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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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
查询货物进口证明书
篇一:
货物出口证明书
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XX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
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
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
(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
(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
(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
摩托车整车,下同);
(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
(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
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电动机号、
排气量/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
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应收
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仅签发一份
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
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
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页签发。
四、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
因报关单申报
或补传数据错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
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
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
对于超出前款规定受理时限的,海关不予受理其申请。
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
补发,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
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
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
(三)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
(四)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五)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
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海关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查上牌信息,
经核实无误的,海关向申请人补发相关证明书。
六、已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或复运出境的,收货人应将证明书交还原签发
地海关,并由海关对证明书予以作废。
七、证明书一经签发,不得在证面直接进行涂改,对于确需修改的,收货人应当在本公
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换发。
八、证明书签发内容应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验放手续时的状态信息相符。
货物在境内因
故发生变化或更换部件,造成与证明书签发内容不符的,海关不予受理换发或更改申请。
九、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仅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汽车、摩托
车牌证手续时使用,不作抵押等其他用途使用,也不具有作为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依据的
效力和作用。
十、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和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的签发商品范围及相关管理要求,仍按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XX年第44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XX年7月29日篇二:
出口产品证明书
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
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
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
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一般产地证: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a)全称:
generalizedsystempreferencescertificateoforiginal
form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
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
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
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
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
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
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a)》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
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自XX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
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XX
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
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
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XX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XX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
XX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
老挝、
缅甸至XX年1月、柬埔寨至XX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XX年40%税
目的关税降到零。
越南XX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XX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
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
文莱、柬埔寨、印尼、
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申请《〈中国-东盟自
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缮制完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40元
4.《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a)怎么又是forma?
?
别着急,看看下面介
绍:
以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代替,在证书第四栏注明“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英
文即certificateoforiginunderthebangkokagreement)。
可以签发《曼谷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
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
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曼谷协定产地证书目前暂时用forma
证书代替,申办手续同forma。
5.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书也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
forma,申办手续同forma。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XX年1
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
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XX年1月1日全部降为`
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
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原产地证书
7.其他还有一些不常见的专用原产地证书如: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
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
主要有输往
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篇三:
出口企业办理各种出口证明所需资
料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2、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出口
货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5、代理出
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正式申报
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8、在企业申报系统打印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二)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代理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6、在企业申报系统打印的《委托出口货物证
明申请表》。
(三)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运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2、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原件及复印件,4、退货有关书证材料(退货协议或通知)原件及复印件,5、已办理退税的,
须提供已补税缴款书(生产企业已申报的须提供冲减申报凭证),只须提供报关单复印件。
6、
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7、在企业申报系统打印的《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
(外贸企业用)或《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生产企业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2、原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库存帐页原件及复印件
(a、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国外退关退运货物,应提供《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b、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已开分批单尚未申报退税的库存出口货物(部分申报
退税,部分转内销),出口企业应提供《出口货物进货分批单》原件及复印件,不用提供专用
发票抵扣联原件);3、内销专用发票和帐页原件及复印件,出口视同内销的提供出口货物报
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4、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5、申
报系统打印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
(五)出口企业申请“补办报关单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2、出口发票复印件(出口退税专用);3、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全丢失的在电子口岸系统打印);4、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
统生成);5、申报系统打印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表》;篇四: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发生代理出口业务的,须由受托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
口货物证明,并由受托方转给委托方,委托方凭代理出口证明等凭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
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
证明》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
[1995]9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XX]116
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
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协
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复印件
5.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载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
部门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
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
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审核《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
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4)审核委托方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与申报数据一致。
(5)重点审核单证收齐标志已经作了设置的数据是否附有核销单;
(6)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
新填报;
(7)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
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一份给申请人。
3.资料归档篇五: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
年月金额
单位:
美元经办人:
负责人:
制表日期: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发生代理出口业务的,须由受托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
口货物证明,并由受托方转给委托方,委托方凭代理出口证明等凭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
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
证明》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
[1995]9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XX]116
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
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
篇二:
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
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
如果遗失了,怎么处理呢?
汇业海关律师为
大家讲解如下:
海关签发的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如因故丢失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
办理有关补发手续,但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
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
如何申请补发呢?
首先,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申请。
并递
交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
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其次,现场海关核实后,手工填制《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联系单》
和《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审批单》并制作关封。
最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上海海关监通处,办理有关补发手续。
并提交
下列文件: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
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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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货
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
一、业务概述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是指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了事先承诺的义务,凭有关证明向海关
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义务的海关手续。
二、办事准备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担保人应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出具保证函的担保人必
须是中国法人。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
(2)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3)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4)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5)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6)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7)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8)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9)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三、办事机构上海海关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上海海关各口岸海关上海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
四、办事机构义务
1、现场海关对担保销案申请和有关书面单证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
申请书》传送通关管理处。
并根据通关管理处审批意见进行相关销案操作,开具《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通关管理处对现场海关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批,对电子报关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打印
《退转保证金联系单》、税单或开具《海关领款书》。
五、办事程序保证金销案第1步:
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金销案申请。
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
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1)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
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
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第3步:
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审批后,对电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退转
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4步:
有关现场海关进行保证金的帐面核销,签退有关单证,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
单》。
需要转税的,由业务现场海关打印税单;需要退保证金的,开具《海关领款书》,凭此
到海关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保证函销案第1步:
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函销案申请。
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
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1)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
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
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第3步:
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审批后,对电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退转
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4步:
现场海关进行相应的销案操作。
六、办事时限
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自收到现场海关传送的销案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证金、
保证函申请的审批工作和相关电子数据操作,并将审批结果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篇三:
进出
口货物收发货人换发证书申请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发证书申请书附件1(共两页加盖公司章)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说明:
请填写底色为白色的项目。
底色为灰色的项目由海关填写。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样表)篇四: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换证、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换证、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我单位特向贵关申请办理:
1、注册登记手续。
2、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企业名称、□联系电话、□注册资金、□联系人、□其他注册内容)登记手续。
3、换发证书手续。
4、注销登记手续。
我单位相关情况已填写材料,内容全部属实。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各项规定,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我单位海关注册编码是(已注册的填写),企业管理类别是。
所
附材料:
1、
2、
3、
4、
5、
6、
7、
8、
9、申请人(公章):
(注:
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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