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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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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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版
附件
石景山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4年版)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一
领
导
有
力
制
度
健
全
(一)
社区
组织
管理
1.党组织建设
1)加强社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干部廉洁自律,无以权谋私现象,无严重违纪问题,群众对勤政廉政的满意度≥80%;
2)加强和完善社区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
3)发挥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2.居民自治建设
1)依法做好选举工作,选举参与率达到选民总数的85%以上,无违反程序的指定、委派或撤换居委会成员现象;
2)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制度,实行居务公开;
3)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对于有物业的小区,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度≥85%;对于无物业的小区,小区居民对相关管理机构的满意度≥85%;
4)社区有不少于5个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5)社区居民对居委会工作的满意度≥85%。
一
领
导
有
力
制
度
健
全
(二)
创建
组织
管理
3.组织领导
1)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有专人负责日常创建;
2)有创建文明社区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社区发展规划;
3)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
4﹚能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完成区县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4.工作机制
1)明确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
2)文明社区创建档案齐全,实施电子化管理;
3)采取多种形式让社区居民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居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复率≥95%,整改满意率≥90%;
4)积极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形成社区联席会等共建制度,构建社区单位、行业、居民、部队参与社区建设的平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每个对子每年开展活动≥3次;
5)创建经费有足额保障。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二
安
全
稳
定
秩
序
优
良
(三)
治安
防范
5.群防工作
1)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平安社区建设深入扎实;
2)群防群治网络健全,严格落实社会治安防范责任制;
3)节日、重大活动,发挥群防组织作用。
6.综合治理
1)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无“黄赌毒”案件发生;
2)对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开展帮教工作;
3)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七类重点青少年人群的服务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4)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
5)社区周边无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出版物和‘三无’食品;烟草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无“黑网吧”、黑诊所;
6)居民安全感≥90%。
二
安
全
稳
定
秩
序
优
良
(三)
治安
防范
7.视频网络监控率
1)社区出入口等重点领域视频网络监控覆盖率〉95%。
(四)
公共
安全
8.消防管理
1)消防设施完善,运行维护保养良好;
2)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无乱堆物占用楼层应急通道、消防通道现象,无地下空间、管道井、电表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现象,无私自安装铁门阻断消防应急通道现象;
3)加强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年内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9.防空防灾
1)在居民中普及人防知识、自救互救知识,增强防空防灾技能,做到有备无患,从容应对;
2)社区内民防工程应急掩蔽场所及疏散路线有标示标识;
3)指示牌、警报器、民防应急箱有专人管理、维护良好。
10.安全应急预案
1)建立完善减灾、防灾、救灾、人道救援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2)建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制定救灾应急预案,以及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二
安
全
稳
定
秩
序
优
良
(五)
专项
管理
11.集贸市场管理
1)集贸市场没有“无照商贩”;
2)集贸市场设施齐全完好,内外环境整洁;
3)无制假售假现象发生。
12.环卫设施管理
1)垃圾桶按分类收集要求,摆放合理,整洁美观;
2)垃圾箱房布局合理,给排水等设施齐全,定时开放,专人管理,垃圾箱房周围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污水;
3)文明公厕建成率≥80%;
4)居住小区配套环卫设施符合规定且齐全,无改变使用性质,管理运行情况良好。
13.停车管理
1)停车区域划线规范;
2)汽车、自行车停车有位、摆放有序;
3)收费应依法、合规。
14.宠物饲养管理
1)加强对社区宠物饲养的管理,有《宠物饲养管理规定》,倡导文明饲养;
2)设立工作联系和举报热线电话,并定期向全体业主通报违规宠物及户主情况;3)每年组织开展定期的检疫、注射、发放宠物标牌等活动。
三
设
施
齐
全
服
务
便
民
(六)
服务
设施
15.服务中心
1)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3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有固定场所,一门式办公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社区服务站设备配置齐全,采用统一的标识系统;
3)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便民网点布局合理,形成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
4)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90%。
16.文化设施
1)规范和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使用,完善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2)文化活动中心硬件配置达标,有服务居民的文化站、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面积≥200平方米。
3)社区图书馆功能完善,人均藏书量≥0.5册/人,藏书年更新率≥5%。
17.体育设施
1)建有健身步道等设施;
2)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1.2㎡;
3)全民健身场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并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有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设施和器材;
5)定期保养维护健身器材。
三
设
施
齐
全
服
务
便
民
(六)
服务
设施
18.信息化网络
1)建有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化网络服务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2)社区信息网络与市、区互联互通;
3)信息化网络覆盖率≥90%。
(七)
服务
项目
19.人口与计划生育
1)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2)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提供优质服务,并达到文明站要求,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点纳入标准化建设;
3)宣传《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0.就业与社会福利
1)社区适龄劳动人口就业率≥90%;
2)老年人保障设施齐全,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3.7;
3)残疾人保障设施齐全,残疾人保障覆盖率≥95%;
4)居民对社区就业和社会福利一门式服务的满意率≥90%。
三
设
施
齐
全
服
务
便
民
(七)
服务
项目
21.医疗卫生
1)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服务机构,普遍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2)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服务;
3)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4)居民对卫生服务机构(站)的满意率≥85%。
22.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
1)建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对社区内低收入家庭申请法律援助给予引导;
2)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
3)及时受理和调解社区内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
4)有效做好矛盾纠纷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促进居民依法处理各项矛盾纠纷。
23.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1)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办好各类家长学校;
2)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寒暑期工作,开展“暑托班”等假期活动;
3)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无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和儿童的现象。
三
设
施
齐
全
服
务
便
民
(七)
服务
项目
24.老年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
1)有养老、社区助残康复项目等针对特殊群体的社区帮扶救助体系;
2)为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棋牌、球类活动室,图书、报刊杂志阅览室,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3)开展对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活动,提供心理和健康咨询活动。
25.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1)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建设达标,按照流动人口3‰到5‰的比例,配齐流管员队伍,服务站实现联网办公,保证日常工作开展;
2)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将信息录入到市;
3)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民生服务,主动为流动人口在京工作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4)宣传动员流动人口参与辖区事务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相互交流,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辖区。
四
环
境
优
美
生
活
舒
适
(八)
社区
面貌
26.基础设施
1)社区道路完好,车行道、人行道平整畅通;排水通畅,无坑洼积水,无破损和被侵占等现象;
2)道路标识、隔离护拦、道板、无障碍设施、照明设施等完好;
3)公交站亭(牌)、出租车场招牌、电话亭、非机动车亭、流动厕所、邮筒等设施完好,外观整洁。
27.楼道院落
1)院落的地面、楼道干净整洁;
2)楼道照明设备完好,楼道亮灯率达100%以上。
(九)
社区
绿化
28.绿化覆盖率
1)社区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30%。
29.公共绿地
1)社区居民就近享有1000㎡以上的大型公共绿地;
2)积极开展各类义务植树活动,自觉美化社区庭院,社区居民义务植树尽责率≥70%;
3)社区绿地管护到位,整洁良好,有绿地文明提示语,无侵占毁坏、宠物便溺、垃圾堆积、黄土裸露等失管失养现象。
四
环
境
优
美
生
活
舒
适
(十)
环境
保护
30.低碳生活与绿色出行
1)在社区广泛开展“清洁空气蓝天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提倡居民绿色出行,居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46%,节能灯使用率≥60%。
31.垃圾减量分类
1)宣传垃圾减量分类,发放宣传手册;
2)社区垃圾分类设备完善,建有规范的回收站,配备一定比例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有效开展垃圾减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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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景山区 文明 社区 测评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