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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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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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大学生
形
势
政
策
系别:
10企管普招
姓名:
王起航
学号:
272010311052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化,我国与国际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的展开,农村社会保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我国目前已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就整体而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离农村和农民的需要仍有很大差距,许多制度尚未成型。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局限性十分突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
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
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人均享有的社会保障费是农村人均的30倍之多(城镇居民455元,农民15元),两者差距悬殊。
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
医疗保障是社区化不是社会化,而且大部分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是一片空白。
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
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以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社会保障基金有的借给了企业周转,有的用来投资、炒股,更为严重者利用职权进行贪污,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流失。
(3)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缺乏,筹资渠道不合理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二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筹资渠道相对单一。
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
但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
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较小。
对于城市大众型企业,没有政府政策上的支持,自愿投身于这种公益事业的就更少了。
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
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
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
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
(4)国家责任缺失,不公平性突出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
而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在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构建中承担的责任却相去甚远。
在国家的立法推动和资金支持下,现阶段城镇已经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农村,在生活着9亿农民的农村,国家却以财力有限、农民有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等为借口,除了提供一些最低水平的具有应急性质的社会救助外,将广大农民拒之于现代社会保障的门槛之外,这充分显现了社会公平机制的扭曲。
由于政府责任的缺失,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不同社会群体的差距不断扩大,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仅仅能够解决农村保障对象的生存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公平和发展问题。
(5)管理体制混乱,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呈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城乡分割、条块分割、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
如优抚安置和社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养老保险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管理,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
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虽然不多,但具体制定政策、掌握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机构却不少。
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工作中经常发生摩擦和矛盾。
有的项目谁都争着管,从中受益;有的项目又谁都不愿意管,相互扯皮
此外,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水平的低下,还集中体现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保障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以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
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大多数地方是征缴、管理与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致使基金的使用及保值增值等面临诸多风险。
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农民缴来的“养命钱”,从而造成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的正常运转,并在农民心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因此,亟待对农村社会保障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和监督。
(6)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
产业结构转换使得农村人均耕地减少,土地对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功能逐渐下降,其主要的原因有:
一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013.84m2,全国有600多个县的人均耕地在国际警戒线533.6m2以下,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20.01~26.68万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我国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7)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
据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高出城市1.24%,进入了典型的老年社会。
二、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1)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各地的经济发展极不均衡。
不同地区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悬殊。
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不现实的,只能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形成各地区层次不同、标准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完善作为社会保障最后防线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那些因为疾病、灾害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在确定最低保障标准时,应根据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及政府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制定制度化的标准。
其次,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应该和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
并实现和经济增长的同步、同比提高。
使之明确、规范、制度化,可以长期保持稳定;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合作医疗方案,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第三,率先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工就业。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金融危机使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给他们的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此,我们需要高度重视与这一群体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当前农民工群体内部已经发生了分化,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必须坚持分类指导。
对完全市民化或城市归属意愿强烈或有正规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直接纳入城市社保体系。
对回流性强的农民工,要保障其在城市的基本生存,要以较低标准和流动账户来实现回乡后的保险转换。
对一般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可设计“便携式”个人账户,降低参保门槛,建立社会统筹部分随个人账户转移的制度,提高参保积极性。
这些举措有利于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实现农民工城乡之间的自由流转,促进农民工就业。
(2)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强化监督
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农民投保的热情不高,与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规范有密切关系。
因此,要使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就必须在强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制衡机制上下工夫。
首先,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其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督体系,这是农村社会保障制衡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
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管是指各有关方面对社会保障经办部门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进行评审、鉴定,以达到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与目标的实现,确保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效益。
再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机构队伍建设。
通过内部提高职工素质和外部引进专业人才的途径,努力塑造和培养一支适应专业化、现代化、市场化管理需要的专业队伍。
(3)强化政府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性
政府在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介入社会保障领域的首要和基本的目标是进行收入再分配,追求社会公平,以维持社会可以接受的收入分配差距。
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和社会地位不平等是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甚至有可能是一系列不平等问题中最主要的问题。
只有通过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调整社会经济政策,特别是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才能防止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同时政府应当利用其强制权明确社会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市场失灵,并将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我国国家与社会并没有完全分立,农村社会保障应当与城市社会保障一样是由具有普遍性的国家而非由特殊性的农村社会来承担的。
尽管国家有时只是“虚幻的共同体形式”。
但是,在普遍认可国家是民主的国家、代表的是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基本前提下,就无法放弃国家对维护社会保障的第一主体责任。
(4)建立多元筹资渠道,完善筹资机制。
是否具备足够的资金,是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也是能否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各种社会保障需求的经济基础。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经济水平,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必须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
从国家的角度,必须体现政府的财政责任,因为国家是农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
鉴于国家财力有限,国家承担的这部分资金可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发行国债和社会保障彩票、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遗产税、证券交易税以及部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收益,包括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的部分所得中解决。
由于存在地区差异,各省(市)可自行决定地方各级政府对现行个人账户提供配套资金的比例和数额。
从农村集体经济的角度,集体也应承担一部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
集体承担的部分主要来自乡(镇)村办各种企业的利润及集体经济的积累等。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集体补助是不成问题的;而对于集体经济力量比较薄弱、乡镇企业又少的地区,集体补助还是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应克服困难,多方筹资,尽力扶持。
最后,针对农户缴费难的问题,可以采取“实物换保障”的办法,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
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步伐。
(5)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有法可依
要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走向规范化的道路,必须加快制定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
但我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的社会保障基本法,从而使社会保障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极其缓慢。
那些作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法律依据的行政规章之间缺少必要协调,不能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导致实践中有许多问题无法可依。
当前应尽快就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范围、保障对象、保障待遇和标准、参保者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制定完善的法律,使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也是推进农村社会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7]。
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法律监督机制薄弱,主要体现在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运营的监督,导致保障基金的管理混乱,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基金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
(6)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首先应大力发展农村乡镇企业,它不仅可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应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提高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质,使农民增产增收;再次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水平;最后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农村城镇化不仅能促进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而且还能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总之,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
(7)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对少数贫困老人的救助政府还可以承担,而对为数众多的贫困老人提供救助是任何国家和政府都难以做到的。
因此,应该因势利导、不失时机地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恢复土地的增值功能,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储蓄自养和家庭保障的能力,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现实之路。
(8)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9)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
长期以来,土地一直是农民生活的最后保障,所以一些农民由于担心经营非农业的失败,而不肯放弃土地,仍留有返乡务农的退路。
但在目前农民负担沉重、农产品价格低廉的情况下,土地的保障功能已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在市场化和城市化较高的农村,种地养老已经不太可能,特别是有些农民工已经较长时间离开了土地,进入城市非农领域,其就业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再造土地的保障功能,就显得很重要。
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农村稳定的重要保证。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尽快摆脱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型农村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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