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回风大巷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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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回风大巷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西辅运大巷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防治水细则》
《ZLJ-2350型矿用坑道钻机使用说明书》
《西辅运大巷探放水设计》
《西辅运大巷掘进地质说明书》
二、工程概况
西辅运大巷设计长度为835m,设计断面为直墙半圆拱形,巷道方位为255°,倾角+5‰,西辅运大巷剩余工程打钻位置为开口100m处进行第二次打钻,根据矿井地勘报告及附近巷道实际掘进过程收集的地质资料,西辅运大巷布置在8煤层及煤层顶板岩层中,其中煤系地层附近存在两个含水层,分别为中侏罗统直罗组、延安组上、中部(8煤层顶板以上)砂岩复合承压含水层和中侏罗统延安组下部煤8层底板以下~三叠系砂岩、砾岩孔隙、裂隙复合承压含水层,根据《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附录C《含水层富水性分级》标准,该两含水层单位涌水量q<0.1L/s·m,均属弱富水性含水层。
三、探放水目的
探明前方120m范围内有无涌水、特殊地质构造体等情况。
四、探测方法
本次探放水工作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执行“两探”要求,即先进行物探,然后钻探验证。
五、探测要求
(一)物探设计方案
采用物探设备进行超前探测,在探测位置巷道顶板斜上60°、顺巷道掘进方向、底板斜下30°、纵剖面布置了四条测线,探测前方有无低阻异常区域或富水区域,具体的物探设计方案见物探施工方提供的设计方案。
(2)钻探设计方案
根据物探结果,若前方探测结果为无明显异常区,则需布置1#钻孔验证安全后恢复正常掘进,钻孔参数见下表;若探测结果为前方有异常,则需根据异常区域位置布置专门钻孔进行验证,待查明前方异常区情况,确认安全后恢复正常掘进,钻孔参数由防治水科根据现场及异常区域以业务联系书的形式进行确定。
1、钻孔参数表
孔号
钻孔方位
开孔位置
倾角
深度
孔径
备注
1
跟巷道方位一致
巷道正中底板以上1500mm处
跟巷道坡度一致
120m
75mm
钻孔深度可根据巷道实际掘进坡度进行调整。
调整后务必确保超前距和帮距不小于20m
2、钻具
钻机型号为:
ZLJ-2350型矿用坑道钻机,钻杆直径50mm。
3、钻孔技术要求
(1)所有钻孔无芯钻进,西辅运大巷剩余工程打钻位置于西辅运大巷开口100m处,开孔坐标根据附图及钻孔参数现场标定。
钻探时,钻孔深度及部分孔方位可根据巷道实际掘进坡度进行调整,调整后务必确保超前距和帮距不小于20m。
实际掘进中,当探测终孔与巷道掘进位置关系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上报防治水科,并根据本设计重新进行超前探测。
(2)孔口安装要求:
需要时安装,孔口管用1:
1水泥浆封固,做耐压试验,试压不小于3Mpa,持续时间不低于30min,孔口、孔壁无漏水、套管无退出方为合格,否则必须重封,且孔口管需安装闸阀。
4、水量预计
预计最大单孔涌水量为1m3/h,钻探期间,现场排水能力不低于45m3/h。
5、超前距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取20m的安全超前距离,即探测120m,掘进100m。
6、警戒线:
沿探水位置向外推50m。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物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注意事项:
1、物探作业前,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目的等编写设计,设计时充分考虑控制精度,设计由设计单位组织审批;
2、可以采用直流电阻率电测深、瞬变电磁、音频电穿透、探地雷达、瑞利波及槽波、无线电坑透等方法探测,做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
3、采用电法实施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测的,探测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巷道断面、长度满足探测所需要的空间;
②距探测点20m范围内不得有积水,且不得存放掘进机、铁轨、皮带机架、锚网、锚杆等金属物体;
③巷道内动力电缆、大型机电设备必须停电;
4、物探施工结束后,应当将物探成果报告,提交至矿地测科。
(二)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本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应掌握基础应急知识。
2、施工前必须对排水系统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排水量满足排水需要。
3、必须备足防水、防瓦斯突出等应急材料,砖、料石、水泥、砂子、黄土、编织袋(装黄土)、木料等。
4、警戒线:
沿探水位置向外推50m设置警戒线,钻探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值守,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5、井下探放水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施工。
探放水工应当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随身衣物应合身并束紧,禁止戴手套,防止缠上钻机的运动部件而对人员造成损伤。
6、施工地点必须配备通讯、照明、供电线路,保证施工地点的通讯、照明条件完好。
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施工现场10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
(2)完善排水系统,加强排水设施检查,现场排水能力不低于45m³/h。
(3)在施工地点安设专用电话,保持信号畅通;撤离通道畅通。
(4)依据设计,确定探水孔位置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校核。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7、钻探前需在钻场施工一个临时水窝,施工水自流到水窝沉淀后用排水泵排至西辅运大巷排水沟内,经西辅运大巷水沟排至井下永久水仓。
8、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并安装闸阀。
止水套管应当进行耐压试验,耐压值不得小于预计静水压值的1.5倍,兼做注浆钻孔的,应当综合注浆终压值确定,并稳定30min以上;预计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钻探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气体。
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听从指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严格执行探水工作面的瓦斯及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按规定要求每班至少检查3次。
11、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接设,严禁失爆。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地点派专人站岗,执行并落实停送电制度。
12、在探放水施工期间,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8291),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然后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13、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
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14、放水时,必须有专人观察水流情况,未经同意批准不得随意拔出钻杆。
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汇报专业人员,核算放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确认安全,方可掘进。
15、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工作环境和避灾路线,且避灾路线巷道内,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保证畅通无阻。
水、火、瓦斯避灾路线:
西辅运大巷工作面→西辅运大巷→东、西辅运石门→副井→地面。
16、钻孔出水量大于45m³/h,水压大于1.5MPa时,必须停止钻进,稳固钻机,严禁提出钻杆;然后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探水地点建立探放水记录,并安排一名专职记录员,负责当班记录,应配备量具,准确丈量钻孔进尺,并记录清楚孔内地质变化情况,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钻孔终孔前提交验收申请,由地测科或监理单位进行钻孔验收;验收后1天内,提交钻孔资料。
(三)、钻机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禁止在工作状态下拆卸高压管件等;
2、禁止在非拆卸钻杆时,动力头反转;
3、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调定压力;
4、禁止液压系统在泄漏状态下运转,对泄露在外的液压油应及时清理或掩埋;
5、钻机使用电源来自中央变电所配电点。
6、停止作业时立即切断电源并闭锁。
7、施工现场,瓦检员必须加强瓦斯监测及检查有害气体的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开钻。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
8、工作人员进入钻场时必须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9、依据设计,钻孔相关参数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10、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确保钻机在加钻杆转动时无摆动现象)及安全设备情况,经试运转5分钟后,钻机无异常后,方可开钻。
11、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的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12、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
13、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上。
14、钻进时给压要均匀,判断要准确,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转速及压力。
15、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严禁打干钻;并严格执行先供水,见返水后再钻进。
更换钻杆时,应先停钻、后停水原则,钻杆连接处应缠绕麻绳及黄油。
16、在退杆作业中,操纵钻机人员必须与辅助人员紧密配合,操作钻机要轻而稳,不得超负荷作业。
17、钻孔完毕后,应在班组长指挥下,做好各种收尾工作,包括:
钻机的撤除、搬迁、存放、检修;钻杆及接头的更换、钻孔质量验收和封孔;钻场周围杂物的清理及相关资料的移交等,为下次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四)灾害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井下灾害发生后,避灾总原则是:
及时汇报(调度电话8291)、积极救灾、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参与作业人员必须熟知避灾路线,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现场跟班人员应立即下令现场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再履行上报程序、分析原因。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按照以下行动原则:
及时报告灾情,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通过直观感觉和经验,观察和分析判断事故性质、地点、灾害程度,尽快向调度室汇报。
迅速向灾害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
积极抢救,根据现场灾情和条件,现场人员及时利用现场的设备、材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全力抢险。
当灾害发展迅猛,无法进行现场抢救,或灾区条件急剧恶化,可能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应有组织的撤离灾区。
(一)顶板事故的应急措施
1、顶板事故主要有片帮、冒顶等导致人身伤害的事故。
巷道迎头冒顶的应急措施是:
正视处境、沉着应对;千方百计、寻求救援;维护被困地点的生存条件。
2、及时避灾注意事项:
暂停向冒落区附近的机电设备供电。
利用压风管、水管以及打钻孔等方法,向被隔离人员所在地输送新鲜空气、水和食物。
3、根据被堵遇险人员所在的位置,确定采用恢复垮落巷道或打绕道等方法,到达遇险人员地点进行抢救。
(二)水灾事故的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发生水灾事故或涌水量突然增大或持续增大,显现为水灾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发现预兆,立即发出警报;发生透水,迅速汇报;突水初期,积极妥善地组织抢救,及时避险。
2、及时避险注意事项:
在突水迅猛的情况下,应立即避开水口和泄水流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
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应抓牢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水冲倒或冲走。
若采空区水涌出,应立即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在未确定安全之前,不得摘掉自救器,防止中毒窒息。
3、撤离时注意事项: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避险行走时,应靠近巷道一帮,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煤块等物体撞伤。
如巷道中的照明和避灾路线标识被破坏,迷失了行进的方向,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撤退至井口,人员上下时,应保持好秩序,不要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在唯一的出口被堵塞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冷静地做好避灾工作,等待救援,禁止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人员撤到安全地后,应立刻清点人数,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三)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有瓦检员跟班,当钻孔中有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时,要第一时间按照避灾路线组织撤人,并立即报告调度室灾情情况,同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生警报。
加强矿井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确定气体成分。
保证救灾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为救灾创造有利条件。
井下避灾注意事项:
事故地点出现有害气体时,必须及时正确的佩戴自救器,不准未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或通过窒息区撤退。
对受伤、昏迷的职工应立即抢救,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
伤员一时不能外运时,应就地及时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在灾区避灾待久时,遇险人员要互助互爱,树立坚定信念,共渡难关,直至安全脱险。
当听到救援信号或发现救援人员时,应按先撤重伤员后撤轻伤员的原则,有秩序地安全撤退;在灾区内避灾时间较长的,获救时要避免剧烈活动及强光刺激。
升井后忌暴饮暴食,要遵医嘱或听从救护人员的安排,以免发生意外。
七、其它方面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西辅运大巷探放水设计》、《西辅运大巷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规定施工。
八、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
九:
附图
1、西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设计平面布置图
2、西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设计剖面图
3、西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放钻孔设计断面及钻孔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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