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C系统通用技术规范V1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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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C系统通用技术规范V1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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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C系统通用技术规范V100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QB-XX-XXX-XXXX
OMC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OMCSystemGeneralTechnologySpecification
版本号1.0.0
2016-11-25发布2016-11-25实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立卫、刘云霞、罗志毅、霍筱宁、陈光宇、刘群、林颀、林和平。
本标准解释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XXX号文发布
1范围
2
本规范给出了中国移动OMC系统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和IP网四个专业的OMC系统,适用于新建OMC系统以及现网OMC系统改造。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移动OMC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是中国移动OMC系统提供商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范是中国移动各级运营单位进行OMC系统的招标采购、工程设计、网络运营、管理、维护、检查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依据。
如其他规范中技术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以本规范为准。
本规范未给出OMC系统北向接口技术要求,OMC北向接口详细技术要求请参见OMC系统北向接口通用技术规范。
3规范性引用文件
4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序号
文档名称
文档来源
[01]
OMC系统功能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02]
OMC系统北向接口通用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03]
中国移动网络安全管控平台接口规范分册二:
通信网OMC接入接口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04]
中国移动私有云总体技术要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05]
中国移动私有云管理平台设备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06]
中国移动私有云资源池设备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符号和缩略语
英文缩写
英文全称
中文解释
OMC
Operations&MaintenanceCenter
操作维护中心
NMS
NetworkManagementSystem
网络管理系统
NE
NetElement
网元
MTBF
MeanTimeBetweenFailure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TR
MeanTimeToRepair
平均修复时间
6系统定位
7
OMC系统:
设备与专业网络管理,包括网络配置、告警监控、性能管理、设备操作等功能。
网管支撑系统:
跨专业网络管理,包括资源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优化管理、运维管理等。
网络安全管理平台:
网络设备和管理系统的安全管控平台,包括帐号口令集中管理、集中接入控制、日志管理与审计等功能。
OMC系统、网管支撑系统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关系图如下:
网管支撑系统
无线网OMC
核心网OMC
传输网OMC
IP网OMC
无线网NE
核心网NE
传输网NE
IP网NE
网络安全管理平台
接口2
接口1
接口1:
OMC系统和网管支撑系统间接口,包括:
配置、告警、性能数据上报接口,以及操作指令接口。
接口2:
OMC系统与网络安全管理平台间接口,包括:
帐号口令管理、单点登录等。
8OMC系统规范体系
9
OMC系列规范包括:
1)OMC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各专业通用。
2)OMC系统功能规范:
各专业分别制定。
3)OMC北向接口通用技术规范:
各专业通用。
4)OMC北向接口数据规范—公共数据规范:
各专业通用。
5)OMC北向接口数据规范—资源数据规范:
各专业分别制定。
6)OMC北向接口数据规范—通用告警数据规范:
各专业通用。
7)OMC北向接口数据规范—性能数据规范:
各专业分别制定。
8)OMC北向接口操作指令:
各专业分别制定。
9)中国移动设备Web管理接口通用安全功能与配置要求:
各专业通用。
10)设备通用安全功能和配置要求:
各专业通用。
11)中国移动网络安全管控平台接口要求:
各专业通用。
10系统架构要求
11
11.1集中化要求
11.2
OMC应具备大容量网络设备管理能力,每个省、同一设备厂家、同一专业应采用一套OMC系统。
一套OMC可管理多个地市的网络设备。
一套OMC可管理单专业的多种制式的网络设备,如无线专业OMC可管理2/3/4G网络设备,传输专业OMC可管理OTN、PTN、PON等网络设备,IP网可以管理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OMC省集中化主要有两种实现方式:
(1)OMC物理集群(目标方式)。
提升OMC硬件扩展能力,基于负荷分担的集群技术实现真正的一套OMC系统管理全省网络设备。
(2)OMC逻辑一套(过渡方式)。
在现有的软件结构中,在多套OMC系统基础上引入集中化服务。
将已部署的每一个OMC系统服务器作为独立接入点隐藏在集中化服务之后,由集中化服务对不同OMC系统服务器和各种工具进行统一管理。
集中化服务中网元与实际归属OMC间映射工作由集中化服务完成,运维人员实际使用过程中,在不切换系统的前提下实现全省网络设备的管理,用户登录一次可完成全部操作,包括网络设备操作和数据集中呈现等。
当前OMC系统普遍没有达到每个省同一设备厂家同一专业采用一套OMC系统的要求,可先采用“OMC逻辑一套”的过渡方式,逐步过渡到目标方式。
11.3硬件架构要求
11.4
OMC系统应全部采用通用X86硬件平台。
全部软件模块可部署在通用X86物理主机或虚拟主机,支持部署在私有云资源池平台,采用主流商用操作系统,如Windows、Linux等。
OMC软件模块指设备厂商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软件,包括但不限于OMC应用软件、数据库、中间件等。
11.5硬件设备隔离要求
11.6
为确保系统功能与系统接口互不影响,OMC应用服务器应与北向接口服务器分别独立设置。
由于信令软采和MR数据量较大,信令软采、MR采集服务器也应独立设置。
11.7软件集群架构要求
11.8
为提高系统可靠性和可扩展性,OMC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处理服务器、数据库等核心软件模块应采用负荷分担的集群架构。
实现单点故障不影响系统整体运行,并通过水平扩展硬件的方式,满足被管设备和信息处理不断扩展的需求。
具体要求如下:
•支持动态地、均衡地将任务分配到多个处理主机节点;
•
•支持在线的、不停机的增加或减少应用主机节点;
•
•能够主动发现处理主机节点故障,自动进行任务迁移,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
•
11.9应用软件架构要求
11.10
原则上全部OMC应用软件采用B/S架构,监控类(如告警监控、性能监控)、指令操作类应用软件可选择采用C/S架构。
C/S架构的客户端软件,应提供客户端软件在线安装和自动更新功能,应可适用于操作系统的最新版本。
11.11时间同步要求
11.12
每套OMC系统应支持设置外部时间同步服务器,或使用公共的时间同步服务器。
OMC系统的每台服务器必须采用北京标准时间。
11.13接入方式要求
11.14
应支持本地接入和远程接入;
应支持多客户端接入,操作终端接入的数量不少于16(不包含北向接口);
应支持客户端范围控制,可根据IP或其它方式对客户端接入进行限制;
应支持多用户同时操作。
11.15系统界面及语言要求
11.16
OMC系统应提供图形化操作界面及指令化操作界面。
涉及网元配置设置、网元参数查询、网元参数修改、网元告警查询等网元操作以指令化操作界面为主且必须提供指令化操作界面;网络拓扑展示、告警监控、性能查询等功能以图形操作界面为主。
OMC应为用户提供在线帮助,提供详细的在线操作指南,指导用户完成相应的操作并提供帮助信息的导航功能。
同时,对用户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解答,用户可以输出帮助信息。
对客户端屏幕具有人工和自动锁定功能。
当操作员停止对系统的操作或者在特定时间内没有操作时,可将屏幕锁定,防止其它操作员进入。
同时具有屏幕激活再进入功能(需要输入口令),能通过鼠标/按键触动激活屏幕。
当操作员超过一定时间没有操作时,系统应可以自动注销该操作员。
OMC系统应支持中、英文两种操作界面,对OMC中以B/S架构实现的部分应支持界面的实时切换。
12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13
13.1系统容量要求
13.2
单套OMC系统是指目标实现方式下的全省一套OMC系统,系统容量要求如下:
专业
等效网元
容量要求(个)
系统负荷要求
无线网
无线小区
≥50000
≤70%
核心网
HLR
≥1000
≤70%
传输网
PTN:
等效155M带宽管理能力
≥200000
≤70%
OTN、小型化PTN:
等效155M带宽管理能力
≥50000
≤70%
PON:
端口数/线
≥4,000,000
≤70%
IP网
路由器
≥1000
≤70%
单套OMC系统最大管理能力=容量要求(个)/系统负荷要求,以无线网为例,单套OMC系统最大管理能力=50000/70%=71429(个)。
13.3系统空间及能耗要求
13.4
单套OMC系统最多配置的机柜数、设备最大功耗如下:
专业
容量要求(个)
机柜最大数量(个)
最大总功耗(KW)
备注
无线网
50000
3
20
每小区320邻区,考虑SON
核心网
1000
1
20
传输网
50000
1
20
IP网
1000
1
20
注:
机柜尺寸≤600*1200*2200(mm)
13.5系统可用性
No
指标名称
指标值要求
1.
系统可用性
≥99.9%(7×24)
2.
故障平均恢复时间(MTTR)
≤2小时
3.
故障发生频次(MTBR)
≤3次/年
系统异常停止后,不影响它管理的网元的正常运行,也不影响网络的正常业务;网络中断时,OMC自动尝试重建连接;某一用户界面程序异常停止后,不影响服务器端和其他用户界面的正常运行。
13.6系统处理能力
No
指标名称
指标值要求
1.
总用户数
≥2000个
2.
同时在线用户数
≥500个
3.
并发用户数
≥50个
4.
系统首页时延
≤10秒
5.
界面操作响应时延
≤5秒
6.
报表生成时延
≤8秒
7.
告警时延(指从网元发生告警到OMC显示告警)
≤5秒
8.
告警吞吐量
≥1000条/秒
9.
性能统计时延(指从性能统计周期结束时间点到OMC性能数据入库)
≤2分钟
10.
配置数据同步时延(指网元配置数据修改后到OMC配置数据入库)
≤2分钟
11.
数据导出时延
≤2分钟/100M
12.
路径创建(非激活)操作的执行时间(跨10个网元的路径)(PTN)
≤3秒
13.
激活/去激活路径执行时间(跨10个网元的路径)(PTN)
≤25秒
13.7数据存储能力
No
指标名称
指标值要求
1.
配置数据
长期保存
2.
活动告警
≥50万条
3.
历史告警
≥3个月
4.
5分钟性能指标
≥1个月
5.
15分钟性能指标
≥6个月
6.
60分钟性能指标
≥1年
7.
24小时性能指标
≥1年
8.
自身监控数据
≥6个月
9.
操作日志数据
≥6个月
注:
配置数据包括当前数据及历史数据,数据内容包括网元侧配置数据及OMC配置数据。
14系统自管理
15
系统自管理主要包括OMC系统自身的配置管理、监控管理、版本管理、备份与恢复等内容。
15.1系统配置管理
15.2
实现OMC系统自身的硬件和软件的配置管理。
实现对系统自身各类配置数据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
支持配置明细数据EXCEL格式导出。
OMC自身配置完成的功能有:
完成系统类别、目录、资源等编码及生成规则和要求的配置;完成外围接口的对接必要的资源信息配置;完成系统运行策略的信息配置;完成系统其它信息和要求的配置等。
系统配置为运营人员提供配置系统参数的功能,包括如下配置项:
●系统参数配置
●
接口参数包括:
主机唯一标识、名称、描述、IP地址、端口号、用户名、密码、状态等,建议端口号和密码以密文形式显示。
●网管接口参数配置
●
接口参数包括:
网管系统的唯一标识、名称、描述、IP地址、端口号、用户名、密码等,建议端口号和密码以密文形式显示。
●日志定期备份配置
●
参数包括:
日志备份的周期、备份文件存储的位置。
●日志定期删除配置
●
参数包括:
备份日志文件的保存时间。
●统计分析参数配置
●
参数包括:
数据统计周期、数据统计项目、数据展示方式、数据导出格式、导出位置。
15.3系统监控管理
15.4
系统状态监控,显示系统的各模块和功能点的运行状态,并提供系统管理相关功能,包括收集OMC系统设备的性能、告警以及配置信息,以合适的形式展现这些信息,在出现告警的时候上报给网管支撑系统等。
系统在显示状态的情况下,定期更新显示内容。
监控对象包括:
(1)OMC系统,监控OMC系统服务状态、应用程序进程等。
(2)硬件设备,显示OMC系统物理设备的状态信息和使用情况,如服务器、网卡、数据库、磁阵存储的运行和使用情况。
监控指标包括:
OMC系统服务状态、数据存储空间、数据库占用空间、CPU利用率、内存使用率、性能数据处理时延、系统磁盘读取速率、性能测量任务支撑数量、同时在线用户数、最大在线用户数等信息、应用程序进程数量和日志信息、日志容量等。
监控功能包括:
性能实时监控和告警监控。
OMC自身告警信息也应通过OMC北向接口提供给网管支撑系统。
告警实时监控:
OMC应具备系统告警监控及通过北向接口推送到网管支撑系统的功能。
告警情况如下:
1)硬件实时告警,如硬盘温度过高、服务器故障;
2)
3)软件实时告警,如某一进程卡死。
4)
5)性能实时告警,如数据库总硬盘使用超标、服务器CPU使用率超标、服务器内存使用率超标、服务器硬盘使用率超标、北向性能文件生成延迟、日志容量接近或超过门限等。
6)
各项监控功能的采样时间和阈值可由用户设定。
其中,系统必须提供对数据库的空间占用进行各级门限设置的功能,并在发生门限溢出时产生相应级别告警,提示维护人员采取备份历史数据、清理无用数据或追加存储空间等措施。
系统能够对各项监控指标进行查看,如能查看系统进程、应用进程等的进程名、运行状态、开始时间、停止时间、运行主机、进程类型等信息,并能对某些进程做中断或启动操作;用户能方便的查询与数据库的连接进程情况。
上述各项监控功能应由OMC系统(而非OMC所基于的操作系统)提供。
15.5系统版本管理
15.6
15.6.1软件补丁管理
15.6.2
1、补丁加载
系统应提供软件补丁加载至OMC的功能,并提供补丁加载进度显示。
如补丁加载过程出现问题,系统应提供回滚功能,系统恢复到补丁加载前状况。
当补丁加载完毕后,更新补丁号。
2、补丁的激活
系统应提供补丁激活功能,使补丁程序正常运行。
该功能也可以和补丁加载功能合并。
3、补丁的去激活
如果补丁程序在OMC中不能够正常运行,系统应提供补丁去激活功能。
4、补丁卸载
系统应提供OMC软件补丁卸载功能。
该功能也可以和补丁的去激活功能合并。
5、补丁号及记载
系统应对OMC上所有的软件补丁都有详细的版本记录和相应的功能说明。
15.6.3系统平滑升级要求
15.6.4
OMC系统软件升级或安装补丁时,在割接过程中应保证:
•不影响网络设备运行。
•
•只影响割接模块的运行情况,其他模块运行不受影响。
版本升级情况下模块割接导致的服务中断时长不超过30分钟,安装补丁情况下模块割接导致的服务中断时长不超过5分钟。
•
•保留OMC原有配置数据和系统任务。
•
•不影响OMC北向接口数据上报。
(相关接口模块升级除外)
•
15.6.5版本信息管理
15.6.6
详细记录OMC各个软件模块及补丁的版本号、功能备注、装载时间等信息,包括当前信息和历史信息。
各项信息应通过图形界面的方式呈现。
OMC应用服务器、接口服务器、信令软采、MR采集服务器应纳入统一版本管理,包括版本号、变更情况和变更内容等。
•系统安全和数据库漏洞补丁要求每6个月发布一次。
•
15.6.7版本兼容性
15.6.8
OMC进行软件版本升级时,应能兼容自身之前的软件版本,还应能兼容其管理的网元的任一在网版本。
OMC可以按照全部网元所支持的最新版本和接口要求上报数据。
15.7系统备份和恢复
15.8
系统备份的目的是当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根据文件系统备份与数据库备份将OMC恢复到故障前的状态。
OMC系统中的数据主要包括:
配置数据、告警数据、性能数据、操作日志等。
用户可设置备份方式、备份内容、备份时间和备份介质(应支持备份至OMC本地介质以及外部介质)等备份参数。
备份方式包括:
•手动方式与周期性自动备份方式,对自动方式应能够设置备份执行时间。
•
•在线备份与离线备份方式,指被管对象处于在线及离线状态下的数据备份。
•
•完全备份与增量备份方式。
•
数据恢复是当数据受到破坏后,OMC能够对数据进行正确的恢复,恢复方式可选择从备份中恢复或从网元重新获取。
数据损坏时,OMC应能够自动启动恢复功能。
系统恢复是当系统受到破坏后,能够根据备份数据将系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系统恢复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
16系统安全管理
17
OMC安全管理负责管理OMC系统的访问权限和网元的访问权限。
OMC系统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控制机制,对用户接入、访问操作OMC和访问操作网元进行限制,确保每个合法用户能够正常登录、使用已授权的软件模块、接入允许登录的网元、操作合法级别的命令,防止越权访问的情况发生,以保障网络设备和网管系统的安全运行,并对系统中发生的认证,授权访问等操作进行记录,使操作具有不可否认性。
OMC系统接入安全管控系统后,需要符合《中国移动网络安全管控平台接口规范分册二:
通信网OMC接入接口规范》的要求。
17.1用户管理
17.2
原则上,安全管控系统负责OMC系统的统一认证和单点登录,OMC系统仅负责从账号管理。
从账号即OMC自身的用户账号。
用户管理提供OMC用户的新增、修改(复制)、停用/恢复、删除、查询等功能。
用户信息包括:
账号、姓名、单位、密码、账号有效期、密码有效期、状态等。
对除账号外的各项用户信息,OMC应提供修改功能。
密码管理需要满足中国移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默认存在一个唯一的超级管理员用户。
默认超级管理员用户不能被删除。
只有超级管理员才能进行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权限组管理。
用户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超级管理员可以修改任何用户密码。
密码复杂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密码到期时,要强制用户修改密码。
密码不能明文存储、传递。
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设定非超级管理员用户帐号的有效期,过期后用户帐号将自动停用。
用户信息查询可提供:
账号、姓名、单位、密码、有效期、状态、用户操作日志等信息。
17.3OMC用户与网元用户映射连接
17.4
OMC可获取网元上的用户信息,并可以设置OMC用户和网元用户的对应关系,便于在OMC登陆后无需重复输入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网元。
第一次通过OMC直接登录网元时需输入密码,提示保存。
OMC超级用户具备网元超级用户的操作权限;OMC普通用户与对应的网元普通用户具有相同的操作权限。
17.5权限管理与认证鉴权
17.6
原则上,OMC登录权限由安全管控系统负责授权和鉴权,OMC内部操作权限由OMC系统自行负责授权和鉴权。
OMC内部操作权限包括以下参数:
(1)网元/网络:
允许或禁止接入的网元或网元组(子网)。
该参数可确保不同的用户的操作限定在指定的网络地域。
(2)功能模块:
允许或禁止使用的软件功能。
(3)指令:
允许或禁止使用的指令接口命令集。
(4)参数:
允许或禁止使用的参数的操作权限,可细化到单个参数级别。
权限组:
多个权限的组合,以简化授权。
可以由超级管理员通过权限或者权限组为用户分配权限。
一个用户可以对应一个或者多个权限、权限组。
管理员可以监控当前系统用户登录和使用情况,并可以根据需要强制用户退出登录。
17.7日志管理
17.8
17.8.1日志的内容
17.8.2
●为了使系统运行中的一些情况和用户的操作有据可查,系统需要提供日志功能。
OMC系统日志
●
OMC系统日志用于监测OMC的运行状态,包括OMC软件进程日志、数据库进程日志、系统备份记录等。
●操作日志
●
系统应对所有用户在OMC系统上和本地操作维护终端执行或通过OMC在网络设备上执行的登录操作、退出操作、查询操作和变更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须精确到OMC上和具体操作步骤和网元的命令行日志。
对于OMC数据库、应用进程的启动、退出、进程重启动、进程重要运行过程、进程停止等系统信息必须进行记录。
系统应对上层网管通过北向接口对OMC和网元执行的所有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
操作日志信息包含:
操作时间、账号、源IP地址、操作名称、操作结果、操作内容等。
●安全日志
●
用户活动(登陆、注销)记录、鉴权记录等。
●网元事件日志
●
网元上报的非告警类事件的记录。
17.8.3日志管理操作
17.8.4
17.8.4.1日志的设置
17.8.4.2
允许用户对日志的容量(日志保留时间或日志占用空间)等参数进行设置。
17.8.4.3日志的查询
17.8.4.4
允许用户以多种方式查询日志的详细内容。
比如能够根据帐号、时间段查询修改配置指令的操作。
17.8.4.5日志的统计
17.8.4.6
允许用户对操作日志进行统计。
17.8.4.7日志的归档
17.8.4.8
允许用户对操作日志进行归档。
17.8.4.9日志的备份
17.8.4.10
应支持日志手工备份或定期自动备份、日志容量达到门限自动启动备份或产生相应告警提醒操作人员进行手动备份。
查看备份的日志时不能影响系统当前的日志记录。
备份路径应可选为服务器或本地客户端。
17.8.4.11日志的导出
17.8.4.12
系统支持操作日志数据导出到EXCEL、TXT等文件。
17.8.4.13日志告警上报
17.8.4.14
应支持日志记录占用空间达到设定的日志容量门限时上报告警功能。
此类告警需在OMC界面呈现,并通过北向接口进行实时上报。
17.8.4.15日志的格式
17.8.4.16
日志文件应尽可能采用标准化的格式进行记录,以支持第三方审计系统的要求。
18编制历史
版本号
更新时间
修订内容
V1.0.0
2016.11.25
新建文档
19附录
20
各专业OMC系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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