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2关于加强项目技术管理的补充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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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2关于加强项目技术管理的补充协议
关于加强项目技术管理的
补充协议
甲方:
遵义景港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及管理水平,保证业主利益,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甲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最后质量负全面责任。
甲方全权委托(简称“监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及合同、信息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监督;乙方除按照国家及政府相关规定全面履行总包合同关于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及合同、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外,还应自觉地按照监理的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并接受监理的监督、考核和处罚。
二、关于技术管理体系的约定
在工程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违反本条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天作为违约金。
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乙方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乙方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
不应采用项目单一
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
如发现乙方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甲方审核。
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甲方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监理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撤换。
对于乙方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或甲方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
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人·天作为违约金。
4、施工过程中,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甲方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
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三、关于图纸及图纸会审的约定
1、所有进场施工的图纸及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均需甲方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同时签字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甲方图纸审查专用图章或甲方公章方可生效执行。
2、开工前,乙方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
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
在收到图纸10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监理。
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内审施工图纸由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乙方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作为违约金。
3、乙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乙方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
乙方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
4、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的程序如下:
5、由于预留预埋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作为违约金。
四、关于技术核定及洽商的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乙方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否
是
乙方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监理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甲方。
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
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乙方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4、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单位根据甲方应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乙方办理技术核定单。
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五、关于设计变更管理的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属于甲方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2、甲方提出的设计修改,由甲方与设计协商,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监理及乙方执行,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否
是
乙方执行
六、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的相关约定
1、项目开工前10天内,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
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乙方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
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元,并通报乙方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2、乙方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甲方工程部审批。
乙方对于甲方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
经审批后,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3、乙方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
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涉及措施费等费用项目,必须单独报送相关费用预算,并经监理单位总监及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认为不涉及费用增加。
5、分部(子分部)和重要分部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有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执行的行为,每发生分部,扣付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5%,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指: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甲方分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外墙保温工程(甲方分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以及甲方特别要求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
七、关于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部批准、备案;
2、乙方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一次验收合格。
若经监理、甲方或质监站复查,发现有任何分项工程未能达到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除返工整改达到相关标准,承担合同相关违约责任及处罚外,扣付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
乙方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甲方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监理将责令返工,同时每发生一次由监理通报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00-500元/次作为违约金。
5、乙方必须接受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甲方及乙方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甲方对乙方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甲方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6、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且除无条件整改外,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5倍扣除不合格项目的工程进度款。
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甲方提出后,乙方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扣除履约保证金200~5000元/次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八、关于观感质量的约定
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观感质量应达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否则,乙方除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外,每次视其情节还予以500-5000元的罚款。
九、关于材料管理的约定
1、乙方应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包括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进场或使用前须按相关材料设备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报检。
发生材料、设备验收不严、不报检,致使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流入施工现场,每批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作为违约金。
如使用在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且工期不顺延)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包括甲方的名誉损失)外,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10000元作为违约金。
同时扣付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2、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
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甲方。
违反本条规定,将扣除履约保证金500~5000元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
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4、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5、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十、关于施工技术交底的约定
1、乙方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次作为违约金。
同时对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而擅自施工,或虽已作施工技术交底但无交底记录,每发生一项,扣付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5%,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十一、关于信息、资料、图纸及档案等管理的约定
1、乙方应配合监理建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所有与本工程项目及合同管理相关的信息(含信函)、文件、资料、图纸及档案全部均需由监理在有效规定时间内(一般情况为发生后15日内,特殊情况为发生后30日内)签收签发方可生效,否则一律视为无效,不得纳入本项目的管理及合同履约执行中。
2、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并退回甲方项目部交工程管理部,且任何版本的图纸须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图纸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若因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乙方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4、工程档案资料必须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若经监理或甲方组织检查,发现未满足要求,由乙方整改完成并直至经检查合格,若当月未整改完成,扣付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5、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甲方,甲方10天内审核后返还乙方。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30天,除竣工图外,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30日内将竣工图移交甲方。
如乙方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50元/单位工程·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分包专业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乙方负责汇总、装订并统一移交甲方。
十二、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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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版 关于 加强 项目 技术管理 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