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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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施工工艺标准
10.1•1 ,总 则
(1)为了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一8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以下简称玻璃幕墙)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3)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的全过程应实行质量控制,幕墙工程的制作与安装施工企业,应制订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4)玻璃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编制参考标准、规范及相关资料: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
2001);《建筑幕墙》(JG3035);《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应用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陈建东主编);《建筑幕墙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赵西安编著);《幕墙工程施工手册》(中国计划出版社)。
10•1•2 术 语
(1)建筑幕墙
由金属构架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于主体结构有微小位移的建筑外维护结构。
(2)玻璃幕墙
面板为玻璃的建筑幕墙。
(3)明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4)半隐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5)隐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构件全部不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6)全玻幕墙
由玻璃板和玻璃肋构成的玻璃幕墙。
(7)点支承玻璃幕墙
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8)玻璃面板
玻璃幕墙中直接承受外部作用并将其传递给支承结构的玻璃板材。
(9)支承装置
玻璃面板与文承结构或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装置。
它由连接件和爪件组成。
(10)支承结构
连接支承装置与主体结构和结构体系。
(11)组合幕墙
由玻璃、金属、石材等不同面板组成的建筑幕墙。
(12)斜建筑幕墙
与水平面成大于75°小于90°角的建筑幕墙。
(13)单元式建筑幕墙
将面板、横梁、立柱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有框幕墙。
(14)小单元建筑幕墙
由金属副框、各种单块板材,采用金属挂钩与立柱、横梁连接的可拆装的建筑幕墙。
(15)硅酮结构密封胶
玻璃幕墙中用于玻璃与金属构件、玻璃板与玻璃板、玻璃板与玻璃肋之间结构用的硅酮粘结材料,简称硅酮结构胶。
(16)硅酮建筑密封胶
幕墙嵌缝用的硅酮密封材料,又称耐侯胶。
(17)双面胶带
控制结构胶的设计位置和截面尺寸用的双面涂胶的聚胺基甲酸乙脂和聚乙烯低发泡材料。
(18)双金属腐蚀
由不同的金属接或其他电子导体作为电极而形成的电偶腐蚀。
(19)相容性
黏结密封材料之间或与其他材料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
10•1•3 基本规定
(1)玻璃幕墙工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迸行二次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
(2)玻璃幕墙工程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结构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检验、确认。
(3)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结构粘结材料是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玻璃幕墙的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5)玻璃幕墙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气物、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玻璃幕墙工程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
10•1,4•1技术准备
(1)熟悉与审查施工图纸
1)审查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2)审查设计图纸与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以及设计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审查建筑图、结构图与幕墙设计施工图纸在几何尺寸、坐标、标高、说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4)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土建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幕墙施工的要求。
5)审查幕墙工程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
6)复核幕墙各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审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幕墙分项,明确现有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拟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加以保证。
7)明确工期,分期分批施工或交付使用的顺序和时间;明确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来源和供货日期。
8)明确建设、设计、土建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明确建设单位可以提供的施工条件。
(2)原始资料调查分析
1)自然条件调查分析:
气温、雨、雪、风和雷电及沙尘暴等情况;冬雨季的期限等情况。
2)技术经济条件调查分析:
当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状况;甲供材料状况;地方能源和交通运输状况;地方劳动力和技术水平状况;当地生活供应、教育和医疗卫生状况;当地消防、治安、环保状况等。
(3)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分别由设计单位对幕墙施工单位,幕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安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0•1•4•2 材料要求
(1)外观及质量要求
1)一般规定
(A)玻璃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B)玻璃幕墙材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零配件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镀锌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铝合金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处理或其他表面处理。
(C)玻璃幕墙的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性材料或难燃烧性材料。
(E)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
橡胶条应有成分分析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
(G)幕墙所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的有关规定。
2)铝合金及铝材材料
(A)玻璃幕墙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中规定的高精级和《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的规定;铝合金的表面处理层厚度和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一5237.5)的有关规定。
(B)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铝合金门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玻璃
(A)玻璃幕墙采用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各种玻璃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如钢化玻璃应符合《钢化玻璃》GB9963的规定)。
(B)当玻璃幕墙采用热反射镀膜玻璃时,应采用真空磁控阴极溅射镀膜玻璃或在线热喷涂镀膜玻璃。
用于热反射镀膜玻璃的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l1614中的优等品或一等品规定。
(C)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4•2-1的规定。
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表10·1·4·2-1
玻璃厚度
玻璃尺寸及允许偏差
≤2000×2000
≥2440×3300
4、5、6
±3
±4
8、10、12
±4
±5
2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0.1.4.2-2的规定。
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表10.1.4.2-2
等级划分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针眼
直径≤1.2mm
不允许集中
集中的每平方米允许2处
1.2mm<直径≤1.6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3处
不允许集中
1.6mm<直径≤2.5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不允许
75mm边部4处
中部2处
75mm边部8处
中部3处
直径>2.5mm
不允许
斑纹
不允许
斑点
1.6mm<直径≤2.5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不允许
4
8
划伤
0.1mm≤宽度≤0.3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长度≤50mm
4
长度≤100mm
4
不限
宽度>0.3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不允许
宽度<0.4mm
长度≤100mm
1
宽度<0.8mm
长度≤100mm
2
(D)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110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半隐框和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
○2玻璃幕墙中空玻璃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E)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AR)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
(F)所有幕墙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
4)钢材
(A)玻璃幕墙采用的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不锈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
《不锈钢棒》(GB/T1220);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带钢》(GB/T4239);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冷顶锻用不锈钢丝》(GB/T4232);
《形状和位置公差末注公差值》(GB/T3280);
(B)玻璃幕墙采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700);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合金结构钢》(GB/T3077);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912);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 (GB/T3274);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GB/T6728);
《冷拔无缝异型钢管》(GB/T3094);
《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
(C)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D)钢构件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的有关规定外,其壁厚不得小于3•5mm,承载力应进行验算,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
(E)玻璃幕墙采用的标准五金件应符合铝合金门窗标准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F)玻璃幕墙采用的非标准五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帽》(GB/T3098.15)的规定。
5)建筑密封材料
(A)玻璃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B)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的规定。
(C)玻璃幕墙采用的聚硫密封胶应具有耐水、耐溶剂和耐大气老化性,并应有低温弹性、低透气性等特点。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的规定。
(D)玻璃幕墙采用的氯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O2—96)的规定。
(E)玻璃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表10•1•4•2-3的规定。
玻璃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性能表10·1·4·2-3
项目
性能
金属幕墙用
表干时间
1~1.5h
流淌性
无流淌
初期固化时间(≥25℃)
3d
完全固化时间(相对湿度≥50%,温度25±2℃
7~14d
邵氏硬度
20~30
极限拉伸强度
0.11~0.14Mpa
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25%≤δ≤50%
撕裂强度
3.8N/mm
施工温度
5~48℃
有效期
9~12个月
(F)结构硅酮密封胶应采用高模数中性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分单组份和双组份,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其性能应符合表10·1,4·2-4的规定。
结构硅酮密封胶的性能表10.1.4.2-4
项目
技术指标
中性双组份
中性单组份
有效期
18月
9~12月
施工温度
10~30℃
5~48℃
使用温度
-48~88℃
操作时间
≤30min
表干时间
≤3h
初步固化时间(25℃)
7d
完全固化时间
14~21d
邵氏硬度
35~45度
粘结拉伸强度(H型试件)
≥0.7N/mm2
延伸率(哑铃型)
≥100%
粘结破坏(型试件)
不允许
内聚力(母材)破坏力
100%
剥离强度(B模)
5.6~8.7N/mm(单组份)
撕裂强度(B模)
4.7N/mm
抗臭氧及紫外线拉伸强度
不变
污染和变色
无污染、无变色
耐热性
150℃
热失重
≤10%
流淌性
≤2.5mm
冷变形(蠕变)
不明显
外观
无龟裂、无变色
完全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12.5%≤δ≤50%
(G)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应有质保年限的保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过期的密封胶不得使用。
6)硅酮密封胶接触时必须相容,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A)根据玻璃幕墙的风荷载、高度和玻璃的大小,可选用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B)当玻璃幕墙风荷载大于1•8N/m2时,宜选用中等硬度的聚胺基甲酸乙醇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C)当幕墙风荷载小于或等于1•8N/m2时,宜选用聚乙烯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7)其他材料
(A)玻璃幕墙可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作填充材料,其密度不应小于0•037g/cm3。
(B)聚乙烯发泡填充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O2—96)的规定。
(C)玻璃幕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烧性或难燃烧性材料作隔热保温材料,同时应采用铝箔或塑料薄膜包装的复合材料,作为防水和防潮材料。
(D)在不同金属材料之间,除不锈钢外应加设耐热的硬质有机材料垫片。
玻璃幕墙立柱与横梁之间的连接处,宜加设橡胶片,或留出lmm孔隙。
(2)主要材料主要性能试验方法:
1)不锈钢和钢材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232);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
2)密封胶条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硫化橡胶或热塑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GB/T529);
《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方法》(GB/T531);
《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GB/T533);
10,1•4•3 主要机具设备
双头切割机、单头切割机、冲床、铣床、钻床、锣样机、组角机、打胶机、玻璃磨边机、空压机、吊篮、卷扬机、电焊机、水准仪、经纬仪、胶枪、玻璃吸盘等。
10•1•4•4 作业条件
(1)主体结构完工,并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现场清理干净,幕墙安装应在二次装修之前进行。
(2)可能对幕墙施工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分项工程应安排在幕墙施工前进行。
(3)应有土建移交的控制线和基准线。
(4)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
(5)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安设就位。
(6)脚手架等操作平台搭设就位。
(7)幕墙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1•5•1材料的关键要求
(1)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检验报告。
(2)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其壁厚、膜厚、硬度和表面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3)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钢材,其壁厚、长度、表面涂层厚度和表面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玻璃,其品种型号、厚度、外观质量、边缘处理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5)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及密封材料,其相容性、粘结拉伸性能、固化程度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10•1•5•2 技术关键要求
(1)安装前对构件加工精度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墙安装;
(2)安装前作好施工准备工作,保证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3)预埋件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严禁歪、斜、倾。
安装位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
(4)严格控制放线精度;
(5)幕墙立柱与横梁安装应严格控制水平、垂直度以及对角线长度,在安装过程中应反复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玻璃的安装;
(6)玻璃安装时,应拉线控制相邻玻璃面的水平度、垂直度及大面平整度;用木模板控制缝隙宽度,如有误差应均分在每一条缝隙中,防止误差积累;
(7)进行密封工作前应对密封面进行清扫,并在胶缝两侧的玻璃上粘贴保护胶带,防止注胶时污染周围的玻璃面;注胶应均匀、密实、饱满,胶缝表面应光滑;同时应注意注胶方法,防止产生气泡,避免浪费;
(8)清扫时应选用合适的清洗溶剂,清扫工具禁止使用金属物品,以防止擦伤玻璃或构件表面。
10•1•5•3 质量关键要求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预埋件和锚固件:
位置;施工精度;固定状态;有无变形、生锈;防锈涂料是否完好。
(2)连接件:
安装部位;加工精度;固定状态;防锈处理;垫片是否安放完毕。
(3)构件安装:
安装部位;加工精度,安装后横平竖直、大面平整;螺栓、铆钉安装固定;外观:
色调、色差、污染、划痕;功能:
雨水泄水通路、密封状态;防锈处理。
(4)五金件安装:
安装部位;加工精度;固定状态;外观。
(5)密封胶嵌缝:
注胶有无遗漏;施工状态;胶缝品质、形状、气泡;外观、色泽;周边污染。
(6)安装前幕墙应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及风压性能试验,并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7)清洁:
清洗溶剂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遗漏末清洗的部分;有无残留物。
10•1•5•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施工过程申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劳保工具应配备齐全(如手套、口罩、安全帽及安全带等)。
(2)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
(3)在高层建筑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须架设挑出3m以上的防护装置。
建筑在地面上3m左右,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4)应注意防止密封材料在使用时产生溶剂中毒。
(5)作好施工现场及材料堆场、仓库等的防火工作,并安排专门的仓库保管员。
10•1•5•5 环境关键要求
(1)组合构件装配一般在生产车间进行,以避免受到天气及工地灰尘等的影响。
(2)在现场进行装配时,应避免在大风、高温、高湿的天气下以及灰尘较多的区域里进行。
(3)材料及构件的堆放及保管场所应根据保管办法选择合理的场地或仓库。
(4)幕墙的注胶密封作业必须在合适的温度及湿度条件下进行。
10•1•6•1构件的加工制作
(1)铝型材加工精度要求
1)截面尺寸精度
(A)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6•1的要求。
(B)截料端头不应有明显加工变形,毛刺不大于0•2㎜。
(C)孔位允许偏差0•5mm,孔距允许偏差0•5mm,累计偏差不大于1•0㎜。
结构杆件截料尺寸允许偏差表10.1.6.1
项目
允许偏差
直角截料
长度尺寸L
1.0MM
端头尺寸a
10’
斜角截料
长度尺寸L
1.0MM
端头尺寸a
15’
(D)铆钉用通孔应符合GBl521的规定。
(E)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GBl522的规定。
(F)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GBl523的规定。
(G)螺丝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耍求。
2)铝型材槽、豁、樟的加1应符合下列规定:
(A)构件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6·2的要求。
项目
长度a
宽度b
中心线位置c
偏差
-0.0,+0.5
-0.0,+0.5
±0.5
(B)构件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6·3的要求。
项目
豁口长度a
豁口宽度b
中心线位置c
偏差
-0.0,+0.5
-0.0,+0.5
±0.5
(C)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6·4的要求
项目
榫长a
榫宽b
中心线位置c
偏差
-0.0,+0.5
-0.0,+0.5
±0.5
3)幕墙构件装配精度
(A)构件装配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0·1·6·5的规定。
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mm)表10.1.6.5
项目
构件长度
允许偏差
槽口尺寸
≤2000
±1.5
>2000
±2.0
构件对边尺寸
≤2000
≤2.0
>2000
≤3.0
构件对角尺寸
≤2000
≤2.0
>2000
≤3.0
(B)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高低偏差应符合表10·1·6·6的要求。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高低允许偏差表10·1·6·6
项目
允许偏差
装配间隙
≤0.4
同一平面高低差
≤0.4
4)铝型材装配应牢固,各连接间隙要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
连接采用的自攻螺丝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螺丝不宜尖部突出框槽内,以防局部挤压玻璃而使玻璃破裂。
(2)钢构件加工
1)钢构件加工及表面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
2)钢构件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0及《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的有关规定。
10•1•6•2 玻璃的加工
(1)一般要求
钢化、半钢化玻璃不允许在现场切割,而应按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
钢化、半钢化的热处理必须在玻璃切割、钻孔、挖槽等加工完毕后进行。
(2)玻璃切割后,切断面边缘不应有明显的缺陷,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倒棱、倒角、磨边),以防止应力集中而发生破裂。
(3)玻璃开孔
为防止玻璃碎裂,在玻璃上钻孔时,其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圆孔直径不小于板厚,不小于5mm;孔边至板边距离不小于圆孔直径,也不小于30mm。
2)方孔孔宽不小于25mm;孔边至板边距离不小于孔宽和板厚之和;角部倒圆半径不小于2•5㎜。
(4)边缘切口
边缘加工切口,其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角部切口边长不大于玻璃短边长度的四分之一;角部倒圆半径不小于2•5mm。
2)边缘切口深度不大于板短边长度的八分之一;切口宽度不大于2倍切口深度,切口边到板边距离不小于10倍板厚;角部倒圆半径不小于2•5mm。
(5)边缘处理
经过切割的玻璃边缘会留下无数细小的伤痕和微裂缝,如不处理,会因为外力和温度变化而开裂,使玻璃破坏。
因此切割后的玻璃要进行粗磨、细磨和精磨等不同程度的边缘处理。
(6)圆弧形玻璃
圆弧形玻璃由平面玻璃经热加工弯曲而成,圆弧玻璃尺寸受下列条件限制:
玻璃尺寸:
W×H≤260OmmX550Omm
≤5500mmX2600mm
W—弧长;
H—玻璃宽度。
弯曲半径:
R≥40Omm
矢高:
D≤l0OOmmn
圆心角:
Q≤120°
加工成圆弧玻璃后,两边线对基准平面偏差应在下列范围内:
玻璃厚度t不大于6mm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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