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目标管理策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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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健环目标管理策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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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健环目标管理策划
安健环管理策划设计
序号
项目
管理内容
管理要求
备注
1
目标
1.1
目标的制定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和年度安健环目标(安健环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安健环目标应明确在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指标。
安全指标应科学、合理,包括:
各产业集团控制A类障碍,生产经营单位控制B类障碍。
1、全年不发生责任性生产人身事故;
2、全年不发生重大生产设备、特种设备、设施事故;
3、全年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其他公共安全事故;
4、全年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全年不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生产交通事故;
6、全年不发生职工职业中毒和职业病;
7、有效控制A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8、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全部达标。
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根据安健环目标制定相应的目标分级、分解措施(公司级、部门、小组)目标。
为满足实际操作需要,将目标逐级合理细分。
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安健环目标考核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每月)对安健环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安全生产
委员会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①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符合法规和实际需要的安委会相关制度。
②按规定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重要安全事项,健全会议记录。
2.2
安全生产
保障体系
建立由分管生产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①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能满足安全生产技术质量保障管理要求。
②每月召开安全分析例会,公布会议记录;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明确完成时间、负责人。
2.3
安全生产
监督体系
根据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健环需要的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所需的设施器材。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可与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同期或合并召开)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完整。
①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②健全安全监督网络,安全监督人员数量、专业及配备的设施器材能满足监督管理需要。
③按时召开监督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④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工作、危险工作、重点工作要进行现场监督。
⑤现场监督要有记录,发现违章现象要制止并跟踪整改。
2.4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健环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不安全事件信息。
严格依据考核制度,实施责任考核、追究、整改措施。
①建立安健环责任制。
②落实制度、规程、应急预案、不安全事件信息报送、整改及培训资金投入等。
③针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实施责任考核、追究及落实整改措施。
3
安全生产投入
3.1
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等。
反事故措施:
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应急管理:
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
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
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监督检查、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投入和使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
3.2
费用管理
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落实到位,公司主要领导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①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②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③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内容与规定要求相符,或使用情况与台账相符。
④要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4
法律法规与制度规程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公司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公司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及从业人员。
公司应遵守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企业)实际应用的规章制度、规程、质量标准,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①明确识别主管部门或具体负责人。
②建立相关制度。
③根据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
④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实施贯彻。
4.2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不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检修管理制度、动火、起重、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等。
健全包括岗位的规章制度和企业规程制度等规章制度。
4.3
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根据规范标准结合生产工艺、技术特点等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①结合标准及工艺制定规程;能满足生产安全管理需要。
②部门、班组、岗位有配置受控的安全生产规程,无缺项。
4.4
评估和修订
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执行的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行、试验等规程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及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
每3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修订、重新发布。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审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生产经营企业依据规程每月对安全措施票,包括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检查统计考核,相关材料至少保存一年,特殊安全措施需要保存到措施解除及隐患消除。
①公布现行有效的制度清单。
②按要求对规程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无缺项;
③对于存在问题的规程制度按要求及时进行修订;
④按规定履行规程、规章制度审批手续。
⑤按规定对各类安全措施票及安全措施进行月度审核统计考评。
4.5
文件和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规章制度、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整改所需资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安全记录至少包括:
班长日志、巡检记录、检修记录、值长(值班负责人)值班记录、干部安全生产值班记录,不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①严格执行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
②值班记录、不安全事件记录等真实准确;
③按规定做好安全台账、记录;安全台账、记录内容全面具体。
5
教育培训
5.1
教育培训管理
依据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具体人;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①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具体人。
②有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有培训效果评估。
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厂长经理或安全主任证书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取证;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5.3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生产岗位人员每年须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现场急救,使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其中,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后公布。
新入厂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危害告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人员应熟悉涉及危化品、易燃易爆、高致毒危险的物理、化学特性、防护及应急处置技能,熟悉涉及压力容器、高处作业的防护技能,熟悉涉及高温、高压、高电压防护及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生产岗位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建立规程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①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规程考试,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现场作业。
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
③现场作业人员应学会紧急救护法。
相关人员应学会使用防毒、防窒息等用品;
④新入厂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⑥转岗人员及离岗后重新上岗的人员按规定实施培训及考核。
⑦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等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及维护规程、防护与应急处置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4
日常安全教育
企业、部门、班组针对生产过程暴露出的人员思想意识、防范技能不足以及同行业企业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相关的全法规、文件要求,实时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培训要形成记录。
结合企业安全实际情况、外部不安全事件按案例及文件精神要求,实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5.5
其他人员
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属生产经营企业(部门)对其进行现场有关纪律、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
企业应对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应急、纪律及相关安全规定予以讲解告知。
①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现场作业;临时用工上岗前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进入作业现场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对参观等外来人员进行危害、安全防护、应急等方面告知;需要予以监护的,要实施监护。
5.6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纲要,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形成企业安全价值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以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严格班组班前、班后会。
班前会要结合工作任务、设备及系统运行方式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结束应及时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①企业要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并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有企业安全理念;生产部门、班组逐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开展活动。
②制定“反违章”制度或活动方案,每月进行活动分析,确保现场无违章。
③安全日活动内容充实,有针对性,记录齐全。
企业和车间领导、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
④组织班前、班后会议,会议内容充实,有记录。
6
生产设备设施
6.1
设备设施管理
6.1.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建立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的管理制度。
安健环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相关预评价报告、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专篇、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企业(单位)应建立建设工程安健环考核管理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有效的监督考核。
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按照规定开展“三同时”。
②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要符合要求,或审批手续要全。
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有符合规定的资质;
④建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⑤按变更管理程序实施变更管理;
6.1.2
设备基础管理
制定并落实设备责任制,保证设备分工合理、责任到岗。
组织制定并落实设备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完善设备质量标准、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投退等制度,明确相应工作程序和流程。
保证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求。
分类建立完善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和图纸等资料台账。
旧设备拆除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
凡拆除积存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内应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或报废。
①制定设备责任制、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缺陷管理制度等制度。
②落实设备治理年度技改计划。
③新增或改造设备要严格履行验收制度。
④异动、保护投退等要按规定办理,设备缺陷要按时消除。
⑤备品、备件要及时实施质量验收、储备能满足要求。
⑥图纸、记录、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⑦拆除设备要制定和落实拆除方案;退役(企业本身永久停用)设备中含有危险化学品的,要实施无害化处置。
6.1.3
运行管理
依据运行规程,合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完善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做好监护、验收等工作。
严格核对操作票内容和操作设备名称,加强操作监护并逐项进行操作。
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按规程规定时间和方法做好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依据配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
根据设备状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开展反事故演习,并做好各类运行记录。
①按运行规程监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②对存在逻辑关系的设备及系统或者操作不当易导致生产受超预期影响或者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必须办理操作票。
③按规程规定时间和方法做好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
④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全设备巡检符合要求。
⑤交接班制度执行到位,交接班记录齐全。
⑥严格执行配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制度,交接记录齐全。
⑦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习,演练记录完整、详实。
⑧结合运行方式许可检修同时做好不安全事件防范及应急抢险措施。
6.1.4
检修管理
依据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要求,综合规程要求、设备缺陷发生情况、设备性能状况,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及具体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依据标准实行标准化检修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措施票)制度,对重大项目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检修现场实施严格隔离、防尘、防噪、道路疏导环境保护和定置管理等必须措施。
依据质量标准、环保及职业卫生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实行检修质量控制和监督三级验收制度,严格检修作业过程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的检查签证。
严格检修过程安全措施、环保职业卫生措施落实。
依据规程开展设备状况巡查,及时消除设备漏电、漏水、漏气、漏油、漏粉等严重缺陷。
①综合分析设施安全状况,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②一般项目的工作票;重大项目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
③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定置管理、环保、职业卫生、道路疏导等)落实到位。
④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计划,验收资料完整。
⑤实施设备巡检,现场不存在严重漏点。
6.1.5
可靠性
管理
依据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可靠性管理组织网络体系,设置可靠性管理专职(或兼职)工作岗位。
完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依据可靠性评价规程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可靠性信息。
综合设备可靠性统计、设备性能状况进行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评估,制定改善设备安全性能提高可靠性水平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设备安全状况及可靠性状况,纳入年度、季度、月度安健环工作范畴,相关工作情况在安技月报中反映。
①对设备安全及可靠性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安全状况分析统计)。
③开展可靠性及设备安全状况管理监督检查。
④在月度、季度、年度报告总结中有对设备安全状况及可靠性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6.2
设备设施保护
6.2.1
保护措施
在电力线路、燃气管道、输油管道、热力管道等永久保护区应有明显警示标识,建立设施永久保护区台账和检查记录。
在相关生产设施、生产场所周边设置相对固定、流动岗位,对人、车管理。
设施物防投入到位,及时加固、修缮重要生产场所防护体,按照需求配置、更新安保器材和防暴装置。
在重要设施内部及周界安装视频监控、远红外报警等技防系统,根据需要将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保安监控系统,实现多方监控。
安保器材、防暴装置配置、使用和维护管理到位。
①建立生产设施永久保护区台账和检查记录;永久保护区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②生产现场设有安全保卫。
③防护体要牢固或安保器材要齐全。
④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设施。
6.2.2
处置与报告
重要生产设施遭受破坏后,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及时处置并报告。
6.3
设备设施安全
6.3.1
安全设施
1、生产经营企业(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及防误设施管理制度及规程,实施安全设施管理并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和标准,
(1)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在储存易燃易爆场所区域等安装防静电设施;
(4)安装防雷设施;
(5)安装防爆设施;
(6)配置消防系统、设施与器材;
(7)设置电力及应急电力装置;
(8)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10)配备合适的安全标识和必要的危险物品属性及处置说明;(11)配备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提示;
3、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具体人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不能以检代管;
4、安全设施应纳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临时拆除的,须做好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监视和测量设备编制维护规程并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建立相应设施管理台账。
①按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账档案,台账内容符合实际;
②安全设施齐备;
③安全设施的配备、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④安全设施管理责任落实责任明确;
⑤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
⑥建立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或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⑦现场安全设施符合完整性要求;
⑧不得随意拆除、停用、挪用或弃置不用安全设施。
⑨建立监视和报警设备台账,台账内容与实际相符;现场监视和测量设备完好并有检验合格标志。
6.3.2
特种设备
(1)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2)企业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办理登记注册;企业应在按照规定进行特种设备检验;
(4)企业应按照规定自行或者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保存记录;企业对特种设备不能以检代管。
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内容符合要求;
②建立台账或者档案,台账和档案内容符合要求;
③为特种设备办理登记;定期进行检验;
④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
⑤在用特种设备不存在隐患。
6.3.3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
(1)企业应按照制度规定,落实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管理责任,落实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2)应按规定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是电动机具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管理台账;
(3)保持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的完好性。
①落实具体部门或责任人;
②建立管理台账;
③对工具、机具进行定期检测;
④在用的工具、机具不存在缺陷。
6.3.4
安全工器具
(1)企业应根据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
(2)按照规程要求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有效,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
(3)安全工器具应实行规范摆放。
①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
②有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
③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④工器具按规范摆放。
7
作业安全
7.1
作业现场管理
7.1.1
生产建(构)筑物
(1)生产建(构)筑物的布局必须符合原设计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2)生产建(构)筑物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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