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安全资料十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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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安全资料十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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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安全资料十二
安全生产资料十二
职业健康
1、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3、职业危害清单
4、工伤保险人员登记台帐
5、职业健康危害安全告知记录
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
7、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师三十七团城镇道路工程
(跃进北路、跃进南路)
日期2016年4月8日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项目的经济发展。
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制定本项目2016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项目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
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每年经当地权威疾控中心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
并建立健康档案。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项目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
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
使在本厂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改善卫生设施,努力做到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
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款: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0、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
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
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
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公司将在每年的生产淡季(6~9月份之间)都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公司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
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
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在公司生产淡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公司停产检修培训工作的重点来抓,其费用确立从安全投入中提取。
努力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总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
2、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做到场区整洁、环境优美、加强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部设立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工种队队长为成员;
4、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项目部、工种队、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5、项目部安全员针对专业工种的特点以及项目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对各工种队分别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6、各工种队、班组要经常性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教育,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提出安全要求;
7、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编制安全防护手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安全控制。
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控制;
9、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对特殊工种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
10、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用电防火措施;
11、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维护和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建立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12、项目部经常利用标语、板报、广播、文件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年员工体检计划
工程名称:
序号
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
体检时间
体检医院
实施情况
备注
职业危害清单
工程名称:
职业危害所在的单位、地点
危害名称
有/无
采取的控制方法
效果
粉尘
噪声与振动
有害有毒气体
人机功效
高温与低温
辐射
潮湿
照度不良
备注
工伤保险人员登记台账
工程名称:
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机关地址
岗位
进场时间
离场时间
投保险种
受险单位
起止日期
备注
职业健康危害安全告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告知项目
职业健康
危害安全
告知内容
交底
年月日
复核
年月日
接收人
签认
年月日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记录
工程名称:
序号
劳动用品名称
购进日期
数量
单位
合格供应商
保管人签字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品名
数量
领用时间
本人签字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
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进行规范。
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项目部由安全质量部负责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
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三、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安全质量部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
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保险费由项目部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
安全质量部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
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
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
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五、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安全质量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
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
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推迟和拒绝为从事危险(特种)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要有具体名册,不能和总体投保混合起来。
不能以投保代管,对危险作业人员要改善作业环境,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场所,要为危险作业人员提供应有的一切劳动保护用品、装置、设施。
定期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和身体检查。
安全质量部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六、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安全质量部应按照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规范和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
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七、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安全质量部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对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问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
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相关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规范项目部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本项目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吕卫华
副组长:
张勇
成员:
候双祥,朱刚锋,李龙
2、本项目各班组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其组成如下: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3、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
和迟报。
4、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
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
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
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
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八)工会组织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
撤离危险现场,公司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5、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事故的预防
(一)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
(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
行检查;
(三)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
整改记录;
(五)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
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
(六)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
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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