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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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扶持企业发展、改善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了解企业负担情况,近期区物价局组织人员先后走访了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旅游、房地产、岛际客运等行业的10多家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帐目等形式并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企业负担情况从政策和执收两个层面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1、清费减负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从去年8月起,国家和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清费减负政策,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除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外,各职能部门按文件规定和区政府要求逐项对照落实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标准,认真进行清理和规范。
据我局对建设、质监、环保、工商、交通、卫生、海洋渔业、农林等部门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表明,我区绝大部分相关收费单位对清费减负工作认识到位,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未发现明显的违反政策乱收费行为,社会和企业总体反响良好。
据统计,在这次国家和省、市政府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中,涉及我区19个部门122项,其中取消“工商二费”、“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等60项,暂停征收“工程质量监督费”等62项,按这些项目2008年收费实绩测算,全年减少收费约9800万元,其中涉及企业的收费约7530多万元。
此外,还有省物价局统一降低的计量检定收费和企业登记代理、税务代理、会计事务、资产评估、房产交易、环境影响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等8大类代理服务机构涉企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00万元以上。
2、当前企业收费负担(税费之外)基本情况
通过近年来不断清理整顿和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到位,涉企收费呈递减态势,企业收费负担明显减轻。
经调查了解,目前我区涉企一般收费(税费之外)约占企业生产经营总成本的1%左右(因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差异而不同),可以说,我区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总体是比较轻的。
此次调查的部分行业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大致如下:
船舶修造企业:
涉及报关、港务、年检、年审、安全、检测、检验、排污、各类协会等15项收费项目,08年交费171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0.52%。
水产加工企业:
涉及商检、报关、代理、检测、排污、协会等10项收费项目,全年交费50.3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0.68%。
宾馆饭店业:
涉及保安、年检、评估、审计、协会等12项收费项目,全年支付4.7万元,约占经营成本0.8%。
岛际客运企业:
涉及所有权登记、港务、检验、代理、协会、培训等10项收费项目,全年交费8.05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1.1%。
3、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从相关企业调查掌握的情况看,企业普遍反映原来的各种乱收费现象大大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不是企业负担的最主要问题。
当前企业反响最大、反映最突出的还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增加,以及土地使用税、污水处理费增加等政策性问题,还有新出现的各类协会、中介服务费增多的问题,成为现阶段企业负担的主要来源。
通过收集梳理,企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集中在下列8个方面:
(1)土地使用税调整幅度太大。
2008年我区新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土地级次由5个等级减为3个等级,每平方米税额标准平均增长1.5倍,从1—5元分别调整为3元、6元和9元,目前沈家门、勾山区域分别为每平方米9元和6元。
一个占地二三十亩的企业,每年需要多负担10多万元,在当前经济危机的时候,这给企业增加了不小负担和心理层面的影响。
(2)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社保费问题。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保险,直接导致企业用人成本增加20%以上,这给水产品加工这类劳动密集型、季节性强的企业带来了冲击,也增加了用工管理上的难度,一些企业主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成为被告。
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也影响着他们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3)污水费、电费成为水产加工企业的主要负担。
在国家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大方针下,水、电等资源要素类价格上涨和污水费增加使水产加工企业成本支出压力越来越大,效益下降。
目前勾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为每吨2.3元,展茅污水处理站平均电价高达0.93元/度,企业难以承受。
一些水产加工企业认为水产品加工属农副产品加工,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不太合理,要求给予农口用电价格优惠。
还有企业反映,在当前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供电部门却将原来按月收取电费改为每10天收费,不合时宜。
(4)各类协会(学会)收费太多。
近年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学会)逐步发展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平台,但其在管理和收费方面,企业也提出了一些意见。
一是难以真正体现入会自由度,因为牵头组建行业协会的一般都是对企业的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税收信贷等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影响的部门单位,这使得企业参加协会组织的自由度大大受到影响。
二是数量过多、会费也过高。
经了解,我区企业基本上都参加了一定数量的协会(学会),如某船舶修造企业加入的各类协会(学会)多达10余个,08年缴纳会费129800元(最低的500元,最高的达50000元);某机械制造企业参加9个协会,一年会费负担24700元;某宾馆饭店参加的协会也有6个,全年会费支出5900元。
三是服务不到位。
企业反映,一些协会只收费,不开展活动和服务,对企业发展没有作用。
(5)中介服务收费问题较为突出。
在调查中企业反映,一是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名目越来越多,以前企业自己可办理的事项,现在一般都需经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如某企业一年涉及的如税务代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项目就有10多个。
二是有的单位利用行政部门影响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产品,企业因考虑到这些机构的背景因素,实际很难进行自主选择。
三是有些中介服务手续频繁,特别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贷款抵押、增资验资,在企业资产(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每次仍要对同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每次都要收取相应的费用,而不同的审计、评估中介来企业审计、评估,企业的帐本又要从头到尾翻出来,给企业带来较多精力、财力上的负担。
四是少数代理机构重收费轻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
有的一年只送几份杂志,企业的事依然还是企业自己做,需要协调的部门还是自己跑。
一些宾馆反映自己配备保安,还要交纳保安费,收费后有关部门又很少指导服务。
(6)建设项目收费负担比较重。
一些建设单位反映,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直接涉及的收费项目仍然较多,无论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大都集中发生在基建过程中,且收费金额往往较大。
一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收费(基金)政策性强,地方没有减免的政策弹性,企业颇感无奈;二是部分收费标准过高,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工程勘察和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质量检测费等;三是部分中介机构或多或少依托行政机关实行垄断经营,如图纸审查费、土地登记费、消防技术咨询费、安全性生产评价费等;四是水、电、气、视听等垄断部门建设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等相关价格作价没有统一办法,定额标准偏高无形中增加建设成本。
(7)有些价费项目还不尽合理。
在调查中,企业反映船检、商检、报关、质监、环保等部门检测检验项目较多、收费偏高,如商检费每次4000—5000元。
对环保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维护费,企业认为应属于环保部门行政行为而不应由企业承担。
部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过大,造成执收部门在收费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引起企业的不满。
还有企业反映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短、频次多,影响企业的正常使用。
一些旅行社对普陀山两家高速客轮公司联营后提高票价、取消返还优惠的做法意见很大,认为是垄断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8)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违规收费等问题。
如个别已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有的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提高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的超越规定收费范围收费,如部分宾馆反映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仍被环保部门收取排污费;个别部门在向委托单位收取服务费用时重复收取管理费或资料费。
有些收费无合法依据,如某外事服务中心向企业发一张邀请函收费100元,某企业一年收到15张邀请函,付费1500元。
有的收费单位存在票据违规问题,比如收费单据上只写收费项目和收费总额,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数量,企业对所交费用不清楚;在经营性收费中使用非税收入票据等。
一些职能部门强制企业征订书报刊物、音像资料问题也较突出,虽经多年治理,企业仍不太满意。
还有媒体强求企业刊登广告、索要赞助比较多,有个小企业一年支付媒体广告费、宣传费6笔,金额2900元。
有些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过重,罚款金额动辄几万元以上,企业很难接受。
4、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对策建议
针对调研出的问题及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我们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几点建议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企业服务年”工作力度。
要使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认识和工作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对企业实行更有效的针对性服务,真帮实扶,多予少取,切实解决部门对企业“说得多、做得少,一般性鼓励多、实质性支持少,调研多、解决困难少”的问题,对重点企业要重点帮扶,逐个列出问题,由领导带头进行解决,携手企业共渡难关。
(2)着力缓解企业反映的税(价)费负担较重的突出问题。
要对当前企业政策性的税(价)费负担进行梳理,结合经济发展需要和财力承受情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如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开展财政补助,具体可按照企业亩均税收贡献多少对其实际负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幅度不等的补助;对困难企业中的骨干企业准予依法延期缴纳税款,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保费、阶段性降低社保“四金”费率等。
对目前保留的各类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减征或免征属于区本级收入的收费,降低部分产品和特殊设备检测检定费标准。
积极争取上级的价格优惠政策,帮助大工业项目和重点企业争取纳入大用户直供电价范围,对省定渔农业龙头企业实施优惠电价,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3)加强对各类协会、中介机构收费及服务行为的引导和规范。
加强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四脱离”情况的后续监管,纠正明脱暗不脱现象。
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行业协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协会运作、财务收支进行会审,公开协会帐目,提高会费收支透明度。
严格落实中介机构与政府机关“四分开”要求,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对企业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简化中介服务手续,凡是类似功能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可合并的一律合并,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作出的资产、信用等级等评定,实行全区范围内通用,不再重复评估、审计并收费。
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当前凡是有浮动幅度的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收取,并经服务双方协商进一步予以优惠。
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加快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
(4)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服务。
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重点工程活动,通过采取聘请价格监督员、设立价格联络员、实施“一本、一卡、一册”、实行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等措施,把清费减负、促进发展的价费政策落实到加快发展的项目上,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
对重点建设工程在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监督、验收等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收费一律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没有通过招标的,减半执行。
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行业延伸服务收费和商品房建设中“三管两线”收费的监管措施,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5)建立服务企业促发展的价格互动平台。
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将价格公示、政策宣传、收费监管和价格维权等工作综合起来,建设涉企价格服务载体。
一是建立价格信息服务互动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形式,设立企业价格信息服务互动点,定期为企业提供价费信息服务,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及时获得各自所需的价格信息。
二是建立收费监管服务互动平台,解决收费监管不到位问题。
优化“12358”价格投诉举报网络,建立企业负担问题公开举报制度,完善企业缴费监测网,推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实施企业与执收部门“双向评议”,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清费减负成果。
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坚决查处各类违法收费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对涉企专项检查中查获的乱收费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严肃查处,努力形成收费单位自律、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的齐抓共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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