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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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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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成立危险源辩识小组,按照开工前、季节变化、进度和分部分项变化等因素,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活动。
危险源辨识小组名单详下表:
职务
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编制危险源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按规定编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本工程拟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
A、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C、模板施工方案。
D、脚手架施工方案。
E、起重机械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增效增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必须保证每项施工工程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安全维系着生命兴衰,家庭幸福,务必从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视安全为第一生命。
根据工程特点,切实联系实际,采取各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如下:
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防护应严格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防护。
1.1、进入施工现场每个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带。
1.2、外脚手架与结构同时上,并高出施工层一步。
1.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4、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内侧采用模板封实。
1.5、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6、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栋号施工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四口”防护措施
1、预留洞口:
边长0.5m以下的孔口上面加固定盖板;边长在0.5m~1.5m之间的洞口,设置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楼梯口:
结构踏步外侧防护栏杆要及时跟上,不得随意拆除。
具体做法详下图。
3、电梯口:
电梯井口设置1.5m×0m的固定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每两层设置一道安全网。
详下图。
4、通道口:
设置牢靠的防护棚,防护棚宽度大于通道口,长度按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采用双层防护棚,下层防护棚离地面高度为5~3m之间。
每通道口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经过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施工。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要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所有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实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必须坚决停止使用。
3.2、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等装置,临时施工用电安装三相五线制统一工作接地,施工机械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
3.3、配电箱制作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要有色标,统一编号,严禁使用木质制作的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应有接地保护措施,配电箱及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要安装合格,照明灯具等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
3.4、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瓷瓶固定,现场照明要用绝缘胶线,不能用花线,塑料胶芯线。
其他室外照明必须采用橡皮绝缘胶线。
3.5、电焊机有可靠防雨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每台电焊机均应接地并设防漏装置,一二次电源线处有保护罩,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度,为此要特别注意遵守焊机菏载率和持续规定,以免过热而损坏。
3.6、所有分配电箱等电位接地不大于4Ω。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米。
3.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屏(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必须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3.8、在设有专用保护零线的施工现场,下列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基座。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和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脚手架接地设置均按4点接地。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
(6)、电力线路电杆上的开关、电容量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7)、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在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9)、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措施
4.1、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特别对紧固物件检查是否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2、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以防发生事故。
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规定正确使用,不得将其拆卸不用。
4.3、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4.4、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拆除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作业。
如必须进行时,则应在关停机械设备之后,并设专人监护条件下进行。
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故障。
4.5、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上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所,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5、给排水、暖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
5.1、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沟槽开挖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做好边坡的支护工作,设专人观察。
5.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排水设备,必须设专人观察地下水位情况,如坑内内突然出现涌水,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马上采取排水措施;沟槽内积水较多时,应进行降水后再施工。
5.3、施工区域内临边临口处要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洞口设盖板。
沟槽两边要设置彩旗等醒目标志,防止行人误入。
5.4、打夯机操作时要有绝缘措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下雨时不得打夯。
5.5、管道施工完沟槽要及时回填。
施工挖掘机、铲车等机械施工时要有专人指挥,防止伤及路人。
5.6、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要有10米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与明火之间要有10米的安全距离并防止暴晒,存放处设围栏防护加顶盖。
氧割和电焊作业前进行动火申请,并设专人监护,作业处要与易燃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清除、覆盖或隔离措施。
5.7、粘结管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口罩。
粘结剂等易燃品,在存放和运输时,必须远离火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粘结场所严禁明火,场内保持通风良好。
易燃、易爆材料要存放在专用库房内,挥发性油料须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施工现场及库房应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并应设置“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及消防器材。
操作人员涂刷油漆等含毒性涂料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应保证操作区空气流通,防止中毒。
6、模板安、拆施工安全措施
6.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模板安装应在牢固的脚手架上进行,如中途停歇,应将就位的支柱、模板联结稳固,不得架空搁置,以防掉下伤人。
6.2、安装柱模时,应将柱模与主筋临时拉结固定,防止模板倾覆伤人。
6.3、支模应按顺序进行,严禁利用拉杆上下人。
6.4、柱、墙模拆除时,先挂好吊索,再拆除拉杆及两片柱模之间的连接件,待模板脱离混凝土表面之后再吊运模板。
6.5、高空拆模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暂停人员通过。
操作人员应佩带安全带,拆模间歇时,将松开的部件和模板运走。
6.6、拆除楼层外边梁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按高处作业要求操作并防止模板向外翻。
6.7、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梁体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除,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
6.8、拆下的支撑、木档要随即拔掉上面的钉子,并堆放整齐,防止“朝天钉”伤人。
6.9、拆模时,要按顺序逐块拆除U形卡和L形插销,避免整体塌落。
拆除顶板时,要设临时支撑确保安全作业。
6.10、U形卡等零件、圆钉及木工工具,要装入专用背包或箱中,不得随意乱扔,以免掉落伤人。
6.11、拆除承重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模板塌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正在施工浇筑的楼板,其下一~二层楼板的支撑不得拆除。
6.12、沿建筑物外围满挂安全网,并随施工逐层上移。
在设置悬挑脚手架楼层下方设置永久安全网一道。
6.13、结构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支搭安全防护网。
井筒内的安全网可以用穿墙钢管固定。
6.14、支模平台的支托与井筒墙体连接的穿墙钢管必须固定牢靠,并经认真检查连接可靠之后,再吊入筒模。
6.15、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施工设计规定的限值,浇筑楼板混凝土时,一次上料不可过多,要分散开。
7、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7.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7.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7.3、脚手架的构配件必须是合格产品。
7.4、脚手架必须按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7.5、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7.6、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杆件。
7.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控。
7.9、搭设好的脚手架要有接地、避雷措施。
7.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防护,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8、砌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8.1、脚手架经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并不得随意拆改和移动。
8.2、在脚手架上砍砖时,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
挂线用的线坠要绑扎牢固。
8.3、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层(侧放)。
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上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
8.4、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8.5、起吊砖笼和砂浆料斗时不能装得过满,砖笼和砂浆料斗下发不得有人停留。
8.6、在架子上凿墙应注意打凿方向,避免飞石伤人。
8.7、砌块在楼面卸下堆放时,严禁倾卸及撞击楼板。
在楼板上堆放砌块,宜分散堆放,不得超过楼板的设计允许承载能力。
9、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9.1、基坑开挖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边坡支护要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9.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开挖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按施工方案、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9.3、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9.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
9.5、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9.6、基坑支护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
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
施工中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超过报警值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
9.7、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避免引起坑壁坍塌危险。
9.8、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5m。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
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9.9、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10、支架搭设防坍塌安全措施
10.1、现浇模板支架搭设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及项目工程师为安全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
10.2、支架搭设应按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10.3、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向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的交底记录。
项目工程师对支架搭设的技术方案负责,现场工地负责人对执行搭设方案,确保支架搭设质量、安全负责。
10.4、支架搭设前,栋号长要组织对支架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栋号施工员应对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由安全员监督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
支架的日常检查由施工员、班组长和安全人员负责。
10.5、支架搭设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0.6、支架搭设严禁随意更改搭设方式、间距、数量和结构件型号等。
10.7、支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架子工担任。
10.8、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偏载、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0.9、支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10.10、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11、构配件的检查和验收:
支架使用的材料,如钢管、扣件等材质及各项尺寸应符合标准,严禁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10.12、支架在搭设及使用前要进行检查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支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10.13、安装后的扣件螺栓也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支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在风、雨、雪之后应重点检查支架有无整体或局部变形、节点有无松动、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安全网、拉撑、斜撑、扫地杆及避雷针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当地基有沉降变形等影响支架安全使用的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处理。
10.14、支架搭设及拆除
(1)、立杆要选用同类管径和壁厚的钢管搭设,严禁不同型号的钢管混合使用。
(2)、支架搭设前要清除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支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支架基础下有管沟时及电线路时,应铺方木或型钢通过。
(3)、支架搭设完,要及时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4)、支架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5)、为增加支架的稳定性,支架每隔6跨要设置一道纵向和横向斜杆,斜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之间,斜杆底部应撑地。
支架外侧沿全高设十字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应与5~7根立杆联结。
(6)、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7)、支架立杆底部和顶部的可调托座,丝扣不可旋出太高,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8)、钢管扣件的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支架拆除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交底记录,拆除时须划出安全区,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
拆除前应清除支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10)、支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按先横杆,后立杆的顺序逐层往下拆除,禁止抛掷,拆除后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11、消防应急预案
11.1、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
(2)、施工现场成立两支义务消防队
队长:
队长:
副队长:
副队长:
队员:
劳务队20个民工队员:
劳务队20个民工
(3)、施工现场成立灭火作战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协调指挥:
抢险指挥:
火场火情联络员:
(4)、平时负责消防工作,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双方要签订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协议书。
11.2、消防措施
(1)、现场设立2处消火栓,每处配水龙带1盘,水枪一支。
在北侧大门处,配置水龙带5盘。
各栋施工作业层布置12个灭火器,灭火器应为有效期内的合格品。
库房及木工棚等重点防火部位,均布置灭火器材,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2)、初装修阶段在首层设置一处消火栓。
(3)、易燃物品库门前没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4)、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开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如接火盘),有专人监护,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6)、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
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11.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2)、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4)、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和有剧毒化学物品操作时,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并设专人监护。
(5)、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
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11.4、应急措施
(1)立即报警。
当接到汇报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指挥小组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以便领导了解和指挥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
当生活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
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电源短路起火时,应先找到电源开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协助消防员灭火。
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5)保护现场。
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
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
按照集团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
并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11.5、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11.6、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XXX市人民医院
项目经理
生产负责
安全员
12、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11、物资仓库、生活驻地、工地临时工棚等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12、在火灾危险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吸烟,严禁采用明火作业,严禁进行会产生火花的作业和带电作业。
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存放。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管理人员,严禁穿丝绸、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14、电焊、气焊(割)及其它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用火时有专人监护,设接火盘或其它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的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
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
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5、宿舍及工地照明、电力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符合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工棚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成的台板上。
16、照明灯与易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保持大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17、熬制加热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且应避开地下管线。
18、使用的电器设备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
采暖炉取暖的烟筒要与易燃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出门时要将各种电器开关关闭。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室内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要经常检查。
一旦发现有漏气现象,切勿开灯、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隐患。
19、配备通讯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发现险情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14、防暑降温安全措施
14.1、加强领导,做好防暑降温保障。
项目负责人要对防暑降温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指导,及早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以及降温设备的安装和添置工作。
14.2、加强宣传教育。
教育员工遵守高温作业安全规程和卫生保健制度。
14.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尽量缩短高温下作业时间,采取小换班、增加工作休息次数,延长午休时间等方法。
14.4、施工生产尽量做到机械化,消除高温和热辐射对人的危害。
14.5、做好防暑保健
(1)、提供含盐饮料。
向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足量合乎卫生要求的含盐饮料,以补充人体所需的水分和盐分。
(2)、发放保健食品。
(3)、加强个人防护。
按不同作业需要,及时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热面罩、隔热靴等。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5.1.现场排水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挖好排水沟,以便确保施工工地和一切设施的安全。
雨季中设专人负责管理排水设施,随时随地及时疏通,确保施工现场畅通;雨季设有专人观察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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