市场调查
包括市场信息咨询与市场调研,市场价格、咨询调查,产品的咨询与调查,经济调查,社会调查,统计咨询与调查等活动
7433
社会经济咨询
指为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的与社会经济有关的咨询、策划、设计活动;为企业、个人的信誉资信提供调查、评估、评级活动
7439
其他专业咨询
指社会经济咨询以外的其他专业咨询活动。
包括工业生产活动咨询,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设计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
744
广告业
指在报纸、期刊、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为客户策划、制作的有偿宣传活动;广告艺术创作
745
知识产权服务
指对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
包括专利、商标等各种知识产权事务所(中心)的活动
748
旅行服务
仅指为社会各界提供商务、组团和散客旅游咨询、旅游计划和建议等服务
749
7491
会议及展览服务
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而举办的展览和会议等活动。
包括工业品展览、专业技术展览、贸易展览、各种技术、商业博览会等
7499
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指未列明的商务服务和代理活动。
包括:
1.个人形象的包装及设计服务;个人的行为、活动的策划、设计、安排
2.模特公司及服装、摄影、广告、艺术等职业模特的表演活动
3.与服装模特表演或模特公司一体的设计活动
4.为运动会、晚会、大型庆典、艺术大赛、文化节、电影节、服装节、啤酒节等进行的筹备、策划、组织活动
5.为公司开业典礼、重大活动提供的礼仪服务
6.为公益事业以及演出、展览提供策划、组织等活动
7.为民间、民族、民俗活动策划、组织等活动;
8.艺术家、作家、演员、运动员、模特、电视节目主持人等的个人经纪代理活动
9.演员推荐、选派活动
10.为企业、个人在公共场合(新闻媒体、电视节目等)提供宣传、参与机会的经纪代理
11.其他未列明的代理及商务服务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指为了增加知识(包括有关自然、工程、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
该活动仅限于对新发现、新理论的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
研究与实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
76
767
7671
工程管理服务
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工程筹建、计划、造价、资金、预算、场地、招标、咨询、监理等服务活动
7672
工程勘察设计
指建筑施工前的地质勘查和工程设计。
包括房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住宅小区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以及道路、隧道、桥梁等工程设计
7673
规划管理
指区域和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林业等的规划活动,包括景观造型、景观艺术等的设计活动
769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包括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单纯服装设计,装饰物品及流行物品的款式设计,化妆品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商业用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动漫设计,品牌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及其他未列明的设计和专业技术活动
77
772
科技中介服务
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的组织,主要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技术资讯、技术孵化、科技评估、科技见证和科技咨询等活动
779
其他科技服务
主要包括科普活动及科普展览,及其他未列明的科技服务。
81
812
8120
城市绿化管理
指城市园林绿化、风景林地、居民小区绿地、城市街心花园等的设计和管理活动
813
游览景区服务
指为游人提供休闲、观光、游玩、度假的各类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其他景观的服务
82
824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指专业理发、美容保健服务,个人美容、美发设计,皮肤保健等服务
826
婚庆服务
指为婚庆提供策划和咨询,以及道具、摄像、照相、宴请、礼品等服务
828
摄影扩印服务
包括婚礼、专门的婚纱摄影服务,摄影艺术创作,艺术摄影服务,利用计算机进行照片、图片的加工处理服务,一般照相馆的服务,图片社服务等
88
881
新闻业
包括新华通讯社,各新闻单位派驻的记者站的活动,国外新闻机构驻我国境内办事处、联络处、中心等的活动
882
出版业
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和其他出版活动,报纸、期刊的摄影记者的活动
89
891
广播
指广播节目的制作服务。
包括互联网广播节目的制作
892
电视
指电视节目的制作服务。
包括互联网电视节目的制作
893
8931
电影制作
指电影的制片、制作、监制等活动。
包括各类电影制片厂(公司)、电影制作中心、影片发行公司等
894
音像制作
指从事录音、摄像、录像等制作活动。
其制品可以用于出版销售。
包括影像、声音节目的制作活动,专门为歌唱演员、器乐演员及其他演员提供录音合成的活动,专门制作MTV及卡拉OK节目的活动,及其他未列明的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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