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晋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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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晋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晋源区晋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晋祠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2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2
二、土地利用现状3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5
四、现行规划实施情况5
五、规划实施评估结论9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0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11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15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调整15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5
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7
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
五、土地整治重点区域20
六、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整21
七、建设用地管制及土地用途分区调整22
第四章“三线”划定29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29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9
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32
第五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33
第六章保障措施42
一、严格落实《方案》指标、同步更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42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42
三、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复垦机制42
四、强化土地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43
五、严格管控“三线”,加大生态保护力度43
前言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以便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及上级的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本镇与区级同步开展了区、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晋源区金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编制时,区、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同步进行,即本方案是区级规划调整方案的具体落实,方案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生态保护红线等各项指标均为落实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下达的指标。
晋祠镇行政辖区范围为7398.55公顷,包括索村、东院村、南大寺村、北大寺村、花塔村、赤桥村等27个行政村及西山绿化队、晋祠镇。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调整重点反映2016-2020年(即“十三五”期内)土地利用调整的相关情况。
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晋祠镇位于晋源区中部,是本区面积较大的镇,其地理位置北接晋源街道,南邻姚村镇,东以汾河为界与小店区相望,西与清徐县毗连。
土地总面积为73.9855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42%。
晋祠镇明显分为西北丘陵山区、东南平川区两大部分。
丘陵山区海拔一般在1100-1500米,大部分由林地覆盖,灌木林、未成林居多,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
平川区地平水浅,海拔一般在770米左右,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区,土壤肥沃,是晋祠镇的优质耕地主要分布区域,也是太原市城区发展的重要空间。
晋祠镇政府位于该镇中南部。
境内城镇、村庄等非农建设占地比重较大,用地矛盾比较突出;境内交通便利,大运、太原南环高速公路及新晋祠路、晋祠路、太古公路等通过。
(二)社会经济概况
本镇历史悠久,地理位置适中,交通方便,劳动力资源丰富,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乡镇企业具有一定的基础,晋祠镇为晋祠区文化底蕴丰厚的老镇,镇内旅游资源丰富,乡镇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有力地地促进了本镇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全镇辖27个行政村,一个西山绿化队、一个为晋祠镇。
2015年本镇家庭户数10898户,总人口31863人,按人口性质划分城镇人口24417人,农村人口7446人。
2015年全镇公共财政收入2130.64万元,全年工业总产值3032.50万元,建筑业总产值20032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491.60万元。
我镇文化底蕴深厚,晋祠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皇家园林,是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集约载体,已经享誉省内外。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晋祠镇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全镇土地总面积为7398.55公顷,各类土地用地情况为:
(一)农用地
农用地573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51%。
1、耕地
耕地面积为1231.8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1.48%,其中:
水田140.57公顷,水浇地968.55公顷,旱地122.74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11.41%、78.63%和9.96%。
主要分布在王郭村、张村、新庄村等村。
2、园地
园地面积为189.2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3%。
全部为果园,主要分布在吴家峪村、五坡村、张村等村。
3、林地
林地面积为3978.1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9.37%,其中:
有林地2778.99公顷,灌木林地924.27公顷,其他林地274.86公顷,分别占林地总面积的69.86%、23.23%和6.91%。
主要分布在索村、五坡村、吴家峪村等村。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5.4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85%,其中:
设施农用地66.42公顷,农村道路118.55公顷,坑塘水面5.41公顷,农田水利用地93.73公顷,田坎51.33公顷,分别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19.80%、35.34%、1.61%、27.94%和15.30%。
主要分布在王郭村、张村、索村等村。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8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2%。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053.7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1.74%,其中,城镇用地373.0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79.44公顷,采矿用地1.28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35.4%、64.48%和0.12%;城镇工矿用地374.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5.52%。
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王郭村、西镇村、赤桥村等村。
2、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78.8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3.87%,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60.4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8.39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6.5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4.39%,其他建设用地中全部为特殊用地。
主要分布在明马村、王郭村等村。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总面积374.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7%。
1、水域
水域面积为140.1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37.39%,其中河流水面14.49公顷,滩涂125.62公顷,分别占水域总面积的10.34%和89.66%。
主要分布在野庄村、新庄村等村。
2、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34.6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62.61%,其中其他草地82.31公顷,裸地152.33公顷,分别占自然保留地的35.08%和64.92%。
主要分布在明马村、牛家口村等村。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耕地后备资源少,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较大
近年来全镇建设用地扩张迅速,耕地减少量较大,另外其他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5.07%,其中自然保留地占总面积的3.17%,因此能开发利用的荒草地等其他土地的面积很少,而且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开发难度较大,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较大。
2、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
建设用地结构内部,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高,交通水利用地比重偏低,二者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74%和13.87%,说明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所占比重达到64.48%,城镇工矿用地仅占35.52%,说明城镇化发展集聚程度不高。
四、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截止到201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231.86公顷,具体情况为:
比本镇规划的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1192.15公顷多39.71公顷,完成比例情况为103.33%。
规划实施期间,尽管全镇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在持续快速经济增长压力下,耕地资源保护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截止到评估时点基本完成了阶段耕地保有量指标。
2006-2015年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耕地面积由1326.02公顷减少为1231.86公顷,净减少94.16公顷。
2015年,全镇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59.19公顷,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959.19公顷保持一致。
因此,至评估时点基本农田保护阶段指标完成的较好。
(二)建设用地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201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289.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53.7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374.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35.36公顷;与规划的2020年相应用地控制规模比,剩余发展空间分别为307.23公顷、242.29公顷、257.75公顷和64.94公顷。
2006-201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从1219.73公顷增加到1289.10公顷,净增加69.3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从1001.54公顷增加到1053.74公顷,净增加52.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从301.45公顷增加到374.3公顷,净增加72.8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218.19公增加到235.36公顷,净增加17.17公顷。
2006-2020年,全镇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431.8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3.78公顷),包括:
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90.0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19.5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指标41.8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4.24公顷)其中矿业用地整合指标41.7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4.07公顷)。
——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至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31.89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385.61公顷,占用耕地253.78公顷(其中落实上级下达指标390.02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344.11公顷,占用耕地219.56公顷)。
截止评估时点,全镇新增建设用地148.79公顷,占用农用地127.21公顷,占用耕地84.95公顷,全部为上级下达指标,各类新增指标情况如下:
——新增建设用地“挂钩”指标:
规划期内,全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挂钩指标”41.87公顷,占用农用地41.50公顷,占用耕地34.24公顷。
截止评估时点,全镇还未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挂钩”指标
(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
规划基期年(2005年),晋祠镇境内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为5638.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21%;规划至2020年,以上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为5487.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16%;截止评估时点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晋祠镇境内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为5539.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87%,比规划基期年减少了99.37公顷。
各种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比规划目标年多52.21公顷。
根据晋祠镇建设生态旅游型新城的客观需求,今后应重点加强具备生态功能用地的保护,以确保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
(四)管制分区布局变化情况
为协调好本镇用地增长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倡导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农地和生态环境,控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使城镇规模以理性方式增长,本轮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范围基本上限制在规划划定的界线范围内,在建设占用土地时,做到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尽可能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零散分布的村庄、乡镇企业在逐步向中心村和工业园区集中;部分闲置的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转变为耕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划定允许建设区1363.09公顷,限制建设区3299.32公顷,禁止建设区2736.1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晋祠镇未进行规划局部调整,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五)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规划至2020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431.89公顷,占用农用地385.61公顷,占耕地253.78公顷。
截止2015年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共完成交通、其他等重点项目建设9个,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8.79公顷,占用农用地127.21公顷,占耕地84.9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已实施项目约占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34.45%。
五、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截止到评估时点,本镇耕地保有量、生态用地均大于规划目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规划目标一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剩余发展空间较大;新增建设用地及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较差。
总体来说本镇规划实施成效较好。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调整本镇规划。
通过强调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增量型规划”向“存量型规划”转变、“指标分解型规划”向“空间管控型规划”转变,本镇规划达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原则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市发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二)耕地保护原则
耕地作为宝贵资源,必须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的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三)节约集约原则
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率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多规融合原则
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多项规划,合理规划城乡用地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边界,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五)公众参与原则
在规划调整过程中,通过实地调查、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引导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合理采纳各部门、各主体以及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增加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
(六)注重实施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213号);
7、《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5〕56号);
8、《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171号);
9、《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10、《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7〕414号);
1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4号);
12、《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法〔2014〕92号;
13、《山西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74号。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四)相关规划资料
1、《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太原市晋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3、《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规划》;
4、《太原市生态功能区划》;
5、《晋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太原市晋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太原市晋源区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太原市晋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
(五)其他资料
1、晋源区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2、晋源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
3、晋源区耕地后备资源成果;
4、晋源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5、规划实施以来,已批准实施的县、乡两级规划调整/修改方案;
6、晋源区2006-2015年统计年鉴;
8、晋源区生态保护区资料;
9、晋源区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用地单位“十三五”期间拟建设的重大项目;
10、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调整
根据晋源区“城镇建设实现新提升”、“文化建设取得新进步”、“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的“十三五”发展目标,本规划期晋祠镇将全面落实区各项具体建设措施,建成以晋祠、天龙山、龙山为核心的旅游产业区,进一步建设西山生态屏及以太山、平川区新兴产业发展及高端农产品生产供应区。
调整后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72.3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97.67公顷;全镇新增建设用地264.59公顷(占耕地157.7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536.75公顷,其中:
城乡新增建设用地193.31公顷(占耕地107.79公顷),总规模达到1230.1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67.6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71.28公顷(占耕地49.97公顷),规模达到306.61公顷;调整后的园地面积为173.22公顷、林地面积为4009.79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45.12公顷(其中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5.91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29.21公顷)。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调整
农用地总面积调整为5552.25公顷,占全乡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5.05%。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5628.86公顷)调减76.61公顷,比2015年农用地面积减少182.45公顷。
1、耕地
耕地面积调整为1072.32公顷,占全乡镇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9.31%。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1192.15公顷)调减119.83公顷,比2015年耕地面积减少159.54公顷。
规划调整期内,土地整治增加耕地45.12公顷(其中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5.91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29.21公顷),减少耕地204.66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57.76公顷,生态退耕7.26公顷,其他结构调整39.64公顷),增减相抵,耕地净减少159.54公顷。
2、园地
园地面积调整为173.22公顷,占全乡镇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12%。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171.2公顷)调增2.02公顷,比2015年园地面积减少16.06公顷。
3、林地
林地面积调整为4009.79公顷,占全乡镇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2.22%。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3984.32公顷)调增25.47公顷,比2015年林地面积增加31.67公顷。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296.92公顷,占全乡镇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35%。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281.19公顷)调增15.73公顷,比201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38.52公顷。
(二)建设用地调整
建设用地总面积调整为1536.75公顷,占全乡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0.77%。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1596.33公顷)调减59.58公顷,比201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增加247.65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调整为1230.14公顷,占全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0.05%。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1296.03公顷)调减65.89公顷,比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76.4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567.61公顷,占全乡镇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6.14%。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632.05公顷)调减64.44公顷,比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193.31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调整为662.53公顷,占全乡镇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3.86%。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663.99公顷)调增减1.46公顷,比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16.91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1)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调整为250.07公顷,占全乡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6.27%。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245.73公顷)调增4.34公顷,比2015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71.25公顷。
(2)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调整为56.54公顷,占全乡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68%。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54.57公顷)调增1.97公顷,与201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一致。
(三)其他土地调整
其他土地总面积调整为309.55公顷,占全乡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18%。
调整后比现行规划(173.39公顷)调增136.16公顷,比2015年其他土地面积减少65.20公顷。
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耕地布局优化
2015年耕地面积为1231.86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72.32公顷,净减少159.54公顷。
2016-2020年,安排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15.91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29.21公顷,共增加45.12公顷;同期因各类建设占用而减少耕地157.76公顷,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7.26公顷,其他结构调整减少39.64公顷,共减少204.66公顷。
增减相抵,耕地净减少159.54公顷。
至规划期末,本镇耕地主要布局在王郭村、东庄营村、张村等村。
(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该乡镇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59.19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97.67公顷(其中耕地808.09公顷,可调整园地46.24公顷,可调整林地43.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3.71%,比现行规划(959.19公顷)调减61.52公顷。
调整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王郭村、张村和东庄营村等村。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2015年晋祠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89.10公顷,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36.75公顷,净增加247.65公顷。
至规划期末,本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晋祠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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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源区晋祠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