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单元测试题6判断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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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单元测试题6判断题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单元测试题(6)判断题
三、判断题
1.凡准许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由海关征收进口关税或出口关税。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关税的课税对象。
2.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关税中滑准税的概念。
3.因故退还的我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应予退还。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关税的税收优惠。
因故退还的我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4.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5.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果单独记账,价值没有计入房产原值,可以不计算缴纳房产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会计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6.个人所有的房产,除出租外,-律免征房产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而个人拥有营业用房或出租房产,不属免税房产。
7.土地使用权交换中,契税由收取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土地出让方缴纳。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交换房屋权属时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不等价交换中,契税由多交付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土地承受方缴纳。
8.境内承受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
9.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征收契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10.土地、房屋权属变动中的各种形式,如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房屋权属变动还有其他-些不同的形式.如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这些均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11.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免税。
由于企业兼并转让的房地产,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2.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3.某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属征税范围。
1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的纳税人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问。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15.纳税人转让房地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房屋坐落地与其经营所在地不-致,纳税地点应选择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在地。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房屋坐落地与其经营所在地不-致,纳税地点应选择在房地产坐落地。
16.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出售所有房产均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出售住房时出售方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
17.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浮动,是对经济落后地区(而不是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条例规定最低税额的30%,而不是最高税额。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未规定具体幅度。
18.纳税人新征用的菲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9.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21.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因为没有纸质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规定。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22.印花税同-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印花税额,按相加后的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特殊计税规定。
23.对于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可以采用定额税率。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定额税率适用范围。
对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采用定额税率,以件为单位缴纳-定数额的税款。
24.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25.同-种类应纳印花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给许可证后,在最长不超过3个月汇总计算纳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税务机关确定的汇总计算纳税限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26.外商投资企业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其自用的部分,暂不征收资源税。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纳税人销售和自用应税资源产品,均应依法缴纳资源税。
27.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28.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纳税地点。
29.资源税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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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税规定。
30.我国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我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的优惠税率。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船舶吨税的税率。
31.车辆购置税实行-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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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2.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33.烟叶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烟叶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34.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委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确定。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35.进口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货物按规定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但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
radic;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
城建税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
36.纳税人因违反营业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 )
times;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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