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岗位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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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岗位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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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岗位标准
发电部值长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值长及代班值长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值长岗位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岗位职责
3.1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生产副总经理和发电部主任负责。
3.2责任
3.2.1本岗位负责当值全厂生产系统(包括设施)的生产指挥、运行管理工作。
3.2.2承担本值工作中出现失误的领导责任。
3.2.3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3权限
3.3.1行使公司赋予本岗位的权限。
3.3.2行使当值生产指挥调度权。
4岗位技能
4.1本岗位须取得《江苏电网调度运行合格证》、《国电集团公司值长培训合格证》。
4.2专业知识
4.2.1掌握《江苏电网调度管理规程》、《集控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力消防典型规程》等。
4.2.2掌握机组运行参数的报警、跳闸的整定值。
4.2.3掌握汽轮发电机组热力系统,电气一、二次系统、DCS的接线方式和逻辑关系。
4.2.4掌握公用系统的布置形式、位置、走向及切换注意事项。
掌握输煤、除灰脱硫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和工作原理。
掌握制水、凝结水处理、循环水处理系统和工作原理,掌握炉内化验的监督和监控指标。
4.2.5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金思维系统、企业邮箱系统、经营在线系统、SIS系统等。
4.2.6熟悉《电力法》、《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化学运行规程》、《输煤运行规程》、《脱硫运行规程》。
4.2.7了解汽轮机发电机组主要设备及主要辅机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4.2.8熟悉汽轮发电机组各保护、自动装置原理。
5工作目标
完成日常运行工作及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当值期间,机组的安全经济环保运行。
6工作内容
6.1周期工作
6.1.1每日每值接班前20分钟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机组及公用系统的运行方式,输煤、脱硫、化学设备的运行情况,了解上一值设备定期试验情况以及设备缺陷情况,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
6.1.2接班前10分钟由接班值长主持班前会,介绍机组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设备缺陷及安全情况,运行操作及工作票和检修情况,布置本值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针对缺陷需做的事故预想,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
交接班人员无疑问后,交、接班值长在日志系统中签名完成交接班。
6.1.3交班值长交班后,主持班后会,对本班的安全工作,生产任务及优缺点进行总结,并对缺点和错误找出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1.4接班值长接班后,听取输煤、化学、脱硫、灰库汇报,了解输煤设备的运行和备用情况,配煤掺烧情况,了解制水、补水量、除盐水水位、汽水品质的完成情况等,了解脱硫系统、分选系统、磨细系统的运行情况,原灰库、粗细灰库的灰位及粗细灰装车、装船情况。
6.1.5每日每值交班前30分钟完成生产日志系统中值长日志的填写。
6.1.6运行日志的填写内容主要包括:
值班人员、当班记事、省调来令、异常记录、异动记录、上级来令、设备启停、AGC投切、缺陷情况、保护投退、关注设备、关注指标、地线登记等。
6.1.7每夜班7:
00前完成各项对外报表的上报工作。
6.1.8每轮值第二个中班上午,组织本值人员参加学习班(节假日除外)。
6.1.9每轮值开展一次安全活动(节假日除外)。
6.1.10每月参加部门运行工作会议。
6.1.11每月7日、22日前检查、打扫本值包干区卫生。
6.1.12每月底制定本值下月学习班计划,并报部门审核。
6.1.13每月底完成本值人员考勤、本月两票合格率统计,并报部门审核。
6.1.14检查本值人员巡回检查情况。
6.2非周期工作
6.2.1向发电部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和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机组主设备及其保护、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异常及故障;影响机组负荷的设备检修申请的批复;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及其保护、自动装置的异常及故障;机组发生非停、事故、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异常情况。
6.2.2向总经理汇报:
机组发生非停、事故、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异常情况;接到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指令;生产现场须处理人身、设备险情时,遇有不服从调度的单位或个人。
6.2.3对机组异常及事故的原因组织分析、编写分析报告。
6.2.4发现偏差、异常及时进行分析并组织填写分析报告。
6.2.5及时发现缺陷,完成消缺的安全措施、消缺结束后的系统恢复、设备试运验收等工作。
6.2.6接收经审批的停役申请单,指导机组长做措施停运设备,以及设备的试运行。
6.2.7负责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工作。
6.2.8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本值人员遵守“三反四保”规定。
6.2.9对本值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出集控运行生产的特点,各种防护设施和措施,危险点分析方法,生产中的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值班纪律,系统内、公司及本值发生过的事故教训以及防范措施;利用技术问答、考问讲解、反事故演习等活动,提高本值成员的安全生产水平。
6.2.10机组启停及处理重大缺陷工作,负责统一指挥,以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网安全为目标,按运行规程的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负责通知相关生产人员到现场。
6.2.11当燃料、化学、灰库、脱硫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对停、送电的必要性和正确性负责,经审核无误后,将签字后的停、送电操作票交机组长,由机组长负责停、送电的执行工作。
6.2.12审批工作票,对工作的必要性、措施的正确性进行审核,检查危险点分析是否完善,根据运行系统、设备情况,批准工作的结束时间,对措施执行人提出操作注意事项和安全注意事项。
6.2.13复审经机组长审查后的操作票,复审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字,指出操作的注意事项和操作的重要程度。
6.2.14批准并安排本值人员的休班和替班工作。
7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主任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4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发电部机组长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机组长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机组长岗位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岗位职责
3.1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发电部当值值长负责。
3.2责任
3.2.1负责当值本机组及与本机组有直接关系的设备、系统运行以及人员管理工作。
3.2.2承担《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3.1条所规定的责任。
3.2.3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3权限
3.3.1行使《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3.2条所规定的权限。
3.3.2行使对当值本机组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及本机组系统相关岗位的指挥和协调管理的权限。
3.3.3行使公司赋予本岗位的权限。
4岗位技能
4.1具备《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4.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专业知识
4.2.1掌握《热机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力消防典型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2.2掌握汽轮发电机组热力系统、电气一、二次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主要设备及主要辅机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4.2.3掌握机组DCS控制系统,机组主辅机的运行特性。
4.2.4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金思维系统、OA系统、SIS系统、电量数据管理系统、等。
4.2.5掌握凝结水处理、循环水处理系统和工作原理,掌握炉内化验的监督和监控指标。
4.2.6熟悉汽轮发电机组各保护、自动装置原理;运行参数的报警值、跳闸整定值。
4.2.7熟悉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机学、继电保护、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等基础知识。
4.2.8了解《化学运行规程》、《输煤运行规程》、公用系统的布置形式、位置、走向及切换注意事项。
4.2.9了解电除尘、气动除灰的工作原理。
5工作目标
5.1确保当值期间本机组安全经济环保运行。
5.2不发生人员直接责任的机组非停以上的故障。
5.3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
6工作内容
6.1周期工作
6.1.1每日每值接班前20分钟进入现场,进行班前巡回检查,重点检查9米平台汽轮发电机组、0米给水泵、高压加热器,控制室DEH、DCS、CRT画面参数。
发现系统、设备有问题时,立即汇报上一值值长、机组长,并协助上一值人员共同处理。
在班前碰头会将检查情况汇报当值值长,对接班检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汇报并协助值长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想。
6.1.2接班前向上一值了解报警、异常、缺陷、定期工作、热机操作、电气操作、工作票、操作票情况。
接班后向本机组人员布置本机组重点工作,操作注意事项及针对设备缺陷需做的事故预想。
检查煤仓煤位、煤质情况,了解汽水品质等。
6.1.3完成交接班后,安排定期工作,对重要设备的试验和切换进行监护。
6.1.4交班前30分钟前完成曰志、台帐的填写工作。
6.1.5运行日志的填写内容应包括:
辅机状态、主要操作、运行记事、异常情况、缺陷情况、报警情况、保护投退、定期工作、交待事项等。
6.2非周期工作
6.2.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执行机组长的安全职责。
6.2.2杜绝习惯性违章,检查并监督本机组人员不违反《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标准》的相关部分。
6.2.3班中巡回检查如发现缺陷,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值长,对设备的一、二类缺陷要同值长一起到现场查看并汇报生产领导。
6.2.4班中随时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检修情况,遇到重大设备问题或安全问题及时向值长汇报。
6.2.5发现缺陷及时通知设备部并做好具有针对性的事故预想,填写缺陷工单。
6.2.6做好安全生产经验反馈工作,录入偏差、异常、障碍事件。
6.2.7及时发现缺陷,完成消缺的安全措施、消缺结束后的系统恢复、设备调试验收等工作。
6.2.8指挥值班员和巡检对准备退役的设备做隔离措施,以及复役设备的试运行。
6.2.9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6.2.10当脱硫、化学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执行停、送电联系单。
6.2.11接受、办理工作票,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的正确性,安排、指挥本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的执行并指出操作的注意事项和操作的危险点。
6.2.12指定电气操作票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审查操作票正确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字。
7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主任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4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发电部值班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值班员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值班员岗位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岗位职责
3.1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发电部当值机组长负责。
3.2责任
3.2.1负责当值机组及与机组有直接关系的设备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3.2.2承担《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责任。
3.2.3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3权限
3.3.1行使《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权限。
3.3.2行使公司赋予本岗位的权限。
4岗位技能
4.1具备《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专业知识
4.2.1掌握《热机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力消防典型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2.2掌握汽轮发电机组热力系统、电气一次系统、汽轮机发电机组主要设备及主要辅机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4.2.3掌握机组DCS控制系统,机组主辅机的运行特性。
4.2.4熟悉汽轮发电机组各保护、自动装置原理:
运行参数的报警值、跳闸整定值。
4.2.5熟悉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机学、继电保护、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等基础知识。
4.2.6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金思维系统、OA系统、SIS系统、电量数据管理系统、等。
4.2.7了解《化学运行规程》、《输煤运行规程》、公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
5工作目标
认真监盘、精心操作,不发生误操作,确保机组在正常参数下运行。
6工作内容
6.1周期工作
6.1.1每日每值接班前20分钟进入现场,进行班前巡回检查,重点检查汽轮机0米所有转动设备、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发电机空冷系统、汽轮机5米平台、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层、磨煤机、排粉机、送风机、炉烟风机等锅炉0米所有转动设备及油系统。
6.1.2班前检查中发现的系统、设备问题,汇报本值机组长、值长。
6.1.3接班前向上一值了解报警、异常、设备缺陷、定期工作、热机操作、电气操作、工作票、操作票情况,针对设备缺陷做好事故预想。
检查CRT、DCS、DEH画面设备运行情况、运行参数等。
6.1.4完成交接班后,根据机组长安排进行定期工作,并做好定期工作的记录工作。
6.1.5在接班后、抄表后、运行参数指示或设备异常变化时、运行调整时、巡回检查时、定期工作时、操作前后、运行方式变更后对设备、参数进行认真分析及时调整。
6.1.6班中巡回检查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内容、标准按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事故预想。
6.1.7交班前1小时对机组监视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本班出现过的报警、异常一同汇报机组长。
6.2非周期工作
6.2.1按照公司规定,遵守职工的安全职责。
6.2.2杜绝习惯性违章,不违反安全工作规定。
6.2.3对本值本机组出现的偏差、异常及时汇报机组长并进行分析处理。
6.2.4发现缺陷及时通知设备部并填写缺陷工单。
6.2.5及时发现缺陷,完成消缺的安全措施、消缺结束后的系统恢复、设备调试验收等工作。
6.2.6发现偏差、异常及时进行分析。
6.2.7对准备退役的设备做隔离措施,以及复役设备的试运行。
6.2.8由机组长指定作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电气操作的操作人或监护人。
6.2.9接受、办理工作票,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审核危险点分析是否完善。
6.2.10布置和执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说明执操作的危险点和操作的注意事项。
7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主任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4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发电部巡检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巡检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巡检岗位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岗位职责
3.1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发电部当值机组长负责。
3.2责任
3.2.1本岗位对当值机组设备系统的操作、巡回检查和数据分析等工作负责。
3.2.2承担《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责任。
3.2.3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3权限
3.3.1行使《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权限。
3.3.2行使公司赋予本岗位的权限。
4岗位技能
4.1具备《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专业知识
4.2.1掌握《热机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力消防典型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2.2掌握汽轮发电机组热力系统、电气一次系统、汽轮机发电机组主要设备及主要辅机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4.2.3熟悉机组DCS控制系统,机组主、辅机的运行特性。
4.2.4熟悉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机学、继电保护、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等基础知识。
4.2.5熟悉机组运行参数的报警值、跳闸整定值。
4.2.6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金思维系统、OA系统、SIS系统、电量数据管理系统、等。
4.2.7了解汽轮发电机组各保护、自动装置原理。
5工作目标
5.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
5.2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
6工作内容
6.1周期工作
6.1.1每日每值接班前20分钟进入现场,进行班前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主厂房0米所有设备,主厂房5米及以上所有设备,电气巡检主要检查主厂房所有配电室设备及主变、厂高变、启备变等设备。
6.1.2完成交接班后,根据机组长的安排进行定期工作。
6.1.3班中巡回检查,每2小时进行一次,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内容、标准认真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
6.2非周期工作
6.2.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遵守职工的安全职责。
6.2.2杜绝习惯性违章,不违反《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标准》的相关部分。
6.2.3及时发现缺陷,完成消缺的安全措施、消缺结束后的系统恢复、设备调试验收等工作。
6.2.4发现缺陷及时汇报机组长,通知设备部并填写缺陷
6.2.5为准备退役的设备做隔离措施,以及复役设备的试运行。
6.2.6在机组长的安排下担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操作人;由机组长指定作为电气操作的操作人。
6.2.7设备存在一、二类缺陷、新投入的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时要增加巡同检查次数。
遇有雷雨、大风大雪、洪水等天气时,重点加强室外设备的检查。
遇有气温异常、突变时,加强冷却设备、加热设备的检查,并对可控制的设备环境温度进行调节。
7除灰巡检工作标准
7.1除灰巡检员在发电部锅炉主管,当值值长的领导下,负责除灰岗位所辖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操作上接受机组长、值班员的命令。
7.2做好本岗位的监盘、操作、抄表,掌握除灰岗位设备状况、运行方式,分析运行工况,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负责渣仓监视,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拉运炉渣,不危及机组正常运行。
7.3做好除灰、电除尘、空压机、捞渣机、渣水处理系统等设备启、停前的各项检查及准备工作,做好设备运行的正常启停、维护、巡回检查工作及设备的定期切换和试验、清扫工作。
7.4按巡回检查时间、路线,认真检查设备及系统,发现缺陷及时填写缺陷单联系相关人员处理并向机组长、值班员汇报(每2小时至少巡检1次)。
7.5按时完成本岗位报表、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判断、处理,并汇报机组长。
7.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在机组长的安排下,完成设备大小修的安全措施和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后及消缺后的验收、恢复工作。
7.7当机组长、值班员发布的命令危及到设备的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时,巡检员应拒绝执行机组长的命令,并讲明不执行的原因,要求机组长重新发布命令,当机组长坚持要求执行命令时,巡检员应立即将此情况向值长汇报,听取值长指示。
7.8巡检员接受机组长、值班员的命令,特殊情况下接受值长、发电部锅炉主管的命令,但应及时向机组长汇报。
事故情况下,听从机组长指挥,正确处理各种事故,并将处理过程汇报机组长。
7.9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并完成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业务学习、技术讲课、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培训任务。
7.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机组长、值班员安排的文明生产工作。
7.11完成机组长、值班员交给的其它任务。
8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当值机组长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4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发电部化验班长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化验班长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化验班长岗位的工作。
2岗位职责
3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发电部化学主管负责。
4责任
4.1本岗位对化学实验室的水、油、煤全面工作及化验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
4.2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5权限
5.1行使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享有的权限。
6岗位技能
6.1熟悉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标准,熟悉水、汽、油、煤监督项目及试验方法。
6.2掌握并执行《化学监督制度》、《化学监督导则》、《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标准规程汇编》、《电力用油质量及试验方法标准汇编》。
6.3掌握电力用燃料标准汇编、动力用煤煤质检测与管理中的相关内容,报告审核制度。
6.4掌握管理信息软件的相关应用。
6.5掌握班组管理知识,化学仪器、药品管理等知识。
6.6熟悉化验仪器、器具、器皿正确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各种试验用精密仪器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校验调整方法,能排查各种仪器的常见故障。
7工作目标
水、汽、油、入厂煤、入炉煤检质率100%,报告及时、准确率100%。
8工作内容
8.1每日安排化验班人员的工作。
8.2每日对两台机组水汽试验报告,分析数据分析审核。
8.3每个工作日完成入厂煤、入炉煤的数据、审核,报告送达发电部和燃料生产管理部。
8.4每月五日前进行上月台帐统计、整理、归档工作。
8.5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8.6每月底填报统计考勤报公司。
8.7每季、每年,按照规定,申报完成各种仪器、器具的报检、校验。
8.8根据使用情况,进行仪器配件、器皿、消耗品、标样、药品的计划报批工作。
各种配件、材料的领用。
8.9仪器常见故障的排除、维护及联系修理工作。
8.10检查本班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劳动纪律。
9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化学主管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4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发电部化学化验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化学化验员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化学化验员岗位的工作。
2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发电部化学化验班长负责。
3责任
本岗位对水化验、油化验、煤化验工作负责。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4权限
行使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享有的权限。
5专业知识
掌握化学大宗药品及常用化学药品的性能,掌握实验室常用仪表的构造和使用方法。
熟知并执行《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化学监督制度》《化学监督规程》。
熟悉电力用油和煤的验收项目及方法。
6工作目标
化学监督及时率、准确率100%。
7工作内容
7.1日常工作:
7.1.1每日对2台机组水汽分析,分析项目如下:
除盐水:
Na、硅、硬度、PH、DD
凝水:
溶氧、氢电导、硬度、PH、硅
给水:
丙酮肟、溶氧、氢电导、硬度、PH
炉水:
PH、P碱、M碱、硅、磷酸盐、DD、
(过热和饱和)蒸汽:
氢电导、硅、Na
7.1.2周一至周五仪器校验、标定、维护、配药(根据需要)
7.1.3周一至周日入厂煤、入炉煤、人工样、场地样、锚地样、抽检样、飞灰可燃物、飞灰细度化验分析
7.1.4周一#1、2机组主机油外观、颜色、微水、杂质进行分析,不合格跟踪化验
7.1.5周一煤粉细度分析,反标校验热量仪,校验负压筛分仪
7.1.6周二周四循环水取样分析,分析项目如下:
PH、DD、碱度、氯、硬度、钙、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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