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docx
- 文档编号:15452216
- 上传时间:2023-07-04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35.16KB
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docx
《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
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
刘上琼
内容摘要:
滥觞于宋代的科举经费初以资助士子旅费为重,明代经由里甲银支出对士子的资助范围有所增加,然终不为常例。
直至清代,科举经费支出才成为国家财政的一项经制支出,遵循“入有额征,支有额出”的规定,一般支出内容为乡试士子的路费、会试举人路费、考官路费、科场经费和赏赐费用。
但是科举经费支出数额较少,与其抡才大典的地位多有不符,为了保证这笔经费的有效使用,清政府制定了一套管理科举经费的制度,这项制度适时而变,不断寻求规制中的突破,以期科举经费效率的最大化,结果庶几如是。
关键词:
清代科举经费管理制度效率
科举制度始自隋唐终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历时1300多年,期间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对科举制度的研究可谓长盛不衰,古今中外的研究成果可谓累累,近年来科举研究尤为显学。
然后考究以前的科举研究成果会发现,对科举制度的研究一般多从政治史、社会史、文化史、教育史的角度下进行,盖因学人常谓科举制度“是一项集文化、教育、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功能的基本体制”1,而忽略了科举制度本身运行所赖以支持的经济基础和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2。
事实上科举制度作为国家的抡才大典,为了保证国家对人才的选拔,从宋代开始,国家就有了“科举经费”3,但并不属于国家财政的常例支出,基本上是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以没田和买置田产的租课来供士赴考旅费。
明代政府从里甲银中拨出供士子赴考的费用,据万历福建《永福县志》里载:
“纲之征非有定额,见年里长者率诸甲首供应官府诸费,如庆贺、接诏、迎春、视学、祀典、乡饮、校文阅武之赏,赍举人、贡士之路费,废疾孤老之衣粮……”但仍未形成惯例,直至清代,科举经费才成为国家财政的常项支出。
“存留的钱粮一部分用于供支本省官俸、养廉、役食、衙署公费以及祭祀、廪膳、科场、孤贫、驿站等费用,一部分用于支放驻军官兵俸饷”,4可见科举经费已成为清代国家财政的经制项目。
但是科举经费支出在清代整个财政支出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每年不过20万到30万两之间5。
用如此微少的经费投入去维持一个全国性选拔制度的有效运转,其中还包括多项经费投入,这背后有着怎样的制度安排及其效率如何?
这正是本文主要考察的。
1转引自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页。
2李世愉先生对此作了开拓性的研究,详见氏文《清代科举经费的支出及其政策导向》,载《清史论丛》2006年号,中国广播出版社2006年版。
3参见杨联升的《科举时代的赴考旅费问题》,载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洪业·杨联升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4史志宏、徐毅《晚清财政:
1851-1894》,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5据史志宏先生推测,每年使用的科场经费在20万左右,但他没说说明数目的来源。
申学锋据嘉庆《大清会典》卷十二推测,每年使用的科场经费仅限于30万两左右。
不管其二人哪位估算得更准确,其所占的份额与其它各项开支相比,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数额是少之又少的。
6详见李世愉《清代科举经费的支出及其政策导向》,载《清史论丛》2006年号,中国广播出版社2006年版。
一、清代科举经费的主要构成
清代科举经费的常支项目如下:
乡会试士子路费、考官路费、科场经费、宴赏费用等6。
第一、乡试士子的路费。
参加乡试生员的路费银一般称“起送科举银”,地方县志、文集中又称“生员路费银”、“科举盘费”、“乡试路费”等。
生员路费一般属于额定支款,如湖南长沙府“生员之就乡试者,旧例有司于七月初择吉祖饯,每名给路费银三两”1。
且有文武生员的分别,“乾隆十五年,详定除完粮外,以二年所入给乡试,文给八分,武给二分”2。
第二、会试举人的路费。
官书中多称“起送会试银”。
地方志、文集中又称“举人盘费”、“举人长夫银”、“举人会试脚价”、“举人水脚银”、“公车路费”、“公车银两”等。
清政府颁发给每个省份的举人路费有所不同,一般视其离京城路途之远近来确定颁发数额。
顺治八年定:
举人会试,由布政使给予盘费。
安徽,二十两;江西、湖北,皆十七两;福建,十五两;湖南,十四两;广西,十二两。
今十二两七钱八分有奇。
浙江、河南,皆十两;山西,七两;陕西,六两;甘肃、江苏,皆五两。
今甘肃五两五钱二分有奇。
直隶、四川,皆四两。
今四川四两六钱一分。
山东,一两;广东,二十两。
今二十两一钱七分。
惟琼州府增十两,每名三十两,於领咨日给发3。
此外,清政府为了显示优恤士子的诚意,还对边远省份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给予特别的照顾。
顺治八年定:
“云南、贵州举人,给予盘费,每名三两,仍给驿马。
”4这一点在清代后来的统治者中不断得到重申。
第三、考官路费。
考官路费主要指的是颁发给赴各省负责乡试的正、副考官的路费。
各省乡试主考官,一律由京官出任,赴各省监考。
顺天乡试及会试均在京师举行,考官不必外出,故无需路费。
考官路费乃乾隆朝之创制,实为前代之所未有,缘起于“每科主考差往各省,彼地督抚多有餽送路费者,其数目多寡亦无成规,至主考回京,有奏闻者,有不奏者,亦不画一,以致弊端不断。
故乾隆三年奉上谕:
“自应酌定一例,俾永远遵行,庶无轻重不均之事。
今朕酌量道途之远近,分别路费之多寡:
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江南、浙江、湖北、江西、陕西,五百两;河南、山西、山东,四百两。
尔等可寄信各督抚,遵照此数,不得以私意增减,主考等亦不得于此数之外更有所受。
将此永著为例。
”5
颁发考官路费成为定制以后,考官路费也成为国家的正式财政支出,其颁发程序是俟各省主考回京时,于该省存公银两内支给。
6或是动支该省耗羡银两7。
若遇恩科之年,则于拨款内动支8。
当然也有由存公银和拨款各付一半的情况9。
第四、科场经费。
科场经费是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各项开支,名目繁多。
大体包括如下几项:
一是增修、刊印《科场条例》费用。
按照规定,《科场条例》十年奏修一次,书成后进呈。
10由皇帝钦定后,著礼部负责刊刻刷印颁发各省督抚一体遵照。
此项费用向无定额,盖因年代不一,物价不一,故所耗资费不一。
二是颁发考试用书及刊刻试卷费用,因为“考官出题、阅卷要有书籍备查,初多用坊间刻本,自乾隆四年起,改由朝廷统一颁发武英殿刻书。
”11
1乾隆《长沙府志》卷13,《学校·府学》。
2光绪《上犹县志》卷6,《田赋志·公田》。
3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9,《礼部·贡举·起送会试》
4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9,《礼部·贡举·起送会试》
5《清高宗实录》卷80,乾隆三年十一月乙卯0
6赵慎畛:
《榆巢杂识》上卷,《主考路费》。
7详情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朱批奏折,广西巡抚周之琦奏报正副主考路费动支耗羡银两折,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1844年7月9日)。
8嘉庆《长沙县志》卷11,《典礼》。
9在光绪十九年八月初四五日广东巡抚刚毅为预支副考官吴郁生路费银两事致广东正主考咨文中有如下记述:
……咸丰七年会议郑亲王奏筹拨京饷各款内,各省正、副考官盘费,除由部支给外,其由各省给发之一半银两,拟请暂停支给,解部充饷……资料来源?
10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11李世愉《清代科举经费的支出及其政策导向》,《清史论丛》2006年号。
中国广播出版社2006年版
三是贡院修缮费。
科举考试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贡院在这三年之间一般都无人看管维修,故每逢新科一开,修缮贡院即在所难免。
四是科场供应费。
科场供应费主要有两大项,即贡院需要物件和官吏兵役饮馔费以及供给举人的饭食费。
五是誊录手与对读人员的雇募费用。
雇募乡试誊录手与对读人员既可以从省内府州县中佐贰等官内,选择委用1,但“务择善书朴实之人,开明籍贯年貌”2。
也可于考试成绩居四五等的生员中选出,以示惩罚,俾其奋勉向学,“由正副考官于发榜后,率同房官在荐卷之墨卷中择其字画端楷者,选取榜示”3。
前者人员可获取一定的劳务费用,后者原意是惩罚,激其奋发向上的,本不该给予费用,“但外省止有乡试,而北直兼有会试,生员重复应差,稍觉可悯,汝可传旨与李卫,嗣后会试对读之生员,酌赏盘费,于公用项内支给。
”4
第五、赏赐费用。
每届乡会试发榜后,例有赐宴和赏赍。
乡试发榜后所赐宴席一般称鹿鸣宴,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与中式举人均与宴。
殿试传胪后称恩荣宴,考官知贡举以下于午门前行礼毕赴礼部筵宴5。
明清两代的鹿鸣宴和恩荣宴都极尽丰盛,所耗不菲,沈榜的《宛署杂记》中记载详细。
宴后尚有奖励,鹿鸣宴赏给主考银花、金杯、银盘、绸缎,监临等官赏银花、银杯、银盘。
中式举人赏给银花、彩旗或顶戴衣帽等物,此外还赏赐旗匾银。
旗匾银也叫“坊价银”、“牌坊银”。
在所有的赏赐中,旗匾银所耗最多,初无定额,各年不一。
乾隆元年始定:
凡乡试中式举人,定例每人给牌坊银二十两。
6恩荣宴赏给考官表里各二端,同考官表里各一端。
礼部出具印领,于户部取用。
进士应给旗匾银三十两,一甲三名各外加五十两,均于户部支领给发7。
以上列举了清代科举经费支出的主要项目。
前述清代财政支出中用于科举制度所需一项的费用是非常低的,每年不过20万到30万两之间,清政府用这么低的一笔费用去维持一个全国性的“抡才大典”,其所花所费都必然要落到点上。
那么,清政府到底是如何实现这一点的呢?
二、清代科举经费的管理制度
为了使有限的科举经费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在管理和使用的环节上尽可能防止舞弊和浪费,清政府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钦定大清会典》与《科场条例》中细载的一系列条例构成了整个科举经费支出的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安排极其细密,对科举经费支出的各项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几至事无巨细。
下面我对应前述的科举经费支出项目来对其中的制度安排分别作一个纵向概述,试对清代科举经费效率作一探讨。
清代科举经费的效率是在不断的实践检验当中不断完善才逐渐得以提高的,纵观《科场条例》,现行事例与例案交相订载,即是这种通过实践检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来提高效率的体现。
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4,《礼部·贡举·乡会同考官》
2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3,《请除謄录杂派详》(雍正十三年四月,云南)
3商衍鎏著,商志香覃校:
《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
页。
4《清高宗实录》卷13,乾隆元年二月癸巳条。
5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5,《筵宴·会试筵宴·现行事例》
6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5,《筵宴·乡试筵宴·例案》
7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5,《筵宴·会试筵宴·现行事例》
8《清世宗实录》卷93,雍正八年四月丁未
9《钦定科场条例》卷7,《起送会试·给发举人盘费·现行事例》
第一、举人盘费的管理制度及其效率
按例,举人盘费每年按额数征收于地丁项下并申解本省藩库,即从本省留支支出而不是州县坐支,再于会试之年将本项存银颁发给举人,按应考人数均匀摊给。
因此举人盘费理所当然是由举人“赴该省布政司衙门领取”8。
但后来清政府念其远涉之苦,且需守候多时,每每又有胥吏克扣,致使士子所得无几,故后“由布政使转饬各州县按数给发”9。
清代赋税的征收由州县政府执行,每年征收的赋税除按额数留下本州县坐支之外其余解至藩库。
前述举人盘费是应从本省留支中支出的,现在既然转饬各州县按数给发,这笔款项就无须多此一举再解至藩库,直接存留于州县待科考之年发给举人即可。
但是这样一来又给了州县官侵移挪用之便1。
为了杜绝此种弊端,不能将此项存留银久存于州县,各州县“应将各属所征盘费银两,按年解交司库,至会试年分,令各州县于库存杂项银内先行支给,布政使将所解盘费银两拨还原项。
”2此外,每名举人领取盘费后,都需签署领状,以示领过盘费。
嗣后各州县可取举人领状,申详布政司,于奏销册内报部查核,布政使将再所解盘费银两拨还原项3。
由此可窥清政府为使科举经费使用效率最大化的良苦用心之一斑了。
为了保证科举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发放举人盘费过程中一个重大的管理制度就在于防止胥吏的克扣。
《大清会典》与《科场条例》中对胥吏的克扣多有规制:
各省举人水脚银两,该布政使转饬各州县按数给发,多少各省不等。
如有克扣需索等弊,该督抚即行查参。
4各省会试举人……从前俱赴该省布政司衙门领取,道途跋涉,守候需时,吏胥又多勒索扣克之弊,士子所得无几……而督抚失于觉察者,经朕访闻,将督抚一并议处。
”5某种程度上,这是缘于清政府行政体制中的一种弊端。
地方官员所管辖的州县往往有十万人以上,而作为在编的正式领取俸禄的地方官员通常只有五六个,要打理广阔地盘上的繁杂事务显然力所不及,因此需要大量的编外人员去从事地方行政上的日常事务。
这些编外人员、地方胥吏虽然地位低下,却占有实际权力,顾炎武就曾说过“柄国者吏胥而已”6。
孔飞力也曾指出过,衙役胥吏中有很多只是作为编外人员依附于县官,不在官府名册上,不领正式工资,由县官于自己的薪俸中抽出一部分来供养他们,他们往往薪水微薄,不敷生活之用,不得不通过向同自己打交道的百姓讨取“规矩钱”来过活7。
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府》中也表达过同样意思:
当一个人无法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获取他向往的价值——金钱报酬,腾达的机会时,而这又恰恰因为他的地位卑微时,他就会选择用非法的手段去获取这些价值。
书吏、衙役、长随、家丁等这些依附衙门的群体不但容易获得非法手段,而且又有逃避追究的便利8。
故于制外勒索额外钱财就成了他们惯常的做法。
除此而外,中国传统财政制度中的漏端使地方官员,胥吏以及众多有权势的地方掮客在中间任意剥取,往往将正项额征银纳入到非正式的经费体系之中9。
所以,“各级官僚政府不得不挖空心思地考虑各种办法‘作为抗衡’来对付这些下层办事人员,或至少采取一切可能的防范措施来阻止他们的腐败行为”10。
科举制度作为国家的“抡才大典”,是封建社会选拔人才最重要的制度。
作为最早制度化的领域之一,对这样一种积重难返的制度弊端,必然要尽可能制定细则,对其进行对方规制,才能保证发给举人的盘费落到实处,不违国家体恤之意。
1清代实行微薪制,在顺治、康熙年间,官员仅能获得一份名义上的薪俸。
雍正朝实行耗羡归公,用作官员的养廉银,实行养廉制。
但是在清代社会,公与私往往是不分的,各州县官员的养廉银既包括地方的行政费用也包括本人的薪俸。
而地方行政事务繁杂,耗费巨大,官员的养廉银往往不够地方行政事务的经费支出,这样一来就不能不想方设法从别处弄钱。
其中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索取“规费”。
另外就是铤而走险侵挪它项经费。
2《清世宗实录》卷九十三,雍正八年四月丁未。
3详情参见《清世宗实录》卷93,雍正八年四月丁未
4《钦定科场条例》卷7,《起送会试·给发举人盘费·现行事例》
5《清世宗实录》卷93,雍正八年四月丁未
6顾炎武《日知录》卷8·吏胥
7关于这一点,孔飞力在《叫魂》一著中有详细论述。
指出衙役在叫魂案中之所以无中生有逮捕乞丐僧人其背后深刻的政治制度原因。
8瞿同祖著,范忠信、晏锋译,何鹏校《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92-293页。
9曾小萍《州县官的银两—18世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中对传统中国非正式财政体现有鞭辟入里的分析。
10魏丕信著,徐建青译《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71页
资助举人盘费是国家体恤士子,展现皇仁厚泽的根本举措。
国家为了招揽人才,往往要体现出公平,将盘费均匀拨给举人,为了达到这一点,统治者的政策安排往往也是颇具匠心。
如前述,各州县需将每年额征的盘费银尽数解交省藩库,待会试之年于本州县的库存的杂项银中先行拨给,后查核由省藩库再解还。
如此一来就存在这么一个问题:
各州县额征银数不等,应试的举人人数不等,若以本州县之额征银颁发与本州县之举人,则各州县举人所分银两必然不等。
为了体现一种公平,每至会试之年,各州县要将本县额征盘费和应试人数报到布政司,由布政司通省合计额征盘费总数与应试总人数,将额征盘费均匀颁发,再“饬各州县按数支给,庶属均平。
至应给盘费银两,如有扣克需索等弊,该抚即行查参。
”1
在这里我们讨论的颁发给举人的盘费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政府对这笔经费的落实负有全责。
为了保证发放的盘费的使用能落到实处,清代政府从上至下各级行政机构相互督责,作出了精心的制度安排。
这中间的制度安排大致如下:
首先是举人盘费的核销,“会试事竣,礼部查照收文册及龙门点名册,实在入场人数,知照户部并各省督抚查核。
其人、文俱到者,均准核销。
”2“凡领过盘费而人文不到,及文到人不到之举人,令该地方官查明。
”3举人中途“如有无故逗留,及离家不远,旋即潜归者,照例行追。
”4其中途有患病及丁忧者,从前“准其申报督抚咨部”。
5后来“取具该地方官印结,详明报部。
或已经到京投文,而丁忧、患病者,取具同乡京官印结报部,均免追缴。
”6印结,即以京官资格代同乡出具保证书,保证其所报呈情况属实,无虚伪之情。
在京官员出具印结代为保证,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保证。
“其并无事故,力能完缴者,仍照例行追,以防冒滥。
”7乾隆二十四年又议准:
凡会试不到举人,应追原领盘费银两,地方官勒限半年,追缴完项。
如逾限不清,承追官照杂项钱粮议处。
8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可以说是非常严密的,能基本保证发放的举人盘费落到实处。
第二、科场经费的管理制度及其效率
科举经费的各项支出中,科场经费的使用规定是最细密最明确的。
下面将这些管理条例缕析为类,探讨这笔经费的使用效率。
1.预先核定所需,互相监督,报部核销。
上文所述的5种科场经费都需要预先核定所需,互相监督,报部核销。
前两项费用主要是指纸张工价,“应将乡会两试需用各书汇列清单……”。
9由“修书处开单,礼部行文各省,即于本年乡试科场经费项下,酌量拨解归款”10。
后三者亦如是。
如闱中官员等供给,顺天乡试及会试大兴宛平两县承办,各省首县承办。
监试按日稽查事毕各该县造册,顺天由府尹,各省由各督抚咨报户部核销11。
闱中官员供给列为三等,供给官刊刻清单,除搜检王大臣毋庸供给外,主考、监临、知贡举、都统给头等;供给房考、监试、提调、内外收掌参领、章京总理、供给等官给二等;供给受卷弥封、誊录读所官以及笔帖式、并在场佐杂等官给三等;供给每日照单阅对支给。
其烟酒槟榔之类一概裁革。
书吏口粮各按等次支给,令内外监试御使随时查察。
12乾隆元年议准:
1详情参见《钦定科场条例》卷7,《起送会试·给发举人盘费·例案》
2《钦定科场条例》卷7,《起送会试·给发举人盘费·现行事例》
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9,《礼部·贡举·起送会试》
4《钦定科场条例》卷7,《起送会试·给发举人盘费·例案》
5《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9,《礼部·贡举·起送会试》
6《钦定科场条例》卷7,《起送会试·给发举人盘费·例案》
7《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9,《礼部·贡举·起送会试》
8《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39,《礼部·贡举·起送会试》
9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1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360,《礼部·贡举·供具》
11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12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13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场内供给虽有定额,而增取物件向无印票为据。
其中式有滥取冒支情弊,应将场内支取什物开具某处取用某处若干清单,送提调官钤盖关防内委官等号办缴。
仍令内外监试查验,交总理供给所收发。
其武科场亦照文科场之例。
”13
会试内外帘应用縀绢,及纸张、银朱、靛花、定粉、苏木、白芨、水胶、松烟等项提调查照上科用过数目开单付仪制司,行交户工二部取用。
1我们看以上的各项供给,首先是核定所需,造具细册。
无论乡试会试都有专门的监临官或供给官先查明所需,如“监试按日稽查事毕各该县造册”,“供给官刊刻清单”,“仍令内外监试查验。
交总理供给所收发。
”“提调查照上科用过数目开单付仪制司”。
然后是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查,闱中官员供给,“顺天由府尹,各省由各督抚”,此外还“令内外监试御使随时查察”,“阅对支给仍令内外监试御使一体稽查”。
最后是报部核销,“闱中官员等供给,监试按日稽查,事毕各该县造册,咨报户部核销。
”“提调查照上科用过数目,开单付仪制司,行交户工二部取用。
”总之,所使用的费用都需要事先核定,共同监督,造册报部,再予核销。
“不得摊派扰民克扣短发,违者照因公科敛律计赃,治罪各省。
”2以上是相关科场经费的内部使用的管理制度。
另外是科场所需物什的外部管理,比如物什的采购。
一般科场所需物件与米粮,一般是由政府与民间相对固定的行户约定,由他们定期供应,于试后再清算帐目,给发银两。
在这一过程中,管办胥吏或有趁机从中敲诈情弊,致使各行户拿不到所供应物品的银两,有损政府信誉,甚至使下科科考所需物什供应不上。
为了规避胥吏需索规礼剋扣价值之弊,雍正六年覆准:
“每逢会试之年,遴选贤能司官办理供给。
发银之时,礼部堂官一员会同顺天府尹,传集内外委官当堂给发,务令各行户实领。
如有官吏藉端需索行户等呈告,该堂官立行题参交部,照例严加议处。
其有能办事节省钱粮者,该堂官即会同顺天府据实奏闻”。
3
礼部堂官、顺天府尹及内外委官同时在场,起到一种相互监督的作用,使这个付款过程透明公开化,而且务使各行户当堂领取,这样一来胥吏就缺少从中需索剋扣的机会。
同时规定堂馆负有监督之职,对有需索克扣情弊的官吏应立行题参,户部查实得严加议处。
反之,对置办科场什物米粮有功,能节省开支的管吏应给予奖赏。
1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2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3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4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3,《酌定科场供应事宜详》(雍正十三年五月,云南)
5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6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3,《酌定科场供应事宜详》(雍正十三年五月,云南)
7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43,《乡会试供具·颁发条例·现行事例》。
2.最小开支原则。
前述清代财政专辟科举经费一项较少,因此一切支出都需节省,按照最小开支原则进行。
盖因影响开支的情况纷繁,这个开支的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各项细则是需要不断制定、不断完善。
最小开支原则具体体现为:
(1)供具费用的节省。
基于节省的目的,科场内需用什物,需要备办的概由行户备办,不需备办的可向行户借用。
试毕,借用之物倘有破损,当按值给价,使“帑不虚糜,民无亏损”。
4每次科举考试完毕,所用供具应“逐一公同查看其中有无毁坏,及存剩多寡之处令经手各官出具收管。
行文各该处交明存贮以备来科之用。
”5“铺设褥、帐幔、门帘、桌围等物,以及关防号,析座席号板等项,有带去者,有存留者,亦有散失应添补者,原无一定,不应每科概照开销之数重新置备。
应令正综理,将上科备办各物,逐一查清,何者带去,何者现存,何者散失,今应添补何项,先期备造确册,呈报提调,核发银两备办,毋许隐混。
”6科举考试除遇恩科而外,每三年举行一次。
时隔三年之久,中途经管此项的官员或有升降去留,故应该共同查看,造册保管,不致于交接不明。
如遇恩科,科举考试就是连年举行,甫一年,上科所用供具毁坏应无多,不必通行置办,“较之三年一次章程,原可节省。
司场务者均当据实支用,毋任经手员役藉口、成规恣行浮开糜费币项,将此传谕给督抚并顺天府一体遵照办理”。
7此即是根据现行事例不拘成规另行颁发的新则例。
科场条例的制定就是不断根据现行事例实行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不断调整而成的,由此也可见科场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科举经费效率的不断提高。
同时这种管理还得从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清代 科举 经费 管理制度 研究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